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证券交易主体的一般规定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知识:证券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知识:证券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知识:证券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三节证券法考点一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立法精神的体现,是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它贯穿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核心和精髓所在。
证券法的公开原则既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公开,也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规则公开;既包括证券发行人及其有关的信息公开,也包括市场其他参与者的信息公开。
就主体而言,所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监管者都应当遵循公开原则。
但主要对象则是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
根据证券法的公开原则,要求公司和有关单位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和可利用,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从公开的过程来看,包括发行公开、上市公开、上市后其信息持续公开。
从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是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及经营状况和其他影响证券交易的重大事件。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待遇平等、法律保护平等,以及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机会平等。
平等的保护不仅是形式的,也是实质上的,对于证券市场的中小投资者而言,实质上的公平,则意味着重点保护。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应制定和遵守公正的规则,证券监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公正地适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应公正平等地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
公正原则的实质在于使不同的证券主体获得公正的对待,禁止任何人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以其特权或优势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使对方当事人蒙受不公正的损失。
此外,公平原则强调实体正义和实质正义,而公正原则则强调程序正义和形式正义。
公平的核心是平等,公正的核心则是无私、中立。
因此,根据公正原则,首先要求立法者制定公正的规则,以实现市场各主体之问的利益平衡。
第七章 证券法 (1)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
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 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5.其他。
练习:
判断题: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1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证 券( )。 1.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A.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 B.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C.股份有限公司最近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 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D.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 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2.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 A.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B.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C.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2亿元 D.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股份转让的法律规定
对象性质 1.证券业从业人员 2.中介机构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 以上的股东 股份转让的法律规定 禁止性的交易规定—第43条 限制交易时间的交易规定—第45条 “短线交易”的限制规定—第47条。 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 公司所有。
单选题:
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 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 )内有效。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36个月 2.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井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 (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 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A.6个月 B.12个月 C.24个月 D.36个月
股东人数穿透规则

第十八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 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23 号,2016 年 1 月 1 日 实施) 第二十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 擅 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 情形。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 办发[2006]99 号,2006 年 12 月 12 日发布) “三、明确政策界限,依法进行监管 (一)严禁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 过 200 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二)严禁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的,为非公开 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 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严禁任何公司股东 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 的,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不得超过 200 人。” 5)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 (证监会公告[2013]54 号,2013 年 12 月 26 日实施, 下称“4 号指引” ) “《证券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属于公开发行,需
