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安全管理隐患逐渐暴露出来,严重影响了员工的安全和福祉。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整治目标1.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2. 减少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带来的安全风险;3. 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
三、整治措施1. 加强安全培训对所有参与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工作场所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处理等知识,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2. 定期检查评估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定期对各企业、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3. 安全设施改善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设施改善,包括安全出口设置、消防设备配备等,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4.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企业的监督力度,确保企业依法经营,全面保障员工的权益。
四、工作安排1. 本方案由企业领导牵头负责,成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2.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工作小组,全力支持本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3. 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五、保障措施1. 制定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员工工作台账,记录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2. 加强员工的健康检测和体检工作,确保员工的身体状况符合相关工作要求。
六、工作验收1. 根据整治目标和措施制定的考核标准,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2. 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七、总结通过本次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提升了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了安全风险,为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希望各企业能够认真执行本方案,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工作环境。
劳务用工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劳务用工管理方法1目的为了增强和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证劳务用工质量,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差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例,联合劳务用工平时管理的实质状况,特拟订本管理方法。
2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与公司签署《劳务差遣协议》及《协助生家产务外包协议》的劳务公司,驻派至公司机关或基层单位的劳务差遣人员及业务外包人员。
3引用文件3.1 《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3.2 《劳务差遣暂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4管理内容4.1 总则4.1.1 劳务人员应照实向公司供给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儿女证明、个人保险状况,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正确的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若有更改, 应及时通知公司。
因个人资料失实惹起的全部结果均由当事人肩负。
劳务差遣人员在差遣时期应恪守国家法律、法例,恪守本公司依法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余规章制度,忠于职责,诚实靠谱,听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踊跃达成用工单位分派的各项任务。
4.2 劳务人员需求计划及招聘录取劳务人员分类依据《劳务差遣暂行规定》中对于劳务差遣用工的有关规定,现我公司的劳务人员分为两类:劳务差遣人员,业务外包劳务人员。
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4.2.2.1 每年 12 月 10 日前,各基层单位要依据当年生产状况上报翌年劳务用工计划,包含劳务岗位(工种)、用工人数、用工起止时间、月均劳务薪水标准、年度劳务费总数估算及用工原因等,一致填写《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 ( 见附件 -1) 。
经工程部审查确认后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上报至大连港公司人事组织部。
4.2.2.2 劳务用工计划的填报要充足考虑各方面要素,原则上年度内不予调整;如遇特别状况需要调整,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公司人事组织部。
劳务人员招聘与录取劳务人员根源a. 公司综合部依据年度劳务用工计划和详细要求,选择拥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
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计划

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计划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计划「篇一」1、培训中心使用的劳务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培训中心是用工单位。
2、被录用的所有员工,按《劳动合同法》方案,实行试用期。
3、所有员工在被聘用前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无犯罪纪录证明、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个人档案等资料。
员工若个人资料发生变化,应及时报人事部备案。
4、员工在试用期期满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培训中心将立即与其终止劳务关系,并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劳务派遣期限届满前30天,培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告之其是否继续劳务关系,员工应在15日内答复培训中心。
6、如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务关系或劳动合同,须按国家法定要求提前30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工作至30日期满时方可办理有关手续离店。
