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比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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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比选管理办法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一、概述采购比选是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具有同等技术和经济条件下,根据招标人的需要,从多个投标人中通过比较、筛选以及评价等方式选出最优的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文主要介绍采购比选的管理办法,包括采购程序、比选标准、评审标准等内容。

二、采购程序采购比选的程序包括:1.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在采购需求明确后,通过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应当明确采购内容、程序、要求和截止投标日期等重要信息。

2.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并提交。

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方案、价格等内容。

3.比选资料:招标人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并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开具比选资料。

4.发放比选文件: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发放比选文件,具体内容包括比选方式、比选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时间安排等。

5.比选评审:招标人组织比选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比选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最终的中标供应商。

评审应严格按照比选标准和评审标准进行。

6.发放比选结果:招标人将比选结果通知中标投标人,并组织签署中标合同。

三、比选标准比选标准是指比较和筛选投标人时所依据的客观标准。

比选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采购物品的技术含量、供货周期、售后服务、价格等因素,并尽量保证标准具有客观性、公平性和可比性。

比选标准应根据采购物品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标准。

举例来说,对于购买机械设备的采购比选,其比选标准可以包括技术性能、工艺制造水平、配件配置等;对于购买办公用品的采购比选,其比选标准则可以包括品牌、材料、外观等。

四、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是指在比选阶段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所采用的标准。

评审标准应具有可操作性、可监管性和可衡量性,并且应当符合比选标准的要求。

针对不同的采购比选项目,评审标准通常应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方案和价格等方面的内容。

对于技术方案,评审标准重点考虑其技术创新、可行性、操作性等;对于商务方案,评审标准则重点考虑供货周期、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对于价格方面,则主要考虑投标价的合理性、公正性以及与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竞争力等。

比选管理办法初稿4.16

比选管理办法初稿4.16

精心整理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的比选工作,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地产集团投资效益,结合地产集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可以采取比选方式的项目:工程施工类估算价100万元以下、
比选公告、邀请说明、邀请函、询价函、比选文件、清单及控制价(如有)、澄清答疑(如有)、开选记录、各家参选文件(未中选单位可仅存一份正本)、评选报告、询价记录、定选会议纪要等过程资料。

资料须及时归档,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开比选项目若出现报名单位不足3家须发布二次公告,若仍不足3家则可采用邀请或询价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第八条比选编号规则同招标编号,仅首字母Z更换为B,比选及招标采用同一流水号。

第九条其他未涉及事项可参照地产集团招标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日
附件
开选记录人:
>&。

竞价比选管理制度

竞价比选管理制度

竞价比选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项目建设、工程维修、物资采购、固废处置及业务外包等经营管理,规范以上业务的工作程序和标准,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单元(含托管单位)。

1.3本制度中的竞价比选范围是指除XX发展《招标管理办法》(XXXXXXX)所规定的必须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或业务(详见附件三)。

1.4根据本制度附件三限额界定,低于下限的项目或业务由各责任部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时适当开展询价比价,相关资料予以存档。

2.职责2.1运营管理部2.1.1运营管理部是公司竞价比选的归口管理部门。

2.1.2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竞价比选工作。

2.1.3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及技改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工作、非财务类管理咨询、信息化项目及生产经营外包业务的竞价比选。

2.1.4参与其他各类业务的竞价比选工作。

2.2经营财务部2.2.1组织开展财务类管理咨询及审计业务的竞价比选。

2.2.2参与其他各类业务的竞价比选工作。

2.3设备管理部组织开展与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维修项目、设备及其备件采购业务的竞价比选。

2.4营销中心组织开展大额原辅材料采购业务及固废处置业务的竞价比选。

2.5办公室(集中采购)组织开展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业务的竞价比选。

2.6技术中心组织开展科研设备及检化验设备采购业务的竞价比选。

2.7纪检部门现场见证竞价比选开标、评标过程。

受理投诉和举报(投诉举报的电话号码为:XXXXXXXXX)。

3.竞价比选程序及标准3.1竞价比选总体策划3.1.1责任部门是竞价比选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竞价比选的前期策划、组织落实和总体评价,其内容包括组织制定竞价比选策划书(详见附件四)、编制竞价比选文件、评估参选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及竞价比选后评估等工作。

公司比选管理办法

公司比选管理办法

公司比选管理办法-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比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合同部部长、规划设计部等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比选管理办法

比选管理办法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比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相关工作的比选工作,保证公平竞争,确保比选项目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比选工作坚持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与简便高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比选工作范围:金额在5千元及以上5万元以内的项目应该由花溪公司组织比选工作。

超过5万元的按乐电公司相关要求办理。

第四条比选工作的项目:物质采购及废旧处理、基建及维修项目、技改项目、车辆修理、设备大修、工程项目设计(监理)、民工费使用等第五条比选工作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具体见附表)(一)花溪公司每个需进行比选的项目,应成立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公司比选工作小组,负责该项目比选具体工作。

