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
保险学与保险原理知识总结

绪论一、保险学的研究对象社会经济分配领域中表达的特别的经济关系,简称为保险经济关系。
〔一〕保险分工协作关系从宏瞧来讲,是指保险主体即保险人〔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从微瞧来讲,是指保险企业内部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配合、衔接、促进的关系。
〔二〕保险经济利益关系从宏瞧来讲,包括保险企业与国家财政的关系、保险企业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保险企业之间的关系、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从微瞧来讲,包括保险企业内部个层次人员的利益分配和占有关系。
〔三〕保险数量关系即保险与其有关的各种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
是指当某种与保险有关的要素发生变化时,对保险经济开展所产生的正值或负值的碍事,而这种碍事能够通过数学模式计算出来。
〔四〕保险效益关系即保险的投进与产出的比例关系。
从宏瞧来讲,是指整个社会在保险业上投进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总和与保险为社会所节约经济利益或通过补偿为社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总和之间的量的比立关系。
从微瞧来讲,是指保险企业自身的投进与产出的关系,即保险企业投进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总和与其获得的收进之间的比立关系。
结论保险学是研究保险经济关系及其规律的科学。
二、保险学的研究内容1、保险学的内容与对象的关系联系:保险学的内容由其对象决定;保险学的对象通过其内容来表达。
区不:一门科学只能有一个研究对象;但它所涉及到的内容比这门科学的研究对象所阐发的内容要广泛得多。
2、保险学的要紧内容1〕保险经济关系主体内容。
2〕法学因为:第一,保险关系是按照国家公布的保险法的要求建立起来的。
第二,保险关系双方根基上按照?合同法?的,以保险合同的形式相联系的。
第三,一旦发生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难和意外事故,保险双方须按照合同处理赔付关系,假设发生合同纠纷,那么须通过法院以程序加以解决。
3〕数学从宏瞧来瞧,概率论是保险经济建立的数理根底,是制定保险费率的科学依据,使保险经济建立在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根底上。
从微瞧来瞧,保险企业承保的每一个具体风险的保险费都需要运用数学原理加以计算。
保险学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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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就业方向

保险学就业方向保险学作为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科,涉及到保险市场的运作机制、保险产品设计与销售、风险评估与管理等多个方面。
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壮大,保险学的就业前景也越来越广阔。
本文将从保险学就业的方向、就业前景以及就业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保险学就业的方向1.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保险学专业毕业生最主要的就业方向之一。
保险公司提供了广泛的就业岗位,包括市场部、产品设计部、风险评估部、理赔部等。
在保险公司工作,可以通过了解和掌握保险市场的运作机制,参与保险产品的设计与销售,以及风险评估与管理等工作,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服务。
同时,保险公司也为员工提供广阔的晋升空间和职业发展机会。
2. 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从事保险销售的中间人,负责向客户推销保险产品、提供保险咨询和服务。
作为保险学专业毕业生,可以选择成为保险代理人,通过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保险解决方案。
成为保险代理人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销售技巧,同时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保险知识,以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3. 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是保险学的重要领域之一,风险管理部门是保险公司、银行、企业等机构中不可或缺的部门。
保险学专业毕业生可以选择就业在风险管理部门,参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工作。
在这个岗位上,需要具备较强的定量分析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能够帮助机构识别和评估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4. 保险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是负责监督和管理保险市场的机构,保障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保险学专业毕业生可以选择就业在保险监管机构,参与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法规政策,监督和管理保险公司的运营行为,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岗位上,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和经济知识,以及较强的监管能力和分析能力。
二、保险学就业的前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风险保障的需求增加,保险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
保险学专业的毕业生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满足保险行业对人才的需求。
保险学精品PPT课件

第四节 保险的基本概念
三、保险与类似活动的区别
1. 与自保的区别 2. 3. 4. 与赌博的区别
案例三:保险与储蓄
【案情介绍】
在中国,保险与银行储蓄对客户的吸引 程度存在差别。一个调查表明,被调查 者的家庭收入中,有30%用于购买金融 产品,而在这些金融产品中,银行储蓄 占50%,保险占18%,股票也占18%。这 说明,银行储蓄在我国国民心目当中还 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保险等金融产品的 重要性还没有被国民所完全认识。
但这一关系并不具有必然性。
第一节 风险及其特征与类型
二、风险的基本属性与特征
