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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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公告(精选6篇)

征地补偿公告(精选6篇)

征地补偿公告(精选6篇)征地补偿公告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规定,现将安置小区一期建设用地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类别被征收土地单位天元区马家河镇xx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40.8255亩,征收土地类别稻田、坑塘水面、专业菜地、旱土、园地、建设用地、道路、林地。

二、征地补偿标准发〔x2〕46号及株政发〔x3〕2号文件。

稻田、建设用地、道路、坑塘水面720xx元/亩专业菜地118800元/亩旱土、园地57600元/亩林地43200元/亩三、房屋补偿安置标准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x1〕2号文件、株政办函〔x1〕97号复函、株政办函〔x5〕14号文件补偿安置。

四、生产补偿费标准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x1〕2号文件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按株政办发〔x0〕28号文件的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就业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六、征地补偿费和涉及多户的生产补偿费采用转帐方式付给集体经济组织。

生产补偿费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个人。

七、被拆迁人应在补偿告知后30日内签定房屋拆迁协议,在规定期限内签定房屋拆迁协议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80元/m2的奖励;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搬家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再给予70元/m2的奖励;在项目指挥部设定的期限内提前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350元/m2给予特别奖励。

逾期未签协议和搬家腾地的,不予奖励。

对补偿项目和数额有异议的,应在补偿告知后15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不予复核。

八、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提出对补偿安置方案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电话:。

九、如对本方案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xx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瑶海分局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告知书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瑶海分局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告知书

合国土新站征告〔2014〕50号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告知书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磨店社区: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磨店社区张店村集体土地62.598亩(其中花灯村民组15.798亩、汤户村民组45.045亩、童小郢村民组1.755亩),八联村集体土地205.59亩(其中建一村民组45.276亩、建二村民组52.4955亩、南一村民组7.944亩、许南村民组2.9595亩、许西村民组37.5915亩、中一村民组13.857亩、中二村民组17.3445亩、许东村民组16.866亩、许中村民组11.256亩),漕坊村集体土地67.9215亩(其中岗小郢村民组44.289亩、北一村民组22.6275亩、庙西村民组0.2475亩、庙东村民组0.7575亩)。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用地项目名称梅冲湖路项目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文忠路至祥和路段(详见项目勘测定界图)三、拟征地单位土地面积(详见下表)单位:公顷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农村道路水域及水利用地田坎花灯0.27420.194200.0800000.51310.2659 1.0532汤户 1.7066 1.3272000.153900.22550 1.26950.0269 3.003童小郢000000000.1170.1171.9808 1.521400.080.153900.225501.78260.4098 4.1732建一 1.4410.10990.40640.050.85150.0232 1.57740 3.0184建二 2.9461.44070.06650.48770.32140.01680.5550.05790.55370 3.4997南一0.52960.5296000000000.5296许南0.19730.0853000.11200000.1973许西 2.5061 1.63740.70810.058200.10240 2.5061中一0.45570.21230.01460.142500.008600.07770.468100.9238中二 1.12180.7076000.05240.02830.31950.0140.03450 1.1563许东 1.1244 1.02840000.025300.070700 1.1244许中0.75040.25610.00130.48880.004200.750411.0723 6.00730.0811 1.0379 1.19390.18722.21480.3501 2.6337013.706岗小郢 2.3689 1.096100.3448000.91860.00940.58370 2.9526北一 1.49390.458400.210700.02570.799100.01460 1.5085庙西0.016500000.01650000.0165庙东0.05050.000600.0499000000.05053.9298 1.55510.60540.02571.73420.00940.598304.528116.98299.08380.0811 1.7233 1.34780.2129 4.17450.3595 5.01460.409822.4073社区合计被征地单位被征地面积合计居委会村民组小计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小计张店小计漕坊八联磨店四、征地初步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详见下表)。

农转用告知单模板

农转用告知单模板

农转用告知单模板案例一转用告知书某某镇某汪四村及有关农户:为了20xx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2号地农村建设用地,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你村村集体土地约1.729公顷。

东临某汪三村村地,西邻:某汪四村村地,南邻:村路,北邻:某汪四村村地。

依照乡村规划,拟开发用途为科教用地。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你村村委会转用申请和补偿安置承诺,该地块为村集体预留地,不涉及土地承包户和土地使用权人,不需做出补偿安置,土地权属清晰。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某某县国土资源局20XX年6月6日案例二农用地转用告知书某某镇某光居委会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农用地转用你居委会、居委会3、9组范围内集体土地约5.0788公顷。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农用地转用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二、拟农用地转用土地位置:东至:某家沟路;南至:道路;西至:经十路;北至:雅居路。

三、拟定补偿标准:(一)根据苏政发[2011]40号文件规定,此次农用地转用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万元/公顷)24安置补助费(万元/人)1.4建设用地:24未利用地:12(二)根据苏政发[2011]40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1.68万元/公顷,建筑物构筑物按照拆迁政策补偿。

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五、被农用地转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农用地转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农用地转用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农用地转用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农用地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农用地转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农用地转用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农户土地征收承诺书

农户土地征收承诺书

农户土地征收承诺书一、前言我是一名农民,本着顺应历史潮流、促进农村发展的支持,我自愿将我的土地用于国家的建设。

在此,我郑重承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积极参与农村土地征收,注重合法合规、公正公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农村,为祖国的繁荣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以下是我对土地征收相关事项的承诺。

