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垄断法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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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垄断法私人诉讼的损害赔偿制度

论反垄断法私人诉讼的损害赔偿制度

论反垄断法私人诉讼的损害赔偿制度程雪军同济大学中德学院经济法硕士【摘要】反垄断法私人诉讼是反垄断法执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反垄断法私人诉讼制度,损害赔偿制度是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本文借鉴国外立法与实践,并与我国现实相结合,提出双倍损害赔偿、简化损害赔偿计算方式、限制传统抗辩、引入“判决前利息”制度、简化证明损失和因果关系。

【关键词】反垄断法私人诉讼损害赔偿我国《反垄断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该条直接肯定了私人提起反垄断诉讼的诉权。

但纵观《反垄断法》,对作为反垄断法私人诉讼核心的损害赔偿。

法律却鲜有直接的规定。

法贵于行,只有明确反垄断法私人诉讼的损害赔偿,才能使法律的初衷得以彰显。

一、确定反垄断法私人诉讼损害赔偿的重要性1.反垄断法私人诉讼的重要性。

我国的反垄断法的执行机制以公共执行为主,私人执行并没发挥出预期效果,但反垄断私人诉讼是如此重要。

首先,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只有授予私人诉权,才能真正维护公民权利。

其次,垄断行为的受害者比反垄断执法机构更容易发现违法行为,作为案件受害人的私人更具有诉讼的积极性。

再次,私人诉讼会对反垄断法执法机关起到监督作用,有助于防范“政府失灵”。

最后,私人诉讼可以更好地使得受害人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有利于实现社会正义,从而得以实现经济自由、经济民主、经济秩序的和谐统一。

2.确定反垄断法私人诉讼损害赔偿的重要意义。

损害赔偿是反垄断法私人诉讼的核心问题,只有解决好损害赔偿的问题,才能促使反垄断法私人诉讼的有效进行。

我国反垄断法私人诉讼不够发达,其重要原因在于:首先,反垄断法私人诉讼的损害赔偿规定不够明确,无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次,私人在反垄断法诉讼中是弱势群体,诉讼成本高昂,举证困难,如果没有明确损害赔偿的激励。

就会出现私人诉讼的惰性。

最后,明确合理的损害赔偿的确定,会对反垄断法私人诉讼起到法律边界效应。

反垄断案件中的法律追究和罚款

反垄断案件中的法律追究和罚款

反垄断案件中的法律追究和罚款引言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在反垄断案件中,法律追究和罚款是对垄断行为的法律制裁手段。

本文将分析中国反垄断法对垄断者的法律追究和罚款规定,并探讨其在实践中的运用。

一、法律追究垄断者在反垄断法中,对垄断者的法律追究主要体现在反垄断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和民事诉讼三个方面。

1. 反垄断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46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对违反反垄断法的垄断者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止垄断行为等。

对于符合《反垄断法》第47条规定的特定情形,市场监管机构还可采取强制分拆所持股权或者出售股权等措施。

2. 刑事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3条,从事垄断活动被视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可构成犯罪。

刑法规定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如剥夺政治权利、拘役、罚金等。

其中,对于构成盗窃、抢劫或者故意杀人等犯罪的利用垄断地位实施的犯罪行为,将受到刑法中相应犯罪的处罚。

3. 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50条规定,受违反反垄断法损害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垄断者赔偿被侵权方的损失,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赔偿。

二、罚款处罚措施罚款是对垄断者进行法律制裁的一种重要方式。

反垄断法规定了罚款的标准和程序。

1. 罚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46条规定,垄断者非法获取的利润可以按照不超过其非法所得的倍数进行罚款。

另外,根据《反垄断法》第47条规定的特定情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对垄断者罚款不超过其上年销售额1%,或者对连续违法生产经营者罚款不超过其上年销售额10%。

2. 罚款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49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分支机构对垄断者进行罚款时,需要经过认定违法行为、听证和作出处罚决定等程序。

浅析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

浅析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

浅析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摘要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中国的建立刚刚起步。

与立法的相对滞后相比,这方面引起的争议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产生。

前几年的“东芝笔记本电脑事件”、“阜阳毒奶粉事件”以及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等等都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这其中很多争议都是因为我国本身的惩罚赔偿性制度不够完善,立法者未能真正把握惩罚性赔偿的内在价值目标所引起的。