1. 风险的基本属性
(1)自然属性(自然灾害、人为灾害、意外事故) (2)社会经济属性(环境污染、核污染)
2. 风险的特征
(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2)风险存在的永恒性 (3)具体风险(事故)发生的偶然性 (4)大量风险事故发生的必然性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二、风险管理的目标
经济合理
1. 损前目标 安全系数
社会公众责任
生存 持续经营
2. 损后目标 稳定收益
实现持续增长 公众责任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三、风险管理的组织
1. 内部组织 2. 外部组织 3.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二节 风险管理
四、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风险识别
风险衡量
风险评价
内容——风险源识别、风险 对象识别
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想在市场经济中立于 不败之地,需要经受住形形色色的自然灾害和意 外事故所带来的风险考验。一场火灾可以把数十 载的艰辛所创下的辉煌基业付之一炬,一场洪涝 灾害也能使企业的巨额财产转眼间付诸东流。轻 则使企业停工停产,重则使企业倒闭。企业决策 者们必须居安思危,加强风险管理。而企业财产 保险以保险所特有的分散风险、提供经济补偿和 融通资金等职能,及时为企业输血,使企业在财 产受损后能迅速恢复生产。 【启示】 实践证明,参加企业财产保险是企业抗御风险的 有效手段,是免除后顾之忧的最佳选择。
第一章 保险概述《保险学概论 》PPT课件

保险企业经营的保险形式。 2.社会保险 通常所说的社会保险,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方面
的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社会政策的保险。 3.政策保险 政策保险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政策目的,在特定领域运用商业保险
第一节 为什么需要保险
二、风险管理与保险 2.风险管理的过程
(1)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 (2)风险识别 (3)风险估算 (4)风险处理方式的选择和实施 (5)风险管理的方式
第一节 为什么需要保险
二、风险管理与保险 3.风险管理的方式
(1)控制型
①避免风险:通过放弃活动来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②风险预防:采取预防措施和保护措施,以努力减少损失发生
(4)科学性。保险是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数理模型为依据厘定 保险费率的,其科学性还体现在保险是一种科学处理风险的有效措 施。
第二节 什么是保险
二、保险的特性
2 .保险与类似行为的比较
(1)保险与赌博
相似之处:保险与赌博确有类似之处,即货币的转移都是以不确定
的随机事件为基础的。
不同之处:①目的不同。
二、风险管理与保险 5.可保风险
(1)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2)风险必须是大量的、同质的风险。 (3)风险的出现必须是意外的。 (4)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第二节 什么是保险
一、保险的定义
1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灾害事故所致损失的一种财 务安排
2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订立合同 的方式,明确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②与风险的关系不同。
③结果不同。
④与随机事件的关系不同。
保险学名词解释、简答范围

定值保险: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步, 商定保险标旳旳价值, 并以此拟定为保险金额, 视为足额投保。
重置价值保险: 以被保险人重置或重建保险标旳所需费用或成本拟定保险金额旳保险。
反复保险: 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旳、同一保险利益、同一危险事故分别向数个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旳一种保险。
共同保险: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 就同一保险利益, 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旳一种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旳、外来旳、忽然旳意外事故, 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因而残废或死亡时, 保险人按照合同商定给付保险金旳一种人身保险。
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依法应负旳民事损害补偿责任或通过特别商定旳合同责任为保险标旳旳一种保险。
成数再保险: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旳保险金额, 按照商定旳比率分给再保险人旳再保险方式。
溢额再保险: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合同, 对每个危险单位拟定一种由保险人承当旳自留额, 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旳部分称为溢额, 分给再保险人承当。
险位超赔再保险: 以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旳赔款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
事故超赔再保险: 以一次巨灾事故所发生赔款旳总和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
物上代位: 保险标旳遭受保险责任范畴内旳损失, 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 后依法获得该项标旳旳所有权。
权利代位: 即追偿权旳代位, 指在财产保险中, 保险标旳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 依法获得对第三者旳索赔权。
保险利益: 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旳所具有旳法律上承认旳经济利益, 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旳完好、健在而存在, 因保险标旳损毁、伤害而受损。
严禁反言:是指合同旳一方既然已经放弃其在合同中可以主张旳某种权利, 则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
应收保费: 应收保费是权责发生制条件下旳概念。
它是指已经入账, 即已经记录为本期保费收入, 但尚未实际收到旳保费。
保险学论述题
保险学论述题
保险学论述题
一、保险学的定义与概念
•保险学的定义是什么?
