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蔚县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排查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系统稳定和健康发展,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本方案旨在全面排查环境问题,制定整治措施,推动生态环境改善,实现绿色发展目标。
一、排查环境问题1. 土壤污染排查:对可能受到工业、农业、城市生活等活动影响的土地进行排查,确定土壤污染状况。
2. 水质排查:对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等进行全面排查,了解水质情况及受污染程度。
3. 大气污染排查:对工业排放、交通尾气等造成的大气污染进行排查,确定污染源和程度。
4. 生物多样性排查:对植被、动物种群等进行排查,了解生物多样性状况及受威胁程度。
二、整治措施制定1. 土壤污染整治:针对土壤污染情况,制定土壤修复方案,采取土壤修复技术,恢复土壤功能。
2. 水质整治:对发现的水质污染问题,制定水质净化方案,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净化水源。
3. 大气污染整治:对大气污染源进行治理,加强工业企业排放治理,推广清洁能源,减少尾气排放。
4. 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濒危物种,恢复生态平衡。
三、推动生态环境改善1. 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网络,持续监测环境状况,及时发现问题。
2. 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3. 宣传教育: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推动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
4.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社会的环保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环境问题,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上述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效推动生态环境改善,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美好的生活环境,为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府办方案】河北蔚县壶流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府办方案】河北蔚县壶流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河北蔚县壶流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以壶流河流域蔚县段优越的湿地资源为基础,打造生态优美的县域自然环境,申报壶流河国家湿地公园,是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河北蔚县壶流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河北蔚县壶流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壶流河国家湿地公园环境整治范围为:西南起蔚县南留庄大桥,北至北水泉镇北马圈村,沿壶流河两岸宽500米。
二、整治时限2016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开展整治工作,10月21日至10月31日组织验收。
三、整治任务拟建河北蔚县壶流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内严禁滥采挖砂、私搭乱建、随意排污、倾倒垃圾废土、私采水源等违章行为。
四、责任分工(一)严禁滥采挖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四十四条的规定,严禁在湿地公园规划区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内挖砂取土,彻底取缔违法挖沙行为,恢复地貌。
(水务局牵头,国土局、公安局及属地乡镇配合)(二)严禁私搭乱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三条及第四条的规定,彻底拆除在湿地公园规划区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内私搭乱建、修筑水坝和围水堰等改变河流方向的违章建筑。
(国土局牵头,公安局及属地乡镇配合)(三)严禁随意排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三十八条、四十二条、四十五条及四十九条的规定,严禁壶流河沿岸的城镇生活污水、农业污水、养殖废水以及企业污水随意排入河道,造成河道水质的污染;排入壶流河的污水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污水排放单位,依法实行强制性措施。
(环保局牵头,属地乡镇配合)(四)严禁倾倒垃圾、废土湿地公园规划区内严禁倾倒垃圾、废土。
(市政局牵头,属地乡镇配合,负责倾倒湿地公园规划区内的垃圾、废土)(五)严禁私采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取缔在湿地公园规划区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内的私采水源设施。
2023年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国河道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并实施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是当前迫切需要做好的工作。
本方案的目标是在2023年前,全面完成对全国各地河道环境的整治工作,达到水清、岸线整洁、生态良好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一)水体污染治理1.严格控制污水排放。
加强工业企业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治理,推动各地建设污水处理厂,并加强工业企业和城市居民的污水处理费用征收,确保治理达标。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推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效率,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物的排放。
3.加强河道巡查和监督。
建立健全河道巡查和监督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二)河道岸线整治1.清理河道垃圾。
组织力量对各地河道进行大规模的垃圾清理工作,确保河道岸线整洁。
2.推进沿岸城市景观提升。
对沿岸城市进行景观提升,增加绿化面积,修建公园和游憩设施,提升河道岸线的环境质量。
3.加强河道岸线管理。
建立河道岸线专门管理机构,加强对河道岸线的管理,加强保护和修复工作。
(三)生态环境保护1.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通过湿地恢复、湿地建设等方式,加强对河道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
2.加强水生物保护。
严禁捕捞、销售、运输和使用禁渔禁捕水产品,加强对水生物的保护。
3.推动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加大对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投入,确保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效果。
三、工作进度计划2023年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计划如下:(一)水体污染治理1.到2023年底,全国80%以上的城市污水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农村环境治理率达到90%以上。
2.到2023年底,全国重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治理率达到90%以上。
3.到2023年底,全国各地水体的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水标准。
(二)河道岸线整治1.到2023年底,全国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完成率达到90%以上。
【环保方案】蔚县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环保方案】蔚县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蔚县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张家口市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安排,为深刻汲取廊坊市大城县工业污水渗坑问题教训,严厉打击利用渗坑排污、恶意倾倒工业废水和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确保县域水环境安全。
制订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目标全面排查我县境内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以及渗坑水质、纳污情况,严肃查处渗坑排污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置、科学修复监测超标的渗坑。
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的重点:一是对2013年已经排查整治过的渗坑开展“回头看”,对治理未到位、存在反弹现象的,纳入整治范围。
