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最有争议的涨价—乔占祥诉铁道部票价上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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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行政复议

第十五章行政复议
• 问题:本案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 提示:该镇政府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信访制度与复议制度
的关系应该如何协调?
• 二.行政复议管辖 •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
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 3.对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
为不服的管辖 • 4.复议管辖中的特殊情况 • (1)对派出机关和机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 (2)对授权组织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 (3)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 (4)对被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 (5)移送管辖
• 二.行政复议的原则 • 1.合法性原则 • 2.公正原则 • 3.公开原则 • 4.便民原则 • 5.及时原则 • 三.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 • 1.一级复议制度 • (1)概念 (2)内容: (3)意义 • 2.书面审查为主的复议制度 • (1)法律规定 (2)具体内容 (3)意义
第二节 行政复议的范围
• A.八里庄派出所
• B.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
• C.北京市公安局
• D.海淀区人民政府
• 2001年2月卢某承包了本村的鱼塘,承包合 同约定承包期为5年。2003年2月,乡人民 政府因调整土地,将卢某所承包的鱼塘收 回转包给了王某,卢某对此不服,乡某县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 思考:县国土局能否成为复议机关?
• 三.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 1.行政处分和人事处理决定 •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处理 • 3.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 4、行政法规、规章
第三节 行政复议机构和管辖
• 一.行政复议机构 • 1.概念 • 行政复议机构是指复议机关内部设置的专门负责
复议工作的机构 • 2.设置 •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复议机构 • 地方各级政府的法制机构或与其合署办公 • (2)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复议机构 • 一般为法制工作机构 • 3.复议机构职责 • 具体负责办理其所属机关的复议事项

乔占祥诉铁道部撤销票价上浮决定案

乔占祥诉铁道部撤销票价上浮决定案

乔占祥诉铁道部撤销票价上浮决定案
湛中乐;赵佳
【期刊名称】《判例与研究》
【年(卷),期】2003(000)004
【摘要】文章从乔占祥诉铁道部“春运”票价上浮案出发,在对国内外有关抽象
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划分理论进行一番梳理之后,着重指出,应将二者的划分理论与受案范围的标准相分离,使各自均获得独立地位,这样才有利于学术与司法实践的发展;同时,文章还围绕铁道部是否具有“转送”职责这一问题,对《行政复议法》第7条和第26条所确立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制度提出了作者的见解。

【总页数】14页(P11-24)
【作者】湛中乐;赵佳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4.3
【相关文献】
1.论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之不足及其完善--以民事判决的预决效力为视角 [J], 谭庆德;王美艳;谭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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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燕发诉长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决定案 [J], 赵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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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政法上正当程序原则的理解与适用——于某诉北京大学撤销博士学位决定案[J], 赵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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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乔占祥向铁道部申请复议”引发的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复议制度的思考

由“乔占祥向铁道部申请复议”引发的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复议制度的思考

由“乔占祥向铁道部申请复议”引发的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复议制度的思考[摘要]本文通过引入“乔占祥诉铁道部”一案中的“乔占祥向铁道部申请复议”的环节作为案例,分析我国复议制度中对抽象行政行为复议时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的设想,并对此案例发表了个人的见解。

[关键词]抽象行政行为;主体资格;复议机构;复议管辖一、案情回顾:2000年12月21日铁道部向有关铁路局发布了《关于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通知》,至2001年1月4日,铁道部公布2001年春运火车票票价上浮方案。

乔占祥购买了二张车票比涨价前多支出了9元票价。

据此,乔占祥认为铁道部关于涨价的通知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就不服铁道部通知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

乔占祥的复议请求有两个:第一,撤销被申请人公布的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行政行为;第二,审查被申请人做出上述行政行为的依据——国家计委《关于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有关的问题的批复》不合法,并予以撤销。

然而该复议决定维持了铁道部《关于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通知》,对于乔占祥的第二个复议请求,铁道部却没有进行答复。

本文就乔占祥以撤销铁道部上浮票价的行政行为,并请求审查国家计委的批复不合法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从该案中我们可以提出几个问题:第一,国家计委的批复是否在行政复议的范围内?第二,乔占祥是否符合申请复议的主题资格?二、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面临的问题及解决设想(一)《行政复议法》关于抽象行政行为复议的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乔律师叫板铁道部