社会各界对完善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呼声日益强烈。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侵权作者简介:杨少勇,湖南衡州律师事务所。

一、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方面,中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方面已经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与这一体制本身的功能和目标相比,惩罚性赔偿是远远没有发挥和表现出其应有的作用及影响。

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一)适用范围过于狭窄在消费领域中,经营者存在的欺骗行为和商品房买卖中卖方存在的欺骗行为是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最普遍的两种情形。

正如前面说的一样:英法美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源于侵权法的,最初主要适用于侵犯受害人基本民事权利的案件包括:诽谤、诬告和非法侵占、非法拘禁等。

其后,随着如跨国公司、连锁企业等大型企业经济主体不断涌现,这些企业的不合格产品,劣质的服务通常也给消费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自然而然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始适应于合同领域,综上所术,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地限制了其适用范围。

(二)赔偿额度较低经权衡,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花费的成本比消费者利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所获得的赔偿要高很多,这样就打击了消费者的积极性。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放纵了运营商的欺诈行为,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惩罚性赔偿部分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是一个已被确定的变量。

这样确定的赔偿量,由于商品的价款和服务的费用相对较低,这样完全不能发挥此种制度本身具有的震慑功能。

这样惩罚性赔偿制度就成了无根之木,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我国现阶段的商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迭出,恶意侵权等行为泛滥,从这个角度来说,与惩罚性赔偿制度丧失应用的激励有着直接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4.01.01•【分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从事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限制或影响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

第三条(垄断行为的定义)本法所称垄断行为,是指排除或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之间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三)经营者过度集中;(四)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第四条(经营者、特定市场的定义)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在特定市场内从事商品经营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本法所称特定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期间内就某种商品经营所涉及的区域范围。

第五条(政府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六条(主管机关)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设立反垄断主管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

第七条(社会监督)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垄断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垄断行为。

第二章禁止垄断协议第八条(禁止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旨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际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以下简称为“协议”)。

协议包括:(一)统一确定、维持或者变更商品的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或者开发新技术、新设备;(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其他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我国反垄断法应当设置惩罚性民事赔偿责任制度

我国反垄断法应当设置惩罚性民事赔偿责任制度

我国反垄断法应当设置惩罚性民事赔偿责任制度
王显勇
【期刊名称】《经济法论坛》
【年(卷),期】2007(004)001
【总页数】15页(P357-371)
【作者】王显勇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的重构 [J], 袁武强;张在范
2.我国应当健全行政垄断法律责任制度——以《反垄断法》第51条为基点展开的探讨 [J], 刘元龙
3.试论建立我国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 [J], 陈永忠
4.论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构建--兼议《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J], 王力
5.论惩罚性民事责任──兼论我国民事责任制度的重构 [J], 王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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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考试试题

经济法学--考试试题

经济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单项选择题: 经济法以独立法律部门的面貌在一国出现,始于[ C ]A. 19 世纪中期B.18 世纪末 19 世纪初 C.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 D.20 世纪中期 下列(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 B ] A. 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B. 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C. 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D. 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 企业国有资产,是指 [ D ] A. 国家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 B. 国家对企业的货币出资 C. 国有银行向企业的借款 D. 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根据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有权依法奖惩职工的是 [ D ]A. 职工代表大会B. 工会委员会C. 管理委员会D. 厂长统一印制、发行人民币的机构是[ D ]A. 财政部B. 国务院C.中国银行D.中国人民银行下列项目中,不需要征收消费税的是[ A ]A. 服装B. 洗面奶C.香烟 D白酒下列( )既是消费者的一项权利,也是消费者的一项义务。

[ C ]A. 消费者安全权B. 消费者知情权C. 消费者受教育权D.消费者受尊重权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金额不得超过[ C ]A.1000 元B.2000 元C.5000元D.10000元我国的中央银行是[ A ]A. 中国人民银行B. 中国银行C. 中国工商银行D.中国建设银行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5 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B ]A. 四分之一B. 三分之一C.二分之一 D.三分之二根据 2013 年新修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 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 [ C ]A.1 倍B.2 倍C.3 倍D.10 倍 下列所得中,免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C ]A. 赵先生的年终奖金B.钱先生出售本人绘画的收入C.孙先生的个人保险所得的赔款D.李先生的储蓄收入甲公司因与乙公司有经济纠纷,甲不再经营乙公司的产品。

