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
乡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全面提升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泰委发…2009‟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的暂行意见》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规范村干部的培养、选拨、任免、考核、奖惩等办法,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三、本暂行办法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由镇、村两级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村干部的培养、选拔及管理权限一、拓宽村干部选拔任用渠道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双推一选”、“公推直选”、村民委员会“双直选举”或“无候选人直选举”以及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等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打破地域、身份、年龄、资历、职业等界限,采取“选”、“调”、“派”、“聘”、“考”等多种形式,大胆选拔和启用各种能人担任村干部。
1、“选”。
即,从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出创业回乡人员、农副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中选拔。
2、“调”。
即,在全镇范围内对所有村的人才资源进行整合,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其他村干部异地任职,加强村干部的横向交流、锻炼培养,实现村与村之间的“能人”交流与优化。
3、“派”。
即,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一些优秀的年轻同志下派到村任职。
4、“聘”。
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计划地选聘一些热心农村工作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二线”、退休干部担任村干部。
5、“考”。
即,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各类人才到村任职。
二、明确管理权限,规范任免手续认真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任免干部。
1、村党组织书记管理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镇党委具体实施。
换届时,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届中,经履行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后由镇党委讨论决定并办理任免手续。
党组织书记调整、年度实绩考核、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或备案。
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上官坊镇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省、市、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切实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指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即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二章干部选用第三条选拔任用村干部的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
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群众公认,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2、工作能力强。
具有带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本领和觉悟,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3、作风民主,求真务实。
能够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开拓进取,艰苦奋斗,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村干部任职年龄符合《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身体健康。
5、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中,妇女应有适当名额。
第四条后备干部1、选拔与管理。
村级后备干部的年龄一般应在30岁左右,文化程序应在高中(中专)以上。
后备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广大村民推荐的基础上,经村党组织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镇党委审定。
各镇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
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2、培养与使用。
村党组织、村委会应注意给村级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安排他们参与村里工作,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并依法选用。
第五条村干部选拔方式。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选拔,必须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办法产生。
届中村党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或不能胜任等特殊情况,镇党委可以调整任命。
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章教育培训第七条村干部应积极主动参加上级的各种学习教育培训活动,采取政治理论教育、岗位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带头开展经常性学习,加强“学习型”村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
村务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村务干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组织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村务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村委会干部、村党支部书记等村务干部的管理,具体责任人为村委会主任。
第三条村务干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村务干部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原则,推动村级组织民主决策,确保村务干部履行职责。
第五条村务干部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完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
第二章村务干部选拔与任职第六条村务干部选拔与任职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实行竞争上岗制度。
第七条村务干部应当具备较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熟悉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知识。
第八条村务干部选拔与任用应当有一定的程序和程序,需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确保其资质。
第九条村务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应当依法公告,同时向社会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十条村务干部在上岗前应当接受专业培训,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工作流程。
第三章村务干部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村委会主任是村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村内事务。
第十二条村党支部书记是村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党员进行党务工作,推动党建工作。
第十三条村务干部应当按照《村务公开条例》的要求,定期向村民公开工作报告,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四条村务干部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处理好村民的投诉、建议,及时反馈解决情况。
第十五条村务干部要积极配合上级政府的工作,协助上级政府做好对口帮扶工作。
第十六条村务干部要认真履行群众工作职责,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村民需求。
第四章村务干部管理考核第十七条对村务干部的管理工作应当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
第十八条村务干部的管理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内容。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将作为村务干部奖惩的依据,对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对不称职的干部进行教育和提醒。
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本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职责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第四条:各村级组织要保证正常运转,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随喊随到。
严格村干部的请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书记(村主任)请假____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请假____天以上的,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汇报,由党政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村干部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驻村干部的指导;及时准确传达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党委、政府给予免职或责令辞职,不辞职的给予停职,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
从处理之日起,报县财政停发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规定不得享受离任村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
1、违法犯罪的;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3、私分、贪污、挪用钱物;或拒不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内群众反响强烈的;4、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经济发展环境极差、社会治安混乱、安全事故多发、群体上访频繁的;5、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工作瘫痪的;6、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7、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或因生活作风问题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8、对抗上级的政策和决议,拒不理解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谩骂领导,酗酒闹事,无理取闹,情节恶劣的。
9、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假外出连续____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连续____天以上的。
10、连续两年在村级礼貌绩效考核中排行全乡末名的;或适用上级制订的一票否决政策应予以免职的;第六条:所有村干部要持续通讯畅通,乡里召开各类会议,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村干部管理制度

村干部管理制度篇一:村干部管理办法村干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结合雀塘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村干部学习制度(一)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三)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四)每月组织村干部学习一次,不得缺席。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一)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20元,缺席一次30元。
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三)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
村干部每季度至少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四)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一)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
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1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一)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二)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标、当年目标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三)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
河北省农村干部规范化管理试行办法

