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物业共有人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写字楼等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高效、便利的原则,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尊重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管理责任。
第六条物业管理应与社区管理相结合,形成有机配合、互相促进的关系。
第二章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并按规定报经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做好业主权益登记和业主名册管理,确保业主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业主的需求,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的配置和维护管理。
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小区安全。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小区内的物业纠纷化解机制,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和纠纷。
第三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业主享有按照公正、合理、公开原则参与物业管理决策的权利。
第十四条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并享有真实、及时、完整的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共同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遵守小区内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并向业主报告物业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小区内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的组织形式,应当选举产生。
2023最新《物业管理条例》

2023最新《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物业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高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包括住宅小区、商业楼宇、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型的物业。
第三条物业管理条例所指的物业管理是指对物业的维护、日常运营、设施设备的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物业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第五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为业主提供全面的物业服务,包括安全保卫、卫生清洁、绿化景观、设施维修等。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业主服务机制,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解决业主的问题和需求。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物业费收取办法,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业主监督。
第九条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提出批评、建议和投诉,并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给予解决。
第十条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公开财务报表和管理制度。
第三章物业设施维修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物业设施维修制度,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维修。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处理物业设施的故障、损坏等问题,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业主应当对物业设施的合理使用和保护,不得随意改变、损坏或滥用设施设备。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监控和防范。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业主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小区内的安全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行为,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环境。
第五章投诉处理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纠纷。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业主的投诉和纠纷予以受理,并协调解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人员和社区业主等相关主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守。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提供服务,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并在履行职责中加强与居民自治组织的沟通和协调。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依法履行维修、保洁、安全、设备管理、收费等职责,保证物业共有部分、公共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业务考核。
第七条物业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服务规范,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社区的具体情况,提供维修、保洁、绿化、安全等物业管理服务。
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设立接待中心,及时处理社区业主的咨询、投诉和报修等事项。
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保洁制度,保持社区环境整洁,定期进行保洁工作,清理垃圾,修剪植被等。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社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社区的安全稳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维修人员,并及时处理社区内的维修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物业管理费用第十三条物业管理费用应当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规定向业主征收,并明确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用于物业共有部分的运维管理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及改善。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费用的征收和使用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并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费用的报告,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投诉,并有权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全文完整版)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全文完整版)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安全和秩序,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公共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工业园区等各类物业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指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的社区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
第二章物业管理权限第五条:物业管理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管理能力,如需变更物业管理方,应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
第六条:物业管理方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在小区内明示公告。
业主应当遵守管理规章制度,不得干扰物业管理秩序。
第七条:物业管理方有权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道路等进行维护和管理,并收取相应的维修费用。
第八条:物业管理方应及时处理小区内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居民生活安全。
第九条:业主有权监督物业管理方的工作,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
物业管理方应积极响应并及时处理。
第三章费用收取与使用第十条:物业管理费由业主按照公共区域面积和私有部分面积的比例缴纳,并在小区内公示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方应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费的使用情况,并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费的使用应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道路清洁、安全防范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业主有权知道物业费的使用情况,并对费用使用提出质疑,物业管理方应如实回答并提供相关的费用明细。
第四章业主权益保障第十四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方指定的时间内,有权参与业主大会并表决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业主有权依法参与小区规划、建设、装修等事项的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和要求。
第十六条:业主有权了解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环境卫生等情况,并提出维护和改善的建议。
第五章违规行为与处理第十七条:业主违反管理规章制度的,物业管理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
(物业管理条例)新修订条款

(物业管理条例)新修订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社区环境和公共秩序,根据《物权法》、《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居民社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
第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并承担保持物业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障居民生活安全、维护社区环境卫生等责任。
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物业管理范围第五条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如电梯、楼宇照明、门禁系统等;2. 绿化景观的养护和管理,如花草树木的修剪、灌溉和施肥等;3. 小区安全措施和消防设施的检修和保养,如监控设备的维修、防火门的定期检查等;4. 垃圾清运和环境卫生的维护,如小区内道路、公共区域的清洁和保洁;5. 管理与住户有关的事务,如停车位分配、楼道公告发布等;6. 解决住户之间或住户与物业单位之间的纠纷和投诉,并组织开展社区活动。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合理的管理费用收取标准和使用规则,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开透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收取费用或进行不正当行为。
