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密责任人制度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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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定密工作是指对国家秘密进行认定、确定、保密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制定一套合理有效的定密工作制度十分必要。

一、定密的适用范围定密工作适用于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所有处理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定密工作制度,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二、定密的原则1. 保密责任原则:所有处理国家秘密的人员都应当具有保密意识,将保守国家秘密作为自己的法定职责,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2. 必要性原则:定密必须具备明确的必要性,未经必要定密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信息进行定密处理。

3. 秘密等级原则:根据国家秘密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并严格遵循相应的保密措施。

4. 需绝密副本原则:对于绝密级国家秘密,应当制作一份绝密副本,以备可能的遗失或损毁。

5. 原则性识别原则:定密时,应当明确标识国家秘密的涉密信息,防止信息在传递和存储过程中泄露。

6. 保密期限原则:根据国家秘密的特点和需要,划分不同的保密期限,并严格执行。

三、定密的程序1. 定密责任人的确定:每个部门和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定密责任人,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部门或单位的定密工作。

2. 定密申请:根据实际需要,由处理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提出定密申请,明确申请的定密级别和保密期限。

3. 定密审批:定密责任人对定密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定密的等级和期限。

4. 定密登记:将定密的相关信息登记到国家秘密档案系统中,并保存好相应的定密材料。

5. 定密传递和使用:定密责任人按照规定将定密材料传递给需要使用的人员,确保定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四、违反定密规定的后果1. 泄密行为的追究:对于违反定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纪律处分。

2. 损失赔偿责任:对于由于泄密行为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泄密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吊销保密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泄密行为,相关人员将被吊销保密资格,并禁止从事相关涉密工作。

定密人员管理制度

定密人员管理制度

定密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定密工作,保障国家机密资料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定密人员管理1. 定密人员的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忠诚于党和国家。

(2)具有较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能够严守国家机密,不泄露任何机密信息。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能够理解和掌握国家机密资料的特殊性质。

(4)通过相关的保密培训和考核,取得定密资格。

2. 定密人员的选拔与考核(1)定密人员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因种族、宗教信仰、性别等因素进行歧视。

(2)定密人员的考核应当根据其保密工作的实际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不得以任何非保密因素作为评定标准。

(3)定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保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保密意识测试和技能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接受处理或者撤销定密资格。

3. 定密人员的责任(1)定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对掌握的国家机密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定密人员不得擅自将国家机密资料带出工作场所,不得将国家机密资料存储在个人电脑、移动存储设备或者云盘中。

(3)定密人员不得私自将国家机密资料转交给非定密人员,不得利用国家机密资料谋取私利。

4. 定密人员的权利(1)定密人员对国家机密资料享有合法访问权,可以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获取相关机密资料。

(2)定密人员有报告国家机密泄露行为的义务和权利,对于发现的国家机密泄露行为应当及时报告给保密部门。

(3)定密人员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不得受到侮辱、诽谤、打击或者报复。

第三章保密措施1. 国家机密资料的存储和传输(1)国家机密资料应当存储在具备相应安全认证的保密场所或者设备中,不得存放在普通办公室或者无安全措施的地方。

(2)对于需要传输的国家机密资料,应当通过加密传输或者安全通道进行传输,不得通过普通通信方式传输。

(3)对于国家机密资料的复印、打印、扫描等行为,应当经过相关权限审批,并在操作完成后及时归还原文或者销毁副本。

定密责任人制度范文

定密责任人制度范文

定密责任人制度范文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重要机密信息的安全性,我公司决定实施定密责任人制度。

具体制度如下:一、责任人的确定与职责1.定密责任人由各部门或岗位负责人从本部门或本岗位中确定,一般由部门负责人或岗位主管担任。

2.定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或本岗位的信息资产管理工作,包括信息资产的分类、定级、存储、传输和处理。

3.定密责任人应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负责制定部门或岗位的信息安全责任矩阵和职责清单。

4.定密责任人应组织进行定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5.定密责任人应定期检查本部门或本岗位的信息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定密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1.定密责任人有权对本部门或本岗位的信息资产进行定级和审核,拒绝不符合规定的定级申请。

2.定密责任人有权对本部门或本岗位的信息流程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定密责任人有权制定和修改本部门或本岗位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4.定密责任人有义务根据公司的要求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5.定密责任人有义务及时报告本部门或本岗位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和漏洞,配合公司进行安全调查和排查。