反垄断法领域惩罚性赔偿法律制度研究


计算基础:根 据侵权行为的 严重程度、持 续时间、影响 范围等因素确

添加标题
计算公式:赔 偿金额=侵权行 为造成的损失× 惩罚性赔偿倍

惩罚性赔偿倍 数:根据侵权 行为的严重程 度和持续时间 等因素确定, 一般为1-3倍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特殊情况:对 于特别严重的 侵权行为,可 以适用更高的 惩罚性赔偿倍 数,但最高不
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 到垄断行为的严重程度、 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因
素。
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考 虑到被侵权人的损失情况, 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考 虑到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
度,包括故意和过失。
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考 虑到侵权人的经济状况, 包括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反垄断法领域惩罚 性赔偿法律制度研 究
汇报人:
目录
01 单 击 添 加 目 录 项 标 题
反垄断法领域惩罚性
03 赔 偿 法 律 制 度 的 理 论 基础 反垄断法领域惩罚性
05 赔 偿 法 律 制 度 的 实 践 案例分析
02 反 垄 断 法 领 域 惩 罚 性 赔偿法律制度的概述 反垄断法领域惩罚性
超过5倍
添加标题
05
反垄断法领域惩罚性赔偿法 律制度的实践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概述
案例一:美国微软公司垄断案 案例二:欧盟对谷歌公司的反垄断调查 案例三:中国阿里巴巴集团垄断案 案例四: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垄断案
案例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况
案例一:某公司因垄断行为被 罚款,法院判决其支付惩罚性 赔偿金
垄断行为。
添加标题
案例二:某公司 因垄断行为被罚 款,启示是反垄 断法对垄断行为 的严厉打击,教 训是公司应遵守 法律法规,避免

经济法学作业-A-最终成绩:100分(全套)

一单选题1. 经济法调整的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是一些组织内部重要的纵向和横向经济关系全部内部经济关系国家对企业的内部经济管理关系授权组织对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本题分值: 4.0用户得分:0.0用户解答:授权组织对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标准答案:一些组织内部重要的纵向和横向经济关系2. 专利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其申请日为专科同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申请文件寄出的邮戳日申请文件寄到的邮戳日专利人拟定的申请文件之日本题分值: 4.0用户未作答标准答案:申请文件寄出的邮戳日3. 春运期间,某省国有公路客运公司为缓解短途客运压力,在客运高峰到来前五天,宣布提高票价50%。

请判断下列观点哪个不正确?()A.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公用企业滥用优势地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B.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C.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乘客可以不乘坐该公司的客车或者上车后与之讨价还价D.因为没有举行听证会,违反了《价格法》本题分值: 4.0用户未作答标准答案: C.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乘客可以不乘坐该公司的客车或者上车后与之讨价还价4. 房地产的调整对象中,因房屋产权而形成转让、抵押和租赁关系的是城市土地管理关系城市房屋管理关系城市土地财产经营关系房屋财产经营关系本题分值: 4.0用户未作答标准答案:房屋财产经营关系5.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不包括:()。

A.投资主体为一个自然人B.由投资人单独进行管理C.具备法人资格D.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分值: 4.0用户未作答标准答案: C.具备法人资格6. 经济法特有的责任形式不包括()。

A.惩罚性赔偿责任B.补偿性赔偿责任C.结构控制D.行为禁止本题分值: 4.0用户未作答标准答案: B.补偿性赔偿责任7. 下列行为不违法的是()A.以内定中奖人员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B.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商品C.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D.谎称有奖而进行有奖销售本题分值: 4.0用户未作答标准答案: B.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商品8. 只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不可能作为民法或行政法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本题分值: 4.0用户未作答标准答案: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9. 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岁)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

经济法概论题库+参考答案 (2)

