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建筑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施工工程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规程、规范、备忘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本单位技术资料的管理机构是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包括认领、鉴定、核查、验收和整理等环节。
第八条技术资料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文件编号进行存放,确保能够快速查阅。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复制应经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签订相应的借阅和复制手续。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项目部门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时提交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尽可能及时,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时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包括对收集到的技术资料进行鉴定、核查、验收和归类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归档编号进行,确保能够迅速查找。
第十七条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的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八条纸质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年度和项目进行归档,电子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和主题进行分类存储。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安全是技术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的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技术部门应制定技术资料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计划,保证技术资料的防灾和备份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不被泄露。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收集、记录、整理和管理的工作。
良好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可以提高施工过程的效率和质量,并为今后的施工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本文将从资料的类型、收集方法、整理与管理以及管理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二、施工技术资料的类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记录、工程验收报告等多种类型。
以下是常见的几种施工技术资料类型:2.1 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技术资料之一。
它包括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用于明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施工顺序,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2.2 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是建筑工程施工的依据,包括建筑设计图纸、结构设计图纸、给排水设计图纸等。
它们详细描述了建筑物的各项技术要求和设计要点,为施工过程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2.3 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针对具体施工任务和条件而制定的详细施工计划。
它包括施工顺序、时间安排、施工方法、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对施工过程进行了合理的组织和安排。
三、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方法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方法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类型的资料特点选择合适的收集方法十分重要。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施工技术资料收集方法:3.1 网络查询在数字化时代,网络成为了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
施工技术资料也可以通过搜索引擎、专业网站等途径进行查询和下载。
然而,需要注意确保所获取的资料具有可靠性和准确性。
3.2 文献复制有时需要获取一些较早期的技术资料,这些资料可能无法通过网络查询获取,这时可以通过向相关机构或个人索取复制的形式来获得。
需要注意的是,要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确保合法获取。
3.3 现场勘察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可以进行现场勘察,直接观察和记录相关的施工技术要点和现场情况。
这样可以获得准确的实际情况,并作为施工技术资料的补充。
四、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与管理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与管理是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记录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相关信息的文档。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定本规程,以规范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二、管理目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如下:1. 确保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2. 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和参考,以指导施工人员开展工作;3. 保证施工技术资料的及时使用和更新,以适应工程变化;4. 建立良好的资料归档和查阅机制,以便后期利用。
三、资料分类与管理要求1. 技术文件类资料技术文件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密切关注设计文件的变更和修订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计文件与最新版本一致;(2)对施工方案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审核和更新,确保实施的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实际;(3)维护施工图纸室,建立图纸登记和借阅制度,方便施工人员查阅和使用。
2. 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施工操作指导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工艺、工序操作规范、质量检验要求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编制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时,要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准确反映最佳实践;(2)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并执行操作指导资料,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3)制定定期更新机制,根据工程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操作指导资料。
3. 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生产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确保每位参与人员掌握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建立安全档案室,存放安全管理资料,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及时、准确传达给相关人员;(3)根据工程进展和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以确保安全生产。
四、资料存档和查阅1. 资料存档(1)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确保资料整齐有序;(2)建立定期存档和归档的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得到及时的归档和存储。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在建筑工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
良好的技术资料管理可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进展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效率,避免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本文将从资料收集、分类整理、存储和传递等方面,探讨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资料收集建筑工程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协议、技术规范标准等。
在项目开始之初,建设单位应与设计院和施工单位明确资料管理要求,并建立相应的流程与制度。
首先,建设单位应与设计院协商制定设计文档的交付要求。
包括设计文件的格式、数量、内容等方面的要求,明确设计文件的总体交付时间表。
其次,设计院应按照约定的交付要求及时提交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设备清单、材料清单等,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再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及时提供施工图纸等,与建设单位形成有效的资料交流和传递机制。
建设单位还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方案、施工工艺等相关资料,以便进行技术审查和监督。
二、资料分类整理建筑工程的技术资料通常是一大堆文件和纸质材料,为了方便管理和查阅,必须进行分类整理。
首先是按照工程阶段划分,将建筑工程的资料分为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等。
然后在每个阶段内,根据具体的内容和属性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如设计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工程合同等。
其次是建立统一的命名规范和编号体系,确保每个文档都有唯一的标识符,便于索引和排序。
