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定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定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定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定密工作制度。
一、定密工作原则1、法定原则定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2、精准原则确保所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准确无误,做到既不遗漏应当定密的事项,也不随意扩大定密范围。
3、最小化原则在确定国家秘密时,应当遵循最小化原则,即只将与国家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确需严格保护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使国家秘密的数量控制在最小范围。
4、动态管理原则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二、定密工作责任1、定密责任人明确指定具备定密资格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定密工作。
定密责任人应当接受定密培训,熟悉定密业务。
2、单位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负总责,应当加强对定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三、定密依据1、保密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依照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中央有关机关制定的各类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确定密级。
3、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定密规定遵循上级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定密规定和要求。
四、定密程序1、承办人提出定密意见承办人对工作中产生的事项,依据定密依据,初步提出定密意见,包括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2、定密责任人审核定密责任人对承办人提出的定密意见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
3、单位领导审批经定密责任人审核后的定密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确定。
4、书面记录定密的过程和结果应当有书面记录,包括定密的依据、定密责任人的审核意见、单位领导的审批意见等,并存档备查。
五、国家秘密的变更和解除1、变更条件当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进行变更。
2、解除条件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及时解除。
定密工作各项制度

定密等级确定阶段
确定保密等级
根据涉密事项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相应的保密等级。
制定保密措施
根据涉密事项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密 措施,包括保密教育、保密检查、保密应急
处置等。
定密程序终止阶段
要点一
终止定密程序
在涉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或者涉密事项已经公开的 情况下,应当及时终止定密程序。
定密工作各项制度
2023-11-09
contents
目录
• 定密工作总则 • 定密制度体系 • 定密工作程序 • 定密技术保障 • 定密工作管理 • 定密工作实践案例
CHAPTER 01
定密工作总则
定密定义与原则
定密定义
定密是指国家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对特定事项或信息进行标记、识别和管理 ,以控制和管理国家秘密的一种措施。
保密工作的有效性。
保密技术培训与演练
1 2 3
培训计划
制定详细的保密技术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 时间、目标等,确保相关人员具备足够的保密意 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
包括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制度、保密技能等方面 的培训,提高员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
演练活动
定期组织保密技术演练活动,模拟真实场景,检 验涉密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保密技术的实际应 用效果。
制定定密方案
定密工作责任人根据涉密事项的具体情况, 制定详细的定密方案,包括定密范围、保密 措施、保密期限等。
定密责任人确定阶段
确定定密责任人
根据涉密事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定密 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利。
建立定密档案
为每个涉密事项建立相应的定密档案,记录 涉密事项的详细信息,包括涉密事项的性质 、内容、保密措施等。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护,规范定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国家秘密的定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定密依据、定密程序、定密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国家秘密的定密应当遵循"谁定谁责"的原则,定密人员应当对其定密行为负责。
第四条定密工作应当坚持保密需要和便民利民的统一,合理确定定密等级,提高国家秘密利用效率。
第五条各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定密工作制度,加强对国家秘密的管理和保护,依法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定密范围和等级第六条国家秘密的定密范围包括对国家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情报、资料、文件等。
第七条国家秘密等级包括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第八条绝密级国家秘密为对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国防事业等具有最高影响的情报、资料、文件等。
第九条机密级国家秘密为对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国防事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情报、资料、文件等。
第十条秘密级国家秘密为对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国防事业等具有一般性影响的情报、资料、文件等。
第三章定密依据和程序第十一条定密依据应当明确,确保定密依据合法、规范。
第十二条定密程序应当规范,依法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十三条定密工作的程序包括定密前的审查、定密中的操作、定密后的保护等环节。
第十四条定密工作的程序还包括相关人员的定密申请、定密审核、定密备案等环节。
第四章定密责任和监督第十五条定密责任应当落实到每个相关人员,确保定密工作的依法、准确进行。
第十六条定密责任主体包括定密机关、定密人员等。
第十七条定密机关应当制定定密责任清单,明确各个岗位的具体定密责任。
第十八条定密人员应当加强自律,树立正确的保密意识,确保定密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九条定密工作的监督主体应当建立定密工作的监督制度,确保定密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二十条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等应当加强对定密工作的监督,发现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定密工作制度是指一种系统、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旨在确保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的重要信息资产得到保护,防止机密信息泄露和损失。
有效的定密工作制度能够加强信息保密工作,提高机构整体的安全性和保密能力。
本文将对定密工作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进行详细介绍。
一、定密工作制度的必要性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各类组织积累了大量的敏感信息和机密资料,这些信息若遭到未经授权的泄露或窃取,将对组织的安全、经济利益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失。
因此,建立健全的定密工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定密工作制度能够明确机构内部信息资产的等级划分和保密责任划分,使各级人员清楚自己在信息资源管理中的角色和职责,提高组织内部保密意识和保密水平。
其次,定密工作制度能够规范信息资产的获取、加工、传输和存储等环节,确保信息资产在各个环节都得到有效保护,最大限度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失。
最后,定密工作制度能够为组织提供操作指南和标准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和保密工作的精度,保证信息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定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定密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定密等级划分:根据信息的机密程度和重要性,将信息资产划分为不同的保密等级,例如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非保密)等级。
