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承担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规范经理部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项目成本管理,发挥财务在项目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会计和出纳的职责1、会计的职责:(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织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晰。
按期报帐,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总公司。
(2)采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3)密切联系工程计量部,准确核算联合施工单位应分摊的各项税费、应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4)与设备部、材料部保持密切联系,协助设备部和材料部搞好机料管理,严把成本控制关。
(5)按照经济稽核原则,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项目部机密。
(7)每月编制资金使用情况表,交项目经理审核。
(8)完成公司、项目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2、出纳的工作职责(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档案。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第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1、财务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与实行经理部的日常会计核算,采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2、财务部门的权利: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3、财务部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院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制度

院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完善院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合理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和职责1.院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由院财务处统一负责,具体负责人为院财务处处长。
2.院财务处负责编制项目预算,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报告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和使用情况。
3.院基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执行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必须按照项目预算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挪用资金。
4.院基建项目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并配合财务处的工作。
三、资金管理1.院基建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院的财政拨款、捐赠、借款等,必须用于项目建设的正常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2.院财务处需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编制详细的预算,包括项目建设费、设备购置费、人员费用等,确保项目整体资金的掌控。
3.项目经理应根据预算规定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效率。
4.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有相关的票据和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必须按规定归档保存,以备查验。
5.项目经理应每月及时向院财务处报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收支情况、结余情况等,确保财务状况的透明和及时性。
四、采购管理1.院基建项目的采购工作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院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严禁违规采购。
2.院财务处应负责起草项目的采购计划和招标文件,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
3.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采购评审工作,选取合适的供应商和服务商,确保采购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
4.项目采购过程中必须有相关的文件和凭证,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文件等,必须按规定归档保存,以备查验。
五、报销管理1.项目参与人员的报销必须按照院的报销制度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报销。
2.报销单据必须真实准确,包括费用清单、发票、收据等,必须按规定归档保存,以备查验。
3.院财务处应定期审核项目的报销情况,确保整个报销过程的合规和准确。
4.项目经理应及时向院财务处报告项目参与人员的报销情况,包括报销金额、用途等,确保报销工作的透明和及时性。
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要求及格式