三、定密责任人的奖惩措施1.对于认真履行定密责任、做好信息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于违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泄露机密信息或造成信息安全事件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定密责任人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各部门和岗位应切实落实定密责任人制度,加强对信息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2.公司的信息安全部门将定期对各部门和岗位的信息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具体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我公司的定密责任人制度范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求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制度的落实需要各部门和岗位的密切配合和协同努力,只有通过全员参与和共同努力,才能确保信息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定密责任人制度范本

定密责任人制度范本

定密责任人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定密责任人制度是指在保密工作中明确确定一定的责任人,以便在处理保密事务时能够确保其安全性、完整性和机密性。

为了促进保密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制定定密责任人制度成为迫切需求。

因此,本公司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以下的定密责任人制度范本,供公司所有部门参考和使用。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公司制定定密责任人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保密工作的管理体系,明确保密工作的责任主体,提高保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原则:(1)综合性原则:定密责任人制度应与公司的保密制度相配套,形成一套完善的保密管理体系。

(2)依法原则:定密责任人制度要依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制定,确保公司保密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科学性原则:定密责任人制度要科学合理,明确清晰,实施起来方便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的实际需求。

(4)公正公平原则:定密责任人的选拔应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不得有任何人为干扰和偏袒。

三、定密责任人的要求1. 岗位条件:(1)具备一定的保密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握保密制度和规范。

(2)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保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3)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4)具备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能够保证保密工作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2. 职责和权限:(1)负责本部门或岗位的保密工作,包括保密文件的管理、保密资料的存储和传递等。

(2)组织开展保密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3)协助上级和保密工作机构进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4)参与保密风险评估和保密规划的制定,提出保密管理建议和意见。

四、定密责任人的选拔和任免1. 选拔条件:(1)具备岗位要求中所规定的条件。

(2)本职工作业绩良好,无不良记录。

(3)通过保密考核,具备一定的保密水平。

2. 选拔程序:(1)岗位发布:公司按照保密工作的实际需求和人员配置情况,发布定密责任人的岗位,公开招聘。

定密责任人制度(5篇)

定密责任人制度(5篇)

定密责任人制度一、背景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国家机密和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信息资料,依据《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定密责任人制度,明确定密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推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定义定密责任人是指在信息安全管理中,负责具体执行定密工作的人员。

三、职责1. 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信息保密制度和管理规定。

2. 组织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3. 负责定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4. 对有关单位内部的涉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漏洞。

5. 管理和维护涉密设备、系统和网络的安全。

6. 对定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

7. 做好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归档和备案工作。

8. 及时报告和处置信息安全事故。

9. 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四、任命和解聘1. 定密责任人由单位领导根据需要进行任命。

2. 解聘定密责任人的条件包括:不履行职责、严重失职、违反保密法规、泄露涉密信息等。

五、权益保障1. 定密责任人享有执行定密工作所需要的权力和资源。

2. 单位领导应给予定密责任人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其职责得到落实。

六、违规和处罚定密责任人如有违反国家保密法规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

七、附则本制度为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应严格执行。

如有需要修改,应由单位领导进行决定,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以上为定密责任人制度的范文,可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制定和落实定密责任人制度对于信息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至关重要,希望各单位重视并加以实施。

定密责任人制度(2)【范文】定密责任人制度(3)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机构内部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特制定定密责任人制度。

制度的要求如下:1.制定责任人:机构应当指定定密责任人,由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机构内部信息的定密工作。

2.职责和权利:定密责任人有权对机构内部的重要信息进行定密,并负责编制和实施定密方案。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一、引言定密工作是保障国家机密信息安全的关键环节,为了规范和强化定密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定密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进行详细论述。

二、定密范围和级别划分1. 定密范围定密工作制度首先明确了定密的范围,包括国家秘密、军事秘密、政治秘密、经济秘密等敏感信息的定密。

2. 定密级别划分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制度规定了不同的定密级别,包括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级别。

每个级别都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和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程度。

三、定密责任和权限分工1. 定密责任定密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级工作人员的定密责任,包括定密负责人、定密审核人和定密人员等。

每个人员在定密工作中必须遵守保密法规,严格执行定密程序,确保定密工作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2. 定密权限为了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制度规定了各个级别人员的定密权限。

不同级别的人员只能处理相应级别以下的定密事宜,以确保信息的控制和管理。

四、定密流程和程序1. 定密流程定密工作制度规定了定密的具体流程,包括定密申请、定密审查、定密决定、定密实施和定密监督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并按照程序进行操作,以保证定密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2. 定密程序制度明确了定密的具体程序,包括定密的申请要求、审核要点、决定依据和实施要求等。