•保险学是指什么?
•保险学的基本概念有哪些?
二、保险学的理论体系
•保险学的研究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保险学的理论体系有哪些主要部分?•请简述风险、保险与保险学之间的关系。
三、保险市场与保险产品
•请解释保险市场的概念及其特点。
•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有哪些?
•请简要介绍保险产品的设计原则。
四、保险运营与管理
•请阐述保险公司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分工。
•保险的风险管理包括哪些步骤?
•请谈谈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过程。
五、保险与社会经济发展
•保险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是什么?
•请解释保险业的财务状况评估和监管措施的重要性。
•保险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如何?
六、保险学的发展与创新
•保险学的研究趋势与发展方向有哪些?
•请列举保险学领域的创新要素。
•保险业在数字化时代的发展和挑战是什么?
以上是保险学的相关论述题,涵盖了该领域的定义、理论、市场、运营、社会作用以及未来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可以根据具体需求选择
适合的题目进行学习与讨论。
保险学原理
保险学原理保险学是一门研究风险管理和保险制度的学科,它涉及到经济、法律、数学、统计学等多个领域。
保险学原理是保险学的基础,它主要包括保险的定义、原则、功能、分类、制度和运作机制等内容。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来介绍保险学原理。
首先,保险的定义是指一种经济行为,即保险公司通过合同的形式,接受被保险人的保险费,承担一定的风险,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给予经济赔偿。
保险的本质是通过集中和分散风险,来实现风险的共担和互助,从而达到降低个体风险的目的。
其次,保险的原则包括合同自由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赔偿原则、共同利益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决纠纷过程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保障了保险合同的公平和合法性。
再次,保险的功能主要包括风险转移、风险共担、经济保障和社会稳定等。
通过保险,个体可以将自身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降低了个体风险的承担;同时,保险也能够实现风险的共担和互助,提高了社会整体的风险承受能力。
此外,保险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等。
不同类型的保险在保障对象、保障内容和风险承担方式上都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是在不同层面上实现风险的转移和共担。
最后,保险制度和运作机制是保险学原理中的重要内容。
保险制度包括保险监管、保险市场、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等方面,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保险体系;而保险运作机制则包括保险产品设计、保险费率确定、风险评估和理赔管理等环节,它们保障了保险业的正常运转和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保险学原理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内容,它是保险学研究的基础,也是保险业发展的指导。
只有深入理解和掌握保险学原理,才能更好地理解保险的本质和作用,更好地应对风险和不确定性。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保险学原理,为保险学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我对保险学的认识
我对保险学的认识
保险学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的学科,它包含法律、经济学、金融学和社会学。
它既关
注保险条例和保险制度,又注重个财险和社会保险。
保险学是一门在不断发展的以投资和
风险管理为目标的科学,它研究人们在不确定环境下发生的产生和处理风险的实践经验,
涉及保险业涉及的风险实践和制度问题。
保险学是一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科学技术,它要求学科的客观性、严格性,又贯穿
着实际的应用。
借助保险学的理论与科学,可以保证客户的利益,减轻风险带来的损失,
也使社会受益。
随着人们社会意识的提升,保险的研究已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
保险学是一门以保险业与客户利益考量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它要求以保险客户的
利益为中心,以保险通则和客观规则为基础,以科学技术为发展动力,以实际效果为终极
目标,融会贯通保险投资、风险管理、社会保障和保险定价等多个学科,以促进社会的经
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保险学是一门复杂的学科,需要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需要深入的理论研究,同时需
要一个具备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意识的专业人员来实施。
因此,学习和掌握保
险学所需要掌握的知识更多、更深,学习保险学的过程也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复习的过程,必须付出持之以恒、艰苦的努力。
保 险 学(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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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利益的含义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特别注意:保险利益建立在保险标的之上,但并非保 险标的本身,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 2.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它的本质内容是投保人以其所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 否则,保险人可以单方面宣布合同无效;当保险合同生效 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则 保险合同随之失效;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不 得因保险而获得保险利益额度以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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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的商品属性
