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金融发展新阶段——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例
完善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作用的边界 , 加之若 干非经济 因素影响往往使农村市场机制产生
许多失效 的现象 , 特别是 由于农村金融市场 的不充分竞争 和农村 金 融机构本身 的特性导致不能有效地配置金 融资源 , 农业政策性 农业 和农村经济增长具有相关性 , 纵观我 国几年来农村经济与农 村金融互动 的历程可以发现农业信贷投入 的增长对“ 十一五” 规划 提 出了建设社会主义 新农村 的 目标 , 中国农 业发展银行如何适应 新 的经济发展需要 , 通过转换其职能, 更好地服务 于新农村建设 , 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 它不仅关 系到中 国农业发展银 行 的生存与发展 , 而且对于整个农村经济改革 的顺 利进行 将产生
原有 的部分政策性贷款划给中国农业银行管理 。同时 , 政策 性贷
款减少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的支农作用 日益弱化 。
、
新 农 村 建 设 对 农 业金 融体 系建 设 的 要 求
我国农业 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 阶段之后 , 如何扭转农 村 应
2筹资方式单一 , 、 缺乏稳定的资金来 源。我 国政策性银行 资
支持 、 保护农业生产 , 促进农业 、 农村经济发展 和农 民增 收的一种 特殊的金融活动和金融形式 。 农业政策性金融主要通过财政贴息
伸 国农业发展 银行 ) 成的农村金融体系 , 构 作为支持农业 和农村
经济发展 的金融制度保证。十多年来 , 它为扶持农业发展 支持农 民增收发挥 了重要 的作用 ,为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积 累了经验 。
0 0 5 ;2内蒙古地质 调查 院 , 10 1 . 内蒙古呼和 浩特
要: 农业政策性金 融是促 进农业和农村经 济发展 的重要 手段 , 新农村建设时期 , 在 尽快调整 和完善农 业政 策性金融体 系, 为农
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历程[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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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1年—1952年):1951年8月成立中国农业合作银行。
【也就是建国后的第三年,是新中国关于农村金融体系的一次尝试】主要任务:按照国家计划办理农业的财政拨款和一年以上的农业长期贷款,扶持农村信用合作的发展。
1952年,撤销。
原因是农业合作银行成立后财政拨款和长期贷款业务基本没有展开。
【农业发展的落后和合作化运动,使得农村根本就没有贷款业务的金融需求。
】第二阶段(1955年—1957年):1955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
主要任务:办理财政支农拨款和农业长期贷款与短期贷款,贷款对象主要限于生产合作组织和个体农民,贷款用途限于农业生产,其他农村金融业务仍由人民银行办理。
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
第三阶段(1963年—1965年):1963年,再次设立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中,国家采取加强农业的措施,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支援。
1965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合并。
【精简机构】第四阶段(1979年—1994年):1979年2月,决定正式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
【恢复设立中国农业银行是】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
此后,中国农业银行再也没有撤销过。
第五阶段(从1994年4月-1997年7月):以1993年12月国务院作出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为基础,要求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督和管理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密切配合、协调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实际上就是把中国农业银行中的政策性银行功能、商业银行功能、农村信用社进行分离,分离的结果是:1994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中国农业银行分设成立,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等政策性业务与农业银行分离,农业银行开始按照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逐步探索现代商业银行的运营机制。
农金专题(5):农业政策性金融

• 弊端:代理粗放;转嫁风险;公开寻租。
9
(2)信贷业务自营阶段 (1997.1-1998.4)
• 1996 年7 月,国务院决定增设农发行分支机构:在总 行和省分行增设营业部,地市设分行,1995 年底贷 款余额5000 万元以上的县设县支行,不足5000 万元的 国家贫困县,由农发行地市分行派驻信贷组,其他县仍 由农行代理。截止1997年4月,机构增设完成,总数达到 2290个,对97%的信贷资产实现自营。
20多人仅负责1个国有粮库的贷款,还有的县支行
近3年没放过一笔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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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务转轨与扩展阶段(2004.7~)
2004年7月,除履行粮棉油收购资金管理外 ,农发行得以允许拓展业务领域,形成“一 体两翼”业务格局: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业 务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农村 中长期贷款业务为两翼,以中间业务为补 充。
专题讲义(5)
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功 能定位及其发展趋势
张乐柱 备稿 2015.3
1
1.农业政策性金融概念及特征
1.1概念: 农业政策性金融是指为贯彻政府社
