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规章制度--文件资料管理
建筑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公司的文件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公司的文件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并应严格执行。
第三条建筑公司的文件管理制度是公司规章制度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并应当得到员工的理解和遵守。
第四条文件管理是建筑公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员工应当认真对待文件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归档、准确记录、合理利用。
第五条建筑公司文件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文件的分类、编号、存档、借阅、销毁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各部门和员工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第六条建筑公司应当倡导绿色办公理念,鼓励数字化管理,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建筑公司应当配备专门的文件管理人员,负责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落实,确保文件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八条建筑公司文件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事项由文件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并定期更新,以适应公司工作的变化和发展。
第二章文件分类管理第九条建筑公司应当根据文件的内容和性质,对文件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条建筑公司文件的分类包括:内部文件、外部文件、机密文件、公开文件、会议文件、报表文件、合同文件等。
第十一条建筑公司应当规定不同分类文件的保存期限和销毁方式,严格执行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文件存档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建筑公司文件的分类管理应当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制定不同的处理流程和措施,确保文件管理工作的高效运作。
第十三条建筑公司文件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和清理文件,及时归档和处理过期文件,确保文件的及时更新和整理。
第十四条建筑公司文件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建立文件档案库,确保文件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方便文件的查找和利用。
第三章文件编号管理第十五条建筑公司文件管理人员应当为每份文件进行编号管理,确保文件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建筑公司文件的编号应当包括:文件类型、文件日期、文件编号等要素,便于文件的分类和检索。
建筑行业公司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行业公司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资料管理,规范公司资料管理行为,保障公司信息安全,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采集、整理、存储、传递等一切活动。
三、保密原则1. 所有公司资料均属于公司财产,不论是纸质文件还是电子文件,无论是任何形式的内部资料还是外部资料,都必须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管理。
2. 保密责任人员应当保守公司秘密,不得将公司秘密泄露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3.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和信息,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实行严格保密制度。
四、资料分类管理1. 采用文件分类管理制度,将公司文件分为公开文件、内部文件和机密文件三种级别。
2. 对于公开文件,可以在公司内进行流通;内部文件,需要提前获得相关部门或主管领导的许可方可获取;机密文件,需要向公司保密管理部门申请才能获得。
3. 对于无需保留的文件,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销毁处理,确保公司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资料采集和整理1. 所有公司资料的采集和整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清晰。
2. 对于公司内部文件和信息,应当在文件上标注制作时间、制作人员等相关信息,以便今后的查阅和管理。
3. 对于来自外部的文件和信息,应当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后方可使用。
六、资料存储1. 纸质文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存档和保管,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防火防水措施。
2. 电子文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存储和备份,确保文件的安全和防止文件丢失。
3. 对于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和信息,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确保其不被泄露。
七、资料传递与使用1. 公司内部文件的传递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2. 对于外部文件和信息的使用,应当首先进行核实和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后方可使用。
3. 对于机密文件和信息的使用,需要经公司保密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私自泄露。
建筑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文件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建筑公司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的完整性、精准性和适时性,提高内部工作效率和保护公司信息安全所订立。
1.2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全部部门和岗位,全部员工必需遵守。
二、文件管理的基本原则2.1 文件分类管理原则:依据文件内容和用途,对文件进行清楚明确的分类,包括审批文件、合同文件、人事文件、财务文件等。
2.2 文件索引管理原则:对每个文件建立明确的索引,包括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创建日期、最后更新日期等信息,便于查找和管理。
2.3 文件存储管理原则:建立统一的文件存储系统,确定文件存储位置,并进行定期备份和维护,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2.4 文件保密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政策,对涉及商业隐秘和个人隐私的文件进行合理的限制,确保信息安全。
