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办法完整版
技术图书、资料管理管理办法

技术图书、资料管理管理办法第1条技术图书资料是公司科学技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图书室负责全公司的技术图书、资料收集、整理、分类、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2条技术图书和资料的管理1、图书来源根据公司科研生产、技术改造、企业管理的需要, 参考“科技新书目”等, 统一由标准/信息/情报人员及有关技术人员提出,领导批准后,由技术中心图书室汇总进行订购。
2、外出人员原则上不准随便代购技术图书和期刊等, 若确因工作需要, 应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购买的书籍资料回公司后立即交回资料室,经资料管理人员签收、登记方可报销。
3、凡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各种学术会议、科技会议所带回的技术资料,回公司后必须及时交技术中心图书室办理登记手续,由管理员在资料费收据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技术图书分类按“中图法”进行, 技术图书必须建立总帐、分类帐检索卡和借阅证, 加强科学管理,切实做到帐卡、物完全一致。
5、图书借阅须凭借阅证,填写借阅卡,科技人员借书量不超过十本, 一般工作人员不得超过二本, 借期不超过六个月。
若应工作需要可办理续借手续。
6、库存各类字典及仅存一套的手册和样本,只供在室内查阅,当年期刊一律不外借,只限在室内查阅,过年期刊、杂志借阅手续仍按上述方法进行。
7、职工离厂时,由行政部通知其本人到技术图书室办理归还书籍、资料手续,并签注意见,如在离厂清算单上未经资料室签章,行政部不得办理离厂手续(离厂人员包括调动、退休)。
8、技术书籍、期刊、杂志应定期清理、盘点,对确定无保存价值的资料,经技术鉴定,列出清单,注明原因,报总师批准后注销,并在帐卡上注明,清单永远保存。
9、全厂职工应爱护图书资料,无故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有价值的稀有图书应加倍赔款。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技术资料利用效率,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是指与特定技术相关的各种文件、图纸、手册、标准、规范、软件等载体。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对技术资料进行有效收集、存储、利用、传递和保护的过程。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五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当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进行有目的地进行。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分类和归档。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当在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系统内进行,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当及时跟进,及时淘汰和更新过时的技术资料。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和保护第九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应当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库内进行,确保安全、整洁、方便查找。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保护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损坏等情况。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的技术资料要进行合理的交接和保管,确保技术资料不会丢失或外泄。
第十二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技术资料,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利用和传递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当严格遵守企业内部规定,不得私自传递或外泄。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当通过正规的途径进行,必须经过审批和记录。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和传递应当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不得违规操作。
第五章技术资料的管理责任和监督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管理责任由技术部门负责,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监督由领导班子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由领导班子审批。
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办法

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技术管理,使技术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局《程序文件》、《质量手册》要求,并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管理指导思想:以项目工程质量计划及业主规定程序要求为依据,以工程施工为主体,以企业效益和信誉为中心,发挥科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抓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第二章技术管理体系第一条项目部总设工程师1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所辖工程技术部编制15人。
其中工程部长1人,地质工程师1人,爆破工程师1人,地下铁道建筑结构工程师3人,地下结构工程师2人,资料员1人,量测队5人,试验室1人。
下属各施工队设技术室,编制16人。
其中技术负责1人,技术员8人,测量班5人,试验员2人。
第三章工程技术部职责第一条负责项目部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接收、编制、发放和更改,对项目部所使用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管理。
第二条负责对分承包商的技术力量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
第三条按业主指定的记录形式负责对转化为生产产品的施工过程进行标识。
第四条负责对设计文件的审核,及时对项目部所属队进行技术交底,尤其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结构尺寸及施工方法等,要进行明确、详细的技术交底。
第五条组织测量人员进行接桩复测,负责现场试验、测量的指导、复核工作。
第六条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参与重点难点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的制定、优化工作,并在施工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第七条负责编写重、难点分项工程、特殊过程、四新技术应用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
第八条负责对监理、设计、业主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对下做好变更后的交底工作。
第九条做好“四新”成果应用推广工作。
