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法典草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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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试题】民法典(原卷版) (1)

【精选试题】民法典(原卷版) (1)

热点07 民法典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也是一个民族精神文化的集中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编纂民法典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任务。

基于民法内容体系非常庞大和我国国情,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了“两步走”的民法典编纂工作计划,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2018年8月民法典分则编纂工作全面展开,2019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在民法典草案編纂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论证会、听证会和研讨会等,邀请了不同领域的法学家、全国人大代表、司法实务等部门参加,并将草案在网上公布,征求社会意见。

从规定履行合同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到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再到制定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分摊规则等,民法典草案努力回应时代需要。

大到规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小到规制霸座行为、禁止高利放贷:从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到具体条文要求赡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民法典草案用一个个法条映照出中华民族的价值追求。

命题预测:一、经济生活角度命题1:所学经济知识,说明我国制定民法典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参考答案:①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②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构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或“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③激发全社会的创业创新动力(或“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发展。

④加强环境保护,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⑤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

⑥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使用,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

二、政治生活角度命题2: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民法典的编纂是如何通过立良法而谋善治的。

《民法典》新规对民办学校的重大影响

《民法典》新规对民办学校的重大影响

《民法典》新规对民办学校的重大影响-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教育设施可以设立抵押权2020年5月22日,我国首部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因此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近期基本上占据了各类媒体和平台的头版头条,也是法律人近期学习和讨论的热点话题。

老师加油在学习和研读《民法典》(草案)的过程中,注意到《民法典》(草案)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相比之前的《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了重大的修改!《物权法》第184条我们先来看下原《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草案第399条我们再来看下《民法典》(草案)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对比通过以上新旧对比,我们发现:原《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具有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队,对自身拥有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以及其他社会公益设施都是不能设立抵押权的。

而《民法典》(草案)第三百九十九条对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具有公益性质的法人,在区分了营利性法人与非营利性法人的基础上,规定的是非营利性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以及其他公益设施不能设立抵押,这就意味着,如果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是营利性法人的,是可以用其自有的教育教学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设立抵押权的。

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主要内容PPT

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主要内容PPT

民法典编纂工作情况
2021/4/4
民法总则草案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 典编纂工作,着手第一步的民法总则制定工作,以1986年 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系统梳理总结有关民事法律的实践 经验,提炼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引领性的规则, 形成民法总则草案,2016年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 了三次审议,2017年3月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民法总则,完成了民法典编纂工作的 第一步,为民法典编纂奠定了坚实基础。
民法典编纂工作情况
针对性的修改完善
2021/4/4
民法典编纂工作情况
2021/4/4
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0年4月20日、21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召开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代表研读讨论 中提出的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民法典草案作了进一步修 改完善;认为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和广泛征求意见, 草案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已经比较成熟,形成了提 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民法典编纂工作情况
2021/4/4
各分编编纂
民法总则通过后,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 抓紧开展作为民法典编纂第二步的各分编编纂工作。
2018年12月、2019年4月、6月、8月、10月,第十三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四次会 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对全部6个分编草案进行 了二审,对各方面比较关注的人格权、婚姻家庭、侵权责任3个分 编草案进行了三审。
在此基础上,将民法总则与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 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提请2019年12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经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本次 大会审议。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本文是关于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的分析和解读。

针对我国将于2020年实施的新《民法典》,本文对于其中一些重要法律条文做了解读和说明,并附上相应的理由,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而清晰的信息。

第一章总则在中国民法典中,第一章总则是最为重要的章节之一。

它规定了民法典的适用范围、原则和定义,并为其他章节提供了基础。

总则中明确提出了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这是该法典的核心宗旨之一。

在制定该条款时,考虑到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的合理需求。

第二章自然人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在民法典中得以明确。

例如,草案中规定了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措施,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这类规定是根据现实状况和国际通行做出的科学合理规划,并得到了广泛的社会支持和认可。

第三章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商业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草案中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设立、运营和解散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并注重对相关方利益的平衡。

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草案对企业破产、合并、股权转让等情况做出了详细规定,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对于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和家庭幸福具有重要意义。

草案中加强了对婚姻财产的保护和继承权的明确,强调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和互相尊重。

此外,草案还规定了对家庭暴力的处罚力度,构建了一个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环境。

第五章继承继承制度是保障个人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

草案明确了继承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合法继承人的利益,并为不同类型的继承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规则。

为了平衡公平与效率,草案提出了合理的继承比例和限制,确保了继承权的行使不会滥用或产生纠纷。

第六章物权物权是民法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们的财产权益。

草案对于不动产和动产的产权、交易和保护做了全面规定。

通过制定对物权的相应规则,草案保护了个人和企业的合法财产权益,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答题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答题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答题1.编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3.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5.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6.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7.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例如:XXX租住房子的房东要把房子转卖给别人,通知XXX立刻搬走,XXX依法拒绝。

8.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10.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快递员送货时间为交付时间。

11.如果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则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12.拍卖公告、招标广告、招股说明书和债权募集办法都属于邀约。

13.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14.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协议。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0年民法典草案全文

2020年民法典草案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立法经过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

此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

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

虽然草案并未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通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

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

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

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2016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从做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

民法总则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预期6月份能够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

12月23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12月23日,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2020年5月22日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2020年5月22日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2020年5月22日版)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5.22•【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监护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营利法人第三节非营利法人第四节特别法人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第七章代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委托代理第三节代理终止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九章诉讼时效第十章期间计算第二编物权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节动产交付第三节其他规定第三章物权的保护第二分编所有权第四章一般规定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章相邻关系第八章共有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十章一般规定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十四章居住权第十五章地役权第四分编担保物权第十六章一般规定第十七章抵押权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第十八章质权第一节动产质权第二节权利质权第十九章留置权第五分编占有第二十章占有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保全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保证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证责任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第十七章承揽合同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九章运输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客运合同第三节货运合同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第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第三分编准合同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第四编人格权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第三章姓名权和名称权第四章肖像权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结婚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四章离婚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二节收养的效力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第六编继承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损害赔偿第三章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四章产品责任第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第八章高度危险责任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附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5.22•【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XXX各位代表: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一、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

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

这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

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

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

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

因此,当时领导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工作的彭真、习仲勋等同志深入研究后,在八十年代初决定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

现行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就是在这种工作思路下先后制定的。

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

经讨论和研究,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推进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

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

总的看,经过多年来努力,我国民事立法是富有成效的,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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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法典草案全文
民法,社会生活的记录和表达。

民法典,“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

民法典的每一条都与你我息息相关!!!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在即,民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中国民法典呼之欲出。

我国的民法制度也将迎来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改善了一个国家的治理。

《中国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厦”的重要支柱,将为中国法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为实现“两大法治”提供有力保障。

百年目标”。

时光回溯到2014年10月,编纂民法典——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这一重大立法任务。

我国民法典编纂采取“两步走”:第一步出台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并将修改完善的各分编草案同民法总则合并为完整的民法典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民法典的编制对促进全面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的一般原则具有程序性作用,规定了民法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并支配着部门和部门,因此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2016年6月,《民法通则》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标志着《民法典》的编制已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2017年3月,民法典编纂完成了关键的“第一步”。

作为中国民法典开篇之作的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2018年8月,民法典编纂迈出“第二步”,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包括6编,即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1034条。

此后,2018年12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2019年8月、2019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四次会议对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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