三、文件管理流程3.1 文件的创建与登记3.1.1 文件的创建应符合公司规定的格式和标准,包括文件的标题、正文、签名、日期等要素。
3.1.2 文件应依照文件分类管理原则进行归档,并在文件索引中登记相关信息。
3.1.3 文件的创建应经过相应审批程序,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2 文件的流转与传递3.2.1 文件流转应依照公司规定的流转程序执行,确保文件在部门之间的顺畅传递。
3.2.2 文件传递时应注明传递人、接收人和传递日期,并适时更新文件索引。
3.2.3 紧要文件的传递应实行安全通道或加密方式,防止信息泄露。
3.3 文件的存储和备份3.3.1 文件应依照文件分类管理原则在统一的文件存储系统中存放,严禁任意存放在个人电脑或移动存储设备中。
3.3.2 文件存储位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文件存放有序和便于查找。
3.3.3 文件定期备份,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牢靠的地方,以防意外损失。
3.3.4 文件的电子存档要定期进行清理和归档,确保存档数据的完整性。
3.4 文件的销毁与归档3.4.1 文件的保管期限一过,应依据公司规定进行销毁或归档。
建筑公司资料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料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资料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资料的管理,包括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合同、验收报告、工程结算等。
第三条资料部负责公司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等工作。
第二章资料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资料收集1. 资料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原则。
2. 资料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记录、验收报告、变更通知等。
3. 资料收集应与项目进度同步进行,确保资料及时、完整。
第五条资料整理1. 资料整理应按照项目名称、资料类型、编制日期等进行分类。
2. 资料整理应确保目录清晰、层次分明,便于查阅。
3. 资料整理过程中,对缺失或错误的资料应及时补充或修正。
第三章资料归档与保管第六条资料归档1. 资料归档前应进行审查,确保资料符合规范要求。
2. 资料归档应按照项目名称、资料类型、编制日期等进行分类。
3. 资料归档应编制归档目录,并报上级领导审批。
第七条资料保管1. 资料保管应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资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柜中。
3. 资料保管人员应定期对资料进行检查,确保资料完好。
第四章资料借阅与归还第八条资料借阅1. 借阅资料应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人、借阅时间、用途等信息。
2. 借阅资料应在资料保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3. 借阅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赔偿。
第九条资料归还1. 归还资料时应确保资料完好无损。
2. 归还资料后,资料保管人员应进行检查,确认资料归还无误。
3. 对逾期未归还或损坏的资料,借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资料管理职责第十条资料部职责1. 负责制定资料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 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等工作。
3. 负责对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资料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项目部职责1. 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建筑资料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建筑资料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实施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项目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对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员、材料员等相关人员负有遵守的义务。
第三条建筑项目资料管理是指建筑工作中对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传递和利用等活动,是建筑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四条建筑项目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建筑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提高。
第二章资料的收集第五条建筑项目资料的收集应当充分依据工程需求和施工进度,保障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负责收集建筑项目资料的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资料、施工方案、验收记录、材料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归档,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建筑项目资料的收集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资料的整理第十条建筑项目资料的整理是指将收集到的各类资料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整理分类,方便后续的利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负责资料整理的人员应当熟悉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要求,确保整理工作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第十二条资料整理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文件编号、文件归档、文件装订等工作,确保资料的有序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资料整理应当及时更新,追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新资料,保证整理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资料的保存第十四条建筑项目资料的保存是指将整理完毕的资料进行安全、防潮、防火、防损等保护措施,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资料保存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柜的选购、资料室的设置、资料管理规范的制定等。