第十条做好内业资料的整理工作,负责技术总结及竣工文件的编写。
第十一条负责制定工程成品、半成品防护措施,负责交付工作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负责对本项目部所用统计技术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程序应用效果进行汇总、分析和上报。
第四章设计文件的审核第一条意义设计文件的审核是一项严肃和重要的工作,通过审核,了解设计意图和施工注意事项;掌握设计标准,熟悉设计内容,及时发现设计的差、错、碰、漏问题,为业主技术交底准备资料;针对工程的重点、难点和施工注意事项,做好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劳、机、料准备。
施工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9、记录不得随便修改或乱涂
乱画,保持资料的干净性。第十八条内业资料要分类明确、卷内名目详尽,准时归档。全部资料(含图纸)必 需准时做好收文、发文和借阅登记。第十九条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必需随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整理和编撰工作,施工日志必需每天填写,隐藏工程检查证在检查合格后填写,实时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竣 工文件、技术总结、科研总结、项目管理总结、劳务分包管理总结、项目评价、责任成本管理总结等资料完成和上 报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其次十条必需对所形成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特殊是与工程质量关系亲密的资料,要有 专人负责复核和审查,全部数据要做到精确无误。施工资料要与检验批资料、施工日志
和掌握网测量成果,内业计算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并相互校核。建立测量
仪器、测量技术文件、测量人员管理台
7、帐,按季度梳理,准时更新。第十二条监控量测资料的管理工程开工前,监控量测单位须依据项目特点、施 工图及相关要求编制监测方案。根据监测要求,监控量测单位按时出具日报、周报、月报等监测报表,并对监测数 据
8、理过程中要坚决杜绝以下现象:1.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类台帐或台账不齐;2.没有通过施工图会审而擅自开 工;3.标段经理部未向施工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或交底签证资料不齐;4.对隐藏工程报检资料和验收资料未按规 定准时签认;5.施工日志不随工程进度填写、事后补记等现象。第十五条定期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对发 觉的问题准时订正完善。第十六条依据工程进展状况和项目管理要求,准时组织搜集、记录、整理和形成各类资料 ,并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贯标要求准时登记存档,需移交或上报的资料要准时移交和上报。第十七条各类资料 要确保准时、真实、牢靠、完整,手写内容要字迹工整,填写
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施工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内业资料的收集、保管和使用,使内业资料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和分工第二条技术资料管理由项目总工程师领导,工程部具体负责。
第三条项目总工程师是技术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技术资料管理细则、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的审核,并定期组织对技术资料的检查,督促整改完善等工作。
第四条工程部是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管理细则、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的编制,并对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第五条项目其他部门(安质环保部、物资设备部等)是技术资料管理的配合部门,必须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提供帮助和配合。
第三章管理目标第六条技术资料能准确、真实的反映施工全过程,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第七条技术资料整齐、完善,归档及时。
第四章主要内容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负责收集的技术资料应包括:(一)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细则、规定、标准设计图纸、手册、科技信息资料;(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上级单位的有关文件及规定;(三)项目的合同文件及招、投标书;(四)施工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五)施工技术会议纪要、协议;(六)项目的施工调查资料;(七)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技术方案、专项方案、施工计划、项目质量计划等;(八)项目工程创优、科技创新、四新技术规划;(九)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技术交底资料和作业指导书资料;(十)项目、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开(复)工报告资料;(十一)控制网复测、施工控制点测量、贯通复测、竣工测量资料及重点工程测量方案;(十二)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环水保措施、施工操作技术细则及要求;(十三)项目工程检查证、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单、成品及半成品质量合格证、原始检查试验资料;(十四)项目各种施工记录、工程日志、施工测量资料;(十五)项目计量资料;(十六)工程技术总结,工法、科研成果及竣工文件所有资料签证、验收资料、施工记录和其他竣工资料;(十七)项目其他内业资料(含文字、图纸、照片、录音、录像及电子版资料存储器)。
技术资料文件管理办法

技术资料文件管理办法1. 目的为确保技术文件资料在制定、分发、储存等各阶段都处于受控状态,使相关部门及时得到并使用有效版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外所发技术资料和顾客提供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3.1 技术文件包括:3.1.1 产品图样(含三维数模、二维图纸);3.1.2 产品标准/规范/法规/企业标准/技术条件(含零部件和原材料);3.1.3 工艺规程/工艺卡、作业指导书、随车卡等工艺技术文件;3.1.4 零部件/原材料检验卡、零部件/原材料检验、试验规范等检验性技术文件;3.1.5 整车总检和试验(含可靠性道路试验)检验/试验卡/规范等文件;3.1.6 经各专业室确认的外来文件。
4. 职责4.1 信息档案部为技术文件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文件和资料接收、保存、发放、回收、销毁及相关记录。
5. 工作程序5.1文件的编制、审批与发布5.1.1 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编制及会签按“技术文件会签规定”(详见附件)执行,由信息档案部组织研发中心拟定技术文件的分类及编号规则。
5.1.2 文件领用人应在“文件发放签收单”上签收,“文件发放签收单”由资料室保存备查。
5.2 文件的更改与废止5.2.1 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更改时,由更改申请者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按规定会签后,快速及时发放给相关业务部门,不得漏发、错发,同时收回相应作废文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更改的文件和作废文件送信息档案部资料室保存;5.2.2 作废技术文件和资料,由资料室加盖“作废”印章予以标识,并填写“文件回收、作废记录”,由资料室收集后统一销毁。
