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流转税的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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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

流转税

流转税就是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而流转额则是指商品或劳务在流通周转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数额(金额或数量)。

流转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是政府税收收入、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就是我国流转税中的三大主体税种。

一、组成计税价格成为流转税计税依据的前提条件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税法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

计税依据在表现形态上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价值形态,即以征税对象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另一种是实物形态,即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作为计税依据。

因此,以计税依据的不同为标准分类,税收可以分为两类,即从价税和从量税。

组成计税价格主要是运用于从价税中,当无法确定销售额时,条例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采用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例如:增值税、营业税,以及消费税中除了黄酒、啤酒、成品油以外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算。

二、组成计税价格内容的实质组成计税价格,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组成一个用来计算某种税收的一个依据(价值量表示)。

流转税的从价计算当中,计税依据是销售额或营业额,当无法确认销售额或营业额时才会运用到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

由此可见,组成计税价格实质上是销售额或营业额的替代,它的组成内容应该与纳税人确定商品的销售额或劳务的营业额是一致的。

这其实也就是纳税人为自己将要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定价所要考虑的内容:首先要弥补回成本,然后是纳税人想要赚取的利润,最后还须考虑国家税收对其商品或劳务所要征的价内税。

因此,在流转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虽然表现形式会有多种多样,但内容实质只有一个,那就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价内税(消费税或营业税)。

三、新消费税暂行条例中组成计税价格的变化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中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明确规定了组成计税价格要考虑从量税的部分,而不是只对进口卷烟消费税复合计税中的组成计税价格考虑从量税的计算。

三大流转税的区别

三大流转税的区别

税目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八.转让无形资 产
1.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 转让其股权的, 2.转让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无形 在建项目,按“ 3.土地租赁,按“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 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 转让股权的, 【提示】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 营 2.个人将购 (1)不足5年 (2)超过 ①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 ②普通住 (十四)实木地板 九.销售不动产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 款项凭据的当天 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重要提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共4种情况 税纳税义务。 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的当天。 4.纳税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纳税义 5.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
(1)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属于“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2)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3)出租文化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1)代理业: 如:①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②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2)旅游业: 景区内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 游业” 。 (3)租赁业: ①场地、物品、设备等转租属于租赁行为; ②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 “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广告业: 广告代理业务按“服务业——广告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5)其他服务业: 、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 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打包、咨询等。 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精选流转税

精选流转税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及征收率
消费税计公式
在不同税率形式下应纳税额计算的三个公式 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混合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 消费税: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
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 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3.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 的一种税。
4. 关税: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 海关向进出口国所征收的税收
附加税
附加税:“正税”的对称。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 附加税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
公司主要的正税有增值税、营业税,根据正税缴纳的附加税 的种类有: 1.城市维护建设税:7% 2.教育费附加:3% 3.地方教育费附加:2%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率
堤围费:0.01%(按销售额征收)
关税的计算公式
从价关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从量关税的商品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复合关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
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滑动关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关税税额=T1或T2×P×汇率 T1:滑动优惠税率; T2:滑动普通税率; P:完税价格.

流转税类4

流转税类4


● 按照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 如果当月的同类消费品售价不同,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七、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续)
•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
• 1) 代收代缴: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若受托人为个体 经营者,则由委托方自交。
• 优点:1)税基较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2)可实行发票扣税法
• 缺点:1)存在重复征税

2)不利于固定资产投资大的企业

3)不利于企业更新设备
4. 增值税类型比较(续)
• 收入型增值税——扣除固定资产当期的 折旧费
• 优点: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一致, 是标准的增值税。
• 缺点:1)要求较高的会计核算水平和税 收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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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人
• 定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
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 1.一般纳税人:
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100万以上; 商业企业年销售额180万以上; 具有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 2. 小规模纳税人: 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100万以下且核算不健全; 商业企业年销售额180万元以下,无论核算健全与

流转税法制度

流转税法制度

特征
流转税法的特征是由流转税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整经济中的作用决定的。流转税是间接税,具有税源稳定、 征收及时、征收便利、税负隐蔽等优点。流转税法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少数发达国家构成主体税制。
1.流转税法是财政收入的稳定保障。 2.流转税法简便易行。 3.流转税法课税隐蔽。 4.流转税法可以从多方面对经济加以调节。
流转税法制度
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 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
01 特征
03 相关书籍 05 征税范围
目录
02 沿革 04 完善 06 主要区别
流转税类,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其中,流转额包括商品交 易的金额或数量和劳务收入的金额。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均属于流转税种类。流转税法是 调整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系列税收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所谓商品流转额,是指在 商品流转中因销售或购进商品而发生的贷币收入或支出金额。所谓非商品流转额是指各种劳务或服务性业务的收 入金额。
沿革
(一)1994年前的流转税法
流转税法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出现而产生的。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中国税政实施要则》,统一中国税政, 规定开征的流转税主要有货物税、工商营业税和关税,并随后按税种公布相应的税收条例。1984年,中国全面改 革工商税。国务院根据中国人大授权,于1984年9月18日发布《产品税暂行条例(草案)》、《增值税暂行条例 (草案)》、《营业税暂行条例(草案)》,对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营业额分别征收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
消费税①生产企业生产并销售的11类应税货物②报关进口的11类应税货物
营业税①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讯、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等七大行业提供的应税劳务②所有 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转让无形资产与销售不动产两类行为。

