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
采矿权招拍挂的流程和程序分别是什么?

采矿权招拍挂的流程和程序分别是什么? 采矿权招拍挂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的原则。
应该规范矿权市场运作,完善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采矿权招拍挂的程序是什么?流程⼜是怎样的。
第⼀步,国⼟资源主管部门委托矿业权交易机构国⼟资源主管部门拟出让矿业后,需由先向矿业权交易机构下达矿业权交易委托书,委托矿业权交易机构以招标、拍卖、挂牌⽅式出让矿业权。
相关出让⼯作由矿业权交易机构按委托书的内容组织实施。
国⼟资源主管部门应与矿业权交易机构签订委托合同,且委托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转让⼈和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名称、场所;(⼆)委托服务事项及要求;(三)服务费⽤;(四)违约责任;(五)纠纷解决⽅式;(六)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步,由矿业权交易机构编制⽅案,并在⽅案通过后发布公告矿业权交易机构依据出让⼈提供的相关材料编制招标、拍卖、挂牌相关⽂件,发布出让、转让公告,并在⽹络或相关平台同时发布公告。
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出让⼈和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名称、场所;(⼆)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包括项⽬名称、地理位置、拐点坐标、出让年限或勘查许可证、开采许可证有效期等;(三)投标⼈或竞买⼈的资质条件;(四)出让⽅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五)获取招标、拍卖、挂牌⽂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时间及⽅式;(六)确定受让⼈的标准和⽅法;(七)交易保证⾦的缴纳和处置;(⼋)风险提⽰;(九)对交易矿业权存有异议的提⽰;(⼗)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在法律上,此种招标、拍卖、挂牌公告的性质为要约邀请。
第三步,资质审核,缴纳保证⾦并取得交易资格由矿业权交易机构接受竞买⼈或者投标⼈的书⾯申请及相关资质证明资料。
该等资料证明材料应包括:企业法⼈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证书、法定代表⼈⾝份证明以及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接受相关材料后,由交易机构或者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对资质资料进⾏审核,确定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竞买⼈或投标⼈。
该等符合资质条件的竞买⼈或投标⼈按照交易公告缴纳交易保证⾦后,经矿业权交易机构书⾯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
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 )

附件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出让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总体要求(一)本规则所称矿业权是指探矿权和采矿权,矿业权出让交易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让矿业权的行为。
(二)矿业权出让适用本规则,矿业权转让可参照执行。
铀矿等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矿种的矿业权出让交易不适用本规则。
(三)矿业权出让交易主体是指依法参加矿业权出让交易的出让人、受让人、投标人、竞买人、中标人和竞得人。
受让人、投标人、竞买人、中标人和竞得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有关资质要求的规定。
出让人是指出让矿业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受让人是指符合探矿权、采矿权申请条件或者受让条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以招标方式出让的,参与投标各方为投标人;以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的,参与竞拍和竞买各方均为竞买人;出让人按拍卖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矿业权出让时公告的标准、方法确定中标人、竞得人。
(四)矿业权出让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五)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本规则组织矿业权交易,全面推行和实施电子化交易,优化交易管理和服务,自觉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加强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矿业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六)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的,应当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中进行。
《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

