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服务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制度(五篇)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制度(五篇)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家用电器(以下简称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家电维修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____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应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公开明示家电维修服务的价格以及相关内容。

家电维修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价格。

第四条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五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对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当包括:服务项目(包括检查费、修理费、需要上门维修服务收取的上门服务费等)、收费标准;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国产标省名,进口标国名)、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为体现优质优价原则,经家电维修协会评定等级的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在明码标价时还应当标注资质等级。

第七条家用电器维修协会应当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行业价格自律,督促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贯彻落实本规定;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监督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公布行业价格监督电话;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家电维修服务市场的价格信息。

第八条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标价签、价格手册、互联网查询、多媒体终端查询、语音播报,以及用户认可的其它方式进行事先价格公示。

并应当公布价格查询方式或者客户服务电话。

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的,维修人员应当在服务前主动向用户出示与在其经营场所明码标价内容一致的价目表或价格手册等,以便于用户选择、查询。

第九条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实行明码标价及公示其它相关事项。

维修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维修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维修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维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是公司对外提供维修服务的部门,本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公司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工作。

第二条本中心遵循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提高顾客满意度为宗旨,积极为顾客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维修服务。

第三条本中心的规章制度是保障维修服务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第四条本中心的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中心工作或使用本中心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顾客、合作伙伴等。

第二章服务流程第五条顾客在需要维修服务时,应先到服务接待处进行登记,填写相关表单,并详细描述问题情况。

第六条服务接待处接待员应认真核对顾客信息,并根据问题描述确定维修项目以及维修等级。

第七条客户应按照服务接待处交代的维修项目和维修等级进行相应的费用支付。

第八条技术人员在接受维修任务后,应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检测、排除故障,并记录故障现象及处理过程。

第九条维修完成后,技术人员应在相关报告中详细记录维修情况,并将维修结果报告交由服务接待处。

第十条服务接待处应通知客户领取维修设备,并进行维修设备验收。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本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员工培训制度,不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服务意识培训等,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接受顾客委托的维修任务。

第十三条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注意个人形象,有礼貌待客,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第十四条员工应保护客户隐私,不得将客户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本中心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员工在使用维修工具和设备时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七条员工应了解应急处理流程,如发生突发事件,应迅速报告领导,并积极参与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章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员工不得擅自接受礼金、礼品等不当好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家电维修管理制度(4篇)

家电维修管理制度(4篇)

家电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电维修管理工作,提高维修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维修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电维修管理制度是家电维修部门的维修工作组织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三条家电维修管理制度适用于家电维修部门内的所有维修人员。

第四条家电维修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职责、维修操作、安全防护和工作纪律等内容。

第五条维修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提高维修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一条维修人员的职责包括接待、登记、评估、维修和反馈等环节。

第二条接待时,维修人员应热情、礼貌地接待客户,了解家电故障情况,并登记详细信息。

第三条登记时,维修人员应记录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家电品牌、型号、故障描述等信息。

第四条评估时,维修人员应根据登记信息和实际情况,对家电故障进行初步判断,并给客户提供维修方案和报价。

第五条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持证上岗,使用专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第六条反馈时,维修人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维修情况和维修结果,并提醒客户注意使用和保养。

第三章维修操作第一条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遵循以下操作规范:(一)维修人员应仔细阅读家电的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熟悉维修流程和维修方法。

(二)维修人员应戴上相应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三)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手册的要求,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和设备。

(四)维修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五)维修人员应认真记录维修过程和维修结果,做到事后追踪和总结。

第二条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一)维修人员应先检查家电的电源是否正常,避免电源故障对维修造成影响。

(二)维修人员应仔细检查家电的线路和连接件,确保连接良好。

(三)维修人员应检查家电的各个部件和配件,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和配件。

(四)维修人员应对维修过程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符合标准。

第三条在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一)维修人员应将维修工具和设备归位,并进行清洁和消毒。

汽车维修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汽车售后服务制度汽车维修售后服务管理制度,是现代汽车维修企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售后服务,不仅关系到本公司产品的质量、完整性,更关系到客户能否得到真正的、完全的满意。