2017 年 7 月 25 日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二科合一)章节题库(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市场主体-上)(附答案)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二科合一)章节题库【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第三章证券市场主体上第一节证券发行人一、组合型选择题(以下备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1.我国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包括()。
[2018年5月真题]Ⅰ.发行法偿货币Ⅱ.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Ⅲ.实施金融监管Ⅳ.发行股票A.Ⅱ、ⅢB.Ⅰ、Ⅱ、ⅣC.Ⅲ、ⅣD.Ⅰ、Ⅱ、Ⅲ【答案】D【解析】中央银行是代表一国政府发行法偿货币、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的重要机构。
作为发行的银行,中央银行通过国家授权,集中垄断货币发行,向社会提供经济活动所需要的货币,并保证货币流通的正常运行,维护币值稳定。
作为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充当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付保证,并承担监督管理各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业务活动的职能。
作为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一个部门,由政府授权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代表政府参与国际金融事务,并为政府提供融资、国库收支等服务。
2.中央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
[2018年3月真题]Ⅰ.有投票权的股票Ⅱ.中央银行股票Ⅲ.出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Ⅳ.长期政府债券A.Ⅱ、ⅣB.Ⅲ、ⅣC.Ⅰ、Ⅱ、ⅢD.Ⅱ、Ⅲ【答案】D【解析】中央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两类证券。
第一类是中央银行股票。
在一些国家(例如美国),中央银行采取了股份制组织结构,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但是,中央银行的股东并不享有决定中央银行政策的权利,只能按期收取固定的红利,其股票类似于优先股。
第二类是中央银行出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
3.公司可以是()等证券的发行主体。
[2017年6月真题]Ⅰ.权证Ⅱ.可转换债券Ⅲ.优先股Ⅳ.商业票据A.Ⅰ、Ⅲ、ⅣB.Ⅱ、Ⅲ、ⅣC.Ⅰ、Ⅱ、Ⅲ、ⅣD.Ⅰ、Ⅱ【答案】C【解析】公司证券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泛,有股票、公司债券及商业票据等。
证券行业中的交易流程及操作规范

证券行业中的交易流程及操作规范证券行业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着大量的交易活动。
为了确保市场的公平、透明和有序,证券行业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交易流程和操作规范。
本文将从交易流程和操作规范两个方面来介绍证券行业的相关内容。
一、交易流程证券交易的一般流程包括开户、下单、撮合、成交、结算和交割等环节。
1. 开户:投资者需要向券商开户,填写开户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银行卡等。
开户成功后,投资者将获得一个证券账户,用于进行后续的交易活动。
2. 下单: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提供的交易平台或电话进行下单操作。
下单时,投资者需要明确买入或卖出的证券品种、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3. 撮合:券商接收到投资者的买卖订单后,会将其发送给交易所或场外交易机构。
交易所或场外交易机构根据一定的撮合规则将买卖订单进行匹配。
4. 成交:当买方和卖方的订单匹配成功时,即视为成交。
交易所或场外交易机构会生成成交确认的信息,并将其发送给券商和投资者。
5. 结算:成交确认的信息将用于结算环节。
结算是指券商和投资者根据交易所的规定,进行资金和证券的清算和结算活动。
在结算过程中,投资者需要支付买入证券的款项,并将证券划入自己的证券账户。
6. 交割:交割是指证券的实际过户和转移。
根据证券市场的规定,交割可以是证券交易的最后阶段。
在交割后,证券将从卖方的证券账户划出,并划入买方的证券账户。
二、操作规范为了确保证券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证券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规范,包括证券交易、信息披露和市场监管等方面。
1. 证券交易规范:证券交易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
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谨慎理性的原则,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操纵市场或者干扰他人交易等行为。
2. 信息披露规范:证券发行人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与公司经营情况相关的信息。
同时,券商也需要提供客观、真实、明确的投资建议,确保投资者能够做出理性决策。
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第一章——第五章一、单项选择题1、C2、A3、C4、A5、B6、B7、D8、B9、C10、D11、A12、D13、D14、B15、B二、多项选择题1、ABE2、AD3、ABCD4、ABCE5、ABC三、判断分析题1、错。
(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
)2、错。
(我国民法调整对象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错。
(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的、用于破产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
)4、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5、错。
(注册制注重公开原则;核准制注重实质管理原则,二者并非完全对立,将二者结合起来,则可有效祢补个自的不足,达到相得益彰的作用。
)四、简答题1、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答: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经济法律关系也不例外。