经济法概论题库+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101题,每题1分,共101分)1.平衡大企业与小企业的利益,属于经济法原则中的A、调制绩效原则B、调控合规律原则C、调制适度原则D、调制法定原则正确答案:C2.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将部分财政收人无偿让渡给其他各级政府、企业和居民时所发生的财政支出是A、专项支出B、福利支出C、补助支出D、购买支出正确答案:C3.经济法的实施主体主要是A、人民检察院B、仲裁委员会C、人民法院D、人民政府正确答案:D4.在西方国家中计划立法时问最早,历史最长,最具特色而且经济计划理论也最为完备的发达国家是A、德国B、法国C、美国D、英国正确答案:B5.依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的机构是A、国务院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D、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正确答案:D6.下列不属于宏观调控法调整对象的是A、储备调控关系B、计划调控关系C、企业投资调控关系D、产业调控关系正确答案:C7.我国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A、20%B、11%C、17%D、13%正确答案:C8.市场主体所从事的具有经济法意义的博弈行为是A、竞争行为B、对策行为C、协作行为D、调制行为正确答案:B9.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诞生于A、美国B、日本C、法国D、德国正确答案:D10.从转移支付形式的确定性米看,最稳定、最大量的是A、专项转移支付B、特殊转移支付C、政策转移支付D、一般性转移支付正确答案:D11.与传统部门法相比,经济法更具有A、社会性B、现代性C、规制性D、经济性正确答案:B12.在经济法中,计划、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等程序属于【】A、诉讼程序B、非诉讼程序C、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D、非正式程序正确答案:B13.下列属于典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是A、拒绝交易B、特许协议C、联合抵制D、划分市场正确答案:A14.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A、5000万元人民币B、1亿元人民币C、10亿元人民币D、20亿元人民币正确答案:B15.下列属于市场规制法的是A、反垄断法B、财税法C、金融法D、计划法正确答案:A16.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是指A、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人员B、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C、发行人控股公司的监事D、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正确答案:D17.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A、20%B、10%C、25%D、15%正确答案:D18.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标志是A、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B、20世纪20年代美国学者的研究C、20世纪30年代法国学者的研究D、20 世纪30年代英国学者的研究正确答案:A19.我国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法律是()A、《消费者权益保护法》B、《商标法》C、《专利法》D、《著作权法》正确答案:A20.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规制时,采用结构主义规制的国家是()A、意大利B、法国C、日本D、德国正确答案:C21.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主要表现在()A、二者都要采取惩罚与奖励的调整手段B、二者都要调整管理关系C、二者都要遵循自愿平等对价变换的原则D、二者都要调整经济关系正确答案:D2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上,采用援引立法模式的国家是A、加拿大B、意大利C、法国D、俄罗斯正确答案:C23.下列属于宏观调控法的是A、消费者保护法B、反垄断法C、反不正当竞争法D、预算法正确答案:D24.在我国,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的任免机构是()A、银保监会B、证监会C、中国人民银行D、财政部正确答案:B25.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最高奖金额标准是()A、超过30000元人民币B、超过10000元人民币C、超过8000元人民币D、超过5000元人民币正确答案:D26.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是A、宏观经济管理关系B、投资与产业的关系C、宏观经济调控关系D、市场与计划的关系正确答案:C27.按流通性能的不同,国债可以分为A、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B、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C、强制国债和任意国债D、内债和外债正确答案:A28.下列属于市场调控法的是A、消费者保护法B、反垄断法C、反不正当宽争法D、财税法正确答案:D29.下列属于资本市场的是A、国债回购市场B、票据贴现市场C、短期外汇市场D、债券市场正确答案:D30.下列属于货币市场的是()A、黄金市场B、票据贴现市场C、债券市场D、股票市场正确答案:B31.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A、6年B、5年C、2年D、3年正确答案:B32.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交易对象是【】A、企业B、个人C、社会团体D、商业银行正确答案:D33.