5.3 文件的管理和领用5.3.1 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经主管技术员整理、确认并履行签字程序后及时交资料室保存,资料室作好相关记录;5.3.2 其他部门(含协作厂家)需申请领用技术文件和资料时,由申请者填写《文件领用申请单》,经其部门负责人审核及总工程师批准(三维数模及产品图纸须经总经理或执行副总批准)后方可领用,资料室作好相应发放签收记录。
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标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项目部各部门:为加强项目工程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在过程管理中形成信息记录,促进项目施工综合管理水平,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及特点,编制本办法。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标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办法》×××××标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适应××××标建设的需要,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点以及现场施工技术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1.2 工程资料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促进项目施工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是工程实体验收和工程评优的必备条件,对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
2、工程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2.1 勘测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标准图、通用图、定型图及有关补遗书协议纪要等。
2.2 工程参考书:公布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其它参考书籍。
2.3 工程开工文件:工程项目总体及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开工报告审批表及附件。
2.4 施工管理资料:技术管理办法、职责及规章制度。
2.5 施工技术资料: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现场技术调查报告、施工图审核记录、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及施工单位内部的技术交底、变更设计、各级下发的技术性公文和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技术性公文等。
2.6 施工测量记录:交接桩手续、线路导线及水平高程复测报告、精确控制测量成果书、施工放线放样记录(由测量队负责)。
2.7 试验资料:主要原材料(砂、石、水泥、钢材、外加剂、水、防水材料以及其它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和试(检)验报告、钢材焊接检验报告、砂浆/混凝土配合比选定报告、施工配合比通知单、砂浆/混凝土试件检测检验报告、无损检测报告、土工试验报告、路基压实度检测报告等(质量部负责)。
技术文件归档管理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技术文件归档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公司技术文件归档管理,保障技术文件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技术文件范围包括:产品图纸、技术图纸、程序与代码、工艺文件、试制报告、试验报告、设计变更单、专利文件、技术成果证书等与技术相关的各种资料,包含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
3 职责3.1 项目管理办公室3.1.1负责本制度的制修订;3.1.2负责技术文件的归档验收。
3.2 综合管理部3.2.1负责技术文件的签收、存档及保管。
3.3 研发部3.3.1负责技术文件的整理、归档;3.3.2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
4 技术文件归档4.1 归档申请技术人员在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过程技术文件,并编制技术文件归档申请单,提交部门负责人申请技术文件归档。
4.2 部门审核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技术人员提交的技术文档及归档申请单,核实文档内容是否准确详实、文件数量是否有遗漏,确认无误后,签署归档意见。
4.3 签收存档4.3.1 技术人员将技术文件(含纸质及电子文件)及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归档申请单提交综合部进行签收、存档。
4.3.2综合管理部设置兼职资料管理员,负责文件签收、存档。
资料管理员应对照技术文件归档申请单,仔细核对相关文件,核对无误后,签收技术文件归档申请单,并将技术文件按项目进行存档保管,其中电子文件需存入公司服务器,并按项目归类保存。
4.3.3技术文件归档申请单签收时,一式两份,资料管理员和申请人各执一份。
技术人员应及时将技术文件归档情况反馈项目经理。
4.4 归档验收技术文件归档作为项目验收的必备条件,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需督促项目组成员归档项目技术文件,并在验收总结时汇报项目技术文档整理及归档情况,否则不予验收。
5 违规处罚5.1技术文件归档是技术人员的职责与义务,对于拒不履行技术文件归档义务者,初次给予50元/次的处罚,屡教不改者,公司可提前解除劳动关系。
5.2审核归档的技术文件是部门的职责与义务,对于不严格履行审核义务,导致不利后果者,初次给予50元/次的处罚;多次发生者,将给予降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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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铁路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则》和相关技术资料管理办法,结合公司标准化管理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资料是工程管理、施工、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成果反映。
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是组织和指导施工、验工计价、进行质量追溯、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技术总结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
1. 设计施工图、说明书及附表资料,变更设计等设计资料;
2.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3.承包合同的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文件(答疑);
4.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规划、工程日志、作业指导书、技术
交底等;
5.上级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令、通知、文件;
