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课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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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课程总结

以案说法课程总结

《以案说法》课程总结本来在当初选课时就听说陈军老师的“以案说法”课很好,人气也很高,但无奈时间冲突,当初选课手册上您的课只有2节,只能选到了别的课堂,可能是造化弄人,亦是命运使然,当我踏入周五晚的“以案说法”课堂时,却惊喜的发现讲台上PPT里主讲人的名字是您,这叫我好生欢喜。

作为一名金融专业的学生,虽然学着高中时无比向往的经济类专业,但我对法学知识还是充满了极大地兴趣的,尤其是一些生活中大大小小事情所蕴含的的法学知识,一直在吸引着我,所以,以案例为例子然后讲解一些法学道理的这门课,就好像是为我量身打造的一般。

第一次上课,就感受到了陈军老师那种热情洋溢的上课激情,和蔼可亲,感觉您的笑容是可以传递的,当您在认真的讲解一些案例的时候,充满笑容的面庞让我感觉到所谓条条框框的法学知识不再枯燥,就真的能把整个课堂的气氛调动起来,去思考老师提出的一些问题,感悟其中的内在道理。

清晰的记得,在有一次讲述关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平均的课堂上,您举了许许多多的案例,包括罗彩霞案、齐玉苓案。

由于对这两个案例比较感兴趣,所以我想特意说一下这两个案例。

在1999年的齐玉苓案件中,齐玉苓与陈晓琪均系滕州八中1990届应届初中毕业生,陈晓琪在1990年中专预选考试时成绩不合格,失去了升学考试资格。

齐玉苓则通过了预选考试,在统考中成绩为441分,超过了委培录取的分数线。

后来济宁商校发出了录取“齐玉玲”为该校1990级财会专业委培生的通知书,陈晓琪在其父陈克政的操纵下,从滕州八中领取了该通知后即以“齐玉玲”的名义入济宁商校就读。

陈晓琪从济宁商校毕业后,以“齐玉玲”的姓名在中国银行滕州支行工作。

齐玉苓经过复读,后就读于邹城劳动技校,后来有相当一段时间下岗待业。

1999年齐玉苓在得知陈晓琪冒用其姓名上学并就业这一情况后,以陈晓琪及有关学校和单位侵害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陈晓琪侵害了齐玉苓的姓名权,判决陈晓琪停止侵害,陈晓琪、陈克政、济宁商校、滕州八中、滕州教委向齐玉苓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35,000元。

以案说法课堂小结

以案说法课堂小结

课堂小结通过这十多周《以案说法》的课程,我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也了解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首先,陈老师给我们做了一个明确的教学安排,并进行分组教学,使得我们更有组织性并且能够在同学间对这门课进行更多的交流。

按照老师的教学安排,我们轮流按小组进行了案例展示和分析,能够利用自己的所学和查找的资料自己来分析具体的案例,能够更加自主地学习法律知识,并在分析能力上有所提高。

同时,上台进行案例展示和分析也能够锻炼我们的表现力和语言组织水平,对我们各个方面的发展都是很有好处的。

其次,从课堂内容来讲,以案说法这门课轻松但令人受益匪浅。

每堂课都会学习相应的法律案例,很多也是在我们身边发生的或者是与我们大学生生活紧密相关的,学习之后让我们能够更加注重自己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并学会基本的法律知识,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能够更好地运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每节课在同学们课堂展示后老师也都会亲自点评并讲解相关案例,帮助我们更细致地分析案例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案件处理要走的法律程序。

每节课最后老师也经常会给我们看一些小视频,然后提出一些有意义有趣的问题来让我们思考和回答,能够更好地让我们对所学的知识活学活用。

这十几周的课时内,老师还安排了两次课来看电影,一个是《秋菊打官司》,还有一个是《十二怒汉》,都是非常经典的片子,虽然比较老,但看后都觉得蕴含的内涵很丰厚,再加上老师的解说,能够学到的就更多了。

教学中加之电影,更生动有趣,也不那么枯燥。

期间,我们还举办了法官检察官讲座,面对面地与法官检察官交流,听他们讲了不少法官检察官工作的内容,并了解了他们工作中亲身经历的案例和工作的问题,对这两个职业更加敬佩了。

这次活动参加人数非常多,也是一个很好的交流机会。

不过仅是在最后对法官检察官们进行了提问,可能互动不够充足,但是也学到了很多。

总之,通过《以案说法》的学习,我了解了更多法律知识并对其产生了更多的兴趣,感觉还是收获了很多。

以案说法活动小结

以案说法活动小结

以案说法活动小结这次咱们搞的“以案说法”活动,可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心里头暖洋洋的。