按照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A、8000万元B、3000万元C、1000万元D、5000万元正确答案:B34.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应遵循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中,至为关键的指标是A、存款准备金B、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C、资本充足率D、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正确答案:C35.在我国,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收入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税种是A、所得税B、关税C、营业税D、消费税正确答案:C36.下列属于违反市场规制法而应当承担的财产性责任的是A、声誉罚B、自由罚C、资格罚D、罚金正确答案:D37.依据税收计征标准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A、独立税和附加税B、价内税和价外税C、从量税和从价税D、直接税和间接税正确答案:C38.下列关于市场规制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是俄罗斯的反不正当竞争法B、《米勒·泰丁斯法》是市场规制法产生的标志C、《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是市场规制法产生的标志D、《克莱顿法》是德国的反垄断法正确答案:C39.我国增值税的低税率为A、6%B、13%C、17%D、4%正确答案:B40.按偿还期限的不同,我国国债可分为()A、小额国债和大额国债B、国内债务和国外债务C、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D、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正确答案:D41.1945年美国铝公司垄断案创立的反垄断法制度是【】A、豁免制度B、惩罚制度C、域外效力制度D、申报制度正确答案:C42.世界上最早明确提出消费者权利的是A、法国总统戴高乐B、德国总理默克尔C、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D、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正确答案:C43.在证券业规制模式上,采用中间型规制模式的国家是A、德国B、美国C、英国D、日本正确答案:A44.下列属于银行业规制手段中特别强制措施的是A、说明B、查阅C、接管D、谈话正确答案:C45.我国目前的外汇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A、混合外汇管制B、不实行外汇管制C、全面外汇管制D、部分外汇管制正确答案:D46.经济法的价值体系中,更高层次的价值是A、外在的客观评判价值B、内在的主观功用价值C、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D、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正确答案:D47.商品税中的核心税种是()A、消费税B、增值税C、关税D、营业税正确答案:B48.在主体意志方面,税收不取决于纳税主体的主观意愿,两只取决于征税主体的认识和意愿,因而税收具有A、国家主体性B、无偿征收性C、单方强制性D、政权依托性正确答案:C49.经济法责任形态中,属于赔偿性责任的是A、罚款B、超额赔偿C、资格减免D、信用减损正确答案:B50.下列关于经济法主体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是调制机关B、第三部门不能成为调制受体C、调制受体的资格,一般不需要专门法律作出特别规定D、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主体不能成为经济法主体正确答案:C51.从调制法定原则的要求来看,在经济法上必须着重强调的程序类型是A、非正式程序B、诉讼程序C、非诉讼程序D、正式程序正确答案:D52.经营者团体的垄断协议行为在形式上可叫做()A、经营者之间限制竞争的协议B、经营者团体的决议C、经营者之间其他协同一致的经营行为D、经营者之间的购销合同正确答案:B53.下列属于逃汇行为的是()A、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其在境内的费用,由对方给付外汇的B、未经批准,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在境内进行投资的C、以虚假合同等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D、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汇出或携带出境的正确答案:D54.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中需要由国家调拨、分配的部分和对关系经济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下达的计划是A、指令性计划B、地方计划C、指导性计划D、中央计划正确答案:A55.在采行统一立法模式的国家,其比较完整的形式意义上的市场规制法是A、消费者保护法B、竞争法C、反垄断法D、破产法正确答案:B56.下列不属于特别市场的是()A、建筑与房地产市场B、食品、药品市场.C、手机交易市场D、金融市场正确答案:C57.下列属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的是()A、监督权B、编制权C、撤销权D、审批权正确答案:B58.下列关于经济法主体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第三部门不会成为经济法的主体B、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主体不能成为经济法主体C、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具有单一性D、在调制受体中,最重要的主体是企业正确答案:D59.当今最常见的市场结构形态是A、寡头垄断B、完全垄断C、完全竞争D、垄断竞争正确答案:D60.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是A、通则和分则B、总则和分则C、总体和分体D、总论和分论正确答案:D61.甲从某网店购买两套汽车坐垫。