6.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试验、测量以及检验批记录、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兰渝铁路LYS-11标段三分部技术资料管理实行项目部、工区、项目队三级管理机制。
按照“六位一体”要求,项目部、工区、项目队建立技术资料保证体系,确保工程施工一流、技术资料管理一流的目标,实现技术资料管理的标准化。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全标段技术资料的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
项目部工程部为归口管理单位。
第六条项目部应由一名工程师分工管理技术资料,工区、项目队设置专人管理技术资料,项目队管理机构领导层中明确由总工程师主管技术资料工作。
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的相关要求,推行技术资料管理标准化;技术资料管理人员要保持稳定,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项目部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
组织工区和项目队共同确定施工过程中的内业资料的填写标准、份数和相关要求,统一全线施工内业表格,对全线技术资料管理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第八条项目队职责
1.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内业会议,及时传达会议要求并执行;
2.制定技术资料管理规划,编制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3.组织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提高技术资料的编制、管理水平;
4.定期、不定期进行项目内的技术资料的检查,并就检查的内容进行交流,制定相应措施,确保技术资料数字填写准确、真实、完整、整洁且签字齐全,确保可追溯性;
5.协调各部门的接口工作,确保技术资料对应统一;
6.开展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九条资料室的设置
1.项目队设置专用的资料室,资料室必须标志明确,规划整洁;
2.资料室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管理,负责施工资料的接收、登记、分发及资料分类保管工作。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管理
一、资料的收集、整理
1.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从施工准备开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贯穿于整个施工全过程,保证工程竣工时资料齐全、完备;
2.项目队技术资料由各级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与管理;各种检查表的填写、报送、签认均由各项目队完成。
二、技术资料的传递过程
1.收发文件资料要严格按照《收发文登记表》进行记录,填写“呈(传)阅卡”后,及时发至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传阅,签署意见。
杜绝文件资料的积压和断传;凡需落实的事项,在文件下达后,要检查落实结果,并由承办人记录落实情况;
2.项目队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内业资料转递过程制度,项目队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有关资料要及时沟通,便于技术资料的及时整理。
3.项目队之间的资料传递时,重点根据内业的类别进行传递。
对于变更设计,根据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检验批、验收记录等,应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填写,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验收或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及时签署意见,确保现场施工有序,内业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资料由填写单位进行存档保管。
其他技术资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传递处理。
4.工程竣工时,根据铁道部办档[2002]8号文件《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要求,由内业管理人员和现场技术人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形成竣工文件,然后归档、移交。
三、技术资料保管、归档、保密
1.资料应按照以下细目分类管理:
⑴设计文件资料,包括设计图、参考图、变更设计、设计图审核、设计图优化和各种规范、验收标准等;
⑵过程控制资料:包括检验批记录、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评定、测量资料、工程日志、征地拆迁、地质核查、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和技术交底发放记录、工程试验、试验检验及测量设备台帐等;
⑶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包括项目部形成的各种文件、会议纪要和会议签到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创优规划、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技术小结或总结等;
⑷工程试验资料:设专门资料室由试验室负责管理,试验资料:包括原材料合格证、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理论配合比、施
工配合比、进场检验记录、试件检验报告等。
2.对于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应建立文件清单,并分别建立受控文件、有效文件、作废文件目录,并在文件上进行标识。
图纸和标准图等应分专业存放。
3.对于过程控制和试验资料,应在资料室按照单位工程独立存放,存放应建立目录。
目录按照单位工程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级建立。
4.每个文件盒的正面、侧面应标明资料名称及档案盒号。
5.每个文件盒内均应建立卷内台帐,应反映目录及资料的份数,记录存放时间、存放档案盒号、归档部门、文件内容、表明是否有效、借阅时间和借阅人及退还时间,对文件进行动态管理。
6.资料室建立资料管理制度、资料借阅制度和保密制度。
7.无论是管理员或借阅人造成资料丢失的,应立即进行完善,确保资料完整。
对项目造成其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8.工程施工结束后,应按《铁路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则》的要求,对设计文件等资料分别进行登记造册、归档。
9.所有建档文件或资料都应建立登记总台帐,并与卷内子目录相互对应,实行技术资料动态管理。
10.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国家、铁道部、公司和企业的保密规定执行保密要求。
四、技术资料的质量要求
1.施工过程的资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签字齐全,整洁美
观。
2.技术资料要做到及时有序,确保技术资料和现场施工同步,禁止事后补填、弄虚作假。
3.技术资料要分阶段、分单位工程收集、整理,并按ISO9000程序进行建档管理。
第五章检查考核
第十一条项目队按月对技术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整改,确保技术资料管理程序化、标准化。
第十二条项目队将对各部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项目队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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