沙河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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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双江县沙河乡大土戈村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环保总局等部门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8〕83号)精神,围绕《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基本思路》,临沧市环保局结合全市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双江县)沙河乡土戈村实施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实施方案说明书

1.总论

1.1 项目名称、承办单位、主管部门及项目地点

项目名称:双江自治县沙河乡大土戈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承办单位:双江自治县沙河乡人民政府;地址:双江自治县允景路151号;邮编:677302;联系电话:(0883)7621246;法人代表:赵熙发;在职人员:74人。

主管部门: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地址:双江自治县白象路264号;邮编:677300;联系电话:(0883)7621670;法人代表:金华。

监管部门:临沧市环境保护局,临沧市财政局,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双江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地点: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沙河乡大土戈村

1.2 设计目的、依据和原则

设计目的:2006年3月,沙河乡土戈村被列为全市第二批“三村”建设示范村,通过两年来的努力,土戈村在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8年又被临沧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确定的300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范畴,实施“整村推进,整合资源,连片开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可以说该村基础良好,机遇难得,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地处坝区的土戈村仍然存在的一些急需解决的农村环境问题:一是全村农户所吃的饮用水取自邦木河河水,水源保护区未明确划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安全隐患;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沟渠分散,四处溢

流的现象突出;三是农村生活垃圾无集中堆放场所,生活垃圾污染突出;四是畜禽养殖粪便污染突出,未能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五是村容村貌整治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环保总局等部门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市、县环保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双江县沙河乡大土戈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有机的结合起来推进实施,并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社新农村建设。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环保总局等部门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8〕83号。农村环境保护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当前我省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严峻。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二)加强农村聚居区生活污染防治。各地要针对当地农村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和重点污染区域,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选取典型地区实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示范工程,为同类地区开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抓点带面,辐射周边,整体推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立足“提高人均富裕度、改善人的居住质量、优化人的创业环境”三个核心指标,以建设小康、文明、生态、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通过组织实施大土戈自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以点带面,辐射周边,使该村的饮用水源得到保护,农村饮用水条件有所改善,生活垃圾得到科学的收集和处置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资源化利用,农村沼气得到进一步的推广和有效利用,村容村貌进一步得到改善,村民农村环境意识得到提高。

1.3 采用的主要标准、规范及资料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环保总局等部门加

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8〕83号。到2010年,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5%;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35%;农村改厕工作顺利推进,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

1.4 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施示范工程,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现实要求。大土戈自然村人畜饮水主要取自邦木河河水,由于未明确划定水源保护区,加之水源未经任何监测和处理直接引入饮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安全隐患问题。整个自然村无集中的生

活垃圾堆放场所,98户387人的生活垃圾基本都是随意丢放和作简易焚烧处理,加之生活污水排放沟渠分散而不集中,四处溢流的现象较为突出,尤其雨季更为严重,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污染严重影响着大土戈自然村的村容村貌。实施该项目是改善大土戈村群众的居住条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现实要求。

●实施示范工程,是打造民族文化的客观要求。我县是全国唯一一个由四个少数民族自治的县,但对少数民族文化挖掘不够,傣族文化不够浓厚。大土戈自然村以傣族为主,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具有明显的地理优势,项目的实施是我县进一步打造傣族文化,提高双江知名度,提升旅游业的客观要求。

●实施示范工程,是不失机遇、不负众望的切实要求。实施该项目,是县、乡及土戈村民的共同愿望,据统计报表表明,大土戈自然村2007年大牲畜存栏数30头,生猪存栏数240头,家禽存栏数760只,而98户农户建有沼气池的仅有29户,仅占总户数的29.6%,很大程度上,畜群粪便随意排放的现象突出,未能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由于农民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综合的农科技术,科学的使用农药、化肥以及有效的处置秸秆、地膜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还处于相当低的水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突出。虽然通过退耕还林工作,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地处河边的农田由于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007年,因雨水较多河水上涨,共冲毁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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