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学》形考任务1-4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学》形考任务1-4答案形考任务一1.()是国家通过确认和运用市场规则引导、调节、控制、监督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系列经济协调管理措施的总称。

B.市场规制2.我国经济法的理念中的主导思想是()。

A.以消费者为本的理念3.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B.出资额;全部资产4.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

B.股东会5.甲有限责任公司有9个股东,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为甲股份公司。

依据《公司法》,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C.该股东会决议应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6.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关于消费者损害求偿权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D.消费者可以要求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7.甲在乙银行办理了一张可跨行存取款的银行卡,并曾用该银行卡在乙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

甲取款次日,发现该卡内的全部存款被人在丙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走。

甲报警,并称自己一直妥善保管该卡。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此案为当地一犯罪团伙在乙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安装读卡装置导致。

以下关于本案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B.甲有权要求乙银行赔偿8.甲超市入口处树立了一块告示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超市经营者做出的哪一项告示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C.新鲜果蔬价格随季节变化进行调整9.某市甲公司生产销售“长生”牌保健饮品。

为推销该产品,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制作广告,宣称“长生”牌保健饮品具有预防心血管疾病的功效。

该广告在当地丙报刊上发布,同时聘请丁明星做代言人。

当地部分居民购买服用“长生”牌保健饮品后引起心律不齐等问题,经鉴定该产品中含有不得添加的药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受害消费者可以向甲公司要求赔偿10.经济管理者是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并依法承担经济管理职能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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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价款 ( 费用 )赔偿 。这两个本土的立法例 ,已经建立 了双倍赔偿的 立法基础 ,也更能适应中国现状 。同时有人也认为 ,双倍赔偿介 于三倍 损 害赔偿与单倍损害赔偿之间 ,有效地保证反垄断法案件数 量处 于适 中 的规模 。但是 ,笔者认为以上两部 规定保护 的客体与 反垄断法 不一样 , 所遇到 的问题也不同。 比较而言 , 判 断垄断行 为比判断 “ 欺诈”行为要 复杂得多 ,要求更多 ,受害者需要付 出的成本更多 。如此则 一方面双倍 赔偿对私人执行的激励不够 ,另一方 面对违法者 的制裁力 度不足 ,不能 有效将反垄断法运用于司法实践。 ( 三 )美国的强制三倍赔偿和 台湾的三倍以下酌定赔偿 。 美 国是唯一在反垄断法中采强制性 三倍赔偿制度 的国家 ,规定 了垄 断侵害下 的三倍赔偿 及诉讼 费和合 理的律 师 费。它对 受害 者的激 励作 用, 体现在其使美 国根据反托拉斯法而由私人提起 的损害赔 偿要 比政府 提起的诉讼 多得 多,以致在整个 2 o 世纪 7 O年代 ,政府所 提起的诉讼 数 字只 占所有反托拉斯诉讼 的 5 %。同时 ,高额赔偿对 现实违 法者进行严 厉惩戒 ,对可能的违法者进行预防 ,对违法垄断形成 强大的威慑力 ,从 而 有 效 防 止违 法 垄 断 的发 生 。 我国台湾地 区的 《 公平交易法》规定 了被害人可 向法院请求侵权人 承担损害额以上 。但不得超过 已证明损害额之三倍 的损害赔偿责 任。台 湾学者认为 , 损 害赔偿制度虽是私人间利益之填补 ,但涉及公平法之 损 害赔偿 , 行政机关尽一份心力 ,能够让一般 民众较 容易扮演监督者 之角 色 ,公平法也更容易落 实。 相较于三倍 以下酌定赔偿在实践 中法官对度的难以掌握 ,笔 者认 为 三倍赔偿更具有可操作性 。事实上 ,据统计 ,在美国联邦法院 审理的所 有反垄断诉讼 当中 , 私 人追索 三倍损害赔偿的案件 占到 9 0 % 以上 。私人 执行 的积极性如此之高 ,所 占的比例如此之重 ,使反垄断法得 到更好地 运用 ,也更好的保护了私人利益和经济效益 。 笔者认为 ,我国引入惩 罚性赔偿制度应借鉴美 国的三 陪赔 偿责任制 度 。虽然三倍赔偿制度也存 在威慑过度和执法过度 的可能 ,但 与其他赔 偿 制度相 比,却是优点最明显而缺 点最少 的制度 ,它能有效 补偿受害者 的损失 ,激励反垄断私人执行 ,威慑 和遏制违法垄断行 为 ,能更好地维 护市场竞争秩序 。