(二)保险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2.保险商品使用价值的质和量 (1)质的规定性——提供经济保障。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表现为它 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 ,具体表现为: ①免除恐惧——观念上的消费; ②补偿损失——实质上的消费。 保险商品的实质性消费是观念上消费的物质基础,但保险商品的消费 主要是观念上的消费,体现着“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共济 理念。 (2)量的规定性——保险金额。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量,以货币为衡 量单位,具体表现为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事 件发生后,履行赔付或给付的最高责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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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点
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
举办主体
实施方式
保险公司
自愿
政府有关机构
强制
保费来源
保险金额 目的意义 权利义务
投保人
投保人自定 营利;经济保障 对等
个人、企业和财政
国家统一规定 社会公平 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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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政策性保险比较
政策性保险可分为两类,一是社会政策性保险, 即社会保险;另一是经济政策性保险,也就是 政府为实现某项经济政策而举办的保险,如农 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经济政策性保险的 对象一般是关系国计民生比较重大的项目。 (1)举办的主体不同 (2)经营目标不同 (3)承保机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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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风险与保险风险: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危险静态风险:是指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们行为的错误或失当所导致的风险动态风险:是指有社会经济或政治的变动导致的风险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可能性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有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实质性风险因素:是指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事件的物理功能的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品行修养的有关无形因素心理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可保风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1.关于风险的定义有哪些?你支持那一种说法,为什么有的认为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包括不幸事件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或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或可测定的不确定等,有的则认为风险是一种疑虑,包括对客观存在的遭受损害可能性的疑虑,或在一定情况下关于未来结果的疑虑等。
风险真正的含义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2.理解风险的特征对了解保险运行机制有何意义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发展性3.风险的分类对风险管理有何意义为了便于对各种风险进行识别,测定和管理,对种类繁多的风险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科学分类是十分必要的,尤其对于保险的经营,更有特别重要的意义4.如何理解保险在风险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第二章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损失说二元说非损失说保险本质:是指在参与平均分担损失补偿的单位或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
分散危险功能: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分散危险,保险把集中在某一单位或个人身上的因偶发的灾害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的经济损失,通过直接摊牌或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险人,这就是保险的分散危险功能补偿损失功能:把集中起来的保险费用于补偿保险人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经济损失,保险所具有的这种补偿能力就是保险的补偿损失功能积蓄基金功能:以保险费的形式预提分摊金并把它积蓄下来,实现时间上分散危险的功能就是保险的积蓄保险分配功能。
监督危险功能:发生相互间的危险监督,以期尽量消除导致危险发生的不利因素,达到减少损失和减轻负担的目的保险商品:保险的商品形态是保险分配关系得以实现的一种形式,亦即保险分配关系的商品化保险商品的价值:是物化于保险本身的劳动即用来生产因危险损失引起的保险补偿过程中所必须消耗的那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劳动。
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为它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因此,保险商品是一种保障性商品。
保险商品等价交换:保险人总体为一方和被保险人总体为另一方的双方交易是等价的。
商业保险:即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公司:是保险分配关系外部组织的高级形式。
组织经济补偿功能:保险公司通过承保业务把被保险人的风险集中在自己身上,出险时则履行赔偿义务,实现了保险的补偿损失功能,另一方面,它又通过扩大承保面和再保险把风险分散出去,在被保险人之间进行风险的分摊,从而实现了保险分散危险损失的功能。
掌握保险基金功能保险公司为了实现其组织经济补偿的功能,通过收取保费,建立赔付或给付的准备金,保险公司的这种负债,就是其掌握保险基金的功能防灾防险功能:为国家,经济单位和个人财产安全及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服务的能力,即为保险公司的防险防灾功能融通资金功能:暂时把不需要的赔付或给付的巨额保险基金用于短期贷方或投资,把补偿基金转化为生产建设基金资金的能力,就是保险公司的融通资金功能。
吸收储蓄功能:基于寿险可提供长期性资金,同时也为了迎合和吸引顾客,保险公司设计带有储蓄性质的保险险种,从而将保险与储蓄桥面的结合起来,这就是的保险公司具备了吸收储蓄的功能。
1.试比较并评论损失说二元说和非损失说损失说有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危险转嫁说损失赔偿说认为保险是一种损失赔偿的合同损失分担说强调损失赔偿中,多数人互相合作的事实,因而把损失分担视为保险的性质危险转嫁说认为保险是一种危险转嫁机制,个人或企业可借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为条件将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可能遭遇到的各种风险转嫁出去二元说认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经济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否定人身保险说认为人身保险并不体现保险的性质,它是和保险不相同的另外一种合同择一说承认人身保险是真正的保险,但主张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分别以不同的概念进行阐明非损失说认为保险应该一个统一的性质,既然损失说不能涵盖人身保险,那么就要损失观念之外另寻解释。
