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024年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条款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条款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一、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凭证、会记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由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二、查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事手续。
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单位领导或财务负责人批准。
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本单位领导同意。
同时,认真登记档案查阅登记表,作存档处理。
三、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除法律规定的单位领导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执行建设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即:会计凭证1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现金、银行日记账25年,其他明细账15年,涉及外事的永久保管。
会计报表5年,年度会计决算永久。
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清册和销毁清册25年。
五、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政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
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六、撤消、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单。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一、会计档案范围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执行。
二、会计档案整理公司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并由装订人员登记保管清册。
1.会计凭证每月进行整理装订,封面所列项目要填写齐全。
2.年终打印输出全年各类帐簿,整理装订成册,编写页码,填写目录,封皮所列项目要注明单位名称、年度、帐目名称、单位负责人、会计负责人、装订人等。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资料完整,使会计档案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它既是本单位档案的一部分,也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
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机关的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五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和电算软盘资料),应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定成册。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及编号第六条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种)、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第七条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等。
第八条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会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九条其他会计档案包括:(一)文书部分:1、各种经济合同、协议、担保书契约及其附件;2、年度财务计划,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总结,年度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的要求,财政、财务工作会议文件及资料;3、各种财务分析资料(包括资金分析、经济活动分析、成本情况分析);4、各种调查报告和典型经验;5、资信证明;6、重点工程决算资料;7、各种投标保函;8、城建制划转、撤销、合并单位的全部交接资料。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6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
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
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会计年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1.规范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提高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效率,减少工作时间和成本。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分类1.按照档案类型进行分类,包括财务会计档案、税务会计档案、成本会计档案等。
2.按照档案时间进行分类,包括历史档案和当前档案。
四、档案管理责任1.公司会计部门负责组织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确定档案管理人员。
2.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档案整理和归档1.会计档案应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整理和归档。
2.会计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进行归档,每个档案应有相应的档案编码,并在档案上标明年月和摘要。
3.会计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历史顺序和完整性。
六、档案保管1.会计档案应放置在专用的档案柜中,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会计档案的借阅和归还应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规定进行,记录借阅和归还的时间和人员。
3.会计档案的借阅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或领导的批准,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
七、档案销毁1.会计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遵循规定的销毁程序和要求。
2.会计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或领导的批准,记录销毁的时间和人员,确保销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八、制度执行和监督公司会计部门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应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九、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会计部门所有,并在需要时进行修订和调整,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条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财务报告等。
它是记录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企业的主要档案之一。
第二条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完备、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专人保管。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会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保密原则:严格保守会计档案的秘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安全原则:确保会计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损毁、丢失和泄密。
(四)便捷原则:简化档案查阅程序,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二)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工作;(三)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统计;(四)确保会计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五)协助其他部门查阅会计档案。
第三章管理范围第六条会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结算凭证等;(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三)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四)财务分析报告、财务计划、预算等;(五)其他会计资料:包括税务申报表、银行对账单、审计报告等。
第四章管理流程第七条会计档案的收集(一)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后,应及时整理归档;(二)会计资料形成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收集,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整理(一)会计凭证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编制目录;(二)会计账簿按照科目设置,编制目录;(三)财务报表按照年度、季度、月度编制目录;(四)其他会计资料按照类别编制目录。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一)会计档案整理完成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二)归档时,应按照规定的顺序、目录进行存放。
公司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企业内部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其他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相关的文件。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三条公司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收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及时、完整收集。
第四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应在形成后及时整理归档。
第五条会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和管理;(二)每卷档案应标明卷号、档案名称、起止日期、页数等基本信息;(三)装订整齐、牢固,封面标注清晰。
第三章保管与使用第六条公司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期限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借阅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二)集团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第十条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需要,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由两名财务人员陪同。
第四章责任与考核第十一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十二条公司企业应定期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集团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及下属各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会计档案的范围第三条会计档案的范围包括:1.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2.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3. 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等;4.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四条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按年度进行归档,归档时间为次年的3月底以前。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1. 会计凭证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注明凭证编号;2. 会计账簿应按照科目顺序排列,并注明账簿编号;3. 财务报告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注明报告编号;4.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应按照资料类型分类整理。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1. 会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的专用档案柜中;2. 会计档案的存放应按年度、类别、编号进行分类;3. 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需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4. 会计档案的销毁,需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四、会计档案的利用与维护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利用:1. 会计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表,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2. 会计档案的复制,需填写复制申请表,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复制;3. 会计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维护: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2.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3.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不断壮大,会计档案的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规范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可以保证公司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并保护会计档案的安全。
因此,制定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的必然需求。
二、目标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会计档案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促进会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和信息的准确传递。
三、职责1. 会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存档和保管。
2. 各部门负责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将相关会计资料报送给会计部门。
3. 公司领导层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负有最终责任。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会计部门负责定期向各部门发放会计档案收集表,各部门根据表格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2. 档案整理:会计部门收到各部门提供的资料后,负责按照日期和类别进行整理,并编制档案目录。
3. 档案存档:整理完毕后,会计部门将档案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并进行编号、密封和加盖公章等安全防护。
4. 档案保管:会计部门需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和管理,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丢失、毁损或泄露等事故发生。
5. 档案查询与使用:公司内部需要查询档案的员工必须向会计部门提交查询申请,并在追溯之后将档案归还。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查看或借阅档案。
五、档案管理措施1. 档案定期清点:会计部门需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档案的数量和质量无误。
2. 档案备份:会计部门需定期将档案进行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防止意外情况造成档案丢失。
3. 档案存储条件:会计档案需存放在干燥、通风、无灰尘、温度适宜的环境中,以保证档案的保存期限。
4. 档案销毁:会计部门需要定期对已过期和无效的档案进行清理和销毁,并记录销毁的过程和结果。
六、档案管理监督与考核1. 公司领导层负责对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 设立档案管理巡检制度,定期检查各部门对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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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
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及利用档案。
2 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财务档案管理。
3 定义
3.1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3.1.1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3.1.2 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1.3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3.1.4 电子类:会计电算化账套数据、会计报表及其他财务电子文档。
3.1.5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4 职责
4.1 财务部是公司会计档案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4.2 各分、子公司、办事处财务科负责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依据本制度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工作,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5 内容
5.1 会计档案整理保管
5.1.1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2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待公司统一安排,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公司档案管理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1.3 移交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5.1.4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1.5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5.1.6 实行会计电算化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5.1.7 电子类文档的备份应建立可移动硬盘或光盘备份,没条件的单位应上报财务部备份,备份数据每四年转录一次。
财务软件数据的备份参照《会计电算化制度》规定执行。
5.1.8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5.2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5.2.1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5年、25年两类。
5.2.2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5.2.3 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制度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5.2.4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制度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5.2.5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5.3 会计档案销毁
5.3.1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5.3.1.1 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
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5.3.1.2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5.3.1.3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3.1.4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5.3.1.5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5.4 会计档案交接
5.4.1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5.4.2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5.4.3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5.4.4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
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5.4.5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移交财务部或公司档案管理机构代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 相关文件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6 相关记录
《档案文件查(借)阅登记表
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