说实话,一开始我还担心大家伙儿对这种法律知识普及的活动不感冒,毕竟平日里咱们都忙着工作、生活,哪有那么多闲工夫去钻研那些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文。

但没想到,活动一开始,现场那叫一个火爆,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咱们这次活动啊,采用的是真实的法律案例,一个个鲜活的例子摆在眼前,比看电视剧还过瘾。

就比如说那个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案子,小张因为公司没跟他签合同,结果干了几个月活儿,工资愣是一分没拿到。

这事儿听起来就让人心里不是滋味儿,咱们现场还请来了专业的律师,从头到尾给大家分析了一遍,那叫一个透彻。

律师大哥开口就是金句:“签合同啊,就像是给自己的婚姻上个保险,别等到离婚了才后悔没领证。

”这话一出,逗得大家伙儿是又笑又点头,心里头算是记住了。

还有那个关于网络诈骗的案例,也是让人印象深刻。

小李在网上买东西,结果被骗子忽悠得团团转,钱没了,东西也没见到。

这事儿听起来就像是吃了个苍蝇,恶心得慌。

咱们现场的律师姐姐可不含糊,直接给大家支了几招防骗秘籍:“网上购物需谨慎,付款之前多留神。

遇到问题找客服,别跟骗子瞎扯皮。

”这话听起来就像是邻里间的贴心话,亲切又实用,让人听了心里头暖暖的。

活动过程中啊,咱们还搞了个互动环节,让大家伙儿自己提问,律师现场解答。

那场面,简直就是“你问我答,热闹非凡”。

有的人问:“我借了朋友的钱,他没还,我能上法院告他吗?”律师一听,笑着回答:“当然可以,不过啊,你得先准备好证据,别到时候空口无凭,那可就尴尬了。

”这话听起来就像是老朋友的忠告,既实在又贴心。

最让我感动的是,活动结束后,好多人还围着律师问个不停,有的还拿出手机加了微信,说是以后有啥法律问题就找律师咨询。

看着大家伙儿那股子认真劲儿,我心里头真是感慨万千。

原来啊,法律知识并不是那么高深莫测,只要咱们用心去学,去实践,就能成为自己生活中的“法律小达人”。

以案说法 小结

以案说法 小结

《以案说法》课堂小结从先前的法学通论到这学期的以案说法课,陈老师无疑是我遇到的最有敬业精神的老师,在她的身上,我获益匪浅。

相比法学通论,以案说法课堂内容和形式更丰富多彩,每一堂课都被安排得紧凑充实而有序。

小论文、课堂案例导入、课堂讨论、课后讲座、看电影。

陈老师总是尽可能地创新着教学形式,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分析案例。

我还记得当我第一次到教室时,我看见的是那么大的教室,那么多的人,当时的我真真被吓到了。

不过,在之后的学习中,我觉得那么多的人来上这门课,不单单是被这门课所吸引,同时也被陈老师的个人魅力所吸引吧。

老师上课的案例来自社会各个方面。

不过,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是与大学生密切相关的案例。

这些案例与我的生活更贴近,能引起我很多的思考。

就拿大学生结婚的案例说吧。

我一直以为结婚的大学生是极个别的例子,通过上课看的视频才了解:原来有那么多大学生注册结婚。

对于大学生结婚,我觉得虽然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在实际生活中,这是不可行的。

大学生,首要身份还是学生,就应该以学习为主,自己都还得靠父母养着,怎么就轻易做决定结婚了呢?想到我最近看到一本书,书中谈到“裸婚”,作者说“裸婚”虽然让人感叹爱情的力量,却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即使大学生结了婚,孩子、住宿这些问题都没有相关完善的法律法规,结婚不仅会影响自己的一生,还会影响到下一代的成长。

在这个案例中,我想到的更多的是社会层面的问题,我觉得法律与道德、社会是紧密联系的,法律问题在社会中被发现,同时还会涉及道德问题。

分析案例时,不但要从法律专业角度分析,还应该从道德、社会角度分析。

在以案说法课堂上,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观察身边与我们关系密切的法律案例。

在案例分析中,学会相关法律知识,用学到的知识在今后的生活里维护自身及周围人的合法权利。

法院以案说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总结

法院以案说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总结

法院以案说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总结近年来,我国法院系统通过开展“以案说法”活动,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通过以案说法,法官们将案件中的法律原则和法治精神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现给公众,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本文将对我所属法院以案说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总结,进一步探讨其优势和改进之处。