有技术说,欲望满足说,财产共同准备金,相互金融机构说2.本书对保险定义的研究是否符合形式逻辑规范?为什么要对保险与商业保险分别定义3.研究保险分配关系内部的和外部的对立统一关系有何意义保险的本质是指在参与平均分担损失补偿的单位或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从近代保险经济的主要形式看,其内部关系的对立统一有:被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整个保险分配关系的基础,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直接爱你的分配关系,这是保险分配关系的保险形式,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保险分配关系的发展。
其外部关系的对立统一有:保险分配关系与财政,企业财务,信贷,工资,价格等分配关系。
4.应该如何概括保险的功能?你是否认同本书保险基本功能与派生功能的概括与表述?分散危险功能补偿损失功能积蓄基金功能监督危险功能5.保险因何取得商品形态?如何理解“保险商品论即关于保险分配关系商品化”的理论商业保险以保险作为经营对象,保险取得了商品的形态。
保险之所以取得商品形态,其终极原因还在于商场经济条件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保险补偿一般不可能采取直接的摊牌方式,而只能采取保险人出售保险单和投保人交付保险费的买卖方式得以实现。
6.我国目前关于保险商品说的理论有哪些不同的学术观点?你支持哪种观点?为什么7.关于保险商品等价交换问题有哪些说法?你支持那一种观点?为什么有的人说保险交换是不等价交换,因为有些人交了保费却得到赔偿,相反,得到赔偿的人所得赔偿金额却超过所附保费。
有人说是等价交换,因为从保险交换的集约型上看是等价的,即以保险人总体为一方和被保险人总体为另一方的双方交易是等价的还有人说个体不等价,而总体是等价的。
商品交换必须服从价值规律的要求,交换必须等价,至少交换双方认为是等价的,无论是个别交换还是总体交换,都不能违背等价原则8.保险商品交换具有哪些特点?认识这些特点有何意义?契约性期限性条件性诺承性9.保险公司具有哪些功能?如何获得这些功能?组织经济补偿功能掌管保险基金功能防灾防险功能融通资金功能第三章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即根据当事人的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给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者当约定事故发生时,履行给付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齐保险费,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件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给付责任的人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业务的人保单所有人:在保单签发之后,对保单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企业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形式赔偿请求权的人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合同条款: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暂保单:是正式保单发出前的临时合同,有时在保险代理人收到第一期保费后,即发给投保人作为具有暂保单效力的收据保险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爱你保险合同行为的一种正式书面的形式告知:保证弃权除外责任:即保险标的的损失不属于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所导致的结果,因而保险人不予赔偿的责任。
失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因某种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效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使合同无效的一种单独的行为合同的复效:是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因法律贵帝国的原因出现时而不复存在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是指当保险当事人由于对合同内容的用于理解不同发生争议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保险合同的内容或文字的含义予以确定或说明。
1.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谁是要约方?明确这个问题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性?2.区分保险标的和保险利益对保险合同的实际意义是什么?一般来说,在被保险人没有转让保险标的的情况下,保险利益以保险标的的存在为条件,保险标的的存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也存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也将蒙受经济上的损失3.为什么许多保险合同不适用成立即生效的原则?4.怎样才能保证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不被滥用?如果条款意图清楚,语言文字没有发生歧义,几时发生争议,也应当依据有效的保险合同约定作出合理,公平的解释。
第四章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投保人滴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的损毁,伤害而受损。
告知: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地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
重要事实:是指对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或以什么条件接受投保起决定作用的事实保证:是指保险人在签发保险单或承担保险责任之前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做出的承诺或确认。
确认保证: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承诺保证: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将来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即对该事项今后的发展作保证明示保证:是指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载明于合同中,成为合同的条款。
默示保证:一般是国际惯例所通行的准则,习惯上或社会公认的被保险人应在保险实践中遵守的规则,而不载明于保险合同中。
近因:只促成损失结果的最有效的,其决定作用的原因代位追偿: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权利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则热倒置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侵权行为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讲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推定全损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统一危险,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