可以根据文档的类型、工程名称、工程阶段等因素进行编号,例如“设计文件-项目名称-阶段编号”。
三、资料存储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存储方式多种多样,可以使用电子化存储、纸质存档以及云端存储等。
电子化存储是目前最常用的方式之一,可以使用专门的资料管理软件或者文件服务器存储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便于查找和共享。
同时,要做好数据备份和防盗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纸质存档是一种传统的存储方式,适用于一些重要的合同协议、技术规范标准等纸质文件。
如何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

如何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合理的施工资料管理可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施工风险。
下面是关于如何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的一些建议。
一、施工资料管理的目标施工资料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合同范围内的施工资料按时提供,正确使用,准确记录和保存。
具体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资料顺利流转,及时提供给各相关方。
2.确保所有的施工作业都有合适的施工资料支持。
3.确保施工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实现施工资料的数字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二、施工资料管理的关键点1.施工资料的收集施工资料的收集是施工资料管理的第一步。
在施工前要充分了解工程设计文件,将其转化为施工资料需求清单,明确需要收集的文档和信息。
施工资料的收集可以通过与承包商、设计师、监理等相关方沟通来完成。
2.施工资料的审核在收集到施工资料后,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施工资料的审核可以通过组织专项审核机构或专人来完成,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格式、内容的正确性、数量的完整性等。
3.施工资料的流转施工资料的流转是保证施工资料能够及时提供给各相关方的关键步骤。
施工单位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明确资料的流转路径和责任人。
可以通过纸质和电子两种方式进行资料的流转,确保资料的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施工资料的数字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施工资料的数字化管理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数字化管理可以提高施工资料的存储和检索效率,并且可以实现资料的多地同步和备份。
施工单位可以选择合适的管理软件,建立相应的管理系统,进行施工资料的数字化管理。
三、施工资料管理的要点1.制定合理的施工资料管理计划在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施工资料管理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资料的收集、审核、流转和数字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计划的制定应考虑到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准确性。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措施1、技术交底:施工员应按各施工项目向施工班组做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确定具体作法,提出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样板项目、样板间的作法和要求等;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表格,交底双方签认后留档。
2、安全消防交底:施工员要按分项工程,根据建筑的特点,施工的对象、班组的状态有针对性做好安全消防的文字交底,并协助班组落实具体的施工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3、材料设备质量检验:施工员和材料员要把好材料设备质量关;用于给排水施工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单位提供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安装和调试用的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应在有效期内。
4、工程洽商:办理工程洽商要坚持符合规范要求,不提高建筑标准、对其他专业设计无影响的原则;要坚持有变必洽,先洽后干,不盲目施工的原则。
必须办理的工程洽商,要将变更的原因、变更的项目及变更的内容写清楚,涉及工程量变化的还应将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写明;技术性洽商、经济洽商应分开办理,技术性洽商应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四方代表签认(设计单位如委托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有书面委托书),经济性洽商可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三方代表签认;洽商变更的内容应及时用碳素绘图笔反映在图纸上并加盖竣工图章。
变更较多或不宜在原施工图纸上修改补充表示清楚的,应重新绘制。
5、预检记录:施工员要加强现场巡视,督促班组严格按图施工做好预检工作以防患于未然;预检内容包括:管道预留孔洞的尺寸、位置、标高等,管道预埋套管的规格、型式、尺寸、位置、标高等。
6、隐检记录:隐蔽工程要按进度,分层分部位检查并由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专职质检员与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共同验收,共同签字。
无上述手续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隐检项目包括:直埋于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不进人吊顶内的给水、排水、雨水、消防管道和相关设备,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套管。
检查管材、管件、阀门、设备的材质与型号、安装位置、标高、坡度。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措施施工资料的整理、提交和编制数量1)工程完工后,我单位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技术资料。
2)提交的技术资料应符合档案馆竣工资料要求。
施工资料收集整理的要求1)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必须杜绝拖欠、涂改、伪造现象发生。
2)所有资料的填写要求字体整齐、规范,要使用碳素笔书写或计算机打印手写签名,做到内容齐全,数据清楚,签章清楚有效。
3)资料员每周五、六收集本周发生的施工技术资料,并及时编目整理。
4)所有资料要使用专用文件盒,要集中妥善保管,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抽撤,资料借阅要由主管领导签字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毕及时登记归还。
施工资料保证措施1)本工程具有规模大、施工复杂、工期紧,对技术资料要求高,资料发生项目多、数量大等特点。
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必须把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做为施工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完成,建立健全技术资料工作管理系统和目标责任制,并设专职人员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2)施工中建立完善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和奖励制度,项目部内应明确责任,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积极主动完成资料汇集、编写工作。
3)资料得分应在90分以上,各种资料及时率不低于95%,其中隐、预检及时率应为100%,试验及时率100%,工程竣工后15天内将资料整理好,工程全部竣工后20天内将竣工资料整理完毕送交有关部门归档。
施工资料管理职责1)总工程师对整个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负领导责任,协调各部门关系,经常督促、指导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资料自查,工程完工后,组织编制竣工档案。
2)资料员认真学习、熟悉有关规范和规定,对各部门移交资料及时整理、编目、装订,妥善保管。
经常与技术部保持联系,每月定期按要求参加自检,汇总问题,上报技术部。
迎接单位检查,并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参加竣工资料的编制,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对外协调工作。
3)技术员负责主管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协调工作,负责施工中发生的有关技术资料的填写,并及时将资料交资料员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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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秦文杰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1、施工技术资料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并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各责任方签字齐全。
施工技术资料由企业技术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报送监督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
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缩微品。
3.1 、所有文字材料所用纸张规格为A4(297mm×210mm)。
3.2、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3.3 、书写材料应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书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3.4 、小于A4幅面的文件资料(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需用A4白纸托底。
4、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等)5、单位(子单位)工程、重要分部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
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
6、建设单位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移交给总承包单位。
7、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及时移交给工程施工单位整理归档。