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文件和表格来记录和管理,以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五、定密保密措施为了保证定密信息的安全性,定密工作制度规定了一系列的保密措施。

1. 人员保密制度要求定密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

定密人员在工作中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将定密信息外泄,确保信息的安全。

2. 物理保密制度规定了对定密场所和设备的保密要求,包括门禁制度、视频监控、保密设施等。

通过物理手段来保护定密信息的安全。

3. 技术保密制度明确了对定密信息的技术保护要求,包括加密技术、防火墙、网络隔离等。

通过技术手段来保证定密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定密责任人制度

定密责任人制度

定密责任人制度概述定密责任人制度是指为保障国家秘密安全和保密工作正常开展而设立的一种管理机制。

以关键岗位人员为主要覆盖对象,明确其在涉密文件、涉密资料和涉密系统中的管理职责和权利,并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以确保国家秘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职责定密责任人是国家秘密保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其主要职责如下:1.对工作中的涉密文件、涉密资料和涉密系统进行核定、审查、签署,确保秘密等级与内容相符。

2.对新制定的保密规定、政策和管理制度进行传达、落实、整改,以确保保密工作规范化开展。

3.加强对本部门或单位工作中涉及的秘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认真履行保密责任,防范泄密事故的发生。

4.对工作中的重要涉密事项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加强工作风险防范,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5.定期对本部门或单位的密级划分、保密制度、业务程序、出入证件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权利定密责任人在保密工作中除了职责外,还有如下权利:1.对涉密文件、涉密资料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核与监督,确保秘密性和完整性。

2.在涉密事项中承担最终决策职责,保持秘密性,保证涉密事项不向外界透露。

3.要求其他部门或单位对其工作中涉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进行协作与配合,在遵守保密规定和制度的前提下,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要求为保障定密责任人职责的履行,加强管理,提高保密工作的效率,有以下几点要求:1.定密责任人必须具备保密工作相关的法规和制度知识,熟悉保密工作的流程和工作要求。

2.定密责任人应具有较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要时刻维护秘密,保证涉密信息不会外泄。

3.定密责任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核、监督、保护涉密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定密责任人应主动沟通协调,提倡协同工作,配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涉密信息保护和文件权限审批工作。

5.定密责任人应定期对本部门保密制度、文件存储和审批流程进行检查,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防范泄密事件的发生。

定密责任人制度基本内容

定密责任人制度基本内容

定密责任人制度基本内容建立定密责任人制度是保密法修订的重点之一,是改进定密工作,破解定密难题,推动依法定密、科学定密、规范定密的一项关键性措施,也是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基础。

当前定密工作存在五个突出问题一是主体责任不明。

原保密法只是较为笼统地规定了国家秘密的确定权,没有明确限定定密权限的归属。

在业务工作中,定密责任主体没有具体到个人,在出现问题时,责任追究便难以落实。

浙江省保密局在对某市62个单位定密情况的抽样调查中发现,从公文起草到发文,由承办人定密的占24.2%,由处室负责人定密的占51.6%,由单位专兼职保密干部定密的占17.7%,由分管领导定密的占5%。

人人可以定密,但并非人人都掌握国家政策、了解行业动态、熟悉定密知识,因此出现了对保密事项范围的理解和把握各取其道、各解其意,难以保证定密的准确性。

二是定密知识与技能缺乏。

浙江省保密局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单位涉密人员不熟悉、不了解保密事项范围,不清楚定密工作程序,不知道如何对号入座确定密级。

201X年,浙江省保密局对某市进行定密工作专项调研时,抽样调查了21O名机关干部,发现73%的人未掌握保密事项范围、密级鉴定和法定程序等相关知识。

同一年的保密大检查发现,浙江省部分机关、单位的标密文件,经鉴定多数仅为内部事项,并不涉及国家秘密。

三是定密制度难以落实。

目前在定密程序、定密责任追究等方面,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给实际操作造成困难。

如有的单位将领导一般性讲话文稿、工作信息简报等非密事项全部定密;有的单位由于定密环节多,程序衔接难,定密工作普遍存在宁高勿低、宁多勿少等现象。

四是保密事项范围亟需更新修订。

保密事项范围是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事项的具体标准和依据。

保密事项范围应当及时适应形势和工作的变化,不断加以修订和完善,要细化、具体、操作性强。

目前,有些单位和部门的保密事项范围比较陈旧,相对笼统和宽泛,有些甚至容易引起分歧,已不能有效地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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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责任人制度(试行)
第一条根据《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和有关保险机制,使定密工作在各级机关、单位得到有效的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州各级机关、单位的定密工作实行定密责任人制度。