一、以案说法的优势1.宣传普法意识。

以案说法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直观且贴近生活的法律教育平台。

通过讲述真实案例,法官们可以生动地阐释法律条文,让公众更好地理解法律,增强法律意识。

2.强化法治观念。

以案说法活动不仅传递法律知识,还通过案例中的法理、法律程序等方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公众可以从中了解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使其更加信任和尊重法律。

3.促进案件解决。

以案说法活动中,法官们通常会围绕一些具有典型性和指导性的案例进行讲解。

这种方式有助于加快案件的审理速度,避免类似案件重复出现,从而提高司法效率。

二、以案说法活动存在的问题1.案例选择过于片面。

在以案说法活动中,一些法院过于偏重在宣传上效果好、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而忽略了设计更有指导意义的案例。

这导致了公众对法律认知的片面性,不能全面理解法律的适用和原则。

2.法律术语表达不精准。

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在使用法律术语时,可能存在表达不一致的情况。

这给公众的理解造成了困难,也容易产生歧义,降低了以案说法活动的效果。

3.缺乏互动性。

以案说法活动通常是一种单向的讲解模式,缺乏公众与法官的互动。

这样无法及时解决公众对于案例的疑问,并不能增强公众对法律的理解,降低了活动的教育效果。

三、改进措施1.丰富案例内容。

在以案说法活动中,应该更加注重案例的代表性和指导性,选择那些既能引起社会关注,又能体现法律原则和精神的案例进行讲解,使公众更全面地了解法律。

2.统一术语表达。

各级法院应建立统一的法律术语表达规范,以确保法官在开展以案说法活动时使用的术语准确、精确,避免产生歧义,提高公众对法律的理解。

以案说法课堂小结

以案说法课堂小结

以案说法课堂小结
学习以案说法这堂课让我获益匪浅.
首先,在案例学习过程中特别是”案例导入”和”我评案例”等环节, 我感受到参与的热情,老师的这种教学方法很新颖,调动了我的积极性,那次我们小组做导入,我临时代替组长,真的很紧张很忙碌,不过觉得很充实很有成就感,这让我真切地感觉自己是学习的主人翁.
其次,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对待案例抑或是生活的方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得到了深刻的诠释.曾经有人说大学生经常纸上谈兵,确实这是普遍存在于我们之间的问题,这门课程在这方面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我.
第三就是这门课要求我们多观察多思考,在了解案例时我们要结合实际,把这些案例深层剖析,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了,这门课确实要求我们做到学与思相结合.
再次就是这门课一开始就是分小组进行,老师从旁协助,这也是对于我们人际交往团队合作分工等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老师亲切很像朋友,让我体会到了合作和人际交往的魅力,对我这种性格内向的人有很大的帮助.
最后,这门课在一定程度上向我们展示了法的魅力,曾经以为法律就是冷冰冰的规章条文,其实不然,法律在规范人们的行为的同时也保障了守法者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国家社会对广大人民的关爱,有人说法不容情,其实在我看来,法里有情.
我学习的感受用一句话总结就是:这是一门值得学习钻研的课程.。

上以案说法课心得体会

上以案说法课心得体会

上以案说法课心得体会在一学期的案说法课程学习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案说法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和实用性。

通过学习和分析各种案例,我不仅加深了对法律原理和法律逻辑的理解,还锻炼了自己的思辨和表达能力。

下面,我将就我的学习体会和收获进行阐述。

首先,案说法课程深化了我对法律原理的理解。

通过分析各种真实案例,我学会了将抽象的法律原则应用到具体的案件中。

在每个案例中,我们需要根据事实情况和适用的法律条文进行推理和分析,并做出合理的判断和结论。

这一过程不仅要求我们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我们能够熟练运用法律逻辑和法律语言进行论证和表达。

通过与同学们的讨论和老师的指导,我逐渐提高了自己的案说能力,能够更加准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原则。

其次,案说法课程对我思维和思考方式的培养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案说法课上,老师提出了各种问题,要求我们深入思考和梳理问题的核心要点,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过程中,我们需要运用逻辑思维,进行问题的分析和拆解,找出问题的关键点和核心矛盾,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思路。

通过不断的练习和思考,我的思维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我学会了运用逻辑框架思考问题,善于抓住核心问题,并能够灵活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

此外,案说法课程还锻炼了我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在课堂上,我们需要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和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理念。

这要求我们不仅要有清晰、准确的表达能力,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交流能力。

通过不断地练习和互动,我逐渐提高了自己的表达和沟通技巧,能够用简洁、准确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与他人展开有效的对话。

这对今后的法律实践和职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最后,案说法课程向我展示了法律实践的复杂性和挑战性。