附件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行为,建立健全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使用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组织拍卖、挂牌出让(转让)矿业权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是指矿业权交易机构使用网上交易系统组织的矿业权拍卖、挂牌交易活动。
第四条符合拍卖、挂牌公告中竞买人条件的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依法参加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活动。
第五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网上交易管理制度,规范网上交易行为,编制网上交易系统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加强网上交易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网上拍卖、挂牌交易信息公示公开按照矿业权有形市场信息公示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业权拍卖、挂牌转让的其他信息,矿业权交易机构可按照与矿业权转让人的约定发布拍卖、挂牌公告。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矿业权交易机构下达委托书。
网上拍卖、挂牌转让矿业权的,矿业权人应当到矿业权交易机构办理委托手续。
第八条网上拍卖、挂牌交易的基本程序:(一)矿业权交易机构发布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公告;(二)竞买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CA认证),完成网上注册;(三)竞买申请人提出竞买申请,通过信用查验,选择合作银行,并由银行提供担保证明信息至网上交易系统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授予竞买人竞买资格;(四)竞买人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进行网上报价或网上限时竞价;(五)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人;(六)竞得人申请材料复核;(七)签订成交确认书;(八)成交结果公示;(九)签订矿业权出让(转让)合同。
第九条竞买申请人要参加网上竞买的,应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机构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采矿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采矿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一)采矿权转让的条件1.根据《矿产资源法》、《管理办法》以及《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采矿申请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因与他人合资合作进行采矿而设立新企业的,可不受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的限制。
(2)采矿权属无争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4)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5)采矿权原则上不得部分转让。
需要部分出售采矿权的,必须在申请出售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分立采矿权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2.采矿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第1款第2项规定: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权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所谓采矿权申请人的资质条件,主要是指采矿权申请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即具有与所开采矿产资源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装备条件。
《暂行规定》第19条规定:矿业权申请人应是出资人或由出资人设立的法人,采矿权申请人应为企业法人,个体采矿的应依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凡不符合上述法定条件规定的,不得成为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
3.受让人为外商投资矿山企业的,应到具有外商投资矿山企业发证权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采矿权人转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采矿权的,应由采矿权人委托评估机构进行采矿权评估。
评估机构应是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结案应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
明确采矿权转让的条件有利于我们从实体上把握采矿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是否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而正确认定其效力。
(二)采矿权转让的程序1.采矿权转让的当事人必须依法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
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

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背景和目的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是为了促进矿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措施。
通过将矿业资源的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可以增加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矿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本方案旨在明确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管理机制和具体操作流程,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规范化的指导,确保挂牌出让的公正和透明。
挂牌出让的程序与要求1.挂牌申请:申请人应向地方政府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提交挂牌申请,申请表需详细填写企业或个人的基本情况、所申请的采矿权信息等。
2.审核资格:地方政府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包括经济实力、资质、矿业开发经验等,以确保申请人有足够能力进行矿业开发。
3.挂牌公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按照一定的程序公告挂牌信息,公告包括挂牌企业或个人的基本情况、挂牌的矿业资源信息、挂牌起止时间等。
4.竞价环节:符合资格的竞争者根据挂牌信息编制竞购方案,并提交竞价保证金。
竞价环节将通过拍卖或竞价的方式进行,最终出价最高者获得采矿权。
5.合同签订:拍卖或竞价结束后,地方政府将与中标者进行采矿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合同内容包括矿山区域、开采期限、矿山规模等事项。
6.履约监管:转让合同签订后,地方政府将加强对采矿者的履约监管,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矿业开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
挂牌出让的优势和意义采矿权挂牌出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具有以下优势和意义:1.公开透明:挂牌出让方案确保了采矿权的公开透明,避免了背后交易和非法矿产开发,保证了矿产资源利益的公平分配。
2.提高效率:通过竞价的方式,可以促使采矿者提高开采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矿业开发的效益。
3.促进矿业发展:挂牌出让方案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矿业开发,推动矿业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4.加强监管:挂牌出让方案对采矿者的履约监管起到重要作用,可以对矿业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进行有效监督。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采矿权出让交易规定(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采矿权出让交易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11.10.21•【字号】甬土资发[2011]137号•【施行日期】2011.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采矿权出让交易规定(试行)》的通知(甬土资发〔2011〕137号)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为推进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11〕18号)精神,《宁波市采矿权出让交易规定(试行)》已经局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
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如有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局地矿处。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宁波市采矿权出让交易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采矿权出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试行)》、《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级登记发证(权限已下放到县市区)和县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出让交易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采矿权出让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方式。
第四条采矿权出让交易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诚信等原则。
第五条采矿权出让交易统一在市国土资源局建立的市采矿权交易机构进行。
采矿权交易机构受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委托承办采矿权交易活动。
第六条市国土资源局所属的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是市采矿权交易机构。
矿业权拍卖交易流程指南