各级机关、单位应明确指定定密责任人一人,负责对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确定情况的审定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产生国家秘密的各级机关、单位是定密工作的主体,各级机关、单位的定密责任人代表本机关、单位独立行使密权,其定密行为对本级机关、单位行政首长负责。

第四条定密责任人在定密工作中对国家秘密的确定、审核、密级变动等定密行为最终结果的权威性,得到本级机关单位的行政首长的认可。

第五条定密责任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一)具有较高的保密观念和保密法制意识,热爱保密工作:(二)熟悉并能运用基本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且具备一定的独立鉴别判断能力。

第六条定密责任人一般由所在机关、单位在承担日常保密工作的机构负责人或保密兼职干部、涉密人员中指定,并通过保密工作部门培训合格取得定密资格后由所在机关、单位下达定密委托书,正式授予定密权,方可实施国家秘密信息载体密级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定密责任人杂熟悉与定密工作相关知识并具备一定定
密技能的基础上,还应重点掌握中央、国家机关发布或修订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以下简称《保密范围》)的情况,以便本机关、单位对制作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或《国家秘密事项目标》及时进行修订,从而保证定密工作的动态化管理。

第八条定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
1、审查和审核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等拟办意见是否准确,定密依据对照是否得当,定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负责本机关、单位定密工作的日常管理,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具体承办人员按法定程序准确拟定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作出规范标志;
3、参与、指导和监督本机关、单位做好“不明确事项”、“有争议事项”的密级申报工作;
4、直接参与国家秘密事项的动态化管理,做好国家秘密事项密级变更和建议解密的工作;
5、经常检查了解、监督本机关、单位的定密工作,及时发生和纠正定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具体负责本机关、单位国家秘密事项的记载备案登记,并按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作好每年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有关情况的统计和年度报告工作。

第九条定密责任人在定密审核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纠正:
1、不符合《保密法》第二条、《保密法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
且在有关《保密范围》中未作规定,但却被确定和标明为国家秘密事项的;
2、符合《保密法》第二条、《保密法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且被列入有关《保密范围》,但却未被确定和标明为国家秘密事项的;
3、属于国家秘密,但所确定的密级不符合有关《保密范围》的规定,密级偏高或偏低的;
4、所确定的保密期限不适当,或者能够确定和标明保密期限而未作确定和标明的;
5、国家秘密标志不正确,或者标志位置不正确;
6、因情况变化或工作需要,应当变更密级或者解密而没有及时变更密级或者解密的;
7、所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的知悉范围过宽或者过窄,不利于保密或者不利于工作的;
8、定密操作规程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第十条定密责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其定密资格自然终止。

各机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重新指定定密责任人,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类信息载体的制作承办人员,应当熟悉《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中有关定密工作的规定,熟悉掌握和运用《保密范围》、《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等工具性保密规章。

第十二条各类信息载体的制作承办人员对制作完成的信息载体
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认真查对本机关、单位制作完成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或《国家秘密事项目录》,核准落实;对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载体,应先行拟定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采取保密措施进行保护,并及时送定密责任人审核最终确定。

第十三条各级机关、单位定密工作的职责:
1、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按照有关《保密范围》的规定或本机关、单位制作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或《国家秘密事项目录》)确定密级;
2、确定国家秘密密级时,同时确定保密期限;
3、对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规范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4、对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或机关、单位的范围作出限定;
5、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6、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及时予以解密;
7、根据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度具体的定密工作制度及审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规程,使定密工作达到规范化的要求;
8、定期对定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定、漏定国家秘密事项和其他不符合依法定密的行为,不断提高定密工作的质量。

9、多个部门或单位联合发文,定密工作在各方的配合下由主办部门或单位牵头负责。

第十四条县(市)保密工作部门定密工作的管理职责:
1、依据《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规定定密工作的具体标准和工作要求;
2、组织定密工作的知识培训,培训各机关、单位的定密责任人,使他们熟练掌握定密工作的方法和技能;
3、制作各机关、单位定密责任人名册,建立保密工作部门与定密责任人之间的联系,落实对定密责任人的管理。

4、对各机关、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时纠正错定、漏定国家秘密事项和其他不符合定密工作法定程序的问题;
5、对有关单位申报的“不明确事项”或“有争议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应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及时进行审定、批复或履行上报批复手续。

6、对定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定密工作,推广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促进定密工作的平衡发展;
7、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被撤并单位未了的定密工作;
8、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单位国家秘密事项的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做好统计和分析工作。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州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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