通过分析案例,我深刻认识到案件解决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和利益冲突。

在一些复杂的案例中,解决方案并不总是唯一的,我们需要综合权衡各种利益,做出合理的选择。

案说法课程让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律师,我们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较高的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

以案说法课堂总结 (2)

以案说法课堂总结 (2)

以案说法课堂总结当今社会需要具备各种素质的人才,法律素质是现代公民必不可缺少的一种素质,现代法制社会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学法、知法、守法,依照法律从事生产和生活,一切活动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

这就要求每个社会成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在行为上依法办事。

法律素质的提高有赖于法制教育,特别是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更为迫切。

一个人的法律素质不会自发的形成,必须进行有意识的培养,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依靠学校法制教育。

因此我很庆幸能够来到以案说法的课堂进行学习,这不仅让我懂得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培养了我从法律的角度看问题的习惯。

在之前的学习中,我已经接触了一些法律基础知识,也曾经对法律存在误解与畏惧,误解在于我曾经认为法律方面的学科是很枯燥乏味的,适合记忆力好的人学习,畏惧在于我以为学好的关键就是背法条,能熟悉所有法条更是非常艰难与辛苦的过程,所以很害怕对于法律学科的学习。

起初选以案说法这门课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想拓宽眼界,掌握一些法律常识。

很幸运能够选到陈军老师的课,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案例讲解。

老师的授课方式独特之处在于采取了很多与同学互动的方式,让学生来分析案例,每节课堂的案例导入都深深吸引了我们,以案例为引而不局限于单纯理论知识的学习,生动活泼,十分有趣。

老师与学生的互动更是创造了课堂的轻松气氛,学生畅所欲言,老师专业点评,在对比中发现不足,取得进步。

尤其是案件模拟,开展模拟法庭,以真实的手法演绎,让我们身临其境,深入体会案件相关人员的想法与心理。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电影放送环节。

《秋菊打官司》和《十二怒汉》都让我记忆犹新。

《秋菊打官司》电影情节没有一点悬念,也没有跌宕起伏,然而却发人深省。

在这部电影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农家妇女的善良和质朴,还有法制在中国施行的状况。

这些,都不得不让我们反思社会的复杂和人性的无奈。

可以说,这部电影极好地反映了社会现实,使身处这种时代背景下的每个人去认真思考传统文化和现代法治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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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窺法律
上次选课还在眼前,转眼间,这门课程就要尘埃落定了,一学期的时光如白驹过隙。

一切都太快了,快的我还来不及看更多的书籍,咀嚼老师的语词,我离开这门课堂了。

其实,我觉得我是没有什么资格谈法学,谈感想的,因为我对这门博大的学问了解的实在是太少了,我只能从粗浅的层面讲述一下我对法学的看法。

记得有句谚语:承认自己的无知,只表现一次无知;企图掩饰自己的无知,就得表现几次无知。

我不想掩饰什么,所以我勇敢地写下了自己关于法学的粗浅的认识,算是为我这门课程话说那个圆满的句号。

巧妙的课堂安排,心细的课程分组,让我对这门选修课有了好感,坚定了认真听下去的决心。

陈军老师用她那对法学的执着和痴迷为我们逐层解开了法学神秘的面纱。

多次提及的尊严与正义给我深深地震撼。

也毋宁说,尊严与正义的理念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并擢升了自己的追求。

突然在接触法学之前我对法学都有一个很大的误解:法律就是法条,法学学生就是背法条。

其实完全不是这样,法学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一部法律的诞生是多种力量博弈的结果,其中必然体现着每个博弈参与方的利益,是各种力量的均衡。

各种法律体现着人的善和恶,真实的反映着现实的世界,几千年前的罗马法如此,几千年后的法律也是这样。

“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学生是抄来的。

你就不能说他是抄来的。

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

这是罗马法的精神;文明与野蛮的分际,就在这么细微的差别上。

还记得上次我们小组做的案例分析,我作为摔婴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带上法庭。

虽然在课堂上表演只有那简单的几分钟,但是我们却排练了很多次。

并且当我们小组案例分析结束之后,我有自己分析了一下这个案子,我想当我处于这个情景下时,我可能会和摔婴者做同样的选择,可当我在这个课堂上分析完这个案
例后,我想我不会再这么做了。

因为我知道一时的发泄换来的只是片刻的心情的舒畅,随之而来的将是无尽的烦恼,并懂得一时的忍让换来的是风平浪静。

学完这个课程我懂得了:无论何时,无论在我们身边发生什么事情。

我们首先想到的应是,法律。

只有当我们时刻想着法律,我们才能更少的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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