乔律师叫板铁道部

乔律师叫板铁道部
林上雪
【期刊名称】《巴蜀质量跟踪》
【年(卷),期】2001(000)008
【摘要】3月21日.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乔占祥收到了铁道部正式送达的(2001)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决定书上称.乔占祥没有提供其合法权益受到铁道部行政行为侵犯的事实和证据铁道部实行的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票价上浮的范围、时间,幅度均未超越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批准的权限范围.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规定.铁道部做出维持其关于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通知的决定。

这个结果在乔占祥的意料之中.不过仍然让他大失所望。

【总页数】3页(P43-45)
【作者】林上雪
【作者单位】《巴蜀质量跟踪》特约撰稿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6
【相关文献】
1.乔占祥诉铁道部2001年春运列车票价涨价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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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复习案例

行政法复习案例

2001年铁路春运票价上浮案评析[摘要]2001年铁路春运客票价格上浮引起的行政争议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北京市一中院和北京市高院先后于2001年11月和2002年2 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和终审判决。

乔占祥诉铁道部2001年春运票价上浮案(以下称为“乔占祥诉铁道部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有:铁路春运票价上浮的性质;“铁道部通知”是否具有可诉性;铁路春运票价上浮的听证程序;铁道部对“国家计委批复”的转送等。

该案给我们的主要启示是:行政机关如何进一步依法行政;如何建立健全价格决策听证等程序;如何建立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如何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等。

基本案情(一)1999年11月,国务院领导批准了国家计委《关于对部分旅客列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请示》。

2000年11月8日,国家计委作出《关于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关问题的批复》(计价格[2000]1960号)(以下称为“国家计委批复”),同意对春运、暑运、“五一”、“十一”等主要节假日部分客运繁忙线路列车票价实行常年上浮;对部分与高速公路平行、竞争激烈及其他客流较少线路列车票价实行常年下浮。

(二)2000年12月21日,铁道部依据国家计委上述批复,向有关的铁路运输企业发出《关于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通知》(以下称为“铁道部通知”),规定2001年承担春运运输任务的14个铁路局中,节前(1月13日至1月22日)自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北京、上海铁路局始发,节后(1月26日至2月17日)自成都、郑州、南昌、上海铁路局始发的部分列车部分时间段浮动票价。

铁道部的理由是:实行票价浮动,可通过价格杠杆对客流削峰平谷,引导旅客在时间或各种交通工具之间合理分流,缓解高峰期间铁路的沉重压力。

2001年1月4日铁道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春运票价上浮方案。

(三)河北三河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乔占祥,获悉铁道部票价上浮通知后,认为铁道部作出的春运期间部分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行政行为侵犯了他本人及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是违法的,2001年1月18日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请求铁道部:(1)撤销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票价上浮的行政行为;(2)审查铁道部作出春运期间部分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行政行为的依据——“国家计委批复”的合法性。

200012月同意由铁道部颁发铁路旅客票价表,作为旅客流较

200012月同意由铁道部颁发铁路旅客票价表,作为旅客流较

乔占祥诉铁道部2001年春运价格上浮案【基本案情】 国家计委(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依据铁道部报送的《关于报批部分旅客列车政府指导价实施方案的函》(铁财函[2000]253号),于2000年11月下发了《关于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关问题的批复》(计价格[2000]1960号),批准对铁路部分旅客列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允许客流较大线路和春运、暑运、“五一”、“十一”等主要节假日期间,客运繁忙线路的铁路旅客列车票价适当上浮;允许部分与高速公路平行、竞争激烈及其他客流较少线路列车票价常年下浮,对团体购票旅客、提前购票旅客等实行下浮,同时规定了浮动幅度、审批权限等。

并在2000年12月同意由铁道部颁发铁路旅客票价表,作为旅客列车实行浮动票价的中准价(计办价格[2000]931号)。

铁道部依据国家计委的上述《批复》,发出《关于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通知》,通知规定:节前(1月13日至22日)自广州(集团)公司、北京铁路局、上海铁路局始发,节后(1月26日至2月17日)为成都、郑州、南昌、上海铁路局始发的部分直通客车票价上浮,其中新型空调列车上浮20%,其他列车上浮30%。

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不上浮。

儿童、学生、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票价不上浮。

河北省石家庄市居民乔占祥购买了2001年1月17日2069次从石家庄到磁县的车票、2001年1月22日2069次从石家庄到邯郸的车票。

第一张车票比涨价前多支出了5元票价,第二张车票比涨价前多支出了4元票价。

据此,乔占祥认为铁道部关于2001年部分旅客列车涨价的通知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于2001年1月18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就不服铁道部的《通知》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尔后,在铁道部作出维持涨价通知的复议决定后,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此案,并作出判决;乔占祥对一审判决不服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作出了维持判决。