为此,制定本制度。

(一)售后服务工作由汽车服务站负责完成。

(二)售后服务工作的内容。

1、整理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档案客户送车进厂维修养护或来公司咨询、商洽有关汽车技术服务,在办完有关手续或商谈完后,业务部应于二日内将客户有关情况整理制表并建立档案,装入档案袋。

客户有关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地址、电话、送修或来访日期,送修车辆的车型、车号、车种、维修养护项目,保养周期、下一次保养期,客户希望得到的服务,在本公司维修、保养记录(详见“客户档案基本资料表”)。

2、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的需求业务人员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对汽车维修保养及其相关方面的服务的需求,找出“下一次”服务的内容,如通知客户按期保养、通知客户参与本公司联谊活动、告之本公司优惠活动、通知客户按时进厂维修或免费检测等等。

3、与客户进行电话、信函联系,开展跟踪服务业务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让客户得到以下服务:(1)询问客户用车情况和对本公司服务有何意见;(2)询问客户近期有无新的服务需求需我公司效劳;(3)告之相关的汽车运用知识和注意事项;(4)介绍本公司近期为客户提供的各种服务、特别是新的服务内容;(5)介绍本公司近期为客户安排的各类优惠联谊活动,如免费检测周,优惠服务月,汽车运用新知识晚会等,内容、日期、地址要告之清楚;(6)咨询服务;(7)走访客户售后服务管理制度(三)售后服务工作规定1、售后服务工作由业务部主管指定专门业务人员——跟踪业务员负责完成。

2、跟踪业务员在客户车辆送修进场手续办完后,或客户到公司访谈咨询业务完后,两日内建立相应的客户档案。

客户档案内容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3、跟踪业务员在建立客户档案的同时,研究客户的潜在需求,设计拟定“下一次”服务的针对性通话内容、通信时间。

2024年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制度

2024年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制度

2024年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电维修服务业的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业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家电维修服务业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安全环保的原则,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维修服务。

第四条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指导和服务职能,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条家电维修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保证提供专业的维修服务。

第六条家电维修服务业应当积极推广科技进步和绿色环保理念,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维修方式,降低二次污染风险。

第七条家电维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维修服务质量问题,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维修服务机构管理第八条家电维修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九条家电维修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维修人员的权责和行为规范,确保维修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家电维修服务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维修设备和工具,以及技术人员,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维修服务。

第十一条家电维修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维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维修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家电维修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风险评估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家电维修服务机构应当确保维修过程中的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人身和财产的损害。

第三章维修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家电维修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知识储备,通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方能从事维修工作。

第十五条家电维修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故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家电维修人员应当做到勤奋工作,及时响应维修请求,提供高效的维修服务。

第十七条家电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和消费者财产的安全。

汽车维修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售后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汽车维修售后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客户满意度提升,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汽车维修售后服务的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依据市场需求和客户反馈不断完善和调整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公司将依据客户需求和车辆情况为客户提供汽车维修与保养服务。

第五条公司将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救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和保养等。

第六条公司将为客户提供定期回访和售后服务调查,了解客户需求,提升服务质量。

第七条公司将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汽车故障排查服务,确保客户安全驾驶。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八条客户在需要维修或保养汽车时,可提前电话预约或直接前往维修站点进行服务。

第九条客户到店后,维修服务人员将核实客户个人信息和车辆情况,然后进行车辆检测和故障排查。

第十条维修服务人员将根据车辆情况确定维修方案和费用,事先告知客户,并征得客户同意后进行维修。

第十一条维修完成后,维修服务人员将向客户说明维修情况和注意事项,提供维修保养建议。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二条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维修售后服务的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公司将加强员工培训和技术提升,确保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问题,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五章服务保障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汽车维修售后服务档案管理系统,记录客户信息和服务记录,以便服务追溯。

第十六条公司将与优质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确保维修零部件的质量和供应。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维修工具和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更新机制,确保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需修改或补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九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正式执行。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制度(4篇)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制度(4篇)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家电维修服务业从业人员、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相关主体。

第二章家电维修服务从业人员管理第三条家电维修服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第四条家电维修服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客户合法权益,不得有欺诈行为。