(二)乐电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目,由分管领导提出公司参与招标人员名单,经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后,上报乐电公司。

第七条比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制定比选规则。

比选规则应当明确比选程序、谈判内容、评审标准、合同草案等事项。

规则经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后发出。

由项目比选工作小组向两家及以上的已确认的比选申请人发出邀请比选通知书。

(二)比选谈判。

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项目比选工作小组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现场进行比选。

原则上,每项比选均需缴纳比选保证金。

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比选申请人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三)确定中选的比选申请人。

评比结束后,比选工作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比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比选工作小组应当按照符合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合理低价的原则通过比较、选择、确定中选人。

比选结束后,由比选工作小组现场定标,形成定标报告。

报公司领导班子会审议。

第十一条项目比选工作小组根据定标报告5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和中选人进行详细洽谈并草拟合同,由项目技术人员与中选人进行详细的技术协议条款洽谈并草拟技术协议。

公司招标及比选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及比选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及比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简称公司、招标人、比选人)的招标及比选活动,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建设工程、技改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府发〔2014〕6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7-1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比选程序暂行办法》(***集发〔2006〕168号)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招标失败后的公开比选。

本办法所称的比选指招标外由公司自行组织进行的比选。

第二条公司的招标及比选活动,执行评标委员会(评标组)独立评标、监督部门依法监督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第三条公司的招标及比选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的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招标及比选的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技改工程项目、技术服务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修理、财产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及其他等。

(一)建设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的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

(二)技改工程项目的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

(三)技术服务项目的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性能考核试验、检测检验等。

(四)设备、材料的采购、修理范围包括:建设经营活动中使用设备、备品备件、材料等的采购、修理等。

(五)财产管理项目的范围包括:资产评估、财产保险及租赁、审计等。

(六)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的范围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含劳务派遣等)、企业年金、职工补充医疗(养老)保险管理等。

公司内部比选工作实施细则

公司内部比选工作实施细则

公司内部比选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加强对比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公司利益及比选工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公司项目比选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比选原则比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投资、监督有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组织实施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下,且未进入政府交易平台监管的项目。

包含工程类比选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项目;其他类比选项目:各职能部门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

不包含员工体检等服务类项目以及由党、工、团组织、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关要求的服务类项目。

采用财政资金或专项资金投资的项目不适用本细则,此类项目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媒介发布招标公告,进行招标。

公司所属各企业应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相关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比选工作管理机构比选需求部门为比选工作的发起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比选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就拟比选项目完成《比选需求书》、《项目意向通知书》的编写及审批。

2、负责就拟比选项目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并完成项目立项。

3、负责统计意向单位的报名情况并组织考察工作,当考察合格数量少于三家时,启动意向单位的市场调研及考察程序,考察后形成考察报告。

4、负责上述工作过程中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在项目比选程序正式启动前移交招标主管部门。

5、负责指派部门人员作为比选小组成员出席项目比选会议并参与完成供应商的比选。

6、配合招标主管部门完成项目比选程序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招标主管部门为项目比选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比选工作合规性管理及比选程序的组织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公司比选工作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制定及监督实施。

项目采购比选办法实施项目管理的具体办法

项目采购比选办法实施项目管理的具体办法

项目采购比选办法实施项目管理的具体办法项目采购内部比选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未纳入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表且每年度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需要通过比选确定的项目。

第二条比选工作的流程主要包括:确立比选事项、编制采购方案、发布比选公告、实施比选、结果公示、比选资料归档整理等环节。

第三条项目采购比选工作,由该项目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采购需求部门承担采购项目方案的制定,并指定具体经办人负责全程业务工作。

综合部负责比选资料模板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比选实施过程指导,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第四条确立比选事项。

有采购需求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协商并研究同意后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请示汇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概况、项目规模、经费渠道、比选依据、比选建议等。

第五条编制采购方案。

经申请获准后,由需求部门编制采购方案。

采购方案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比选人信息、比选项目概况、比选项目实施要求、参选人资格条件、项目预算、报名和要求、本次比选投标截止时间、比选文件编制要求、比选报价表等。

如需报党工委会审议的,需求部门负责党工委会请示材料的准备和采购方案汇报。

第六条发布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由需求部门起草拟定,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综合部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

发布公告严格遵循信息公开、保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原则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报主要领导同意可做适当调整。

需求部门经办人须按照比选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收取比选文书资料,并进行资格和信用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比选。

第七条实施比选。

项目评比小组原则上由项目分管领导、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部门经办人组成,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与监督。

评比小组成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实并研读投标人提交的比选文件,根据采购方案的要求作出评分评比。

比选过程中如有需要,评比小组成员可要求参选人对其比选文件进行解释说明并接受问询。

与会人员可以就与项目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现场发问,不得问与项目无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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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
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
组长:常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合同部部长、规划设计部等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
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
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
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
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
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
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
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十三条比选资料由比选管理小组负责归档保存管理。

第十四条比选资料不得伪造、隐匿或销毁,并做到随时备查。

第六章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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