二是涉及“十五小”“新六小”“散乱污”企业的水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三是涉重金属企业排放情况;四是取缔、关闭企业是否到位;五是涉及有毒污染物企业废水排放情况;六是涉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用水情况;七是涉及饮用水源地和工业、农业、渔业、畜禽养殖用水的企业或渗坑。
渗坑是指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封闭或半封闭坑、池、塘、井、沟、渠等(以下统称渗坑)。
三、时间安排(一)排查阶段(5月10日至5月30日)。
按照全省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和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切实查清渗坑底数和排污源。
逐渗坑进行摸底调查,逐企业对废水排放去向进行排查,切实查清渗坑基本情况以及废水排放情况。
每个渗坑建立基本情况台账,每个企业建立废水排放台账并分别登记造册。
对排查出的的渗坑进行水质监测,对水质超标的要监测底泥和周边土壤,对底泥和土壤超标的要监测地下水。
并制定修复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
(二)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20日)。
对涉及渗坑的排污企业,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制订渗坑修复方案,限期完成修复工作,消除污染。
对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责令关闭。
对利用渗坑排放的非法企业予以取缔。
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蔚县矿区地下水污染现状及对策分析

管理及其他M anagement and other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蔚县矿区地下水污染现状及对策分析邢再亮,董国文,盛超宾摘要: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使得当下对于各类矿产资源的需求量逐步增长,这也是矿山数量持续增加的主要原因。
但由于地下开采的特殊性,使得其在开采过程中与开采完毕后均会对地下水产生不同程度的污染,严重影响了周边的生态环境与居民的正常生活。
本文以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蔚县矿区为例,就蔚县矿区地下水污染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解决对策,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制定地下水水质保护政策、强化农村地下水源保护、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等。
关键词:矿山;地下水;污染现状;建议对策作为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质基础,地下水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而从当下各个主要矿区的地下水的实际状况来看,却表现出了污染较为严重的特点,且将伴随时间的推移持续破坏地下水源。
为此,针对主要区域的地下水污染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明确造成不良影响的关键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应在对地下水污染指标与污染途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多个角度制定并落实相应的解决方案,从而实现减少地下水污染、消除持续污染隐患以及快速恢复周边生态环境的目标。
1 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蔚县矿区地下水污染现状分析1.1 地下水主要污染指标第一,本区硬度超标点较为集中的区域主要为大湾村、金泉村、古道渠村、瓦房村、孟家堡村等地,均处于矿区开采范围内。
总硬度的提高可反映出地下水污染程度,之所以硬度超标点均集中于矿区开采范围内,原因在于其矿坑水氧化成酸的过程中,将会使得含水体围岩受到持续溶蚀影响,导致地下水中的钙离子与镁离子含量整体增加且硬度明显增大。
第二,具有溶解性特点的总固体超标点的分布位置,主要为矿区内大湾—暖泉断层东侧一线以及水西矿—南留庄矿一线。
从对天然水矿化度的检测结果来看,其矿化度多在1000mg/l以下,但由于矿坑水对地层中的矿化物有大量溶解的特性,将使得地下水的溶解性总固体含量整体提高。
水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水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水污染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
它严重影响着人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健康,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负担。
为了解决水污染问题,需要制定一整套科学且实施性强的工作方案。
本文将提出一个水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确保水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一、工作目标1. 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整治工作,确保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2. 减少水污染源的排放,降低水环境的污染负荷。
3. 提高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使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4.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推进。
二、工作内容1. 加强水污染源的管控和整治(1)建立完善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和报告制度,加强企业自主治理能力建设。
(2)加强工业企业和农业养殖场的环境监管,对违规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3)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提高污水的处理效率和水质达标率。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推广农田排水和肥料施用规范。
2. 加强水环境监测与评估(1)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覆盖率和监测频率。
(2)加强水质监测技术和方法的研发和推广,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建立水环境评估机制,定期对水环境质量进行评估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水环境的恶化。
3.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1)加大对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整治力度,促进其向清洁、低碳产业转型。
(2)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应用,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3)加大环境保护投入,鼓励企业进行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模式的建设。
4. 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1)加强水环境管理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与修订,提高水污染防治的法治化水平。
(2)完善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提高管理和协调能力。
(3)加强水污染源治理的经济激励措施,鼓励企业主动减排、提高治理水平。
(4)加强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水污染防治的认识和参与度。
三、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环保方案】蔚县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实施方案细则

【环保方案】蔚县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实施方案细则蔚县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实施方案细则按照《张家口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实施方案》、《张家口市工业污源全面达标排专项方案实施细则》和《蔚县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为强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细则。
一、职责分工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周密安排,协调配合,强力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落实。
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如下:县环保局:(一)负责在深入总结2015年度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省综合督察和突出环境整改工作基础上,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结合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件、污染物在线监控等情况,深入分析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切实掌握工业染源清单及存在的问题。
