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补充说明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特级教师评选细则是根据教师资格评价标准和要求,结合特级教师评审工作实际而制定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的一般内容:
1. 申请条件: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特级教师评选:
a. 拥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中级教师;
b. 在一中连续工作满10年;
c. 在教学工作中具有重要影响力,取得突出成绩;
d. 具备高尚的师德,言行举止符合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
2. 评审程序:
a. 提交申请: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特级教师评选申请材料;
b. 审核材料: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评选条件;
c. 现场评审:通过面试、课堂教学考察等形式,全面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实践成果;
d. 综合评定:根据教师的申请材料和现场评审结果,综合评定教师的水平,确定是否评选为特级教师;
e. 公示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
3. 评估标准:
a. 教学成绩:教师所带班级的学业成绩、学生评价等;
b. 教学能力:教师掌握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技巧;
c. 教育教学实践成果:教师在课题研究、教学改革、教育科研等方面的成果;
d. 师德师风:教师的师德行为、社会影响力等。
4. 奖励和待遇:
a. 特级教师聘期:评选成功的教师获得特级教师聘期,聘期为终身;
b. 奖励待遇:特级教师享有与职称相应的薪资待遇,并可享受相关荣誉称号及职务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只是一般的特级教师评选细则,具体的评审流程和标准可能根据不同学校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特级教师评审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文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文一、背景介绍特级教师评选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目的是激励和表彰在教育教学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
为了确保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制定本细则。
二、评选条件1. 本校在职教师,担任正式教学岗位,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2. 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3.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做出杰出贡献,表现突出;4. 推荐工作饱满,材料完整。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学校各科室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推荐候选教师名单和个人情况材料,材料包括教学经验、教学成果、教研成果、教师培训等方面的资料;(2)推荐名单由学校特级教师推评委员会审查,并公示于学校内部。
2. 审查阶段(1)由特级教师推评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推荐教师进行审核,对材料进行详细评审;(2)评审结果由特级教师推评委员会开会讨论,确定初评入围名单,并通知入围教师进行面试准备工作;(3)面试采取专家问答形式,评委会根据面试结果评定综合表现,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4)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公示于学校内部,接受公众监督。
3. 决定阶段(1)学校进行公示后,接受教师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2)特级教师推评委员会根据面试结果和公众意见进行综合评定,制定评审意见;(3)学校院长对评审意见进行最终审核,并做出最终决定;(4)公布评审结果,并颁发特级教师证书。
四、评分标准特级教师评选主要考核教师在教学、教研和师德方面的综合能力。
1. 教学方面: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方面;2. 教研方面:包括科研成果、教材编写、教学论文等方面;3. 师德方面:包括教育教学态度、工作积极性、团队合作等方面。
五、奖励措施特级教师享受以下权益:1. 获得现金奖励,数量级根据年度预算确定;2. 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发表重要讲话,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等;3. 获得特级教师证书,作为学术和职业资历的认可。
六、保密要求特级教师推评工作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请参与评审的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严守保密,不得泄露评选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特级教师两种推荐评选模式的探讨——以福建省为例

曾建兴笪文〔摘要〕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评选模式有“传统一般模式”“改革创新模式”两种。
“传统一般模式”存在一定的问题。
“改革创新模式”为“准”特级教师提供了公平的机会:有利于评审公正,尽量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有利于按比例分类;有利于择优推荐名副其实的特级教师。
〔关键词〕特级教师推荐评选模式特级教师两种推荐评选模式的探讨———以福建省为例特级教师往往被视为我国中小学教师的最高荣誉,成为许多中小学教师在职的终极奋斗目标。
如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尽量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把特别优秀的教师选拔出来,这是值得研究的一个课题,全国各地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办法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下文以福建省为例,针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模式进行探讨。
一、2014年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办法简介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指出:“特级教师的推荐评选,采取广泛发动、自下而上、差额推荐、集中评选的办法,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由各设区市负责推荐所辖县(市、区)学校和市属学校的人选,省教育厅负责推荐省属学校和全省技工学校、校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的人选。
具体的推荐细则,由推荐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从“通知”中知特级教师的推荐评选步骤,一般分五步或四步。
第一步:申报。
根据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教师个人申报或自荐。
第二步:测评。
学校对申报人(含自荐)进行民主测评。
第三步:提名。
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应在全面考核申报人选的基础上,择优确定特级教师提名人选。
第四步:推荐。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建特级教师推荐委员会,通过教学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等,对申报人选的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和师德表现等进行集中考察,按照分配名额,评选确定推荐上报人选。
省教育厅负责考核推荐省属学校(单位)和全省技工学校、校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推荐人选。
第五步:评审。
省教育厅组建由教育教学专家、特级教师为主的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评选产生特级教师建议人选。
教师特级教师评选办法

教师特级教师评选办法引言教师特级教师评选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改革措施。
在今天追求高质量教育的背景下,特级教师评选办法的设计和实施对于提高教育系统的整体素质至关重要。
一、评选资格条件评选特级教师,首先需要明确评选资格条件。
这些条件应该包括教学成果、教育理念、教育实践等方面的要求。
评选资格条件的设置要科学、合理,能够准确衡量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评选流程评选特级教师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评选流程。
包括评选条件的发布、申报与筛选、备案与考察、评审与公示等环节。
这些环节应该有明确的时间节点,确保评选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特级教师的工作应由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评审委员会应该由教育界专家、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四、量化指标特级教师评选应该有一套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
这些指标应该覆盖教学能力、教育成果、科研能力等方面,量化的数据可以更好地客观评估教师的综合素质。