第三章居民权益保障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公共资源,确保每位业主和住户享有公平合理的公共配套设施和服务,如公园、健身房、儿童游乐场等。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回应居民的合理诉求和咨询,不得无理拖延或拒绝提供服务;对于有关公告、通知等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
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和调解居民之间及居民与物业单位之间的纠纷,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居民的安全教育,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确保小区的居民生活安全。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界限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释义】本条规定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界限。
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行使业主的自治管理权限的组织。
需要清楚认识到的是,所谓的物业管理事实上是物业服务,物业管理权是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人所拥有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是获得业主的授权而取得提供物业服务的资格。
从本质来讲,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行使其自己财产权,维护自己应得的有关服务权益的一个机构。
这一点可以从条例第ll条的规定看出来。
根据该条规定,业主大会享有的职责包括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更换业主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统筹方案,并监督实施;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所有这些职责都是关于物业管理的事项。
业主委员会依照条例的规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因此它本身的职责也是围绕着物业管理展开的。
从条例第15条的规定可以看出,业主委员会不论是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还是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抑或是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还是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其目的都是为了让广大业主切实享受物业服务。
因此,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为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机构,其职责也被限定于此,不应该超越此边界作出其他决定或者从事其他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能作出的违反法律和法规的决定,此时这些决定因为违法而归于无效。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业主和物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 物业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业主的知情、参与、监督权利,加强物业服务和维修,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和社区安全。
第四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物业管理工作,注重社区自治,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组织和机制。
第二章 物业管理组织第五条 社区物业由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管理。
社区业主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公约规定履行物业管理义务。
第六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从事物业管理的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登记。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公开透明、责任有序的原则。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和修订物业管理公约。
(二)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三)协调解决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争议。
(四)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建议。
第三章 物业管理公约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业主的意愿,制定或修订物业管理公约,并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备备案。
第九条 物业管理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和义务。
(三)物业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四)物业管理工作的时间、地点和范围。
(五)卫生清洁、停车管理、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 物业管理费第十条 物业管理费是指业主按照物业管理公约的约定,按期缴纳的费用。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费应当合理、公平、透明,并根据小区所处位置、建筑面积、物业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使用费用合理、公开,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五章 物业服务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业主的需求和公约规定,提供下列物业服务:(一)小区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洁。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社区安全和公共秩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建立物业管理组织的小区、住宅区、商业综合体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依法制定管理规定和价目表,明确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第五条物业管理组织应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配置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物业管理组织的设置与管理第六条物业管理组织应由业主共同组织,根据业主大会决定成立物业服务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形式。
第七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接受业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物业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流程科学、高效。
第十条物业管理组织应提供全天候、全天候的物业服务,保持小区环境整洁、安全。
第三章物业管理的职责与权益第十一条物业管理组织应负责小区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包括绿化、路灯、水电设备等。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组织应负责维护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秩序,包括楼道、垃圾桶、停车场等。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组织应提供便利设施和服务,如物业维修、快递收发、小区安保等。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组织应编制业主管理规定,明确业主的权益和义务,维护小区良好秩序。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组织应依法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理。
第四章物业管理的监督与投诉第十六条业主、居民有权对物业管理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投诉和建议。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组织应设立投诉受理机构,及时处理业主和居民的投诉问题。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组织应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调查处理物业管理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及时解决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附件:物业管理合同范本、业主管理规定样本、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业管理:指对小区、住宅区、商业综合体等进行基础设施维护、服务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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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十九条作者:佚名
时间:200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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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界限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释义】本条规定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界限。
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
的公共利益,行使业主的自治管理权限的组织。
需要清楚认识到的是,所谓的物业管理事实上是物业服务,物业管理权是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人所拥有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是获得业主的授权而取得提供物业服务的资格。
从本质来讲,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行使其自己财产权,维护自己应得的有关服务权益的一个机构。
这一点可以从条例第ll条的规定看出来。
根据该条规定,业主大会享有的职责包括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更换业主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统筹方案,并监督实施;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所有这些职责都是关于物业管理的事项。
业主委员会依照条例的规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因此它本身的职责也是围绕着物业管理展开的。
从条例第15条的规定可以看出,业主委员会不论是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还是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抑或是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还是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其目的都是为了让广大业主切实
享受物业服务。
因此,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为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机构,其职责也被限定于此,不应该超越此边界作出其他决定或者从事其他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能作出的违反法律和法规的决定,此时这些决定因为违法而归于无效。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条例赋予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特殊的权力,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