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比选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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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评标管理制度

公司评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评标活动,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评标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评标活动,包括招标、比选、询价等。

第三条评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评标委员会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代表组成。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评标方案,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二)组织评标活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三)提出评标报告,对投标人的资格、技术、商务、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四)对中标人进行公示,确定中标人;(五)对评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评标程序第七条评标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布招标公告或比选公告,明确评标时间和地点;(二)组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三)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四)提出评标报告;(五)公示中标结果;(六)签订合同。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一)投标人的资格、信誉;(二)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质量、进度、服务等方面;(三)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合理性;(四)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第四章评标标准及方法第九条评标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主要包括:(一)技术标准: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公司要求;(二)质量标准:投标文件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公司要求;(三)进度标准:投标文件应当明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四)服务标准:投标文件应当明确售后服务方案,确保服务质量;(五)报价标准:投标报价应当合理、公道,符合市场行情。

第十条评标方法主要包括:(一)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进度、服务、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二)最低投标价法:以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三)其他评标方法。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一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评标工作进行监督,对评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内部比选方案

内部比选方案

内部比选方案1. 引言内部比选是指在一个公司内部,通过评估、对比和选择不同解决方案,以确定最佳解决方案的过程。

内部比选方案的目的是确保公司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选择对组织目标最有利的解决方案。

本文将介绍一个常用的内部比选方案,并提供详细的步骤和指导。

2. 内部比选方案步骤以下是一个通用的内部比选方案的步骤:2.1 确定目标和需求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司的目标和需求。

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预期业绩、目标、预算以及任何其他限制或约束条件。

通过明确目标和需求,我们可以确保在比较解决方案时专注于能够满足这些要求的方案。

2.2 确定可行解决方案在确定目标和需求后,我们需要列出所有可能的解决方案。

这些解决方案可能来自内部或外部,可以是现有的解决方案,也可以是全新的创意解决方案。

确保对解决方案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调查,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交流,以获取更多的想法和建议。

2.3 定量评估一旦确定了可行解决方案,我们需要对这些方案进行定量评估。

这可以通过制定评估标准和权重来实现。

评估标准可以包括成本效益、风险、可行性、可持续性等。

对每个标准进行权重分配,以反映其相对重要性,并对每个解决方案进行评分。

2.4 客观评估定量评估提供了一个客观的视角,但仍然需要主观的判断。

在这一阶段,我们需要进行客观评估,考虑一些主观的因素,例如组织的能力、需求的紧迫性、相关部门的利益等。

通过客观评估,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每个解决方案的实际可行性和适应性。

2.5 参与利益相关方在内部比选过程中,确保与相关利益相关方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参与非常重要。

利益相关方可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员工等。

他们可以提供宝贵的见解和意见,并帮助我们做出更好的决策。

通过参与利益相关方,我们可以得到广泛的支持,并确保选择最佳解决方案的决策是全面的和有利的。

2.6 选择最佳解决方案最后,通过综合定量评估、客观评估和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意见,我们可以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

这个解决方案应该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公司的目标和需求,并在成本、风险、可行性等方面都有优势。

施工单位比选的制度范本

施工单位比选的制度范本

施工单位比选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规范施工单位比选行为,提高施工单位比选的公平、公正、透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比选范围和条件1. 比选范围:本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2. 比选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质。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3)具有与工程项目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能力。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比选程序1. 发布比选公告: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公开发布比选公告,邀请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比选。

2. 报名和资格审核:有意参加比选的施工单位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司对比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比选环节。

3. 编制比选文件:比选单位按照公司要求编制比选文件,包括施工方案、报价、工期承诺等内容。

4. 比选评审: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参选单位的比选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施工方案的合理性、报价的合理性、工期承诺的可行性等。

5. 确定中标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考虑施工单位的技术实力、报价、工期、信誉等因素,确定中标单位。

6. 签订合同: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比选纪律1. 参选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2. 比选过程中,参选单位应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3. 公司比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比选程序和纪律,确保比选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4. 对违反比选纪律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变化,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订。

施工单位比选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招标代理公司比选原则(3篇)

招标代理公司比选原则(3篇)

第1篇一、引言招标代理公司在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了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招标代理公司比选原则。

二、招标代理公司比选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1)公正原则:招标代理公司在比选过程中,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比选结果的公正性。

在比选过程中,不得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2)公平原则:招标代理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参与比选的投标人,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条件,确保所有投标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比选。

(3)公开原则:招标代理公司应将比选的相关信息、评标标准、评标结果等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专业化原则(1)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具备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熟悉招标法律法规、招标流程和招标业务。

(2)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专业的招标代理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能够满足招标代理工作的需要。

3. 服务质量原则(1)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时与各方沟通,解决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确保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

4. 成本效益原则(1)招标代理公司应合理确定招标代理费用,确保招标代理费用与招标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相匹配。

(2)招标代理公司应通过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为招标人提供优质、实惠的招标代理服务。

(3)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成本效益。

5. 责任原则(1)招标代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招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招标代理职责。

(2)招标代理公司应承担招标代理过程中的法律责任,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合法性。

(3)招标代理公司应具备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安全性。

采购比选管理制度

采购比选管理制度

采购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公司的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采购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设备、服务和工程等项目的采购比选工作。

第三条采购比选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选择供应商提供所需物资、设备、服务和工程等项目的过程。

第四条采购比选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比选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比选的程序、角色、责任和权利,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采购比选的程序和流程第六条采购比选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流程进行:(一)需求确定:各部门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确定采购物资、设备、服务和工程等项目的需求。