7、员工在辞职前,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8、员工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方案情形之一的,培训中心予以解除劳务关系。
9、劳务派遣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方案情形的培训中心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被退回的劳务人员必须办清工作交接公物交接等一切手续方可离店;否则,培训中心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计划「篇二」一、为减少和避免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在劳动和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更利于公司的经营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本方案适用于本公司各管理处/站各类人员的招用。
三、招用劳动用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年满十六周岁。
男五十周岁以下,女四十五周岁以下(护卫年龄条件按原方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2、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以上。
3、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记录的。
四、经批准招用新员工(包括补充自然减员招用的新员工)必须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街道规范村级组织劳务用工管理的实施方案

街道规范村级组织劳务用工管理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为了规范村级组织劳务用工管理,确保用工的公平、透明和合法性,提高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本方案旨在明确街道对于村级组织劳务用工的管理要求,制定相关措施和程序,促进劳务用工的规范化和便利化。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1. 街道劳工局负责监督和管理村级组织劳务用工,与村级劳务组织建立有效的联系。
2. 村级劳务组织负责具体的用工安排和管理工作,确保劳务用工合规合法。
三、用工申请与审核1. 村级劳务组织收集用工需求,编制用工计划并向街道劳工局提出申请。
2. 街道劳工局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用工计划与实际需求的匹配情况,并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资质及用工合同的合法性。
3. 审核通过的申请,街道劳工局向村级劳务组织发放《用工许可证》。
四、用工招聘与登记1. 村级劳务组织按照用工计划,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招聘,并做好每位劳务工的登记工作,包括身份证明、工作经历、技能证书等信息的核对和记录。
2. 招聘工作应公开、公平,不得收取任何中介费用。
五、用工合同签订与备案1. 村级劳务组织与劳务工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确保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2. 街道劳工局负责对用工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并提供备案证明给村级劳务组织和劳务工。
六、用工监督与维权1. 街道劳工局定期对村级劳务组织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用工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2. 村级劳务组织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农民工的投诉,并保障其合法维权的渠道。
七、用工培训与安全保障1. 村级劳务组织应定期开展劳务工岗前培训,包括工作要求、安全知识等内容,提高劳务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安全意识。
2. 村级劳务组织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劳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用工信息统计与报告1. 村级劳务组织应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用工信息和相关统计数据给街道劳工局,包括用工人数、工种分布、用工期限等。
2. 街道劳工局根据上报数据,可以进行用工情况的分析评估,并向上级政府进行定期报告。
XXX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暂行)

XXX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暂行)XXX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X(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有效防范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用工风险,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用工,系指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其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对其劳动过程进行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各直属企业及各所属基层企业(以下统称用工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各级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为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
参考材料第五条集团公司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主要职责与权限: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国资委有关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二)负责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三)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各直属企业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主要职责和权限:一)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办法,研究制定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实施细则;二)负责审核所属单位实施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和定员;三)负责审批所属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计划;四)负责对所属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搜检和指导。
