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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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和简答论述-复习重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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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概论复习一、名词解释:1.医疗保险:专指社会医疗保险,它是由国家立法规范并运用了强制手段,向法定范围的劳动者及其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疾病医疗服务和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化保险机制。

2、失业:广义上,劳动者与生查资料相分离的状态,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和潜能无法发挥。

3.社会保险:以政府为主体,以法律为基础,在权利与义务一致性原则下,通过政府企业劳动这个人的共同筹资,为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提供经济收入补偿,使其能够在年老、疾病、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造成的社会生活问题面前仍然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以保证社会安定与持续发展的社会互助制度。

4、社会保障:是为保障民生以及促进社会进步,由国家和社会以立法为依据出面举办,由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对因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事故而陷入困境的人群以及有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全体公民提供的、福利性的物质援助和专业服务的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5、社会救济:又称为社会救助,是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那些因自然、经济、社会、个人生理和心理等原因而造成生活困难,以至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6、社会福利:国家以及各种社会团体通过各种公共福利设施、津贴、补助、社会服务,以及举办各种集体福利事业来增进群体福利,以提高社会成员生活水平和质量的一种社会保障模式。

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力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使其生活水平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社会救助制度。

二、简答论述1、新剑桥学派主张的收入分配调节政策:实行累进的税收制度改变社会各阶层收入分配不均等的状况;实行高额的遗产税和增值税;政府拨款对失业者培训;制定适应经济稳定增长的财政政策;进出口管理;政府用财政预算盈余购买私人公司的股票。

2、社保章法的特征:国家干预法的特征明显;强制性与给付型;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性;富有广泛的社会性;据有特定的立法技术;保障内容的低保性。

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1. 社会保障:是为保障民生以及促进社会进步,由国家和社会以立法为依据出面举办,由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对因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事故而陷入困境的人群以及由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全体公民提供的、福利性的物质援助和专业服务的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2.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体:在社会保障活动中,依法享受权力与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3. 社会保障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机构与程序,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对各种社会保障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的过程。

社会保障管理不同于生产管理,它是一种社会事务和社会政策管理,致力于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4. 社会保障基金: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国家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计划、项目而预先建立起来的,用以保障社会成员在遭遇社会经济风险事故时所需要的、专款专用的资金。

5. 社会保险:是以政府为主体,以法律为基础,在权力与义务的一致性原则下,通过政府、企业、劳动者个人的共同筹资,为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提供经济收入补偿,使其能够在年老、疾病、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造成的社会生活问题面前仍然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以保障社会安定与持续发展的社会互助制度。

6. 养老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的制度性安排,以权力与义务一致性为原则,在劳动者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达到法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后,为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7. 医疗保险:广义医疗保险是针对人的健康的保险,它不仅包括医疗费用的保险,而且包括疾病预防、人体健康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狭义医疗保险主要是指针对医疗费用的保险。

8.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在政府的支持和倡导下,以农村居民为对象,在自愿和互助共济的原则下,通过集体和个人共同筹资,按一定比例补偿农民医疗费用的初级医疗保险形式。

9. 失业保险:是指依据国家法规,通过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渠道筹资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失业时给予失业金支付,以保障其最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概论重要知识点整理

社会保障概论重要知识点整理

1.社会保障概念:是为保障民生以及促进社会进步,由国家及社会以立法为依据出面举行,由政府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对因各种经济及和社会风险而陷入困境的人群以及有物质和精神需求的社会全体公民提供的,社会福利性的物质援助和专业服务的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2.社会保障发展总趋势:社会保障的政策决策超于集中统一,而在社会保障的业务管理上则超于分散,接近群众。

另一种趋势,私营化3.社会保障的功能:(一)经济功能:1、维持劳动力再生产,2、促进资金市场发展(二)社会功能1、体现社会公平2、保持社会稳定4.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一)社会保险(二)社会救助(三)社会福利(四)优抚安置5.社会保障模式:(一)从国家对社会进行干预的角度出发可分为(1)社会服务。

包括公共援助,公共补贴,社会保障(2)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鼓励自置产业以及购买人寿保险等个人行为(3)公共服务和市政建设(二)从社会政策学的角度出发可分为:剩余模式和机制模式(三)从保障范围出发分为:普通保障模式,就业保障模式和救助型保障模式(四)从实施方式出发:现收现付式,部分积累式,全部积累式(五)从制度安排的角度:福利国家型保障模式,保险型保障模式,强制性自我储蓄型模式国家保险模式6. 社会保障的特征:(1)社会性,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一项制度安排(2)福利性,从目标上看,个人和社会的发展(3)互济性,统筹互济、分担风险(4)强制性,强制参加,强制缴费7. 社会保障法的特征:1.广泛的社会性:保障对象的普遍性,保障责任的社会化,保障目的的社会性2.明显的强制性:明显的国家干预法的特征3.严格的专用性:必须直接用于社保活动之中4.特定的技术性:以数理计算为基础5.实体性与程序法的统一性:权利、义务,条件和程序8. 社会保障管理方式及其特征:1.政府直接管理方式,政府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同意管理全国社会保障事物a.纵向集中管理:加拿大、马来西亚、缅甸b多头管理,日本.、美国、澳大利亚2.半官方的自治管理方式,政府设立一个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多个政府部门监督,具体的管理则交由半官方的社会保障机构来完成,代表是欧洲国家3.民营的市场管理方式,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监督,具体管理事务交给私营性的社会保障机构,按市场管理的方式进行。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一、概念1.社会保障: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险:就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却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3.社会救助:是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