合同编号:__________矿业权拍卖交易流程指南合同甲方(拍卖人):_______乙方(竞买人):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拥有的矿业权进行拍卖交易,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矿业权基本情况1.1矿业权名称:_______1.2矿业权所在地:_______1.3矿业权面积:_______1.4矿业权类型:_______1.5矿业权有效期限:_______第二条拍卖标的及拍卖方式2.1拍卖标的:甲方拥有的矿业权。
2.2拍卖方式:公开拍卖。
2.3拍卖时间:_______2.4拍卖地点:_______第三条竞买人资格条件3.1乙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乙方应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
3.4乙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拍卖规则及竞买保证金4.1乙方应在拍卖前向甲方支付竞买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元。
4.2竞买保证金支付方式:_______4.3竞买保证金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甲方应在拍卖结束后_______日内退还乙方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矿业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第五条矿业权交易价款及支付方式5.1矿业权交易价款为:_______元。
5.2支付方式:_______5.3支付期限:自拍卖成交之日起_______日内。
第六条矿业权过户及登记6.1乙方应在支付完矿业权交易价款后_______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矿业权过户及登记手续。
6.2过户及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7.1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竞买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
7.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矿业权交易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
7.3甲方未按照约定退还竞买保证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赔偿金。
7.4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本合同。
毕节市硅石矿山采矿权办理程序

毕节市硅石矿山采矿权办理程序
(一)申请采矿权
向有发证权的机关提出申请。
(二)有偿出让
以招标、拍卖、挂牌竞争方式有偿出让采矿权确定采矿权申请人,或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采矿权,确定采矿权申请。
(三)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四)受理
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五)审批
4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
(六)批复
(七)矿区范围预留
矿区范围同意批复后即为预留矿区范围,矿区范围预留期限:大中型矿山:2年,小中型矿山:1年。
(八)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采矿权申请人在批准的矿区范围预留期内,按规定完成有关工作后,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办理采矿许可证申请。
(九)受理
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报材料合格的,受理;不合格的,退回修改申报材料。
(十)审批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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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
1、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的原则性规定2003 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 号),自当年的8 月1 日起施行,从而为完善矿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矿权市场运作,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
该《办法》对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明确了原则和要求。
(1)招拍挂的组织实施部门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活动,按照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二条)。
可以委托实施,但只能一次委托下一级主管部门。
(2)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新设采矿权应当招拍挂的情形:
①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地;
②采矿权灭失的矿产地;
③探矿权灭失的可供开采的矿产地;
④主管部门规定无需勘查即可直接开采的矿产地;
⑤部、省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不得(禁止性)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情形:
①探矿权人依法申请其勘查区块范围内的采矿权;
②符合规划的矿山企业的接续矿区、已设采矿权的矿区范围上下部需要统一开采的区域;
③为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建筑用矿产;
④探矿权采矿权属有争议;
⑤法规另有规定及主管部门规定因特殊情形不适于招拍挂方式出让的。
(5)招拍挂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公告、标书、竞买申请书、报价单、矿产地地质报告、矿产开发利用和矿山环保要求、成交确认书等。
(6)其他规定:探矿权采矿权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三人。
拍卖日前20 天要发布拍卖公告。
探矿权采矿权挂牌的,应当于挂牌起始日前20 天发布挂牌公告,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 个工作日。
2、采矿权招拍挂程序:
制定出让方案→报局务会讨论、领导审定→发布出让公告(20 天)并告知纪检监察机关→挂牌(10 个工作日)→受理申请→竞价→成交确认→ 竞得人缴规费→采矿登记资料审查→办理采矿登记发证手续→公布出让结果。
附件四
采矿权招拍挂出让流程图
制订出让方案、制作出让公告
↓ 会审
↓ 发布公告时间20 天,告知纪检监察机关
↓ 挂牌10 个工作日
↓ 受理申请人报名3 人以上拍卖
↓ 竞价
↓ 成交确认、签订确认书
↓ 采矿权竞得人缴纳价款等有关规费
↓ 办理采矿登记
↓ 公布出让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