(二)编制比选文件:采购人员根据需求编制采购比选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或邀请函等内容。

(三)发布比选公告:通过公司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比选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四)接受投标: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五)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履约管理:监督和管理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七条采购比选的程序和流程应当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但必须遵循程序的顺序和规范进行。

第八条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采购比选的程序和流程,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

第三章采购比选的角色和责任第九条公司下设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和监督公司的采购活动,制定和完善采购规章制度。

第十条各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采购人员,负责本部门的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采购计划、编制比选文件、接受投标、评标等工作。

第十一条采购管理部门、各部门的采购人员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采购比选的程序和原则。

竞价比选管理制度

竞价比选管理制度

竞价比选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项目建设、工程维修、物资采购、固废处置及业务外包等经营管理,规范以上业务的工作程序和标准,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单元(含托管单位)。

1.3本制度中的竞价比选范围是指除XX发展《招标管理办法》(XXXXXXX)所规定的必须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或业务(详见附件三)。

1.4根据本制度附件三限额界定,低于下限的项目或业务由各责任部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时适当开展询价比价,相关资料予以存档。

2.职责2.1运营管理部2.1.1运营管理部是公司竞价比选的归口管理部门。

2.1.2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竞价比选工作。

2.1.3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及技改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工作、非财务类管理咨询、信息化项目及生产经营外包业务的竞价比选。

2.1.4参与其他各类业务的竞价比选工作。

2.2经营财务部2.2.1组织开展财务类管理咨询及审计业务的竞价比选。

2.2.2参与其他各类业务的竞价比选工作。

2.3设备管理部组织开展与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维修项目、设备及其备件采购业务的竞价比选。

2.4营销中心组织开展大额原辅材料采购业务及固废处置业务的竞价比选。

2.5办公室(集中采购)组织开展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业务的竞价比选。

2.6技术中心组织开展科研设备及检化验设备采购业务的竞价比选。

2.7纪检部门现场见证竞价比选开标、评标过程。

受理投诉和举报(投诉举报的电话号码为:XXXXXXXXX)。

3.竞价比选程序及标准3.1竞价比选总体策划3.1.1责任部门是竞价比选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竞价比选的前期策划、组织落实和总体评价,其内容包括组织制定竞价比选策划书(详见附件四)、编制竞价比选文件、评估参选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及竞价比选后评估等工作。

代理公司招标比选方案(3篇)

代理公司招标比选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对专业代理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提高公司业务水平,降低运营成本,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公司决定对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旨在选拔具备专业能力、良好信誉和优质服务的代理公司,为公司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代理服务。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代理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 项目策划与咨询;2. 市场调研与数据分析;3. 宣传推广与媒体合作;4. 公关活动策划与执行;5. 法律法规咨询与合规审核;6. 其他公司需要的代理服务。

三、招标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记录;3. 具有相关行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4. 具有专业团队,具备执行招标项目的能力;5.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客户服务意识;6. 报价合理,符合市场行情。

四、招标程序1.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公司官网、行业媒体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条件、时间等;2. 投标人报名:有意向的代理公司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3. 初步审查:招标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出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4. 投标文件评审:招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方案、服务方案、报价等;5. 面试答辩: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面试答辩,考察其团队实力、服务能力等;6. 综合评定:招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服务方案、报价、面试答辩等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7. 中标公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8. 签订合同:与中标候选人签订代理服务合同。

五、招标文件1. 招标公告;2.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条件、投标文件要求、评审标准、合同范本等;3. 投标须知:包括投标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4. 报名表格:包括投标人基本信息、项目经验等。

六、评审标准1. 技术方案: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2. 服务方案:服务的全面性、专业性、针对性;3. 报价:报价的合理性、竞争力;4. 团队实力: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经验、业绩;5. 面试答辩: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应变能力等。

比选管理办法

比选管理办法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比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相关工作的比选工作,保证公平竞争,确保比选项目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比选工作坚持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与简便高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比选工作范围:金额在5千元及以上5万元以内的项目应该由花溪公司组织比选工作。

超过5万元的按乐电公司相关要求办理。

第四条比选工作的项目:物质采购及废旧处理、基建及维修项目、技改项目、车辆修理、设备大修、工程项目设计(监理)、民工费使用等第五条比选工作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具体见附表)(一)花溪公司每个需进行比选的项目,应成立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公司比选工作小组,负责该项目比选具体工作。

(二)乐电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目,由分管领导提出公司参与招标人员名单,经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后,上报乐电公司。

第七条比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制定比选规则。

比选规则应当明确比选程序、谈判内容、评审标准、合同草案等事项。

规则经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后发出。

由项目比选工作小组向两家及以上的已确认的比选申请人发出邀请比选通知书。

(二)比选谈判。

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项目比选工作小组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现场进行比选。

原则上,每项比选均需缴纳比选保证金。

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比选申请人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三)确定中选的比选申请人。

评比结束后,比选工作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比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比选工作小组应当按照符合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合理低价的原则通过比较、选择、确定中选人。

比选结束后,由比选工作小组现场定标,形成定标报告。

报公司领导班子会审议。

第十一条项目比选工作小组根据定标报告5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和中选人进行详细洽谈并草拟合同,由项目技术人员与中选人进行详细的技术协议条款洽谈并草拟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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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比选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比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
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
组长:常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合同部部长、规划设计部等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
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
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
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
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
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
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
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
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十三条比选资料由比选管理小组负责归档保存管理。

第十四条比选资料不得伪造、隐匿或销毁,并做到随时备查。

第六章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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