(二)负责对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崔家寨矿、单侯矿、北阳庄矿、蔚县清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合营污水处理厂5家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情况进行评估和对超标企业的整治工作。
(三)负责全县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县现场执法联网互动互通。
(四)负责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不按要求如实或按时公开环境信息的依法查处工作。
(五)按要求认真做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衔接工作,统筹考虑排放污许可证发放和达标方案推行的工作安排。
根据企业审批级别发放排污许可证。
(六)在电力部门的配合下,完成全县5家企业分表计电安装和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记电监控平台建设工作。
县供电分公司:(一)配合县环保局完成5家企业分表计电安装工作,负责具体安装。
(二)指导县环保局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记电监控平台的建设。
县发改局:依据《关于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号)要求,对全县5家有超标排放行为的全业实施超标准放联合惩戒。
县工信局:负责对全县5家企业推广工业节能和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
蔚县某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说明

蔚县XX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一、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十三五”环保工作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向精细化管理要成绩,靶向治理、精准发力,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推动蔚县全面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任务(一)大气环境质量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0%以上,达到51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较2015年明显下降;o₃污染有所减缓。
(二)水环境质量小渡口断面水cod、氨氮年均浓度值继续保持iii类,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三)污染减排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0.5%、0.3%、1.5%、1.8%。
三、重点工作及举措(一)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1.加大燃煤锅炉改造力度。
集中供热前,依托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替代、建设新型高效节能环保锅炉等方式,重点改造县城主城区部分燃煤锅炉。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省城镇供热煤改电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电能采暖设备,2016年,重点在县公安局办公楼、县财政局办公楼、县烟草公司办公楼、县老干部家属楼、县银地家园等地推广空气源热泵或其它新型能源;在县城核心保障区谋划推进地热或地源水热泵;在县城主城区抓好洗浴锅炉煤改洁净燃料替代工作,减少散煤污染。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电力公司、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老干部局、县房管局、县烟草公司及相关部门)2.加大燃煤锅炉拆除力度。
2016年底前,拆除蔚州矿业公司3台12蒸吨燃煤锅炉。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蔚州矿业公司)3.加强燃煤锅炉监管。
现有燃煤锅炉必须安装并正常使用脱硫除尘设施,鼓励实施清洁高效技术改造和环保设施升级;燃煤煤质必须符合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中“民用散煤质量指标”地方标准;锅炉烟囱高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贮煤场地必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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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蔚县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排查工作方案蔚县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排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2015〕28号)和《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发〔2016〕4号)部署的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确保完成我县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制定如下排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县重点河流断面上下游水质影响因素的全面排查,以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张家口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的排查,找差距、补短板、弥不足,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消除水环境安全隐患,全面推进全县地表水、饮用水和地下水水质改善。
二、排查范围
全县国控、省控河流断面周边、村镇重要生态功能区考核断面及上游河道环境整治情况;全县出入境河流水质情况;重点湖泊、水库水质情况;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项目取缔情况;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搬迁关停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情况;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情况等。
三、排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河流考核断面环境整治情况。
对列入省考核范围的河流监测断面、周边以及上游河道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非法河道采砂、非法入河排污口、河道垃圾、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口,以及非法倾倒违法行为,逐项提出整改措施,确保目前达标水体不退化,未达标水体年底实现达标。
县水务局牵头,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二)河流考核断面水质监测情况。
对县外入境河流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尚未设定水质监测断面的,按照设定规范确定监测断面。
自2018年1月起,对所有入境河流实施水质监测。
县环保局牵头。
(三)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情况。
对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于不能入网直排外环境或直接排河的工业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故意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数据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实施严惩。
县环保局牵头。
(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重点排查县工业园区内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废水收集管网规范化建设情况、废水预处理达标情况;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查处理能力、工艺和升级改造情况,未完成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查明原因;在线监控装置运行和与环保部门联网情况、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记录情况。
县环保局牵头,经济开发区配合。
(五)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营情况。
对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逐个进行排查。
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加大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检查力度。
利用已安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远程自动抽样执法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