第十六条资料保存区域应当设置专门的保管人员,进行定期的巡查和检查,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七条资料保存应当以电子数据和纸质文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资料的备份和永久保存。
建筑公司有关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有关资料管理制度
资料管理制度的核心是确保所有文档和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为此,建筑公
司应建立一个标准化的文件命名体系,每个文件都应有明确的编号、名称和版本号。
例如,对于一个设计图纸,可以采用“项目代码-专业分类-图纸编号-版本号”的命名规则,这样即
使是不同专业的人员也能迅速识别和使用。
资料的归档和存储是管理的重要环节。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对所有纸质和电子文档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和存储。
同时,电子文档应上传至安全
的网络服务器,并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
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还应实行权限
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相关文件。
资料的传递和共享也需规范管理。
在工程项目中,设计、施工、监理等不同团队需要频繁
交换资料。
因此,建筑公司应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比如使用项目管理软件,来
促进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准确共享。
同时,任何资料的传递都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的
时间、内容和参与人员,以便追踪和审计。
资料的更新和维护不可忽视。
随着项目的进展,许多资料会发生变更。
公司应制定严格的
变更管理流程,确保所有的变更都经过审批,并及时更新到所有相关的文档中。
同时,定
期对存档的资料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可用性。
为了确保资料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建筑公司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
这包括新员工的
入职培训,以及针对现有员工的持续教育和技能提升。
通过培训,员工能够熟悉资料管理
的各项规定和操作流程,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意识。
建筑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文件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准确、高效流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会议纪要、报告、函件等。
第三条公司文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文件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2. 准确性: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准确;3. 及时性:确保文件及时传递、处理和归档;4. 系统性:建立健全文件管理体系,实现文件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文件分类与编号第四条公司文件分为以下类别:1. 行政文件: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通知、公告等;2. 技术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验收报告等;3. 合同文件: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等;4. 会计文件:财务报表、凭证、审计报告等;5. 人力资源文件:员工档案、招聘记录、培训记录等。
第五条文件编号规则:1. 行政文件:编号格式为“公司名称+文件类别+年份+顺序号”;2. 技术文件:编号格式为“项目名称+文件类别+年份+顺序号”;3. 合同文件:编号格式为“合同类别+年份+顺序号”;4. 会计文件:编号格式为“会计类别+年份+顺序号”;5. 人力资源文件:编号格式为“人事类别+年份+顺序号”。
第三章文件制作与审核第六条文件制作:1. 文件制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文件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3. 文件格式应符合公司规定。
第七条文件审核:1. 文件制作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2. 审核内容包括文件内容、格式、编号等;3. 审核通过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文件传递与分发第八条文件传递:1. 文件传递应通过公司内部传递系统进行;2. 传递过程中,确保文件安全、保密;3. 传递时限由文件重要程度决定。
第九条文件分发:1. 文件分发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2. 分发时应明确文件接收人,确保文件准确送达;3. 分发时限由文件重要程度决定。
建设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工作,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件、预算文件等各类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文件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便于查阅、保密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文件资料管理责任第四条公司设立文件资料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建设工程文件资料管理的规划、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公司建设部门应设立文件资料管理岗位,负责各类建设工程文件资料的整理、存储、检索和更新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文件资料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文件资料管理规定,确保文件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存储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文件资料管理系统,包括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和实物档案管理系统。
第九条各部门应将相关文件资料按照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确保文件资料的有序存储。
第十条公司应制定文件资料借阅和归还制度,建立借阅登记和归还确认程序,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文件资料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文件资料的检索和更新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文件资料检索系统,确保员工能够便捷地获取所需的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文件资料进行更新和维护,保证文件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文件资料变更管理制度,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十五条公司应组织文件资料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员工对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视和责任感。