第七条基层企业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主要职责与权限:一)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隶属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办法、施行细则;二)负责申报本单位实施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目录及其定员人数;三)负责编制、申报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计划;参考材料四)负责协调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并与其签订岗位协议;五)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六)负责施行劳务派遣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七)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负责实施劳务派遣人员的业绩考核及考核结果的兑现。
劳务聘用制员工管理暂行办法

劳务聘用制员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创新用工机制,规范员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聘用制员工从事劳务活动须签订《劳务聘用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以内。
第三条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劳务聘用制员工的日常管理,劳务聘用制员工纳入员工统计。
第二章劳务聘用制员工的管理第四条劳务聘用制员工和公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签订《劳务聘用协议》。
第五条《劳务聘用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一)《劳务聘用协议》签订前须明确协议双方,甲方为公司,乙方为从事劳务活动者本人。
(二)《劳务聘用协议》在劳务聘用制员工从事劳务活动前签订。
(三)劳务聘用制员工实行考察期,时间为一个月,在考察期内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协议。
(四)《劳务聘用协议》的内容《劳务聘用协议》必须注明协议期限,劳务活动内容,考核标准,劳务待遇,双方的义务,《劳务聘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违约责任,民事纠纷的调查处理与其他相关事项。
(五)劳务关系的续延与协议的签订协议期满,终止《劳务聘用协议》;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且本人自愿保留劳务关系,重新签订《劳务聘用协议》,协议期限原则上控制在一年以内。
(六)《劳务聘用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务聘用协议》可以变更、终止和解除。
1、由于公司的劳务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或劳务聘用制员工不适应原劳务活动又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解除原《劳务聘用协议》。
2、公司与劳务聘用制员工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终止《劳务聘用协议》。
3、其他情形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章劳务报酬第六条劳务聘用制员工在从事劳务活动期间,实行日薪制,并按10-15天结算一次。
第七条协议期间的待遇劳务聘用制员工在协议期间,按日薪标准并根据劳务活动的项目确定,具体在协议中明确。
第八条劳务聘用制员工在从事劳务活动期间,劳务报酬由公司人事部门确定。
第四章其他相关规定第9条劳务聘用制员工非因提供劳务过程中受到伤害后者患病,不能从事原劳务项目者,持公司属地医院出具的休治证明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请假,根据病情和休假时间长短,确定是否保留劳务关系或解除《劳务聘用协议》。
农民工工资发放与劳务用工管理方案

农民工工资发放与劳务用工管理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工已经成为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劳动力资源。
然而,在农民工劳动力就业的同时,也存在着一系列的管理和保障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农民工工资发放和劳务用工管理方案。
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来分析农民工劳动力保障与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供一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一.农民工工资发放的问题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确实是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农民工的工作时数和工作强度往往比较大,而收入却比较低;另一方面,很多用人单位在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上有着一定的“传统”,这直接导致农民工收入难以保障,影响农民工的积极性和信心。
针对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的解决方法:1.制定明确的工资标准制定明确的工资标准可以有效地缓解农民工工资发放的问题。
相关部门可以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制定相应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招收农民工时就应明确告知农民工的工资标准,避免工资标准不明确的问题。
2.加强税收管理加强税收管理能够有效地监管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征税情况,确保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税款,以保证企业财务纪律,保护农民工的切实权益。
3.建立劳动仲裁机制建立劳动仲裁机制能够在农民工工资发放方面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有助于用人单位在工资发放方面依照规定支付农民工应得的工资。
二.劳务用工管理方案的问题劳务用工管理方案是农民工能否在城市就业的前提和基础,但是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如劳务中介的准入标准不一,信息不完全,交易过程中难以保障双方权益等问题。
针对劳务用工管理方案的解决方法:1.建立用工公司建立用工公司模式,可有效管控农民工用工环节,起到雇主代管的效果,建立申请入会制度,依据会员操作历史及信用评分方式排除劳务中介公司的乱象。
2.强化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劳务中介公司的监管,强制要求劳务中介公司提供详尽、准确的消息,包括查询农民工护照和工资证书、全面详述工地信息、以及保险责任证明。
劳务用工人员合同管理方案

劳务用工人员合同管理方案一、方案的目的二、合同签订前# (一)人员筛选1. 明确需求咱得先搞清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劳务用工人员。
就像盖房子,你得知道是要瓦工、木工还是水电工。
是短期项目就找那种能快速上手、灵活机动的;要是长期的活儿,就得找稳定、靠谱的。
2. 资质审查不管是谁来应聘劳务工作,咱得看看他有没有干这个活儿的本事。
比如电工得有电工证,焊工得有焊工证。
不能让没证的人瞎干,那可是很危险的,就像让不会开车的人去开汽车,迟早得出事儿。
# (二)合同条款拟定1. 基础信息合同开头得把双方的基本信息写清楚,咱公司叫啥名儿,地址在哪,联系人是谁;劳务用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也都不能少。
这就像互相介绍自己一样,得让对方知道是谁在打交道。