每个等级都应有相应的保密措施和管理要求。
2.保密责任划分:明确各级人员在信息保密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确保每个人员都充分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并做到按规定履行保密责任。
3.机密信息的获取和传输:规定获取机密信息的权限和程序,对于机密信息的传输应采取加密、签名等措施,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窃取或修改。
4.机密信息的存储和销毁:规范机密信息的存储方式和设备,要求对存储介质进行加密和定期检查;同时,对于不再需要的机密信息,要制定详细的销毁程序,确保信息安全。
5.保密培训和考核:制定保密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保密知识的考核,提高全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一、引言定密工作是保障国家机密信息安全的关键环节,为了规范和强化定密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定密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进行详细论述。
二、定密范围和级别划分1. 定密范围定密工作制度首先明确了定密的范围,包括国家秘密、军事秘密、政治秘密、经济秘密等敏感信息的定密。
2. 定密级别划分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制度规定了不同的定密级别,包括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级别。
每个级别都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和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程度。
三、定密责任和权限分工1. 定密责任定密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级工作人员的定密责任,包括定密负责人、定密审核人和定密人员等。
每个人员在定密工作中必须遵守保密法规,严格执行定密程序,确保定密工作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2. 定密权限为了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制度规定了各个级别人员的定密权限。
不同级别的人员只能处理相应级别以下的定密事宜,以确保信息的控制和管理。
四、定密流程和程序1. 定密流程定密工作制度规定了定密的具体流程,包括定密申请、定密审查、定密决定、定密实施和定密监督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并按照程序进行操作,以保证定密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2. 定密程序制度明确了定密的具体程序,包括定密的申请要求、审核要点、决定依据和实施要求等。
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文件和表格来记录和管理,以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五、定密保密措施为了保证定密信息的安全性,定密工作制度规定了一系列的保密措施。
1. 人员保密制度要求定密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
定密人员在工作中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将定密信息外泄,确保信息的安全。
2. 物理保密制度规定了对定密场所和设备的保密要求,包括门禁制度、视频监控、保密设施等。
通过物理手段来保护定密信息的安全。
3. 技术保密制度明确了对定密信息的技术保护要求,包括加密技术、防火墙、网络隔离等。
通过技术手段来保证定密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事业单位定密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定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定密。
(二)统一领导原则:在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定密工作体系。
(三)分级负责原则:根据保密事项的密级和涉及范围,明确定密责任人。
(四)权责一致原则:定密责任人应当对定密工作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五)动态管理原则:对保密事项进行定期审查,及时调整密级。
第二章定密范围第四条本事业单位定密范围包括:(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二)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事项;(三)涉及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秘密事项;(四)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重要秘密事项;(五)其他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具体定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国家秘密科研项目和技术成果;(二)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工程、设施、设备;(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数据、信息;(四)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活动、人员;(五)涉及国家秘密的境外合作项目、人员往来等。
第三章定密程序第六条定密程序如下:(一)初步识别。
各部门在开展业务工作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进行初步识别。
(二)提出定密建议。
初步识别为国家秘密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提出定密建议。
(三)审核批准。
定密建议经事业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确定为国家秘密。
(四)定密通知。
保密委员会将定密决定通知相关部门,并要求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五)定密登记。
相关部门对定密事项进行登记,建立定密档案。
第七条定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进行识别、审核、批准;(二)对定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三)对定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定密工作制度是现代国家安全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对于国家的利益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定密工作的背景、意义和原则出发,详细阐述定密工作的流程和管理要点,以便确保国家机密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有效性。
一、背景和意义定密工作是一项涉及国家机密的管理工作,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和安全。
在现代社会,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信息的泄露和窃取问题日益严重,国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安全威胁。
通过建立和健全定密工作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遏制信息泄漏等安全风险,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科技等各个领域的利益和安全。
定密工作制度的意义在于,可以确保国家机密资料不被泄露、不被滥用、不被窃取。
国家机密资料涉及国家的核心利益,一旦泄露,会给国家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严重的损害。
因此,建立有效的定密工作制度,是保证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
二、定密工作的原则1. 需要定密的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划定哪些信息、资料需要定密,以确保定密工作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2. 主体责任:国家机关和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管理定密工作,并确保定密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定密行为规范和操作流程的可控性。
3. 定密程序:对于需要定密的信息和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定密,包括定密申请、审定、签发定密证明等流程,确保定密的程序合法、透明和规范。
4. 分级管理: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对定密资料进行分级管理,设立不同级别的保密等级,以确保不同级别的定密资料得到相应的保护和管理。
5. 定期调整:根据国家安全形势和需要,定期对定密工作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保持定密工作带来的实际效果和提高的可行性。
三、定密工作的流程和管理要点1. 定密申请:需申请定密的人员要向所在单位的保密机构或领导递交定密申请,申请中应包括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性,以及定密的理由和依据。
