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政策解读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科研机构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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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科研机构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科研机构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2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推进省属科研机构改革创新,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省属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提出如下意见:一、扩大科研机构管理自主权(一)全面实行省属科研机构聘任制改革,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给省属科研机构,实行评聘合一。
省属科研机构在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自主设定聘任条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聘任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并发放聘任证书。
省属科研机构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报省人事、各系列相应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省属科研机构应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任职条件分类考评,省人事、各系列相应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责任单位:省公务员局、科技厅、农业厅、教育厅,省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二)按照国家、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省属科研机构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公开招聘科研、实验室技术性岗位人员和科辅人员。
省属科研机构根据专项科研或技术服务需要,自主招聘编制外部分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科辅人员,所需经费可从科研、技术服务项目经费中按有关规定列支。
责任单位:省公务员局、编办、财政厅,省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三)省属科研机构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遵循科研规律与新时期的研究方向,合理设置行政、科研和辅助内设机构。
林业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林业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林业作为国家重要的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对于人才的需求量日益增加。
为了促进林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强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
本文将从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培养途径以及队伍建设方面进行论述。
一、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林业人才的培养是林业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林业领域需要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过硬的人才来指导和推动林业的发展。
在当前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的背景下,需要具备绿色智慧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来应对问题,并为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养途径1. 学校教育学校教育是培养林业人才的首要途径。
相关学科的设置和教学内容需要与时俱进,紧跟林业事业的发展方向。
在教学方法上,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通过实践教学、实地考察等方式,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2. 研究机构研究机构在林业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开设科研项目和课题,吸引专业人才参与林业科技研究和创新。
研究机构还可以培养研究人员与企业之间的紧密联系,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3. 实习实训实习实训是培养林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
通过实习实训,学生可以接触真实的工作环境,学习和实践实际操作技能。
同时,实习实训还可以促进学生与相关企业、组织之间的合作,增强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队伍建设1. 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的人才评价体系是促进队伍建设的关键。
通过对人才的绩效评估和职业发展规划,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要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和留用工作,为优秀人才提供发展机会和福利待遇。
2. 提供培训机会持续的培训是保持林业人才队伍活力的重要手段。
通过组织专业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不断提升人才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同时,要积极引进国外专家和学者,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理念。
3. 加强团队建设团队建设是提升林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
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和交流平台,促进队伍内成员之间的协作与互助。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的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1.15•【文号】林人发[2005]1号•【施行日期】2005.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的意见(林人发[2005]1号2005年1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务林人的全面进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现提出加强林业人才工作意见。
一、加强林业人才工作是加快林业发展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1.盛世兴林,人才为本。
当前,我国林业正处在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历史性转变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全国动员、盛世兴林的难得历史机遇。
发展大好形势,延长林业建设高峰期,实现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艰巨任务,对林业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大批优秀人才为林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但与当前林业发展的要求相比,林业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素质不高,基层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复合型人才匮乏,林区人才流失严重,育人选人用人机制不活,人才开发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仍很突出。
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严重制约林业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林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已成为当务之急。
各级林业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人才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人才工作,走人才强林之路。
2.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都可以成才的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以提高能力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三个环节,突出造就拔尖人才、吸引紧缺人才、培养实用人才三个重点,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接续有力的林业人才队伍,开创广纳群贤、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新局面,为实现务林人的全面进步和林业事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0243107号提案的答复