五、综合评价评选特级教师时,应该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要充分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科研究、教育教学创新等方面的表现,确保评选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六、教育培训支持评选特级教师后,教育部门应给予相应教育培训支持。
通过培训课程,提高特级教师的专业水平,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
七、示范作用特级教师评选的目的之一是发挥示范作用。
评选出的特级教师应该成为业界的佼佼者,通过示范和引领,推动其他教师的成长和进步。
八、奖励与激励特级教师的评选应当设立丰厚的奖励与激励机制。
这些奖励可以体现在薪资待遇、职称晋升、学术研究资助等方面,激励特级教师继续努力和创新。
九、评选周期特级教师评选的周期要适度,并设有合理的间隔。
评选周期不能太长,否则会加重教师的负担;也不能太短,否则无法保证评选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十、公开透明特级教师评选要做到公开透明。
评选结果应该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并向社会公众作出解释。
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评选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结论评选特级教师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也是推动教育改革的重要手段。
福建选特级教师向农村倾斜

福建选特级教师向农村倾斜福建选特级教师向农村倾斜农村教师占推荐名额25%以上本报讯(记者龙超凡)福建省教育厅在今年特级教师评选工作中规定,参评的城镇普通中小学教师应有在农村学校(指在城区以外的学校)任(支)教1年或在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农村教师推荐数要占推荐名额的25%以上,校级正职领导、教研人员推荐数不超过推荐名额的20%。
该省评选特级教师注重向农村教师倾斜,在论文发表、奖励表彰等方面降低了对农村教师的要求。
参评教师须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论文,而长期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其中1篇可为收入设区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汇编的论文;参评教师须获设区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长期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只须获县级以上相应表彰。
据悉,福建省教育厅将继续严肃参评行为,在申报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取消推荐人选参评资格,今后不得再行申报;已评上的,取消荣誉称号及有关待遇。
《中国教育报》XX年8月8日第1版福建选特级教师向农村倾斜农村教师占推荐名额25%以上本报讯(记者龙超凡)福建省教育厅在今年特级教师评选工作中规定,参评的城镇普通中小学教师应有在农村学校(指在城区以外的学校)任(支)教1年或在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农村教师推荐数要占推荐名额的25%以上,校级正职领导、教研人员推荐数不超过推荐名额的20%。
该省评选特级教师注重向农村教师倾斜,在论文发表、奖励表彰等方面降低了对农村教师的要求。
参评教师须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论文,而长期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其中1篇可为收入设区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汇编的论文;参评教师须获设区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长期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只须获县级以上相应表彰。
据悉,福建省教育厅将继续严肃参评行为,在申报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取消推荐人选参评资格,今后不得再行申报;已评上的,取消荣誉称号及有关待遇。
【精品】福建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条件补充说明

附件1:福建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条件补充说明1、关于表彰:设区市及以上级别的荣誉称号,系指由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直有关厅(局)以上级别授予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三八”红旗手、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职业教育先进个人。
2、关于班主任工作:担任少先队总辅导员,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年段长、教研组长、50人以上寄宿生的生活管理员及学生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可视同班主任工作;体育、音乐、美术课专任教师和科技辅导员,组织全校性兴趣小组并能正常开展活动5年及以上(农村学校教师3年及以上)也可视同班主任工作。
进修学校教师,电教和教研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3、关于教学工作量:推荐人选应完成相应教学工作量,一线教师平均每学年:中职校320课时;中学320课时;小学480课时;幼儿园200个工作日(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下同).校级领导平均每学年:中职校120课时;中学120课时;小学160课时;幼儿园80个工作日。
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平均每学年不少于190个工作日(一天为一个工作日,下同),教研和电教人员平均每学年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4、关于论文论著: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报纸等,每篇不少于2000字,其中至少1篇为所教学科或专业的论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同1篇论文:(1)在《福建教学研究》、《福建幼儿教育》、《福建教育德育与督导》和《福建职业与成人教育》上发表的论文;(2)参与编写并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其中个人执笔编写的达3万字以上;(3)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体、音、美竞赛中获奖;(4)美术教师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办的美术展览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被省美术馆收藏;(5)音乐教师创作的节目(在省级电台、电视台播放)或音像作品(正式出版发行)达3件及以上;(6)课件制作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一等奖。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
作者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教人[2009]51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06.16
【实施日期】2009.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闽教人〔2009〕5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09〕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
按教人函〔2009〕9号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执行。
二、推荐名额分配
我省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共56个(其中,全国优秀教师51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另可推荐3名全国优秀教师备选人选(名额分配见附
件二)。
同时,从我省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见闽人发〔2009〕64号)和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中评选表彰15名全国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附件三),各设区市、有关学校要在推荐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中,按照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
2023年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2023年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根据2023年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特级教师的选拔一直以来都是学校内部教师评价的重要环节。
为了更好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级教师评选细则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下面是2023年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的具体内容。
一、评选条件1. 教育教学能力: 特级教师候选人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影响力。
2. 课题研究能力: 特级教师候选人应具备较高水平的教育研究能力,有独立承担科研项目的经验,能在学术期刊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