4.社会福利: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以及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5.社会保障基金:国家和社会从已有的社会财富中提存、积累并用以援助或补偿社会保障对象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并能够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6.社会保障水平:指在特定时期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高低程度。

7.老年社会保障: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实行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措施,包括经济、医疗以及服务照料等方面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

8.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9.老年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①享受保障的权利与资格条件对应的原则②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原则③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10.门诊统筹:基本医疗保险中把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范围。

11.失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中断收入的劳动者,提供限定时期的物质帮助以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12.医疗社会保险: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民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第一章 社会保障概述第一节 社会保障界定1、社会保障含义: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2、社会保障主要特征: 公平性(保障范围、待遇公平),社会性(保障方式、服务、资金管理社会性),福利性(个人社保支出<收入),刚性发展性(保障项目日益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节 社会保障体系与模式一、社会保障体系1、含义:由社会保障各个有机组成部分所构成的整体,它强调的是社会保障的项目结构及运行机制等。

2、主要内容: a 、社会救助,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

b 、社会保险,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的一项生活保障政策,它强调受保障者权利与义务相结合,采取的是受益者与雇佣单位共同供款和强制实施的方式,目的是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安定。

c 、社会福利,只国家和社会通过有关政策或立法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旨在改善生活质量的福利措施和社会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d 、社会优抚,以法定形式和方式,通过政府行为,对社会有特殊贡献者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优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

二、社会保障主要模式1、社会保险型:含义,美德日采用,以各种保险项目为主要形式的社保制度。

特征,以劳动者为核心、责任分担、权利与义务有机结合、互助共济、资金筹集以现收现付式为主。

2、福利国家型:含义,英国、瑞典为代表,由国家高度统一管理和支配的社保制度模式。

特征,普遍覆盖与全民共享、政府负责与保障全面、累进税制与高税收。

3、储蓄保险型:含义,个人缴纳保险费的社保制度,强调雇员的个人缴费和个人账户积累。

特征,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强调自我负责、缺乏互济性,政府承担责任方式特殊,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

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论1.【名词解释】郑功成: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