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0243107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林业局•【公布日期】2024.06.18•【字号】榕林〔2024〕54号•【施行日期】2024.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0243107号提案的答复榕林〔2024〕54号郭乾友委员:您《关于加强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20243107号)提案已收悉。
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拓宽我市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准入通道的建议。
一是招聘工作按属地管理,由招聘单位根据各地招聘要求提出招聘计划报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并由其统一组织。
建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岗位空缺情况下,积极对接所在地人社部门,加大招聘力度,提高林业专业的招聘比例,满足基层工作需要。
二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办〔2020〕3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对符合各地紧缺急需人才,可积极对接属地人社部门办理。
三是我局所属基层单位招聘,结合岗位需要,合理设置学历要求,对基层林场工区岗位设置一定比例的大专学历岗位,面向社会招聘;合理设置专业要求,与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匹配,设置专业以“森林资源类”为主。
二、关于创新我市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机制的建议。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征集2024年林业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闽林便函〔2024〕12号),按省局定向培养招生工作部署,根据各县(市)区工作实际需求,指导做好计划报送工作。
三、关于放宽职称评聘条件的建议。
一是根据《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件要求,工程技术林业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文方面的要求为:县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1篇独立撰写但具有相当水平、未经发表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即可。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6〕199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6〕19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切实抓好2017年全省造林绿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2017年全省造林绿化总任务为600万亩(详见附件1),包括:(一)植树造林任务100万亩。
其中:“三带一区”建设36万亩,重点抓好6万亩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2.5万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3.6万亩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和23.9万亩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
其他人工造林更新64万亩,重点抓好10.5万亩珍贵用材阔叶树种造林和16.31万亩不炼山造林。
(二)森林抚育任务300万亩。
(三)封山育林任务200万亩。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将任务尽快分解到县(市、区),并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责任到位、指标落实。
任务分解情况于 2017年 2月 20 日前报省林业厅备案。
二、突出建设重点在造林绿化中,各地要突出抓好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重点生态区位等“三带一区”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对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要重点围绕断带风口和不达标地段,充分利用海岸前沿宜林荒山、滩涂营造基干林带,有效推进退耕、退养、退建还林,加快开展老化林带更新改造,努力构筑沿海绿色生态屏障。
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要因害设防,优先配置林区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及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外围等重点部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六条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六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6.16•【字号】闽政办〔2016〕94 号•【施行日期】2016.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9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带动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清新福建”建设,特提出如下措施:一、着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
积极指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编制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其培育的短轮伐期用材林,主伐年龄自主确定,在确保及时更新的前提下,采伐指标优先安排。
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参与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优先享受造林和森林抚育补贴、贷款贴息、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林下经济发展补助等扶持政策。
鼓励农户流转承包林地,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做好家庭林场市场主体的登记和营业执照发放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的税费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林场给予同等享受。
增加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中的林业专业合作社数量,将家庭林场纳入家庭农场补助范围。
制定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方案,每年评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依法经营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省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2016-2020年,全省每年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200个、家庭(股份)林场100个以上。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财政厅、农业厅、国土厅、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二、加大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先安排信贷资金,加大林业贷款投放,积极探索林业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破解林农贷款难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22•【字号】闽政办〔2017〕137号•【施行日期】2017.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13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进一步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人才在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措施:一、围绕增加人才供给,加大引进培养力度(一)放宽招聘政策。
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降低门槛。
对报考人数不足的急需紧缺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
对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可放宽到本科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
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可设定5年最低服务年限。
(二)加大引进力度。
制定实施新一轮省“海纳百川”人才计划,设立山区引才专项,对山区引进人才适当放宽条件并加大支持力度。
继续制定实施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对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经认定后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连续发放5年,各地可给予相关配套支持。
实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革命老区苏区引智专项计划等项目,支持山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
创新柔性引才方式,通过短期工作、项目合作、专家服务、兼职等多种形式,组织吸引各类人才到山区开展联合攻关、技术指导、咨询培训等活动。
林业人才培养与引进政策