会经济政策或意图,不以商业性标准为 原则,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在农业及相 关领域从事资金融通,支持、保护农业 生产,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农业收 入稳定增加的一种特殊金融活动。
结论:(1)农发行的政策性体现在资金投向于准公共领域
,但它必须基于市场机制,享有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的 自主选择权,遵循信贷资金的严格程序。(2)可持续发展 的条件是其收益能够覆盖成本并有余,不足部分必须有 利益的补偿渠道——财政的支持:资金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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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业发展银行市场定位的再探讨
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比较研究

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比较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增长,金融行业也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迅速壮大,金融市场有着作为资本存量蓄水池的作用,特点是用迅速、灵活的融资方式将储蓄转化为投资。
而且国家和中央银行可以根据金融市场发出的信息,调用各种手段和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同时金融机构和企业也根据金融市场发出的信息对自身做出相应的调整。
本文中,笔者研究分析了构成现代金融的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通过分析三者的内涵和作用,比较了三者的关系和不同。
标签: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关系研究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与现状金融市场是指金融商品交易的场所,是中央银行利用货币政策工具对经济进行间接调控的依托,是以市场为基础。
它的作用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配置有限的资金资本资源,提高资本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我国在改革开放后的30年内,随着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金融市场的变化发展非常大,取得了很多很重要的突破,还建立起了完整、系统的金融组织体系。
以前的中国只有一家金融机构就是中国人民银行,而它既要承担中央银行任务还要办理具体、繁琐的银行业务,而现今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宏观调控,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分业监管,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新型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和协调发展的新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极大地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与较快的发展一同产生的问题也随之凸显,金融结构的失衡、金融监管不力、金融机构缺乏创新力和竞争力等等问题。
[1]二、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内涵开发性金融机构有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而开发性银行的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和社会的开发和发展,是增强竞争力的一种金融形式。
开发性金融的作用是实现政府发展目标和弥补体制落后导致的市场失灵。
开发性金融有利于增强国家的经济竞争力,有助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市场经济的稳定。
农行面临问题与对策

农行面临问题与对策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和主导性的作用,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既有效的弥补了市场机制缺陷,又充分发挥了政府调控、示范引导和中介服务等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不断加大,现行农发行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13显凸现,制约了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支农功能的充分发挥。
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深化农发行改革,推动农发行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农发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我国农发行业务发展现状2004年以来,农发行进人了业务转轨与扩展阶段,开始逐步向全面市场化过渡。
农发行在单一政策性贷款业务的基础上,发展了准政策性贷款业务及商业性贷款业务,业务范围从粮棉流通领域,逐步扩展到全面支持粮棉生产、流通和加工领域,甚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小企业等领域,大力发展中间业务,逐步形成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中长期贷款业务为两翼,以中间业务为补充的“一体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
随着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展,农发行的信贷总量快速扩大。
2004年末,农发行贷款余额为7189.84亿元,2010年末增加到16710.65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占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的14.2%。