第五条家电维修服务从业人员应当主动接受企业或组织的培训,并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家电维修服务从业人员应当做到尊重客户,礼貌待人,定期对客户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

第三章家电维修服务企事业单位管理第七条家电维修服务企事业单位应当合法注册登记,具备相关资质,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八条家电维修服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维修服务的质量可控。

第九条家电维修服务企事业单位应当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十条家电维修服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家电维修服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对不合格的维修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整改。

第四章家电维修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第十二条家电维修服务社会组织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合法注册登记,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三条家电维修服务社会组织应当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第十四条家电维修服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家电维修服务社会组织应当广泛宣传维修知识,提高公众的维修意识和能力。

第十六条家电维修服务社会组织应当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五章家电维修服务质量保障第十七条家电维修服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对提供的维修服务质量负责。

第十八条家电维修服务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服务质量达标。

船舶维修服务管理制度

船舶维修服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船舶维修服务管理工作,提高船舶维修服务质量,确保船舶安全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维修服务原则1. 安全第一:维修工作必须确保船舶安全,严格遵守船舶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2. 质量至上:维修工作必须保证维修质量,严格按照船舶维修质量标准执行。

3. 诚信为本:维修工作必须坚持诚信原则,为客户提供真实、可靠的维修服务。

4. 效率优先:维修工作必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船舶按时完成维修任务。

三、维修服务范围1. 船舶机械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

2. 船舶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

3. 船舶生活设施的检修、维护和保养。

4. 船舶消防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

5. 船舶防污染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

6. 船舶通讯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

7. 船舶救生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

8. 船舶应急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

9. 船舶船舶涂料、船舶密封材料的采购、供应和施工。

10. 船舶其他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

四、维修服务流程1. 接单:接到船舶维修服务需求后,及时与客户沟通,了解维修需求,做好维修记录。

2. 报价:根据维修需求,制定维修方案,确定维修费用,并向客户报价。

3. 验收:客户确认维修方案和报价后,签订维修合同。

4. 维修:按照维修合同要求,进行船舶维修工作。

5. 质量检验:维修完成后,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6. 交付:质量检验合格后,将船舶交付给客户。

7. 跟踪服务:维修服务结束后,对船舶进行跟踪服务,确保船舶正常运行。

五、维修服务要求1.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船舶维修技能和资质。

2. 维修人员必须熟悉船舶维修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维修操作规范。

3.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确保维修质量。

4. 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维修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 维修过程中,必须保证船舶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维修服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维护广场大厦客户的权益,促进管理公司服务工作,特制定此项管理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大厦各项维修服务(含各类特约工程和公共工程服务)的管理控制。

3.职责
3.1物业管理部负责接受客户投诉,了解客户需求,落实服务项目,配合工
程部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并作客户回访。

3.2工程部负责各项维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管理公司实行维修服务承诺制。

主要是针对大厦二次装修及日常维修服务的承诺(参见《XX用户手册》第七章之附件一“服务时间参考标准”
及附件“维修服务标准”) ,属大厦本身之遗漏工程部分将由管理公司通知发展商相关部门跟进。

为客户提供服务时,按《维修服务礼仪礼貌规范》要求执行。

4.1物业助理接到客户投诉后,于8分钟内到达现场,了解具体情况,以便
及时解决问题;一旦确定投诉内容的性质,物业助理须作出相应处理:4.1.1属于紧急报修项目(如漏水、停电、停水、停空调、困梯、申请破锁、
消防系统误报等):物业助理立即通知当值主管,由当值主管电话联系运行领班,在5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控制事态。

一般情况下,工程部于随后2小时内(最迟不超过24小时)口头或书面知会管理部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处理方案,以便统一认识,由管理部做好对客户的解释工作。

4.1.2属于日常一般报修的简单项目,则分为公共服务及特约服务处理:
●公共服务工程:物业助理现场查核报修内容,证实无误后,由前台签发
《维修派工单》予工程部,工程部于工作单派出之后8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工程部无论能否依工作单完成维修工作都应于每天下午16:00将回单返还管理部前台,已完成的项目由管理部实地验证维修效果。