2. 工作内容与要求得详细说说让人家来干啥活儿。
是在车间里组装零件,还是在工地上搬砖,一天工作几个小时,有没有加班的可能,质量标准是啥。
不能含糊其辞,得让人家一看就明白,就像做菜一样,菜谱得写清楚放多少盐、多少油。
3. 报酬与支付方式这个是大家都很关心的。
多少钱一天或者一个月,啥时候发工资,是现金、转账还是支票。
不能到发钱的时候,双方还在为这个事儿争论不休,那就不好看了。
4.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规定好正常的工作时间,一周休息几天。
要是加班的话,加班费怎么算。
总不能让人家没日没夜地干活儿,还不给个休息的时间,那谁受得了啊。
5. 保险与福利虽然是劳务用工,但基本的保险还是要考虑的。
工伤保险得有吧,万一在工作的时候出了意外,也好有个保障。
如果公司还有其他福利,像提供工作服、工作餐之类的,也写进去,让人家觉得咱公司还是挺有人情味的。
6. 保密与竞业限制(如有需要)如果劳务工作涉及到公司的一些机密信息,像客户名单、商业秘密啥的,就得让人家签保密协议。
要是这个活儿有特殊要求,比如做完这个项目不能马上到竞争对手那里去干同样的活儿,那就得加上竞业限制条款。
三、合同签订# (一)解释说明在签合同的时候,咱们得给劳务用工人员解释清楚合同里的每一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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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用工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证劳务用工质量,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劳务用工日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及《辅助生产业务外包协议》的劳务公司,驻派至公司机关或基层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及业务外包人员。
3 引用文件3.1《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3.2《劳务派遣暂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4 管理内容4.1总则4.1.1劳务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个人保险情况,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
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4.1.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4.2劳务人员需求计划及招聘录用4.2.1劳务人员分类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对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规定,现我公司的劳务人员分为两类:劳务派遣人员,业务外包劳务人员。
4.2.2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4.2.2.1每年12月10日前,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当年生产情况上报翌年劳务用工计划,包括劳务岗位(工种)、用工人数、用工起止时间、月均劳务工资标准、年度劳务费总额预算及用工理由等,统一填写《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
经工程部审核确认后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上报至大连港集团人事组织部。
4.2.2.2劳务用工计划的填报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原则上年度内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集团人事组织部。
4.2.3劳务人员招聘与录用4.2.3.1劳务人员来源a.公司综合部根据年度劳务用工计划和具体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
在告知其用工需求计划后,由劳务公司推荐符合要求的劳务人员以供审核、聘用。
b.劳务人员在上岗前,由劳务公司提供个人简历或个人基本资料(必须有从事专业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至综合部,以便审核该人员是否符所在劳动岗位的任职要求。
4.2.3.2劳务人员任职要求a.劳务用工人员年龄限制在女45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必须持有近期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证明);专业技术人才可酌情放宽至男65周岁以下;勤杂人员女55周岁以下、男65周岁以下。
b.业务外包现场管理人员五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施工管理、质检员等工程技术相关管理岗位,需持有相应任职资格证书。
对无证件者,应及时督促劳务公司调整人员。
因应急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无证人员,应于劳务公司明确,人员工资的支付标准应按其所在岗位工资的80%执行,直至其考取相应资格证书再行恢复。
c.业务外包技术工种岗位人员高中以上学历,本岗位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业务水平满足要求,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服从领导,持有作业岗位所需的从业证件,必须持证上岗。
d.勤杂人员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服从领导。
4.2.3.3业务外包人员的审核a.机械设备操作司机、技术管理员、施工管理员、测量员等技术、管理型劳务人员,由劳务公司提供个人资料,并负责组织人员至公司综合部参加人员资格审核。
综合部将会同工程部及其他业务有关联的部门,统一进行人员的会面、审核。
b.劳务人员的审核,应有劳务人员所在外包项目的主管或经理参加,反馈聘用意见。
c.参加审核的劳务人员,按要求提供学历、身份证、驾驶执照、技术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以备核实。
4.2.3.4劳务人员报到程序a.经面试、审核合格的劳务人员,由用工的基层单位或部门上交书面申请至工程部。
由工程部审核批准后,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人员入职申请》和人员信息材料,或外包人员的《业务外包劳务人员准入审核》和审核材料整理,上报至综合部。
(见附件-2)工程部批准引入后,由综合部管理人员将其报到时间告知劳务公司,并核对其个人信息和健康情况。
确认信息无误后,通知劳务人员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并协调、督促其及时与劳务公司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b.已确定聘用的劳务人员至综合部报到时,应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
c.劳务用工基层单位或部门,负责安排劳务人员上岗,告知其具体的工作内容和作业要求。
d.每增加一名劳务人员,综合部劳务人事管理人员需及时上报公司安全部,由安全部统一进行安全培训。
4.2.3.5劳动合同及试用期a.劳动合同的签订由劳务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外包人员签订普通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其中,劳动派遣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