复旦大学《行政法学》乔占祥诉铁道部2001年春运价格上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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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占祥诉铁道部2001年春运价格上浮案【基本案情】 国家计委(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依据铁道部报送的《关于报批部分旅客列车政府指导价实施方案的函》(铁财函[2000]253号),于2000年11月下发了《关于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关问题的批复》(计价格[2000]1960号),批准对铁路部分旅客列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允许客流较大线路和春运、暑运、“五一”、“十一”等主要节假日期间,客运繁忙线路的铁路旅客列车票价适当上浮;允许部分与高速公路平行、竞争激烈及其他客流较少线路列车票价常年下浮,对团体购票旅客、提前购票旅客等实行下浮,同时规定了浮动幅度、审批权限等。

并在2000年12月同意由铁道部颁发铁路旅客票价表,作为旅客列车实行浮动票价的中准价(计办价格[2000]931号)。

铁道部依据国家计委的上述《批复》,发出《关于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通知》,通知规定:节前(1月13日至22日)自广州(集团)公司、北京铁路局、上海铁路局始发,节后(1月26日至2月17日)为成都、郑州、南昌、上海铁路局始发的部分直通客车票价上浮,其中新型空调列车上浮20%,其他列车上浮30%。

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不上浮。

儿童、学生、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票价不上浮。

河北省石家庄市居民乔占祥购买了2001年1月17日2069次从石家庄到磁县的车票、2001年1月22日2069次从石家庄到邯郸的车票。

第一张车票比涨价前多支出了5元票价,第二张车票比涨价前多支出了4元票价。

据此,乔占祥认为铁道部关于2001年部分旅客列车涨价的通知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于2001年1月18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就不服铁道部的《通知》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尔后,在铁道部作出维持涨价通知的复议决定后,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此案,并作出判决;乔占祥对一审判决不服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作出了维持判决。

行政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案例分析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和行政法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某大学,取得本科生学籍。

1996年2月,田某在参加一课程补考中,随身携带有该课程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老师发现。

监考老师未发现田某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某的考试。

同时,北京某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该校《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之规定,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

田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问:北京某大学对田某退学处理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行政的概念: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规范授权的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

又被称作公共行政。

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999年11月18日,杨某骑自行车在A市某区行驶,经路口遇红色信号灯未停,违章闯红灯,该市交管局第二大队执行民警谢某对其违章行为予以纠正,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50元,经杨某本人认可签字,同时到附近银行缴纳了50元罚款。

事后,杨某认为该处罚是错误的,不应适用A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而应当适用该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该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9条规定:对于非机动车的此类违章行为最高处罚5元或警告;而该处罚适用的A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第53条规定:对非机动车违章行驶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杨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处罚的决定,杨某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该案中是否存在行政违法的问题?(合法性原则和几个环节,程序合法的要求)2002年4月17日,某区人民政府洪山街道办事处将其闲置的临时房屋一间租给李江开办服装店,租金一年为9600元。

一年后街道办事处以临街房屋一增值为由,要求李江增缴租金300元。

李江不同意。

双方因租金问题发生纠纷。

2003年7月12日街道办事处主任指示所属该办事处的城市监察分队四名执法工作人员,佩戴执法标志将李的服装店查封,同时对李江处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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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最有争议的涨价—乔占祥诉铁道部票价上浮案
乔占祥诉铁道部票价上浮案被北京市高级法院从数十万各类案件中,评为2002年京城十大名案之一。

2001年春运期间,铁道部上浮火车票价,认为这一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利的河北律师乔占祥向铁道部提起行政复议。

铁道部在复议中维持了票价上浮。

乔遂以铁道部上浮票价未经价格听证程序为由,诉至市第一中级法院,请求判决铁道部撤消复议决定,撤消票价上浮通知。

2001年11月5日,一中院一审判决乔占祥败诉。

乔不服,提出上诉。

市高级法院经审理认为,铁路价格连续几年上浮从根本上是符合公众利益需要的,铁道部的通知是向主管部门上报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得到批准所做的。

在价格法配套措施出台之前,铁道部价格上浮行为并无不当之处。

2002年2月27日,市高级法院依法驳回乔占祥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社会舆论普遍认为,此案对我国行政法制进程以及公民法律意识提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案例分析题]
分析最有争议的涨价—乔占祥诉铁道部票价上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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