二、基本情况我姓XXX,身份证号为XXXXX,所在地为XXXXX,现持有的土地面积为XX平方米,自愿将其全部或部分用于国家征收项目,具体用途详见土地征收协议书。

三、承诺事项3.1 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我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征收过程中,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按照程序完成各项手续并签署土地征收协议,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3.2 依法获得补偿我承诺,将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土地征收协议书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我对征收补偿的方式、标准和数额不存有异议,并将按照土地征收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及方式领取征收补偿费。

3.3 公正评估土地价值我承诺,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我的土地进行公正评估,并真实、准确提供土地的相关情况。

对评估结果不做异议,认可评估部门的结果。

3.4 合法使用征收补偿款我承诺,使用征收补偿款的用途是合法合规的,不用于非法经营和其他违法活动。

3.5 维护土地保育和环境保护我承诺,在土地征收后,将积极参与环保、绿化等工作,做好土地保育和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四、承诺效力本承诺书为自愿签署,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对自己的承诺负责并接受承诺的法律效力。

承诺书的内容与土地征收协议书的规定相一致,如有不一致的部分,以土地征收协议书为准。

五、结尾我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以上各项承诺,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同时相信,土地征收项目的实施必将推动城乡一体化、农村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愿与全社会一同努力,为我们的祖国、我们的家乡付出自己的力量!。

征地公告模版

征地公告模版

征地公告模版征收土地公告一般怎么写?具体包含哪些内容?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征地公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征地公告范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xx年1月23日xx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xx]5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

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xx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绿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西起唐黄路,东至川沙路以东600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xx区川沙新镇八灶村71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6.8平方米、建设用地408.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 xx区川沙新镇八灶村第六村民小组18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43.3平方米、建设用地333.2平方米、未利用地179.5平方米。

、 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1300.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300.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 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八村民小组219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94.5平方米、建设用地999.7平方米、未利用地298.4平方米。

、 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九村民小组499.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9.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十村民小组68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4.6平方米、建设用地125.2平方米、未利用地73.4平方米。

、 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十一村民小组882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09.7平方米、建设用地4003.1平方米、未利用地709.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606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638.4平方米、建设用地7169.9平方米、未利用地1261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浦〕拟征地告[2016]第042号、沪〔浦〕拟征地告[20xx]第043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新德西路100弄17-18号(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城镇建设事务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征地公告模版_公告_

征地公告模版_公告_

征地公告模版征收土地公告一般怎么写?具体包含哪些内容?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征地公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征地公告范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xx年1月23日xx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xx]5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

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xx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绿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西起唐黄路,东至川沙路以东600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xx区川沙新镇八灶村71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6.8平方米、建设用地408.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xx区川沙新镇八灶村第六村民小组18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43.3平方米、建设用地333.2平方米、未利用地179.5平方米。

3、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1300.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300.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八村民小组219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94.5平方米、建设用地999.7平方米、未利用地298.4平方米。

5、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九村民小组499.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9.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十村民小组68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4.6平方米、建设用地125.2平方米、未利用地73.4平方米。

7、xx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十一村民小组882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09.7平方米、建设用地4003.1平方米、未利用地709.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606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638.4平方米、建设用地7169.9平方米、未利用地1261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浦〕拟征地告[20xx]第042号、沪〔浦〕拟征地告[20xx]第043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新德西路100弄17-18号(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城镇建设事务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征地告知书参考格式

征地告知书参考格式

征地告知书(参考格式)(编号)**村委会:**项目(预申请项目)建设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地情况1、征地用途: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项目(预申请项目)建设(或规划用于**用途)。

2、征地位置:(四至范围或附图)3、征地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情况:4、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二、社会保障意见详见劳动保障部门拟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三、你村应及时将本告知书在本村范围内张贴公布并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四、当事人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有异议的,由村委会汇总后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复核;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人数、项目、标准、资金筹集渠道等有异议的,由村委会汇总后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复核。

在告知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五、村委会及当事人对拟订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认为需组织听证的,应当向村委会提出,由村委会汇总,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根据职能向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附:劳动保障部门拟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

**国土资源局(盖章)**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年月日………………………………………………………………………征地告知书(存根)(内容同上)签收人:签收单位:(盖章)签收日期:回执函(参考格式)**国土资源局、劳动局:贵单位征地告知书(编号)收悉并已征求各当事人意见。

现回复如下: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人数、项目、标准、资金筹集渠道等无异议,同意按此报有权机关批准。

金华市婺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实施细则

金华市婺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实施细则

金华市婺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实施细则(讨论修改稿)为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依法有序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布局,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助推我区“两个高水平”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V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撤村建居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浙土资发(2005)44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金华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关于遏制市区抢栽抢种抢建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金委办发(2014)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婺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拆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拆迁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征迁、统一补偿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项目涉及乡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区委政法委、信访局、发改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文旅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拆迁范围按照区政府批复、上级部门项目批复和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及用地红线范围确定(包括设计变更)。

三、拆迁补偿1.拆迁房屋按照建筑的不同结构和新旧程度经评估机构评估,按重置价给予经济补偿。

2.装修、附着物补偿按照评估机构评估价补偿。

3.拆迁房屋补偿原则:(1)以《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载明的合法宅基地占地或建筑面积,来确定房屋补偿面积。

(2)被拆迁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未载明合法建筑面积,但载明合法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层次的,按合法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层次计算房屋补偿面积;宅基地面积按载明合法建筑用占地面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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