农发行全力做好粮棉油收储信贷工作,2005-2010年,累计投放粮棉油收购贷款18275亿元,每年支持收购的粮食占商品量的60%左右、棉花占总产量的50%左右;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2007年业务开办以来,三年时间贷款余额达4682亿元,年均增长120%;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20o5—2010年累放贷款4968亿元,支持龙头和加工企业7673个,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业整体经济效益,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自信贷业务领域放宽以来,农发行的经营业绩实现了重大跨越,营利能力不断提高,经营利润大幅增长。
农业金融政策

(四)合作金融组织性质的要求 农村信用社是由社员集资入股、自愿组织起 来的,为了解决生产、生活中的融资困难而成 立的合作金融性质的金融机构。 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农村信用社担当着主 体形式。社员是信用社的主人。合作金融机构 的性质要求农村信用社在制定贷款政策时,必 须把社员放在第一位,把为农民、农业、农村 经济服务作为信贷工作的重点。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农村部分)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农村部分)
商业性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社
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农村部分)
二、农业金融政策的依据
(一)农村经济的客观实际 农业金融政策的制定,必须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客 观实际。否则,既不利于信贷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的 发挥,也不能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经济效益的提 高更是无从谈起。 (二)符合国家的农村经济政策 农村金融组织机构在制定贷款政策时,要根据国家农 村经济总政策来确定自身的经营总目标,确定贷款投 向,规定支持和限制的对象。
农业金融政策
小组成员:杨卓雷 主讲 王鹏飞 PPt制作
目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农业金融政策目标 二、农业金融政策
一、农业金融政策目标
农业金融政策的基本目标是通过资金的回笼与
投放,调节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产品的供给。
在正常情况下,农业金融政策目标与农业财政 政策目标是基本一致的,但是农业金融政策的 目标相对侧重于生产与流通领域的发展目标。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第一、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 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 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 第二、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 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 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
新发展阶段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中国为例

新发展阶段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中国为例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了当前最为重要的政策方向和经济改革的主要着眼点。
本文从产能过剩、去杠杆化、创新驱动、绿色制造等多个方面,详细探讨了中国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一、产能过剩产能过剩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
随着去年以来政策的不断调整和落实,国内许多行业的供给侧结构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其中,建筑业、钢铁业、水泥业等行业均在不断化解产能过剩问题。
建筑业通过推动“去库存”工作和“租购同权”等政策,去年完成了对宏观房地产投资的转型,全年库存销售比达到历史峰值。
钢铁业则大力破解产能过剩,实现了去年下半年的盈利,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提升。
在环境保护方面,水泥业将淘汰落后产能与环保技术改造有机结合,有效解决了过剩问题,同时提高了行业生产效率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但是我们不能只满足于以上的成就,还需认识到,产能过剩问题短期内难以完全化解。
部分地区和行业仍然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通过国企重组、市场化债转股、政府引导等多方面手段,继续推动产能过剩问题的解决。
二、去杠杆化随着过去多年经济快速发展,隐性债务问题日益突出,故去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对于去杠杆化的政策重点推进。
在银行体系方面,银行金融主体分离、金融市场化等举措不断开展,有助于缓解隐性债务问题。
同时,政府也通过逐步取消企业优惠政策、推进国企控股股权转让等措施,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这将有效推动去杠杆化的进程。
但去杠杆化也面临诸多挑战。
一些中小企业因为银行资金回收期的加速,导致部分金融风险,企业债务借贷等方面存在问题。
为此,我们需要通过金融创新,降低企业融资的成本,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为企业融资发展提供便利。
三、创新驱动在新发展阶段下,创新驱动成为了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之一。
中国通过发展高技术产业,继续推让整个产业链进行升级,同时不断加大国际创新合作的力度。
中国强制性金融制度变迁对农村金融发展的负效应研究——以农村信用社和政策性银行改革为例

一
信用 合作化 阶段 ,具体表现 为 15 9 4年全 国信用 合作化高潮 阶 段, 全国 7 %的乡建立 了信用合作社 。9 5年实行 “ 0 15 坚决停止
发展, 全力转 向巩 固”阶段 , 已建立 的农村信 用社进 行整 顿。 对 15 9 6年批判 “ 右倾保守 观点”, 农村 信用社大发展 , 实现 “ 乡 一
到当时金融制度环境 的影响 , 打击 高利贷 , 是 缓解农民贷款难的