2. 审定和签发:保密机构或领导要认真审核定密申请,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经过审核通过后,将签发定密证明,不得擅自定密。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一、引言定密工作制度是保障国家秘密安全的重要举措,它明确了秘密的范围、分类、等级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于保护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定密的范围与分类1. 定密的范围定密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所有行业和组织。
在各个领域的工作中,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都属于定密的范围之内。
2. 定密的分类定密的分类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文件等不同等级。
绝密级别的信息最为机密,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查阅和传播,而内部文件则限定在本单位内部阅览。
三、定密的等级划分标准1. 绝密级绝密级信息包括对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具有重大影响的情报信息、军事计划、重要科研成果等。
对于绝密级信息,必须严格控制和保密,仅限于特定人员阅览,且必须在安全环境下进行处理。
2. 机密级机密级信息包括对国家机构、组织或个人的决策、计划、活动具有较大影响的情报信息、研发成果和机密合同等。
对于机密级信息的处理,要求在特定的系统和网络中进行,只有核准的人员可以访问。
3. 秘密级秘密级信息包括对国家机构、组织或个人工作起重要辅助作用的情报信息、部分科研成果和协议等。
对于秘密级信息的处理,要求限制在指定的区域和人员内部传播,并严格控制其复制和保存。
四、定密的管理措施1. 定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定密工作的人员,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操作人员,都应承担相应的定密责任。
他们必须具备正确的定密意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露。
2. 定密审查制度对于需要定密的文件、资料等,按照不同的等级进行定密审查,确定适当的密级和阅读范围。
定密审查制度严格把关,避免错误的定密和误读。
3. 定密存储制度定密文件应按照规定的密级标准进行妥善存储。
绝密级文件必须在特殊的保密设施中保存,机密级文件应储存在专门的保密柜中,而秘密级文件则要求在有保密措施的库房中储存。
4. 定密传输和销毁制度定密信息的传输应采取加密和密封等措施,确保信息不被窃取和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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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定密工作,提高定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实现对定密工作的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市、区保密局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各股、室、所、队定密工作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定密工作”是指:本局各股、室、所、队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符合国家秘密条件的重要事项或信息,履行法定程序,及时准确地确定为国家秘密,并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三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并授权定密责任(审核)人负责本局定密工作的日常管理。
本局定密责任(审核)人在本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区保密局的指导和监督。
定密责任(审核)人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单位定密范围《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
(二)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单位国家秘密的定密和解密工作;
(三)负责审核、确定以本局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
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
(四)负责变更以本局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等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负责解密工作;
(五)参与泄密事件的密级鉴定和对信息公开有争议事项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定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一)定密工作包括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在相关载体上做出标志四项内容。
1.确定秘密等级。
各部门对照《国家保密法》、《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以及有关部门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本部门定密的具体事项,拟定本部门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
2.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有两种方法确定:
(1)对能够预见具体时间的国家秘密,可根据国家秘密产生时间至解密时间的长短确定保密期限或根据某事件发生、截止时间确定保密期限;
(2)对无法预见具体解密时间的国家秘密,可以按照“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的规定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在1年及1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1年以内的,以月计。
3.确定知悉范围。
应当坚持“控制范围”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即非工作必须知悉该项国家秘密的人员,均不得接触和知悉该项国家秘密事项。
因离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涉密
岗位的人员,不得再列入知悉国家秘密的范围。
确因工作需要知悉某份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需经定密审核人员提议和本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上级另有要求的除外)。
4.标志国家秘密载体。
国家秘密确定后必须在其载体上做出标志。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除在其封面或者首页按已确定的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做出明显标志外(如:机密★1年),需要在较大范围传达贯彻或有可能对外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应当在属于国家秘密信息的部位做出标注(如“注:本页第四行和第七行数据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又如,“注:本页第三自然段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
(二)定密工作的一般程序:在定密工作中,定密责任人的工作程序是:定密建议—定密审核—定密审批—定密标志。
对符合国家秘密条件的业务项目或文件资料,以本局名义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由定密建议人(股室负责人)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保密局颁发<福建省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闽工商办字〔1999〕第516号及《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填写定密审批表,提出定密建议;由定密审核人依照保密范围,进行审核;报经主管领导批准确定,最后根据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由文印室按照法定标志要求在文件或资料上标密。
股室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
围由股室负责人确定。
会签文件的定密由具体承办单位负主要责任。
各股室对涉及本部门内容的定密情况进行审核。
在定密的过程中,“不明确事项”和“有争议事项”,报区保密局确定,使用定密的特殊程序来处理。
第五条定密工作应接受上级机关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各股室对所产生的或派生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事项,没有及时确定密级、标明密级标志或者在密级确定之前未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致使该事项扩大接触范围,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或本局责令纠正、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七条在定密工作中,承办人员、审核人员和审核批准的领导均为定密责任人。
其中具体承办、审核人员为定密直接责任人,审核批准的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分别承担国家秘密事项的拟定(建议)、审核、批准的定密责任,确保定密工作符合法定程序。
对定密责任人因工作失职或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家秘密事项错定、漏定,致使国家秘密事项泄露,或者影响正常交流,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调离原工作岗位;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本规定由本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