河北省农村干部规范化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干部队伍,努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河北省农村干部规范化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第二条农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对象和范围:重点是现任村党支部委员会(含村党委、村党总支,下同)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成员,以及正常离任的村“两委”主要干部和经乡镇党委考察确定的村后备干部。
第三条农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寓现任、后备、离任于一体,选、育、管相结合。
绩、奖、惩相统一,全面系统科学的农村干部管理机制。
第四条农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形式:实行“两级管理、五项规范、三级考核”。
“两级管理”即将村党支部书记纳入县备案管理范围,乡镇党委管理村“两委”其他成员和农村后备干部、离任干部;“五项规范”即规范选拔配备、规范教育培训、规范民主监督、规范工作目标、规范工资奖惩;“三级考核”即县、乡、村分别对农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五条农村干部的任职条件要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够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廉洁公道,作风正派,群众拥护。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懂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知识,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三)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年龄一般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第六条农村党支部书记的任职,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党性坚强、作风民主、能够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水平和能力等素质,并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村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村、社区领导班子(以下简称村级领导班子)和行政村、社区干部(以下简称村级干部)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目标管理考核,是指对村级领导班子和村级干部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以分数量化考核结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和在职的村级定员全额补贴干部。
上级选派到行政村、社区挂职干部的考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对村级领导班子和村级干部的考核遵循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五条村级领导班子和村级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乡级党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村级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发展、社会事务、中心工作、自身建设等。
第七条村级干部目标管理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工作态度、民主作风、群众基础、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和勤政廉政等。
第八条村级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分值比例安排,一般经济发展占20%,社会事务占30%,中心工作占30%,自身建设占20%。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四个方面考核内容及所占分值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村级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的细化和分值的安排,由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九条考核的基本程序:(一)工作述职。
村级领导班子、村级干部撰写述职报告,并在村级考评会上公开述职;(二)民主测评。
在参加村级考评会的人员中进行民主测评;(三)目标考核。
对照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以及村级干部年初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第十条村级考评会参加人员:(一)联系该村(居)的乡级干部;(二)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共青团、妇女组织和村(居)委员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三)屯级党支部(党小组)书记(组长),村(居)民小组长;(四)党员、村(居)民、离任村级干部代表20人左右。
村干部管理规定(3篇)

村干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干部的选聘、管理工作,提高村级组织的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干部是指在农村基层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或具有行政职能的人员。
第三条村干部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民主监督、廉洁奉公的原则,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村干部应当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忠诚履职、廉洁奉公,努力为农民服务,做到勤政守法、廉洁奉公、公道正义。
第五条村干部应当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村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职责,为农村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村干部应当保守国家秘密,维护村委会和村民的利益,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利益和村委会工作的秘密。
第七条村干部应当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村干部应当勤勉敬业,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推诿扯皮,不得违背信义。
第九条村干部应当严格保守村民个人信息,不得私自收集、使用或泄露村民个人信息。
第二章选聘第十条村干部的选聘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德才兼备。
第十一条村干部的选聘原则是:党建领导、农民自主、依法选人、德才兼备、公开竞聘。
第十二条具有中国国籍并享有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必要的行政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成为村干部候选人。
第十三条村干部的选聘应当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和要求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政府备案。
第十四条村干部的选拔工作应当按照程序,公示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考核评价等信息,并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选聘村干部的工作应当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搞非法集资、买卖职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村干部的选拔工作应当严禁以职务变相收费、以工程承揽关系变相聘用、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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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提高“两委”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村“两委”干部必须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按要求及时完成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每项工作,未按期完成的,累计2次的,进行通报批评,累计3次的,在镇村两级大会上作出书面检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3、包片负责制。
全镇各村实行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的片长负责制。
包片包村干部在各村评优评先和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各村重大事项中具有“一票否决”权。
4、信访安全工作。
各村两委干部要实行轮流值班,值班时应保证有两名村干部,其余未值班的村干部保持通讯畅通。
随时处
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
如遇重特大突发事件,村干部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党委、政府汇报,凡发生重特大事件,村干部未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理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对全镇各村发生信访、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该村年度工作予以“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两委”主干引咎辞职。
5、办公场所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用具有序,无杂物堆放,保持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二、会议制度
1、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
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振动,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保持会场秩序,违者,发现一次扣50元。
2、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
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村支部书记、主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同时向片长汇报情况,并派出代表参加会议,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
三、请销假制度
实行严格请销假制度。
村“两委”干部有事外出必须请假,2天以内必须向村支部书记请假,2天以上必须向镇党委政府请假;支部书记、村主任有事外出必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村上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征得镇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如不履行,发现一次扣50元,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四、请示报告制度
各村有重大事项、突发事情,有可能危及到村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的事情,村主干必须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和请示,并保持信息畅通。
如延误时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委、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并视情节轻重,严肃查理,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甚至免职停职。
五、责任追究制度
对村干部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由镇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述职、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职述廉每年年底进行一次。
参加会议的人员由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向参会人员报告一年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所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第二年工作计划,同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七、干部纪律
1、团结和谐。
各村“两委”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
严禁各行其事。
村支书(主任)要主动多找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及时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村“两委”班子出现不团结情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镇党委政府将采取组织措施,调整班子,严肃查处。
2、廉洁自律。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
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随取随用、随收随存。
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3、各村要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和事关本村发展的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
工作流程进行,并将决策过程和结果及时在阳光农廉网上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八、考核奖惩制度
1、实行村干部岗位工作目标考核制度。
按年初各村与镇上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内容,党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各村农业、安全、稳定、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将季度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与村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所得分为该村当年度的目标考核综合得分。
2、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村干部奖励报酬兑现的主要依据。
年度目标考核较好的,由党委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年度目标考核较差的,视其情况给予诫免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村干部坚决停职,并责令其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