第五章文件资料的保密性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制度,保护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文件资料的安全性。
第十七条公司应对涉密文件资料进行严格的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避免泄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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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件资料管理
文件和资料管理办法
为保证项目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文件和资料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实施项目管理体系要求所形成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适当范围的外来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2.职责
2.1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贯彻实施《文件和资料管理办法》。
2.2经理办公室综合档案室负责公司项目管理文件的收发,文件和资料的贮存、管理和控制。
2.3企业管理部负责项目管理保证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发放和控制,负责项目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施工技术资料除外)的审核和移交。
2.4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支持性文件和资料、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发放、更改控制和管理。
2.5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所接收的文件、资料和施工过程中形成记录的控制和管理。
3.文件和资料的类别
3.1项目管理手册
3.2项目管理程序文件
3.3支持性文件(公司内部制定的有关项目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的行政文件)
4.文件拟稿
4.1各职能部门按项目管理职责编制相应的文件。
4.2文件拟稿要求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字迹清楚。
4.3文件底稿应保留,附在一份印制的文件后面由经理办公室综合档案室存档备查。
5.文件和资料的批准发布
5.1项目管理职能部门编制的支持性文件,由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纳入公司项目管理体系支持性文件范围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管理办法、文件等,由各职能部门领导确定。
5.2对项目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各个工作场所,都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及时撤出作废文件。
6.文件和资料的编号和标识
6.l文件和资料的编号按公司《文件和资料编号方法》执行,项目管理文件编号执行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6.2文件和资料的标识
文件和资料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种。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行政文件由发放部门加盖“受控”印章。
其它受控文件只列入《受控文件清单》,公司内部均使用受控文件和资料。
“非受控”文件和资料仅用于对外赠阅。
6.3 文件和资料的登记、发放和回收
6.3.1文件和资料的登记
项目管理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的资料员按文件编号、文件名称等项目,填写《受控文件清单》。
项目经理部与业主、设计、监理单位之间涉及工程项目的来往函件也要进行登记。
按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文件、资料分门别类进行登记。
6.3.2文件的发放
6.3.2.1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该文件的批准人决定。
资料员按规定发放,收文人员在《发放回收登记表》上签字,以便备查。
6.3.2.2项目经理部需要分发的文件和资料,如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等,由主管领导确定发放范围,资料员负责发放,并填写《发放回收登记表》。
6.3.2.3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支持性文件应及时通知公司经理办公室综合档案室。
6.3.3文件和资料的回收
6.3.3.1资料员对被替代或作废/失效的文件和资料,按发放范围及时回收,并在《发放回收登记表》上注明回收日期。
6.3.3.2资料员对调离本单位人员领取的文件和资料予以回收。
6.3.3.3项目经理部解体时,各职能部门对其领用的文件和资料予以回收。
7.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7.1文件和资料内容如需进行更改,由制定该文件的部门负责实施。
文件和资料经多次或大面积内容更改后,要重新印制。
7.2文件和资料更改的审批由原审批部门或人员进行。
若指定其它部门或人员审批时,该部门或人员要获得原审批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禁止未经授权和批准的任意更改。
7.3文件更改时,与更改文件有关的其它所有文件的相关内容必须同时修改,以保证相关文件的有效性。
7.4各职能部门编制《文件修改记录》,记录文件的修改情况。
8.文件和资料的存档
8.1项目管理职能部门和项目经理部的资料员每半年检查一次在用文件和资料的有效性,检查结果填写《体系自检记录表》,并报送公司经理办公室综合档案室。
8.2作为资料留存的作废文件和资料,由资料员将作废文件及时交回公司经理办公室综合档案室,并在登记此文件的相关表格上标识出“该文件作废”字样。
该文件由发放部门销毁。
8.3经理办公室综合档案室保管体系管理文件和职能部门移交的全部文件和资料。
8.4综合档案室于次年一季度前收回被替代或作废/失效的管理文件。
填写《文件销毁(留用)申请表》,报部门领导批准后统一销毁。
9.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9.1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受控文件清单》,经理办公室汇总编制公司《受控文件清单》。
项目经理部建立本单位《受控文件清单》。
9.2 资料员要妥善保管文件和资料,防止丢失、损坏。
9.3文件和资料的借阅,填写《借阅登记表》后方可借出。
10.标准表格
(l)发放回收登记表;
(2)借阅登记表;
(3)受控文件清单;
(4)文件销毁(留用)审批表;
(5)文件修改记录;
(6)体系运行自检记录。
公司章程
受控文件清单
编号:03-02 登记单位:
公司章程
注:文件作废或换版时,在备注栏中注明。
体系运行自检记录编号:BG03-02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