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的,需在单上注明未完成的原因,由管理部通知相关部门或客户。

●特约服务工程:物业助理持《特约服务工程单》,现场了解客户需求,
落实服务项目,预约服务时间,并根据《XX用户手册》附册中的附件四“工程有偿维修服务价目表”上所列项目确认服务费用。

管理部前台
签发《维修派工单》于预约服务时间前2小时送达工程部,工程部在预约服务时间内上门服务,服务过程中遇特殊情况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实施服务的,应及时电话通知管理部前台并在回单上注明实际服务项目。

●属于较大而且复杂的维修工程,管理部应致《工作联络单》于工程部,
并于《工作联络单记录表》上登记,工程部于接单后24小时内就该项工程维修的处理作出书面回复给管理部。

●进行任何维修均以尽量使大厦内客户的办公及经营活动不受影响为大
原则,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尽量将影响降至最低。

凡涉及楼层干线干管,停机修理会对大厦用户产生不良影响的,一般安排于正常办公时间外进行修理。

进行工程单以外之工程,工程部应根据工程对客户影响大小程度提前在工程前的一天至三天以书面形式将工程性质、施工方式、受影响范围、施工时间等内容通知管理部,经管理部同意后实施并由管理部通知受影响客户。

4.2管理部应将每项报修投诉详记于《工程服务日报表》,记录包括时间、单
元、联系人`联系电话、投诉内容,跟进及处理等内容,方便日后查询。

4.3维修过程需及时跟进,遇不能马上完成的维修项目,管理部及工程部应
及时沟通,并由管理部将情况通知相关部门或客户,以增加维修过程清
晰度。

4.3.1如维修过程不能按时进行、维修内容超出工程部能力范围、客户原因等
因素,应由工程部知会管理部,由管理部协调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客户。

4.3.2如遇维修工作缺料,工程部除立即知会管理部外,还须负责提出申购,
当人事行政部采购到货物后及时通知工程部领料,工程部应立即实施维修。

4.4建立回访制度,回访工作由管理部具体负责。

4.4.1特约服务工程回访制度。

●每项室内维修工作完成后,管理部派员上门向客户咨询维修完成情况,
在《特约服务工程单》作出书面记录并请被回访人签名;
●对回访中发现的工程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部进行整改。

4.4.2季度回访制度。

就大厦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对大厦全体客户进
行月循环式回访,每月统计、公布回访结果,及时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4.4.3大客户回访制度。

每月管理公司工程部、管理部、保安部将派出中层干
部共同对大客户进行上门访问,全面了解工作情况。

4.5建立验收制度,验收工作由管理部和工程部从客户使用要求及工程技术专业
角度分别进行。

4.5.1对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维修的验收,是对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后使用状况的
跟踪。

4.5.2每次公共维修完成后,管理部人员应于回单时与工程部人员共同实地查
看维修项目完成情况。

4.5.3对验收中的工程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整改。

4.6管理部前台对每日发出的单据进行统计,填写《维修情况日报表》;按照
发单、收单计算维修及时率,按照验收情况计算完成及格率和返修率,如发现不及时率达到或高于1%的异常现象,立即通知上级或有关部门跟进,于每月21日对每月单据统计表进行汇总,填写《维修情况月报表》,交予部门经理进行分析。

●维修及时率的计算方法是:准时回单数量/当天出单总数×100%
●完成及格率的计算方法是:当日回单及格数/当日回单完成数×100%
5.相关文件
《XX用户手册》
《维修服务礼仪礼貌规范》
6.相关记录
《维修派工单》《特约服务工程单》
《有偿服务价格表》《工作联络单》
《工程服务日报表》《维修情况日报表》
《维修情况月报表》《工作联络单记录表》7.附件一《维修服务标准》
附件一:
维修服务标准
(1)工程部维修人员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维修工作的操作程序、礼仪礼貌规范进行对客维修服务工作。

(2)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表中所规定的到场时间和维修完成时间维修,以确保零修、急修及时率达100%。

(3)如客户特别要求,则应按客户要求的时间到场,但原则上不能要求在5分钟以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