8、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也可委托监理或施工单位进行。
9、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后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10、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
11、监理单位提供合格、完整的监理资料。
12、施工单位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资料。
分包单位应负责其职责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13、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按合同约定数量编制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
14、施工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先自检、后交接检再验收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
15、施工技术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审批均应有时限性要求。
在合同中有约定时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时,施工技术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16、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明确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办法,包括套数、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专业分包亦遵守本规定。
施工技术资料内容一、施工技术资料主要由施工管理资料、质量验收资料和施工检测、试验资料组成。
1、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记录、材质证明、施工试验等内容。
2、质量验收资料:主要包括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实体、观感验收等内容。
3、施工检测资料:主要包括各种性能检验报告等。
二、在资料整理过程中,按照以上三个大的方面进行分类,分别组卷,按照:单位工程———各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各检验批———隐蔽验收这种“倒树形”结构分层次进行整理,使资料整有条理性。
施工技术资料的填写及要求。
一、施工管理资料1、工程概况表:按照表格要求,按工程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将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原件附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该表交监督站存档。
三、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文件主要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
(一)、图纸会审记录:主要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提出图纸问题,并形成记录,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整理汇总,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认后,形成正式的图纸会审记录。
不得擅自在会审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由于工程图纸设计不合理或设计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需要修改设计时,由原设计单位发出的改变原设计的文件。
设计变更可由任意一方提出,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
任何单位未经设计变更不得更改设计文件。
分包单位的设计变更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单位下达,并应由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三)工程洽商记录:可以由任意一方提出,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
并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和施工人员正确、规范、科学地进行施工作业的重要文件,是控制施工质量、安全、投资的指导性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应符合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2、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①、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②、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③、施进度计划及各种资源需用量计划;④、施工平面图;⑤、主要施工技术及组织措施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
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
五、技术交底记录:技术交底(书)是由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施工操作人员讲解、解释,提出可操作性的要求,保证施工过程安全、规范,最终质量达到标准的一种书面活动。
六、施工日志:1、施工日志是在建筑工程整个施工阶段施工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原始记录。
是查阅施工状况全过程十分重要和可靠的根据之一。
2、施工日志记录工程施工现场一天中所发生的所有事情。
包括:出工人员的数量、工作内容、进场材料、隐蔽验收、质量验收、材料送检、部门检查,试块留置与试压,试验结果等等,施工日志应与施工试验及有关检查验收记录交圈。
七、施工测量记录:1、工程定位放线记录: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报请规划部门验线。
2、基槽验线记录、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垂直度、标高抄测记录,由施工单位完成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3、沉降观测记录: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工程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观测工作。
测量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沉降观测技术报告。
八、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检验报告:1、工程中所用的原材料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提供有关证明(如安全玻璃等)。
2、原材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内容清晰,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件复印的次数和份数,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抄件人(经办人)、抄件时间要填写齐全。
3、材料应有进场检验记录,按有关规范需进行复试或见证取样的,应有相应的复试报告。
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材料需要代换且改变设计要求时,应有设计单位签署的认可文件(设计变更)。
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材料应由有相应资料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如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生活供水设备等。
4、材料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所供材料的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则需收集、整理和保存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后进行的检验报告。
各单位对各自范围内工程资料的汇集、整理结果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九、施工记录:包括:通用施工记录和专用施工记录。
(1)地基处理施工单位根据地基验槽的结果,依据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地基处理,完工后填写《地基处理记录》,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复查。
(2)钎探记录按设计要求的方法由施工单位进行钎探并记录,由建设单位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基底持力层土质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并出具检测报告,(3)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使用期间,应以设计指标及要求为依据进行过程监测,如设计无要求,应按规范规定对支护结构进行监测,并做好变形监测记录。
(4)桩施工记录:桩施工记录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提供,同时提交桩位竣工图和补桩平面图。
桩基子分部及地基处理子分部纳入质量监督必检控制部位,对采用桩基的工程或进行地基处理的工程,都要先进行子分部验收,方可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交接检查记录:不同施工单位、不同工种之间工程交接,应进行交接检查,移交单位、接收单位、见证单位共同进行移交工程的验收。
(6)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混凝土施工前必须有配合比;现场搅拌的混凝土由施工单位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做配合比。
预拌砼由预拌砼公司提供。
(7)混凝土拆模申请:混凝土板、梁、悬挑构件拆底模前强度应达到规范要求:拆除底模时:跨度大于8m及悬挑构件应达到100%,跨度大于2m,小于等于8m的达到75%,小于等于2m的应达到50% 。
拆除侧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8)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监理方进行验收,有些重要的分项验收应有设计或勘察单位参加并签字。
(9)幕墙工程施工记录幕墙工程为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的一个子分部工程,一般由专业分包队伍进行施工,资料整理独立性较强,也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进行整理。
原材料及相应试验要求一、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见证取样送检主要是为了提高检测数据的公证性,提高工程质量试验数据的可靠性。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字[2000]211号文件明确规定了8项试验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见证取样和送样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
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