林业人才培养与引进政策随着林业事业的发展和国家生态建设的推进,林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成为一个重要的任务。
为了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林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本文将从林业人才培养和林业人才引进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林业人才培养政策为了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林业人才,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首先是加大对林业教育的投资。
政府不断增加对林业院校和专业的经费支持,提高教育系统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从而吸引更多有才华的青年投身林业事业。
其次,政府鼓励大学生和研究生选择林业专业。
通过提供奖学金、减免学费和推出林业人才培养计划等政策,吸引更多年轻人加入林业队伍,培养更多高层次、高质量的林业人才。
另外,政府还加强了对在职人员的培训和提升。
通过举办各类职业培训班、组织学术交流和推广示范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林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同时,政府还加大对科研机构和实验基地的建设和投入,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好的条件和环境,进一步推动林业科技的创新和发展。
二、林业人才引进政策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林业人才,各级政府也推出了一系列的引进政策。
首先是加大对海外人才的引进力度。
政府鼓励有海外留学经历、在林业领域有较高造诣的人才回国工作,提供丰厚的待遇和完善的工作环境。
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提供住房补贴、减税优惠和协助解决子女教育等问题,以吸引更多海外人才回国发展。
其次,政府也鼓励各地之间的人才流动。
通过建立人才交流合作机制、简化人才引进手续和提供创新创业支持等措施,政府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同时,政府还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力度,为拥有特殊贡献和突出业绩的林业人才提供更多的激励和支持。
总之,林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在促进林业事业的发展和国家生态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加大对林业教育的投入,鼓励大学生和研究生选择林业专业,加强在职人员的培训和提升,政府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26•【字号】闽政办[2010]48号•【施行日期】2010.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4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福建省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林业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管理的职责。
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
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根据国家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全省林业发展相关规划;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的责任。
拟订全省植树造林规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省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承担全省花卉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林业专用属性道路建设养护细则》的通知-闽林文〔2021〕84号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林业专用属性道路建设养护细则》的通知正文:----------------------------------------------------------------------------------------------------------------------------------------------------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林业专用属性道路建设养护细则》的通知闽林文〔2021〕84号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福建农林大学科教基地中心,省洋口国有林场,福州植物园: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农业〔2020〕736号)和原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国有林场实际,我局制定了《国有林场林业专用属性道路建设养护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
联系人:陆守飞*************福建省林业局2021年10月18日国有林场林业专用属性道路建设养护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林场林业专用属性道路(以下简称林场专属道路)建设、养护与资金管理,促进林场专属道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国有林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林场专属道路建设、养护与资金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林场专属道路主要指连通管护站(含分场、工区和已搬迁撤并林场)、护林点的森林防火应急道路。
林场专属道路重点服务森林防火与护育作业等生产经营,属于林场林业专用道路,不含国有林场经营区内已纳入农村公路网规划的道路。
第三条国有林场是经营区内林业专属道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
国有林场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道路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建设管理,明确养护措施,切实提高林场专属道路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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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我省现有129个国有林场,这些国有林场已成为我省重要的生态保障骨干基地、林木良种繁育基地、林业科研教学基地、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是福建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
但由于国有林场待遇偏低、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出现了“人难进、留不住”问题,无法满足林业生产工作的需要,需要出台相关政策,切实改变国有林场职工年龄老化、人才断档问题。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拓宽人员通道问题。
提出将人员招聘的学历门槛降低到中专以上,同时要求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国有林场的“人难进、留不住”问题。
(二)关于人才培养机制问题。
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补充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等办法,并采取“二元制”的联合办学模式,加强与林业职业院校的合作,对国有林场的现有职工加强培训,提高林场职工的技能水平和业务素质,最大限度地挖掘存量人员的潜力,为国有林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关于放宽职称评聘问题。
提出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参照场部实际驻地要求,优化国有林场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场部设于农村的国有林场工作累计满25年且仍在设于农村的国有林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定向聘用。
(四)关于绩效考核管理问题。
提出要在国有林场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制度,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一定的比例核增国有林场绩效工资总量,并通过绩效考评结果兑现绩效奖励,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林场的积极性。
(五)关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问题。
提出要把国有林场建设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进一步改善林场的道路、用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切实提高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水平。
(六)关于加大政策支持问题。
提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取之于林、用之于林,保障改革资金和事业经费落实到位,促进国有林场健康持续发展;要积极创新经营机制,通过森林资源有偿使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资产利用等方式壮大国有林场经济实力,实现以林养林良性发展。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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