因此 ,在没有更好 的赔偿制度可替代 的情况下 ,三倍 赔偿制度是我 国反垄断法惩罚性赔 偿的最好选择 。当然 ,中国应 同时考 察美国的立法 和实践 ,再根据 中国的现实情况完善相应 的配套制 度。我 国刚颁 布的反垄断法司法解释为引入三倍赔 偿制度起 到基础作用 ,尽 力 避免滥诉 与过度威慑 。同时 ,在三倍赔偿 责任基础 上 ,我 国可参 照美 国 反垄断法的做法,立法排 除适用 三倍赔 偿 的情形 ,避免 强制 三倍赔 偿 刀切” 的僵硬性 。( 作者单位 :四川大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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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 的同时,提 高经济运行效率 ,促进反垄断法的立法 目的实现 。 ( 二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能够激励私人 在反垄断执行 中发挥更 大 的作用 。反垄 断主要依靠政府公共机构 的公力执行 ,但公力执行不及 私 人 能对 市场的各 种情况 做 出及 时反应 ,故应 当重视 私人 在启动 反垄 断 ( 即私人执行 ) 中的作用 。引入惩罚性赔偿 制度 ,使私人 获得额外 的利 益 ,利用利益激励机制激发私人启动反垄断执行 以维护 自身合法权益 的
胡 婷
摘 要 :我 国反 垄断法及其 司法解释都规 定 了因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 失的,要承损 害赔偿责任。此处的损 害赔偿 责任在 于填补损失 , 但在 实际中因垄断而造成的损害与普通的民事损 害有很 大不 同,仅规定普通民事损 害赔偿责任难 以达到反垄断立法的特殊 需求和立 法 目 的。 本文总结国 内外立法,以论述将惩罚性赔偿引入我 国反 垄断法的必要性及其立法选择 。 关键词 : 反 垄断法;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 ;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2012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在反垄断审判领域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反垄断司法解释该解释对垄断民事纠纷诉讼问题做了细化规定其中在责任承担上规定被告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我 国 反 垄 断 法 应 当 引 入 惩 罚 性 赔 偿 责 任
积极性。
( 三)惩罚性赔偿 的威慑功能能有效遏 制违法垄 断行为发 生。由于 惩罚性 赔偿额外利益 的激励 ,使更 多受害者通过诉讼方式 向加 害人主张 损害赔 偿 ,使 得垄断 主体卷 入 司法程 序 的几 率大 大增 加 ,其时 间、人 力 、财力等支出也 增加 ,还 可能 面临败 诉后 的高 额诉讼 费用 和赔偿 责 任 ,其成本的巨幅增加 ,使得违法者不仅难以获利 , 更有 可能造成惨重 损失。 二 、我国反垄断法引入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立法选择 除本文开头所述法律法规外 ,我 国目前在诸 多领域也设 立了惩罚性 赔偿制度 ,故将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引入我国反垄断法 ,国内、国外 的 相关制度经验 。
2 0 1 2年 5月 8日,最高人 民法 院发布了在反垄断审判领域 的第一部 司法解释—— 《 关于审理 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 干 问题的规定》 ( 下称 “ 反垄断司法解释” ) ,该解释对 垄断 民事纠纷诉讼 问题做 了细化规定 ,其中 , 在 责任承担上规定 “ 被告承担停止侵 害、赔 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 。该 司法解释是依据我国 《 反垄 断法》 、《 侵权 责任 法》 、《 合 同法 》 和 《 民事诉讼法》 等法律 的相关规定制定 。可 见,我 国反垄断法民事 损害赔 偿责 任 的依据是 《 民法通 则》 、 《 合 同法 》 和 《 侵权责任法》 。 其中 《 侵权 责任法》 已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仅适用于于产品责 任 ,且是人身侵权 “ 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 的情形 ,不适用 于垄断侵权 ,我国反垄 断法的民事损 害赔偿责任没有惩罚性赔偿 这一制 度 。民法是私法 ,民法 上的损 害赔偿责任是基于公平而填补受害人 的损 失 ,而不在于对赔偿义务人之行为进行惩戒 。《反垄断法》 具有公 法性 质 ,不仅需要对 因垄断行为所受到的的损失进 行填补 ,还需 对垄断行为 者进行惩戒 ,以求在保护受害人权益的同时起 到有效威慑 的作用 ,维护 市场的竞争秩序 。因此 ,将集补偿 、威慑 、惩 罚于一体 的惩 罚性赔偿责 任引入反垄断法 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是非常有必要 的。 反垄断法设置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意义 惩罚性赔偿 ,是指 由法庭所做 出 的赔偿 数额超过 实际的赔偿 数额 , 它具有补偿受害人遭受 的损失 、惩罚和遏制不法行 为的多重功能 。反垄 断法设置惩罚性赔偿责任具有 以下意义 : ( 一 )惩罚性损害赔偿 的功能促进反垄断 法的立法 目的的实现 。惩 罚性赔偿使得实施垄断行为的成本增加 ,所承担的费用超 过了垄断行为 带来 的利益 ,通过发挥其惩戒功能来维护市场竞争 秩序 ,在补偿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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