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能量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正能量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的部署要求,积极围绕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大局,引导部机关离退休人员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不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结合我部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和中办3号文件精神,开展部机关离退休人员“正能量之星”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干部“双先”表彰大会及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通过评选活动,大力表彰部机关离退休人员中涌现出的“学习增智之星”“奉献有为之星”“文体活动之星”“健康长寿之星”,进一步激励广大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大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范围

部机关离退休人员。

三、评选时间

2016年4月—8月。

四、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学习增智之星”评选条件及名额

1.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注重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律等各方面知识,自觉将“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有机统一;

3.主动践行“终身学习”和“文化养老”理念,坚持长期学习,注重学以致用,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丰富生活;

4.积极参加部、局(党委)组织的重要学习活动,在各项征文、征稿活动中表现积极,老同志认可度高。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学习增智之星”评选,名额为50人。

(二)“奉献有为之星”评选条件及名额

1.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为行业发展及为工业和信息化事业发挥余热,做出了一定贡献;

2.积极参与所在支部活动,关心他人,善于做支部成员等周边老年人思想工作,引导阳光心态,为支部作出贡献,传播正能量;

3.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关心教育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社区建设活动;

4.自我身心健康,让组织放心,让子女省心,让自己舒心,离退休生活丰富,对我部离退休老同志安度晚年起到楷模作用。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奉献有为之星”评选,名额为50人。

(三)“文体活动之星”评选条件及名额

1.支持活动中心和各活动站的工作,积极参加老年大学的学习活动;

2.积极参加各项老年文体活动,在文体方面有一定特长,取得一定成绩;

3.善于做离退休干部文体活动沟通联络工作,互助关爱,传递温暖,在离退休干部中有一定威望;

4.生活态度积极乐观,心理健康。党员自觉做到不信仰宗教,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文体活动之星”评选,名额为50人。

(四)“健康长寿之星”评选条件及名额

80周岁以上(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

1.大病没有,小病稳定。经过吃药和改变生活方式,将高危因素控制在与年龄相适应的达标范围内,没有引起心脏、肾病等并发症;

2.智力正常,表达清晰。能与他人主动沟通,且能清晰流畅表达自身想法;

3.心态健康,生活自理。有幸福感和归属感,对家庭、社会有责任感,具有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和战胜疾病的勇气;

4.生活方式良好,起居有常,饮食有节,不妄作劳,情绪平和,戒烟慎酒。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健康长寿之星”评选,名额为50人。

五、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30日)

1.下发《关于印发<“正能量之星”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至各支部,要求各支部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位离退休人员。在职联络员协助做好宣传工作。

2.结合中办3号文件的宣传工作,通过短信平台为离退休人员发送《通知》,并通过《老干部之友》宣传评选活动,激发广大离退休人员参与热情。

(二)支部推选阶段(2016年5月1日—6月15日)

1.各支部采取支部成员自荐、互荐和支部会议推选的方式提名候选人,每名离退休人员只能报名参加其中一项;

2.各支部指导报名人员填写《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离退休人员“正能量之星”推荐表》,于6月15日前交至西长安街办公区、万寿路办公区收表处。

(三)审核评选阶段(2016年6月16日—7月31日)

1.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学习增智之星”,离休干部处、退休干部处负责对“奉献有为之星”,西长安街活动中心、万寿路活动中心负责对“文体活动之星”,保健服务处负责对“健康长寿之星”候选人员的初审工作;

2.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候选人员的终审工作,形成公示名单。

(四)结果公示阶段(2016年8月上旬)

1.在部门户网站离退休干部局子站《工作动态》栏目公示“正能量之星”获奖名单;

2.在西长安街办公区、万寿路办公区张贴公示名单,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表彰奖励阶段(2016年10月中上旬)

1.于2016年10月9日召开“正能量之星”总结表彰大会,授予获奖人员“2016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离退休人员正能量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在部内网、外网、《老干部之友》杂志上进行宣传,同时向中组部、全国老龄委、老干部之家网站、《中国老年报》等投稿;

3.对获奖人员的事迹材料进行整理,编印成册。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吴亚军

副组长:张勇、宁春荣、俞小京、蒋艳、陈茹、沈素芬、刘平

成员:彭章燕、贾岚、陈红雨、孔世君、王枚、苏德志、吕坚、付纯、丰德才、马瑞玲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选活动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覆盖面广、持续时间长。相关处室中心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做好与各支部的沟通协调,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相关处室中心和各支部要根据通知要求和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保证评选质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支部要指导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推荐表,经支部书记签字后统一报送至西长安街办公区、万寿路办公区交表处。相关处室中心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支部上报的候选人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正能量之星”评选咨询电话:

“学习增智之星”:董巍68207894

“奉献有为之星”:张利辉68205519刘晓丽68207802

王泳朝68205520周凌云68207827“文体活动之星”:付纯68205510 邵昕68208331 “健康长寿之星”:任红亮68208320

“正能量之星”评选交表地点:

西长安街办公区:张利辉68205519 王泳朝68205520 地点:西长安街办公区5号楼702房间、601房间

万寿路办公区:刘晓丽68207802 周凌云68207827 地点:万寿路办公区2号楼120房间、124房间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离退休人员“正能量之星”推荐表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离退休人员“正能量之星”推荐表

姓名性别年龄离退休

类别

□离休

□退休

所在支部原单位

联系

电话

参选类别□学习增智之星□奉献有为之星□文体活动之星□健康长寿之星

离退休后

获得奖励

情况

主要事迹简介

(200字以内)

所在支部

推荐意见

支部书记(签名)

评选工作

领导小组

意见

抄送:局第一、第二分党委,各党支部,各片区。

离退休干部局综合处2016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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