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要求及格式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财务验收规范为规范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财务验收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有效发挥相尖部门管理职责,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有尖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尖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财务验收工作采取分类分档组织实施,其中一般项目的财务验收工作委托项目依托部门组织开展,重点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由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组织开展。
1.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向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财务验收申请并后附财务验收申请报告(见附1)。
对于一般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前,应在科技部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选择一家进行结题财务审计,并随财务验收申请报告一并提交审计报告。
重点项目,由项目依托部门报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进行结题财务审计。
2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独立项目审计报告(见附2),并及时反馈项目承担单位,同时将审计报告上传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3. 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审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财务整改5并将财务整改情况作为项目财务验收材料之一4. 一般项目验收可根据项目验收安排,将财务验收与项目验收合并进行,也可组织单独的财务验收工作。
合并进行的应指定财务专家(不少于2人)参加项目验收专家组,研究提出独立的财务验收意见;开展独立财务验收的财务验收专家组由5-7人组成,应包括财务专家、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由财务专家担任验收组组长,形成独立财务验收意见(见附3、附4)。
5. 财务验收专家组进行验收时,应当以项目预算书、结题审计报告、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和相应附件等材料,以及相尖预算、经费、财务等管理制度作为财务验收依据,开展财务验收。
6. 项目财务验收主要对项目财务管理规范性、专项经费拨付及使用、配套经费拨付及使用、预算执行、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净结余经费形成等情况进行审核,最终形成财务验收结论并确认项目净结余经费。
7. 财务验收结论可分为通过验收、存在问题需整改和不通过验收三种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06.28•【字号】桂科政字〔2016〕78号•【施行日期】2016.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桂科政字〔2016〕7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科技项目实施绩效和科技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57号)和《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监督工作暂行规定》(桂科政字〔2016〕53号)以及有关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监督,是指自治区科技厅作为监督主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单位协助配合开展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监督工作。
第三条科技项目监督是指对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或课题(以下统称“项目”)从申报到结题验收等全过程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追究责任的工作。
第四条科技经费监督是指对科技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追究责任的工作。
第五条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监督的主要对象是科技项目主管部门、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
第六条科技项目主管部门、专业机构和设区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配合自治区科技厅开展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监督检查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财务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财务制度一、总则建设工程项目财务制度是指为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保障财务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保持资金周转的流畅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总称。
建设工程项目财务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二、财务管理目标1. 合理实现资源配置,提高项目经济效益;2. 有效控制项目资金开支,保证项目财务安全;3. 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升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4. 推动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财务管理组织结构1. 建设单位财务部门: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统筹管理、监督、计划编制、财务报表的编制等工作;2.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和核对;3. 项目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和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监督委员会:由项目参与各方代表组成,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审查,协助解决项目中出现的财务问题。
四、财务管理流程1. 项目预算编制:根据项目规划和设计,制定项目资金预算计划,包括项目各项支出预算和资金来源计划;2. 资金拨付:建立严格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财务资金按照预算计划进行拨付,避免资金挪用;3. 资金使用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4. 财务报表编制: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对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5. 审计审查:对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查,确保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合法合规,减少潜在财务风险;6. 项目完工结算:项目完工后,进行最终结算和总结,核对各项支出和收入,保证项目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
五、财务管理原则1. 合理高效原则:强调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合理高效,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有效、经济性好;2. 安全可控原则:重视财务风险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确保项目的财务安全;3. 诚实守信原则:项目各方要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得有违法乱纪和损害项目利益的行为;4. 公开透明原则:项目财务管理要公开透明,保证各方参与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科技局•【公布日期】2009.05.06•【字号】•【施行日期】2009.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科(教)技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科技经费监督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09】16号)精神,市科技局制定了《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附件2:济南市科技经费收支情况自查表附件3:《济南市科技经费收支情况自查表》填报说明二○○九年五月六日附件1: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科技经费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我市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09】16号)精神,结合我市有关科技项目、科技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是指市科技局归口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和科技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
第三条科技经费监管是指市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财政性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目的是规范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更好地保证科技计划和专项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科技经费监管的主要对象是指承担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科技计划(专项)的单位和课题组成员。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费管理与监督制度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经费监督是指科技部对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追究责任的工作。
目的是规范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行为,帮助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更好地为科技计划和专项的顺利实施服务。
第三条科技经费监督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承担科技部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的单位及其合作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项目(或课题,以下统一简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
第四条科技经费监督工作,在财政部、审计署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有关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依法、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建立职责明确、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五条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科技经费监督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单位(属地单位)承担项目的预算申报、预算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科技经费的使用遵循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的原则。
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负责科技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财务审核和会计核算,保障专项经费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并自觉接受科技部或其委托的部门和单位组织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监督内容和方法第七条科技经费监督贯穿科技经费管理的全过程,必须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一)承担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模板)

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计划类别:项目承担单位:20XX年X月XXXX会计师事务所目录引言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1-1项目立项基本情况1-2项目实施情况1-3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1-4二、项目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2专项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1专项经费到位情况2-2专项经费拨付情况2-3专项经费使用情况2-4专项经费结余情况2-5自筹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6自筹经费到位情况2-7自筹经费使用情况2-8自筹经费结余情况2-9三、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3四、审计意见(综合评价)4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5审计报告报告号:注协报备号: XXXXX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对XXXXX公司承担的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XXXXXXXXXX”(编号:XXXXXXXXXX,课题负责人:XXXXXXXXXX)截至XXXX年XX月XX日专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会计资料由XXXXX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资料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签订的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基础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XXXXX公司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项目立项基本情况项目名称:XXXXXXXXXX;项目编号:XXXXXXXXXX;项目起止时间:XXXX-XXXX;项目负责人:XXXXXXXXXX,身份证:XXX,科研单位:XXXXX公司;主要研究人员:XXXXXXXXXX、等;项目承担单位:XXXXX公司;项目协作单位:XXXXX公司。
3.项目实施情况XXXX4.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简要说明单位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开支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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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承担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简要说明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财务管理制度、核算模式、支出审批权限管理;财务部门人员基本情况(人数及职称);单位对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单位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列出为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制定的具体管理制度。
(可另附页)
2、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说明承担单位对相关财务制度的执行,包括单独核算情况;科目设置的规范性;核算内容与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科技项目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的完备性;相关财务档案资料保存情况;单位资产基本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等。
(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