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b.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考核评定劳务派遣人员在试用期间,由基层用工单位或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参照《试用期劳务人员考核表》(见附件-4)。
考核过程,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综合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将考核管理办法运用至实际,并细化为分数,最终得出一个量化、有效的劳务人员考核评定结果。
结合实际工作岗位需求,根据劳务人员试用期考核评定结果,由基层用工单位决定是否留用,并将考核评定结果上报至公司综合部。
c.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续签劳务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后,由基层用工单位或部门决定继续聘用。
需在该人员合同到期前30天内,以书面说明或报告的形式上报公司工程部,并通知公司劳务人事管理人员。
待批准审核通过后,该劳务人员可到所在的劳务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d.劳务人员劳动合同变更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e.劳务人员流失,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其中,劳务人员个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基层单位或部门的主管人员,一并提交个人的《辞职申请》(见附件-8)。
主管人员应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工程部及综合部,提交劳务人员的《辞职申请》。
如公司基层单位或部门需要与劳务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务人员本人,并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工程部和综合部,陈述原因并明确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偿金金额。
4.2.3.6劳务人员录用管理a.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劳务人员招聘录用的责任部门,任何单位、部门不得私自使用外来劳务人员。
b.未到综合部报到的外来劳务人员,尚未提交《劳务人员入职申请》或《业务外包人员准入审核》(见附件-2)文件,亦无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在公司、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生产作业。
c一经发现擅自使用外来劳务人员进行生产作业,公司将给予该用工单位负责人通告批评处分一次,且该单位《职能部门月度考核表》(见附件-5)中,综合部考核部分所得分数为零。
4.3劳务人员薪酬管理4.3.1劳务用工形式和支付形式4.3.1.1劳务人员用工形式包括:劳务派遣用工,辅助生产业务外包用工。
4.3.1.2根据企业的施工生产任务变化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采取相对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三种。
4.3.1.3工资支付形式:劳务派遣人员按其所在岗位工资标准支付;业务外包人员的工资,由劳务公司进行支付。
4.3.2工资标准4.3.2.1固定和无固定期限的用工:采取底薪制且月薪实行封顶,施工淡季支付底薪为1530元/月。
4.3.2.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不执行底薪。
各用工单位按本单位考核细则进行工资支付,但实行月薪封顶。
计时工工资按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支付。
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工资按各单位内部考核办法进行核算、支付。
4.3.2.3采取何种用工形式,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各岗位的实际用工情况自行选择,上报至公司综合部审核批准。
4.3.2.4用工单位在设定劳务人员岗位工资时,应参照公司《劳务人员工资标准表》(详见附表–6),确定施工淡季工资和最高工资。
若实际工作中出现附表中未写明工资标准的岗位,或个别岗位工资需拟定高于现有工资标准。
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劳务人员协商确定岗位工资,并由用工单位以书面说明形式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
4.3.2.5试用期工资劳务人员在试用期期间设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亦不可高于公司岗位工资标准中该岗位工资的最高值。
4.3.2.6加班工资由于施工企业的工作性质,日常及公休日加班工资已在月工资支付标准中充分考虑;对国家法定节日,单位确需加班的,需提前将加班申请上报公司综合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支付标准为实行底薪的以底薪和本岗位标准上限的平均数折成小时工资后三倍支付、不实行底薪的以当月工资折成小时工资后三倍支付。
4.3.2.7交通补贴劳务人员月工资中已含50元交通补贴。
4.3.3福利待遇劳务公司为劳务人员足额按时缴纳劳动保险,其它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4.3.4工资核算与支付4.3.4.1劳务人员工资核算a.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核算各用工单位每月12日前须按要求上报劳务工资申请,提供劳务人员考勤情况、劳务工资明细、节日加班等相关资料。
每个月份相应的劳务费用,由用工单位首先进行核算。
核算工作,应按照公司《职能部门月度考核表》中要求的具体时间和进程完成。
根据用工单位核算工作完成情况,由综合部根据月度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考核评估,并填写各单位所得评分。
b.劳务外包人员成本核算由劳务公司进行核算后,将成本明细发送给公司综合部。
由综合部审核后每月将费用支付给劳务公司。
4.3.4.2劳务费用支付核算工作完成后,由公司劳务薪酬管理人员录入集团人力资源系统,上报至大连港集团人事组织部。
待人事组织部批复后,打印相关报表,并由综合部及主管领导审核。
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财务部以支票或网银形式支付给劳务公司,再由劳务公司于每月30日前将工资发放给劳务人员。
4.4劳务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管理4.4.1日常管理4.4.1.1用工单位要将劳务人员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根据劳务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经常进行厂规、厂纪和安全生产教育。
4.4.1.2用工单位要重视对劳务人员日常管理,对在工作期间违章违纪、消极怠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的劳务人员严格予以辞退。
4.4.1.3用工单位要关心和爱护劳务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劳务用工管理。
4.4.1.4严格劳务人员的考勤管理,就餐补助和驻外补助核算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支付,如发现营私舞弊者,对该单位主管领导通告批评一次,该单位劳务管理人员应予以扣减当月奖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