2.大社会保障概念:经济概念,服务概念,精神保障3.社会保障的特点:公平性(范围待遇、过程)、社会性(制度开放、筹资、管理监督)、福利性、法治规范性(强制与规范)、多样性、刚性发展4.社会保障的本质特征——最终责任主体:国家或社会,社会性目标:为全体社会成员(全体居民)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公平性;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资金来源:国家财政+企业+个人,经济福利社会性项目:以特定社会问题存在并需要国家经济援助的方式解决为设立条件,多样性、发展性、刚性方式:自成体系的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方式,自身独特的规律,特殊性5.【比较特点】【反复出现】英国福利性保障制度——体系完整覆盖面广,与福利制度相联系分类合理,体现不同功能财政负担繁重,福利刚性明显新加坡储蓄型保障制度——征收具有强制性、支取不存在随意性(最低存款保证);筹资模式是完全积累式的,雇主和雇员按规定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公积金记入个人帐户个人的公积金存款与本人的劳动贡献和工资收入紧密结合在一起;中央公积金功能多样,是综合性的自我保障体系;美德保险型保障制度——与收入相关的保险金以自我保护和自我支持为主6.因国情不同、国民的需求不同、历史变化和政府指导思想不同而不同7.我国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济——最低层次社会保险——基本层次社会福利——高层次社会保障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8.社会保障制度应遵循的原则:与经济社会相适应、普遍性与选择性、互济性法制性、公平原则、责任分担原则第二章社会保障发展和变迁1.影响社会保障发展进程的因素:经济,社会,道德伦理,政治2.【社会保障历史发展(立法)】【反复出现】【必考】萌芽时期——1601年英国济贫法原因:社会动荡,教权衰落,王权兴起代表人物:亚当斯密,马尔萨斯,李嘉图,萨伊认识局限性:忽略了救助的社会和生产积极意义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时期——1883年疾病保险法、1884年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老年和残疾保险法德国一系列法律标志着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原因:社会化大生产,工人阶级贫困,马克思主义传播,俾斯麦内安抚、外扩张代表理论:德国新历史学派基本特征:权利义务相结合,根本目的在解除社会成员后顾之忧,基本保障型,保障过程规范化,强制性社会保险形成制度时期——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原因:20s30y经济大萧条代表理论:凯恩斯经济理论充分发挥时期——20世纪中叶英国贝弗里奇报告背景:二战后反作用力;冷战标志:以英国福利国家建成为起点改革时期——20s70y末至今改革的背景“滞胀”【简答】(1)经济增长率低(2)全球化下的放松规制和探底竞争(3)人口结构变化存在问题:(1)消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成本高昂)(2)国家财政负担加重(3)管理体制僵化、效率低、成本高(4)缺乏创新机制(缺乏创新动机)(5)养懒汉改革目的(1)更适应社会需求(2)更合理的资金收效关系(3)进一步扩大个人选择的余地改革方法开源:扩面、增税(提高缴费上限、费率,征收社会保障所得税)节流:调整社会保障条件以缩小保障范围;减少社会保障给付时间等;推迟退休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等3.社会保障的主要模式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险型强制储蓄型国家保障型4.改革经验:【简答】尊重本国国情,追求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健全法律制度,社会保险一体化教训:国家包办社会保障事务和福利的高速膨胀,将带来严重的社会保障财政危机社保水平过高会助长国民惰性,影响国家竞争力社保体系的残缺不全会使有关社会问题进一步恶化规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特定社会时期,结构,问题,目标)采用经济援助手段必须有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刚性发展规律——需求不断增长,制度化保障,保障水平和范围刚性发展5.我国社会保障模式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国家主导,政府干预,国家和政府共担责任,社会化面临的主要问题:体系不完善,安全网存在漏洞立法滞后;忽略乡村,不平等;效率低;责任划分不清第三章社会保障相关关系1.社会保障涉及基本理论范畴:公平与效率:公平是主要核心目标(保障范围,待遇,过程),效率为次要市场与政府:市场失灵与社会保障,政府失灵与社会保障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弊端:无法反应偏好,权利义务不对等,低效率权利与义务:国际:保障生活,安定秩序企业:为员工提供一部分社会保险资金义务个人:劳动义务,缴费义务个人权利:在遭遇风险和生活困难时,有权获得生活资料保障基本生活的权利2.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目标:“扩中提低”与基本生存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方式:按劳分配,按需分配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层次:初次,再次,第三次(慈善)3.【重点】社会保障与劳动力流动:社保制度不统一,板块分割,各自为政对劳动力市场造成了分割,不利于流动4.【重点】社会保障与劳动力流动【收入效应,替代效应】社会保障越好,劳动力供给越少社会保障给付相当于收入纯增加,一般只有收入效应,不愿意参加劳动(养懒汉)社会保障税征收具有收入与替代效应收入减少,收入效应是努力工作,替代效应是减少工作5.【重点】社会保障与劳动力需求社会保障下转移支付(社会救助等)——扩大了需求,增加劳动力需求成本增加——替代效应下,资本替代劳动,劳动力减少规模效应下,提高了价格,需求减少,缩减规模,劳动力减少6.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恢复劳动能力,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失业保险用于培训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7.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共性:分担风险,风险转移,损失赔偿,充足的基金区别:性质不同(公共与私人),目标不同,管理体制不同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第四章社会保障基金与管理1.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依法筹集并用于保障国民基本生活和增进国民福利的专项资金,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第1 章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1.1 复习笔记一、社会保障的定义及其基本体系结构1.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四个要点:(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国家是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是具体执行国家权力的行政机构,唯有政府才能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全社会实行生活保障。

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是社会的基本目标,政府有运用社会保障寻求稳定和参与发展的内在动因。

(2)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以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为支撑,使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制度化、规范化。

(3)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4)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障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处于生活困难或面临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给予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应能使社会的每个成员达到维持生存所需的生活标准。

2.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结构(1)社会保障体系组成部分①基本组成部分(三种保障形式):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②三种保障混合的形式和补充保障形式:企业员工福利、慈善事业、互助保障等。

(2)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我国,由于不同时期强调的重点不同,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表述虽互有差别,但三个基本组成部分不变。

①党中央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②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到2020 年要基本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③2011 年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再次明确,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社会保障名词解释一、社会保障概述社会保障是指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和机制,为全体公民提供基本的经济、医疗、教育、住房等保障,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一种制度安排。

社会保障旨在减轻个人和家庭面对风险和不确定性时的经济压力,提供一定的福利保障。

二、社会保障范围1、养老保险: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提供退休金或养老金,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2、医疗保险:提供医疗费用支付保障,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

3、失业保险: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失业救济金或失业补助金,帮助其渡过失业期间的经济困难。