理性 选 择 。9 1 5 , 1 5 年 月 中国 人 民银 行 召 开 了第 一 次 全 国 金 融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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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O O I P A TC ・ C N MC R C IE 经济工作 ■—■_
特点。 纵观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的每个阶段 , 无不折射出政府强 制性制度供给 ,政策性银行改革更是政府强制性制度供给的典 型。 由于有限理性甚至非理性 、 强制性制度 变迁崇 尚市场 , 追求
商业利润 , 忽视了合作性 和政策性 , 因而导致农村金融向商业性
方 向发展 , 使农村金融弱化 、 退化 、 边缘 化的 同时 , 进一步成 就 、
作会议 , 提出 了加强农 村金 融工作 和积极发展信用合作 的任务。 自 15 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信用合作试点 , 91 允许地
方根 据 自己的条件 和经验 ,试 办不 同的信用合 作组织形式 。 在 试 点 的基 础上 , 农信社 在全 国范围 内全 面铺 开 , 即进入 了实现
制, 把银行 在农村 的基层 机构 ( 营业 所 ) 和农 村信用 社合并 , 下
放给人 民公社 , 成为公社 的信用部 。 将农村信用社 同银行营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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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金融发展新阶段
政策性金融发展新阶段 ————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例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例
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例
2015年10月21日
2015年4月,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批复,中国三家政策性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正式开始实施。
这既是政策性银行的一件大事,也是政策性金融乃至整个金融界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重大突破。
笔者拟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例进行分析。
此方案的出台,也标志着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过20年探索实践之后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是长久性战略决策
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是长久性战略决策 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案出台实施,既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改革要求的贯彻落实,也是从战略层面、顶层设计上对中国政策性金融,当然也包括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发展作出了全局性、长远性设计,也表明了农业政策性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应是长期存在的一种金融形式。
政策性金融的存在与发展具有深刻的经济与社会必然性。
其理论依据在于,市场经济体制并非万能,它的选择不一定完全及时、完全有效、完全合理,在利益诱导下,许多极具全局性、公共性特征的项目,它往往会不予选择或自觉地滞后选择;且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讲,微观配置主体立足于选择经济有效性目标,宏观配置主体则偏向于选择社会合理性目标,两者之间的矛盾,需要通过一种兼备达成经济有效性与社会合理性目标的载体来解决,政策性金融就成为必然选择。
其实践依据在于,一个多世纪以来,政策性金融伴随科学技术水平和近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国民福利的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与信用关系的不断扩展与深化,国家干预及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宏观经济金融调节控制任务的深化,而逐渐形成为一种同商业性金融平行并列的持久性、稳定性的正式制度安排,成为各市场经济国家近现代金融体系中普遍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部分。
其重大意义在于,不管发展水平高低、富有程度高低的国家,不管处于什么发展阶段,都有强位弱势群体的存在,而强位弱势群体的长期客观存在和对金融服务需求的渴望是政策性金融产生发展的永恒理由。
在三维金融架构视角下界定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及关系
在三维金融架构视角下界定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及关系 三维金融架构是笔者近年来提出的一种对金融基础理论的扩展与提升,而在国家战略与政策层面则是一种顶层设计,其核心是在三维立体架构下科学确定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三者在各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它强调,三者不是平行彼此孤立的三元金融体系,而是相克相生、相辅相成,构成共发展共繁荣的彼此不可分离的紧密架构。
从一般意义上讲,各国都是以商业性金融为主,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为辅,前者为主体,后者为两翼;前者是全方位的,后者在空间上、地域上具有不同程度的限定性,三者协调配合形成一种立体架构,分别实现市场性、公共性与合作性等不同的经营目标,为一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
在“三农”领域,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农村合作金融应是农村金融的基础,农业发展银行应发挥主导和骨干作用,与其他农村金融主体协调配合、互为补充,形成支农合力,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持续有效的金融支持。
