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读书笔记

姓名:谭巍炜

班级:2007级法学理论班

学号:010014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著作之一,可谓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恩格斯的代表之作。恩格斯在本书中建立起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起源以及社会形态演变的一般理论模型,揭示了原始社会解体和阶级社会形成的原因及过程,剖析了国家的起源和实质。

本书共分九章:第一章“史前各文化阶段”、第二章“家庭”、第三章“易洛魁人的氏族”、第四章“希腊人的氏族”、第五章“雅典国家的产生”、第六章“罗马的氏族和国家”、第七章“克尔特人和德意志人的氏族”、第八章“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第九章“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章节的编排呈现出一种“发生”的顺序,即从蒙昧时代到野蛮时代、再到文明时代的演变过程。在第一章“史前各文化阶段”中,恩格斯又详细地将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各分为三个阶段,即低级、中级、高级三阶段,其中对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的阐释占据了全书的大部分篇幅,包括第二、三、四、五、六、七、八章,共七章,最后作为氏族制度解体的应有之义,在第九章中阐述了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和文明时代的特征。恩格斯在全书结尾预示了人类必将超越文明时代,通过否定之否定到达共产主义社会的前景。而在全书九章之中,第二章“家庭”所费笔墨最多,超过全书篇幅的40%,远远超出其他各章所占的比例。

在书前“1891年第四版序言”中,恩格斯系统总结了家庭史的学术研究概况,如果不对这个序言加以注意无疑将会使我们缺乏对恩格斯写作背景的深入了解。巴霍芬的《母权论》开启了家庭史领域的研究,在恩格斯看来,巴霍芬第一个抛弃了无意义的空谈,而从经典著作中寻找实际的证据,性杂交、母系社会等观点

都在其著作中得到了或多或少的表述,尽管巴霍芬对宗教的迷信使其最终陷入了神秘主义的泥沼之中。巴霍芬之后,约·弗·麦克伦南却反其道而行之,依据枯燥的法学方法区分出外婚与内婚,并指出了外婚流行的状况。麦克伦南的研究成果得到了恩格斯的正面肯定,但其对外婚与内婚之间对立的绝对化理解却给后来的研究带来了更多的弊处。摩尔根的研究不仅弥补了麦克伦南的硬伤,更为重要的是,摩尔根发现了由母系到父系的过渡形式,而恩格斯的理论基础便建立在摩尔根这个至关重要的发现之上。

在第一章中,恩格斯明确借用了摩尔根对于人类史前史的分期方法,即以生产资料的进步为标志,分为蒙昧、野蛮和文明三时代,并将前两个时代再各细分为三个阶段。

在第二章中,恩格斯极为详细地分析了家庭在社会演进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化。恩格斯借用了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家庭最初由杂乱的性关系发展而来,尽管诸多学者为遮羞而企图掩盖这一事实,但在易洛魁人中残留下来的亲属制度却铁证如山地证明了原始人类的确存在杂交这一事实。而这一事实对于当时的人类来讲却是自然的,绝非违背习俗。习俗以及道德只是现代才存在的观念。摩尔根总结了四种家庭类型: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以及专偶制家庭。血缘家庭是最初的家庭形式,其中兄弟姐妹互为夫妻,相对于性杂交状态,这种家庭形式排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性关系,无疑是一大进步,而普那路亚家庭则进一步排除了兄弟姐妹之间的性关系。普那路亚家庭的诞生在于近亲繁殖的后代的天生虚弱,令其无法在与其他部族的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外甥和外甥女、内侄和内侄女、表兄弟和表姐妹等称呼也第一次有了产生的必要。在群婚制中,母系对于下一代是唯一可以确定的世系,而当兄弟姐妹之间的性禁忌一旦确立,彼此之间不能结婚的女系血缘亲属集团便可确立,这便是氏族。在恩格斯看来,氏族便必然是从普那路亚家庭那里发展而来的。随着人类的繁衍生息,婚姻禁忌愈加复杂,群婚在实际上也越发不可能,普那路亚家庭也就顺理成章地被对偶制家庭

所代替,在对偶制家庭中,一个男子只能和一个女子共同生活,但男子仍有多妻的权利,女子却必须严守贞操,否则便会收到严厉惩罚。这种由群婚向对偶婚的过渡却是在妇女自身的主导下完成的。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妇女对群婚日益感到屈辱,为实现自身尊严惟有拾起贞操的观念,就这样,妇女们牺牲了自身的性自由而换取了自尊,这种牺牲却也为她们在专偶制下从属于男性的奴役地位埋下了伏笔。社会财富的大量增加使得男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大为提升,母系氏族下的男性,其子女归属女方的氏族,个人财产留在氏族内是氏族时代的普遍规则,因此,男性的财产划归男性自己的氏族,这样一来,男性的子女便无法继承其财产,从而在事实上被剥夺了继承权。男性地位提升后,男人们便利用其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越来越强大的力量向原有的继承制度发起了挑战,母权制自然便成为其首要的改革目标。男性成为一家之长,母权制被推翻,妇女为争取自身尊重的贞操权反而成为禁锢其上的枷锁,妻子落入丈夫的绝对权力之下。此时,对偶制家庭便发展成为专偶制家庭,相应地,对偶婚也转变为个体婚。“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的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时发生的。个体婚制是一个伟大的历史的进步,但同时它同奴隶制和私有制一起,却开辟了一个一直继续到今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相对的退步,因为在这种进步中一些人的幸福和发展是通过另一些人的痛苦和受压抑而实现的。个体婚制是文明时代的细胞形态,根据这种形态,我们就可以研究文明社会内部充分发展着的对立和矛盾的本质。”

在结束对家庭制度的讨论之后,恩格斯开始讨论氏族制度,这也是全书的关键所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恩格斯的理论中实际上就是氏族制度发展演变过程。首先,恩格斯讨论了易洛魁人的氏族,这主要借助了摩尔根的研究成果。摩尔根对易洛魁人的社会结构的分析揭示了从氏族到胞族再到部落的发展顺序,而摩尔根笔下的氏族制度不由得让人联想到了卢梭的“自然状态”,“没有大兵、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一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族或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血族复仇仅仅是当作一种极端的、很少应用的威胁手段”。当然,跟卢梭一样,恩格斯也看到了氏族制度无法持久,生产力的发展、部落之间战争危险的增加,都使得脆弱的氏族制度必然走向崩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