流转税

流转税
(6)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
无偿赠送他人的对外捐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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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行为(8个) 1.委托代销货物:委托方纳增值税 2.受托代销货物:受托方纳增值税 3.统一核算两个以上机构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同一县市内除外)
自产货物 委托加工收回货物 购进货物
1.投资 2.分配 3.赠送 4.集体福利 个人消费
五、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增值税专用发

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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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商品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或提供
劳务服务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1、理论增值额的理解 2、理论增值额与法定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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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的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 是指按“扣税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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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1.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1)纳税义务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 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 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纳税人,其 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 的,以购买者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4.零税率:适用于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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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税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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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的组成: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收
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 利润、代垫款项等。但不包括: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所代收代缴的 消费税; (3)同时符合下述两条件的代垫运费: ▲ 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流转税法律制度

流转税法律制度

× 适应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出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 =
完税价格 ×
适应税率
[离岸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
×
适应税率
例题9:
下列税种中除对出口货物另有 规定外,一律不得减免税的税 种是( B ) A) 增值税
C) 营业税
B) 消费税
D) 资源税
例题10:
某丝绸公司出口一批生丝,离 岸价格为550万元人民币,出口 税率为100%。计算应纳出口关 税税额。
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的固定资产;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用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应纳税额: (1)一般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应纳税额: (3)进口货物的计算:
采用价内税的形式;
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办 法; 减免税控制严格。
(一)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烟、酒
化妆、护肤品
消费税的 征收范围
贵重首饰、珠宝
鞭炮、焰火、汽油
摩托车、小汽车、轮胎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生 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 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 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 应税消费品。
5、其他货物的销售
货物期货
银行销售金银 其他货物销售 典当业的死当销售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等
(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是指一切从销售或进口
货物、提供应税的劳务的单位和 个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 和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十讲 流转税

第二十讲 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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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增值税税制
征税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除农业生产环节和不动产外,对所有销售货物或 进口货物都征收增值税,并对工业性及非工业性的加 工,修理修配也征收增值税。即只对工商业和修理修 配业征税。 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 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 纳入营改增范围。自 2014 年6 月 1 日起,将电信业纳 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流转税概述
流转税的特征: 流转课税的课征对象是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因而与交易 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 税基广泛,税源可靠,税收负担普遍。 流转课税在负担上具有累退性。 流转课税的税源普遍,课税隐蔽。 流转课税具有征收管理的简便性。
流转税概述
我国流转税之间的关系(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关税) 增值和消费税它们之间是交叉关系。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 增值税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对某些特殊消费品再征收的一种 税,属于特种商品课税性质。如果一种产品交了消费税就 一定得交纳增值税。反过来如果一种产品交了增值税。 增值税、消费税两者与营业税是一种不交叉关系,在功能 作用上相互配合和协调。现行增值税主要是在工业生产和 商品流通领域征收;营业税主要是对交通运输、金融保险 、建筑安装、文化体育、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 和销售不动产等产业征收。就是一种产品如果被征了增值 税或消费税,就一定不会再交营业税;反之一种商品或劳 务如果被征营业税,就一定不会再被征增值税或消费税。 关税是在商品进出口环节课征的流转税,是我国商品劳务 课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特点 ①征税范围由选择性。
各国目前征收的消费税都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即只选择某些 消费品征税。 ②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消费税不是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的所有环节征收 。考虑征收费用最少原则,在应税消费品生产者销售商品时征税, 有利于税款的源泉控制,可以更好地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通常是在 生产这一环节征收。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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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流转税的区别在哪里
在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中三大流转税包括了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其中,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一般有两种模式:交叉征税(或称双层次征收)模式,如增值税与消费税;平行征收模式。

如增值税与营业税。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在征收范围上的区别:
一、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
1.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
(2)进口货物;
(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4)提供应税服务,包括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2.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3.混合销售
(1)一般规定
①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并征收增值税。

②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营业税。

(2)特殊规定
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建筑业)的营业额,货物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核定后,还是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4.兼营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而非一并征收增值税)。

5.应当征收增值税的特殊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征收增值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征收增值税。

(4)缝纫业务,征收增值税。

(5)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征收增值税。

(7)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按揭。

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

(8)移动电话的销售
①电信单位单独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②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营业税。

(9)预制构件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者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

1.应税劳务
(1)由于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已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包括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电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不包括仓储业、广告业等营改增项目)。

(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缴纳增值税,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3)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2.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无形资产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

3.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三、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
只有特定的商品(14类)才征收消费税,具体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在计税依据上的区别:
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一)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计税营业额(价外费用)不应包括: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营业额的基本规定
1、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
2、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当期营业额中减除;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4、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提示:(1)核算的顺序:先平均价格,后组成计税价格;(2)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

5、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6、购置税控收款机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的规定
(1)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2)普通发票: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7、外币折合人民币的规定: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三、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三大流转税更多不同可以参考:
/kaodiantong/jingjifaji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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