3. 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特级教师候选人应具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和管理课堂教学和学科团队建设,能够指导和辅导普通教师,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4. 师德师风: 特级教师候选人应秉持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道德和师德修养,对学生负责,乐于奉献,能做到言传身教,影响学生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二、评选程序1. 自荐或推荐: 特级教师的评选既可以是教师自愿申请,也可以由学校推荐。
教师需要填写特级教师评选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个人教育教学履历、教学设计与教案、教学活动的记录与反思、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专业培训和参与学术交流的证明等。
2. 初审: 学校专门组成初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主要是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推荐条件。
3. 层层选拔: 经过初审的候选人将进入面试环节,进行面试和教学展示。
面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教学能力、教育研究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师德师风。
教学展示环节则是候选人现场上课,展示自己的教学才华。
4. 终审: 经过面试和教学展示后,终审委员会将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表现,提出推选意见。
学校根据终审委员会的意见确定最终的特级教师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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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福建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补充说明
1.关于表彰。
设区市以上级别的综合性表彰指:由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直有关厅(局)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设区市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由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直有关厅(局)以上授予的中小学优秀校长、职业教育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2.关于班主任工作。
基础教育学校教师担任少先队总辅导员,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组织全校性兴趣小组并能正常开展活动5年以上的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等学科教师,视同班主任工作经历。
中职学校教师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年段长、生管教师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视同班主任工作经历。
教研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3.关于教学工作量要求。
推荐人选每学年工作量不少于如下标准:中等职业学校320课时、中学320课时、小学480课时、幼儿园200个工作日(半天为1个工作日)。
中心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校级正职领导工作量为上述工作量的1/3;中心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校级副职领导、中层干部及完全小学校长工作量为上
述工作量的2/3;幼儿园园长不少于80个工作日。
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平均每学年不少于190个工作日(一天为1个工作日),教研和电教人员平均每学年不少于230个工作日(一天为1个工作日)。
4.关于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报纸等,每篇不少于2000字。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1篇(符合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
(1)在《福建教学研究》、《福建幼儿教育》、《福建教育德育与督导》和《福建职业与成人教育》上发表的论文;
(2)直接指导(第一指导,下同)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
(3)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直接指导的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
(4)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办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5)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5.关于论文检索。
各设区市教育局及有关单位(学校)须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实行网上检索。
包括:
(1)学术刊物检索:登陆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点击首页右侧“新闻机构查询”,并在“媒体名称”栏输入刊名,“媒体类别”选择“期刊”,确认
刊物是否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
(2)学术论文检索:登陆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等大型文献检索数据库检索,确认论文是否正式发表在相应期刊上。
上报材料时,须将学术论文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
(3)论文雷同率检索: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论文进行网络检索,如发现抄袭、剽窃或学术造假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6.关于农村教师。
指在县(市、区)城区以外学校的教师。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是指坚持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5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
7.关于校级正职领导认定问题。
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指校长(书记),小学指中心小学校长(书记),幼儿园指县(市、区)城区所在地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园长。
8.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附件2:
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
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审批表
姓名
工作单位
福建省教育厅制
2010年6月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3份,表中内容一律用电脑录入(仿宋、小四号、20磅行距),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3、本人照片使用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
4.如是学科教学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请注明何时被何单位认定为何级学科教学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5、主要工作简历栏中应注明城镇教师在农村(薄弱学校)任(支)教经历、职业教育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和调研经历以及班主任工作经历。
6、获奖情况填写设区市级以上表彰(长期在农村任教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填写县级以上表彰),校级正职领导还应填写任职期间所在学校的获奖情况。
7、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应简要说明被推荐者的师德表现、育人效果及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
8、表中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
附件4:
福建省特级教师评议表设区市教育局或省直厅(局)(盖章):
注:1.本表填表说明见附件3;2.论文检索情况应注明所发表刊物是否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论文是否正式发表在相应期刊上,论文雷同率情况等。
附件5:
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设区市教育局或省直厅局(盖章):
注:1.本表统一用EXCEL制表,用A3规格纸张打印。
2.“工作单位”请注明单位类别,即高中、初中、完中、九年一贯制、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等。
3.出生年月用“yyyy.mm”格式录入。
4.如是农村教师的请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6:
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材料清单
注:1.本清单作为材料袋封面;
2.材料须经设区市教育局或主管厅局审核盖章(属复印件须注明“系原件复印”
字样)。
经办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