发挥主导和骨干作用,就需要从市场经济全局、国民经济全局,从政策性金融不可或缺不可替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一战略与理性高度强化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以系统论为指导界定与扩大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在国家财力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扩大政策性业务的覆盖面,并适时动态调整,促进农业政策性金融从全局角度更好地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在办好政策性业务的同时,农业发展银行可以有限地办理一些自营性业务,也就是商业性业务。
这是国际上政策性金融的普遍做法。
这种做法有利于农业发展银行把握市场信息与市场需求,触摸市场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丰富业务技术与经验,优化内部激励与管理,减少财政补贴与开支。
但自营性业务须是与政策性业务相关的或延伸的业务或服务,在规模与数量上是有限制、而不是任意比例的,且与政策性业务实行严格分账户管理。
同时,
农业发展银行在办理自营性业务的过程中,可与其他农村金融主体有适当的业务交叉,但应尊重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优先选择权,避免形成彼此间的竞争。
三者彼此是互助互促而不替代,交流合作而不竞争。
政策性金融的最高宗旨是实现政策性或公共性目标
政策性金融的最高宗旨是实现政策性或公共性目标 多年来,关于政策性金融机构所应遵循的最高宗旨或最高目标,是单一的政策性或公共性目标,还是政策性目标和市场性目标并列的双重目标,在这一根本问题上是有严重分歧的。
这个问题本来十分清楚,即从政策性金融的本质出发,政策性目标理所当然是其最高目标,而市场化运作则只是其具体业务运营管理中的重要原则。
两者的关系,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是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二者根本不在同一个层级上,不能混为一谈。
国务院批复提出,农业发展银行要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明确责任和风险补偿机制。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宗旨,农业发展银行改革遵循的是单一的政策性目标,把市场化运作界定为一种手段,并以科学的风险补偿机制确保农业发展银行财务上可持续,从而更好地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作用。
政策层面上的明确界定,有利于引导政策性金融回归本色,理性确立经营目标,与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构成三维金融架构,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政策性金融可持续发展必须实现六大协调均衡
政策性金融可持续发展必须实现六大协调均衡 笔者于2002年2月就提出并阐述了政策性金融可持续发展必须实现的六大协调均衡。
实现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总量与结构间的总体协调均衡;实现国家资源宏观配置主体同微观配置主体,宏观目标社会合理性同微观目标经济有效性间的协调均衡;实现赋予政策性金融的特殊宗旨、目标、任务同其拥有的资本与资金综合实力间的协调均衡;实现政策性金融性质职能的特殊公共性、政策性、非营利性同其具体业务运营管理的市场性之间的协调均衡;实现履行政策性金融公共性职能而产生的财务缺口同国家赋予其的自动补偿机制间的协调均衡;实现国家对政策性金融全力综合配套支持同适度监督间的协调均衡。
十多年过去了,上述六大协调均衡仍然是有效的、重要的和需持久坚持贯彻的。
政策性金融应建立科学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并具有较高的资本充足率。
国务院批复指出,农业发展银行要确立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约束机制。
目前,在国际上的实践中,政策性银行资本充足率一般也是高于商业银行的,如日本政策金融公库为12.8%,印度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为24.95%。
从资本金的筹措途径来看,一般通过内部积累和外部筹集两种渠道进行。
前者通过留存收益的积累来增加资本金的数量,是一种良性、持久、根本的手段;后者通过注资、发行次级债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同时,笔者建议,国家应整合各财政性支农、助农资金及补贴等,重新规划分类,将其中可以走金融性
通道、催生造血功能的资金,一律划归农业发展银行,以无息或低息贷款的形式,有借有还,良性循环。
加速政策性金融立法加速政策性金融立法,,依法建立董事会完善治理结构
依法建立董事会完善治理结构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加速中国政策性金融立法,既十分必要又非常紧迫。
今后应遵循依法建行、依法运营管理、依法形成科学严密的决策权力与制约监督机制结构。
在政策性金融一行一法的总原则下,积极地加速政策性金融立法。
从程序与逻辑上讲,政策性银行的董事会是依据于该银行的银行法确立的,但在中国尚未立法的条件下,暂以政府的相关文件实行之。
国务院批复指出,农业发展银行要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一般而言,健全的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现代银行的管理基础,直接影响着银行的竞争力、经营绩效和运行安全,政策性银行虽然是一般企业,但在业务运营管理上也是如此。
它与一般的金融企业不同,政策性金融机构具有政府背景、国家信用、公共性等独有的特征,这就决定了在治理结构方面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不同。
在目标追求上,政策性金融以贯彻执行国家意图、实现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商业性金融则以维护股东利益和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为宗旨。
在组织架构上,从国际实践来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董事会成员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委派的部门懂事和少数专家学者型独立董事组成,突出政府部门共同治理的理念;商
业性金融机构董事会成员则以股权董事为主。
在职能上,政策性金融机构董事会更需履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扶持政策、协调有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