它必须首先有参加者,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者依据法律、法规,确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根据设定的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就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2、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答:(1)行为人合格;(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3、合伙企业的特征答:㈠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㈡各合伙人须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㈢合伙企业必须订立合伙协议;㈣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到法定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有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中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重点:证券交易.doc

中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重点:证券交易2017年中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重点:证券交易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及上市交易规定★★(一)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①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上述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④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⑥首次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22-2 银监办发〔2017〕46号文附件

附件1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一、指导原则(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要切实负责同业、理财(资管)等通道类业务的发展规划和风险管控工作。
各机构要制定符合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和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的目标和规模,对本机构通道类业务近年的发展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检查是否存在过激或与本行风险管控能力不相适应的发展战略及规划。
通道类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过高且风险管理能力明显跟不上要求的机构,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
(二)对于交叉性金融产品,总体原则是资金来源于谁,谁就要承担管理责任,出了风险就要追究谁的责任;相应监管机构也要承担监管责任。
(三)对于资金来源于自身的资产管理计划,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承担起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不能将项目调查、风险审查、投后检查等自身风险管理职责转交给“通道机构”。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外部风险冲击方面,要管好自己的员工、自己的业务和自己的资金。
尤其是要建立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债券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之间的防火墙,不得为各类债券或票据发行提供担保。
禁止将非持牌金融机构列为同业合作交易对手。
二、监管套利监管套利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违反监管制度或监管指标要求来获取收益的套利行为。
(一)规避监管指标套利1.规避信用风险指标。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存在通过各类资管计划(包括券商、基金、信托、保险、期货等)违规转让等方式实现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或虚假出表,人为调节监管指标;(2)是否违反监管规定或会计准则,通过调整贷款分类、重组贷款、虚假盘活、过桥贷款、以贷收贷、平移贷款等掩盖不良,降低信用风险指标或调整拨备充足率指标;(3)是否存在低估抵债资产的损失程度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4)是否存在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总额超过规定上限的情况;(5)是否存在同业融入资金余额占比负债总额超过三分之一的情况。
2.规避资本充足指标。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存在同业业务、票据业务、理财业务未按照“穿透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准确进行会计核算、风险计量并足额计提资本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违规提供同业增信,或通过借助券商、基金、信托、保险、期货等通道方,设立定向资管计划、有限合伙股权理财融资等模式;(2)是否通过卖出回购或以表内资产设立附回购协议的财产权信托等模式,将金融资产违规出表或转换资产形态以达到调节监管指标的目的;(3)转贴现卖出票据、卖断附带追索权的票据业务是否按照规定计提资本;(4)是否存在以拆分时段买入返售相同票据资产,减少风险资产占用;(5)是否存在利用第三方机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以投资替代贴现,随意调节会计报表并减少资本计提;(6)是否存在考察期末时点将风险权重相对较高的同业资金缴存央行,期末立即转回,人为调节会计报表和资产风险权重,虚增资本充足率及收益调节的情况;(7)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客户人为调整为小微企业,致使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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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证券交易主体的一般规定1、证券交易人员的性质按照股份转让的法律规定。
2、证券交易发起人(1)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①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②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准买卖该股票。
5、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文件公布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股票。
6、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7、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证券公司卖出该股票时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