4、工伤保险:为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康复、补偿等保障。

5、生育保险:为生育妇女提供一定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保障。

6、最低生活保障:为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确保其基本生活权益。

7、社会救助:向特殊群体或突发事件受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帮助。

三、社会保障制度1、参保人群:指符合国家规定,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等。

2、社会保险费率:指社会保险各项费用的缴纳比例,根据不同的保险项目和缴费基数而定。

3、社会保险基金:指由社会保险费和财政补贴等来源形成的专门用于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资金。

4、社会保险待遇:指参保人员按照规定条件获得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如退休金、医疗费用报销等。

四、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及相关政策1、社会保险局:负责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管理,监督各地区社会保险的运行和资金的使用情况。

2、社会保障卡:用于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医疗费用结算等业务的一种智能卡片。

3、社会保障法:是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对社会保障的范围、权益、缴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附件:1、相关政策文件:包括社会保障法、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医疗保险条例等。

2、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包括不同地区具体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操作规程。

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障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定了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范围和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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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就是指以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由于各种原因遭遇困难时给予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这一定义包含四个要点: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就是政府;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与保证就是相应的社会立法;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就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社会保障的目标就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现收现付制:即从企业收入或国家财政收入中随时支付退休金,在收与支之间无资金积累,也谈不上增值。

以养老保险为例,就是指以同一个时期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缴费来支付已经退休的一代人的养老金的保险财务模式。

它根据每年养老金的实际需要,从工资中提取相应比例的养老金,本期征收,本期使用,不为以后使用提供储备。

强制储蓄方式(个人账户制):指雇员与雇主按规定的缴费率将社会保险费存入为雇员设立的个人账户,需要时按规定从个人账户中支取的一种筹资模式。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就是指以政府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收入来源断绝时,实行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制度,就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

社会救助:就是依据法律规定,政府与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她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与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

社会福利:就是指政府与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以及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与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社会保障基金:就是国家与社会从已有的社会财富中提存、积累并用以援助或补偿社会保障对象的资金,就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并能够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社会保障管理:就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与实施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政策,以及实现社会保障任务、目标的行政工作过程。

社会保障水平:就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

社会保障水平指标:就是指为了衡量、表现社会保障水平而选取的变量。

社会保障预警:就是指社会保障预测、监督机构通过建立科学、灵敏的预警系统,基于对量化资料的分析,及时预测可能出现的社会保障潜在危机,以便国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避免社会保障财务危机的发生,维持社会保障制度的良性运转。

社会保障法:就是指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与,具体就是指调整国家、社会与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在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并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与。

社会保障争议:社会保障当事人之间围绕社会保障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通常围绕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建立与相应权利,义务的履行而展开。

老年社会保障:就是社会保障系统中的一个主要项目,就是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实行的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措施,包括经济、医疗以及服务照料等方面的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

失业保险:就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中断收入的劳动者,提供限定时期的物质帮助以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社会保险:就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与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

医疗社会保险基金:指通过法律或合同的形式,由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在事先确定的缴费比率下,缴纳给定数量的医疗保险汇集而成的,未被保险人提供基本
医疗保障的一种货币资金。

工伤社会保险:亦称工业伤害保险、因工伤害保险、职业伤害赔偿保险,就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的必要的物质补偿。

妇女就业保障:就是通过立法与政府的有关政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与机会,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以使妇女平等地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社会保障项目军人社会保障: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保障军人及其家庭成员享有国家与社会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社会保险及退役安置等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残疾人社会保障:就是指国家保证有残疾的公民在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及退休、失业、失学等情况下获得基本的物质帮助,并根据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给予残疾人相应的康复、医疗、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环境等方面的权益保障,以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保障制度。

员工福利:就是企业基于雇佣关系,依据国家的强制性法令及相关规定,以企业自身的支付能力为依托,向员工所提供的、用以改善其本人与其家庭生活质量的各种以非货币工资与延期支付形式为主的补充性报酬与服务。

住房保障制度:就是一种在住房领域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质就是利用国家与社会的力量,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为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困难群体及其她特殊社会群体提供适当住房,以保障其基本的居住水平。

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的含义就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与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制度安排。

广义的农村扶贫:就是指一切以使农村中的贫困户摆脱贫困为目的的社会救助项目,基本上包括救济式扶贫与开发式扶贫两种。

狭义的农村扶贫:仅指开发式扶贫,即对农村中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户,从政策、思想、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扶持,使其通过生产经营劳动摆脱贫困的社会救助项目。

法律援助:就是指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她因素导致的难以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基本权利的社会弱者,通过减免法律服务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等手段,实现其司法权益的一项法律保障。

社区服务:就是以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以社区为主体的社会服务,就是由政府倡导,以群众自治,自我服务为主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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