8、证券业从业人员在任职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9、对收购公司的投资者所持股票转让的限制(1)投资者持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告,并予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2)所持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法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10、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来源:(2017证券交易主体的一般规定/jr/480111.html)金融保险.相关法律知识∙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中主要问题有哪些/jr/661897.html∙发票管理制度的概述有哪些/jr/661896.html∙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分类有几种/jr/661895.html∙填写权利要求书应注意的问题具体有哪些/jr/661894.html∙票据抗辩切断制度是什么意思/jr/661893.html∙票据权利怎么行使 /jr/661892.html∙未交付发票是否能对抗支付货款存在争议/jr/661891.html∙汇票承兑效力是什么样子的/jr/661890.html∙汇票的‘部分转让’或者是否无效/jr/661889.html∙关于汇票追索权的效力与丧失条款有哪些/jr/661888.html∙贴现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jr/661887.html∙构成票据变造须具备哪些条件/jr/661886.html∙填写非转让背书的格式有什么要求/jr/661885.html∙追踪股票的定义是什么/jr/661884.html∙商品流通企业银行本票结算方式及其核算特点是什么/jr/661883.html∙票据追索权如何确权 /jr/661882.html ∙汇票中的票据行为包括了哪些/jr/661881.html∙票据代理的特点及方式/jr/661880.html∙票据伪造需要承担怎么样的法律成果/jr/661879.html∙涉外票据如何法律适用/jr/661878.html∙持票人票据权利有哪些/jr/661877.html∙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需担责/jr/661876.html∙有哪些是票据的无效签章/jr/661875.html∙持票人权利有哪些构成要件/jr/661874.html∙背书行为的效力和方式是什么/jr/661873.html∙票据伪造与票据变造的风险负担是什么/jr/661872.html∙票据行为要式性制度是什么样子的/jr/661871.html∙票据关系有哪些分类 /jr/661870.html∙购物小票超30天不开发票合不合法/jr/661869.html∙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现代服务业开票操作有哪些方法/jr/661868.html∙空白票据的构成要件是什么/jr/661867.html∙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分类有哪些/jr/661866.html∙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差异有哪些/jr/661865.html∙发票用票量的调整业务如何办理/jr/661864.html∙汇票一般怎样分类 /jr/661863.html ∙公司能将原发票收回后红冲重新开票吗/jr/661862.html∙公司发生的费用是否要发票,需要建账吗/jr/661861.html∙出票行为中支票上需要记载哪些事项/jr/661860.html∙票据代理须具备什么的条件/jr/661859.html∙鉴别和审查假发票的技术方法有哪些/jr/661858.html∙持票人票据有什么权利/jr/661857.html∙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是指的谁/jr/661856.html∙持票人票据权利的特征是什么/jr/661855.html∙票据保证的概念是什么/jr/661854.html∙票据伪造与变造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jr/661853.html∙关于票据追索权的时效具体是什么样子的/jr/661852.html∙本票的出票的相关规定(2018)/jr/661851.html∙哪些是构成票据行为的要件/jr/661850.html∙票据的时效期间是怎么样的/jr/661849.html∙买方收货后拒不支付汇票并退票构成犯罪吗/jr/661848.html∙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有什么关系/jr/661847.html∙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如何开具发票/jr/661846.html∙什么是票据追索权 /jr/661845.html ∙单位跨年度的发票是否可以在本年度列支/jr/661844.html∙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法有哪些/jr/661843.html∙购置文体器材取得的发票是否可以列支为福利费/jr/661842.html∙票据法律关系之非票据有什么关系/jr/661841.html∙超范围经营专用发票是否可以进项税额转出/jr/661840.html∙票据行为是什么样子的法律行为/jr/661839.html∙追索权行使要件是什么/jr/661838.html∙支票出票的涵义是什么/jr/661837.html∙支付结算的方法有哪些/jr/661836.html∙票据权利如何取得 /jr/661835.html ∙票据时效与消灭时效有何区别/jr/661834.html∙‘发票抬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jr/661833.html∙购房发票丢了会带来哪些麻烦/jr/661832.html∙持票人权利的取得方式具体有哪些/jr/661831.html∙持票人票据权利的特征有哪些/jr/661830.html∙转账支票如何使用 /jr/661829.html ∙发票是不是具有已收付款凭证的效力/jr/661828.html∙背书时有哪些常见错误/jr/661827.html∙票据权利的转让效果是什么样子的/jr/661826.html∙支票兑现需要防范些什么/jr/661825.html∙增值税专用发票实务操作步骤有哪些/jr/661824.html∙鉴别发票专用章真假的方法有哪些/jr/661823.html∙票据更改的条件有哪些/jr/661822.html∙出票的效力是怎么样的/jr/661821.html∙票据欺诈的种类有哪些/jr/661820.html∙票据签章的形式有哪些/jr/661819.html∙怎样规范填写发票 /jr/661818.html ∙存入支票的方法和步骤有哪些/jr/661817.html∙汇总开具和抵扣运输发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jr/661816.html∙票据贴现的定义是什么/jr/661815.html∙票据交易档案如何整理和归档/jr/661814.html∙本票、汇票与支票有哪些相同点/jr/661813.html∙涉外票据纠纷法律的适用原则是什么/jr/661812.html∙票据的风险与防范有哪些/jr/661811.html∙票据无因性的法律机能是什么/jr/661810.html∙发票如何进行审查 /jr/661809.html ∙汇票出票效力是什么样子的/jr/661808.html∙现金支出管理的要点有哪些/jr/661807.html∙填写现金支票的步骤与方法有哪些/jr/661806.html∙背书转让经常遇到的错误有哪些/jr/661805.html∙空头支票应如何惩罚 /jr/661804.html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有什么法律规定2018(2018)和要求 /jr/661803.html ∙关于发票违法行为如何适用新旧处罚规定(2018)的相关解读/jr/661802.html∙持票人有什么权利 /jr/661801.html ∙追索权人分类具体是什么样子的/jr/661800.html∙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情况有哪些/jr/661799.html∙票据关系与票据存在怎样的原因关系/jr/6617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