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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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驻引黄工程项目监理部:

南二泵站土建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47款“价格调整”规定,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劳力、材料或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项发生,合同价将根据价格变动指数采用公式法进行调整,且规定了基期价格指数和价格变动指数均为山西省统计局提供的建筑业综合价格指数。

南二泵站土建合同自1998年7月开工至今,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并投入运行,工程师或业主均未提供山西省统计局关于劳力、材料及其他价格变动的建筑业综合价格指数,因此南二泵站土建合同实施过程中因劳力、材料及其他价格变化的风险全部由我部承担,显然是不公平合理的。

2004年3月,我部从山西省统计局获得了部分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山西省统计年鉴2002),对于未提供部分的价格指数结合合同实施过程中原材料购进价格和投标时基期价格计算而来。

我部依据合同条款规定的公式法调整价格计算式、所获得的价格变动指数和年度支付的应付款累计值,分年度计算了南二泵站土建合同价格指数调整金额4955009元;并根据合同通用条款44.2款规定“利息的起算日期为假设没有争端存在,所增加款项本应予以证明之日”和合同专用条款44.1规定的“利率为每天0.024 %”计算合同价格调整迟收款项的利息为1284187元,本次价格指数调整金额共计6239197元。

现将土建合同价格调整报告呈报贵部,请工程师审查批复。

附件:

1、价格调整计算说明;

2.南二泵站土建合同价格指数调整汇总表;

3、价格调整计算附表一~十二;

4、山西省统计局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

5、机械设备动力燃料及机上人工费计算表;

项目经理: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价格调整计算说明

一、综合权重计算

1、单价权重

根据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的单价分析表,计算人工、钢材、水泥、砂、碎石、木材、燃料、火工材料及机械一类费用、相关取费在投标单价中所占权重,权重之和为1。为简化计算,选用具有代表性的单价分析表计算,对于投标时采用加权平均综合单价的细目,计算权重时仍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详见附表一:单价权重计算表)

2、分类工程权重计算

首先进行分类。为提高价格调整的准确度,分类的工程项目选用工程量清单中覆盖面达到中标合同价的80%以上,但又要避免分类过细,使调价计算过于繁琐。我部按照工程量清单细目进行分类,分为:土方

工程、石方明挖工程、石方洞挖工程、土石方填筑工程、基础处理工程、钢筋砼工程、砌石工程、喷砼支护工程、启闭机闸门制安工程、压力钢管制安工程、电气埋置件、水机消防生活管路及钢结构制安工程。

其次根据分类工程和单价分析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各分类工程分项权重。(详见附表二:分类工程分项权重计算表)

3、综合权重计算

根据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合同价(扣除清单概述、防水、隧洞灌浆、观测设备、建筑与装修、计日工、暂定金部分)和各分类工程的分项权重加权平均计算人工、钢材、水泥等价格变动因素在合同价中的权重,即为综合权重。(详见表三:综合权重计算表)

二、价格指数确定

1、基期价格指数I0

A、按山西省统计年鉴《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详见附表四: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确定基期价格指数,表中基期价格指数为“last year=100”,将表中1998年价格指数调整为100,即为基期价格指数I0=100。(详见附表五:年度分项价格指数调整表)

B、山西省统计年鉴未提供的人工、砂子、碎石、块石等因素对价格调整影响较大的指数,考虑水利工程地材用量较大的特殊性和地材涨价的实际情况,采用投标时的材料价格做为基期价格即:人工12.41元/工日,砂子64.8元/m3,碎石49.6元/m3,块石25元/m3,基期价格指数均为I0=100。

2、年度结算期分项价格指数I m

A、按山西省统计年鉴《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详见附表四: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确定年度结算期价分项格指数,表中基期价格指数为“last year=100”,将表中1998年价格指数调整为100,采用公式:

当年价格指数/1998年价格指数+基期价格指数100=当年分项价格指数(以1998年为基期价格指数)

年度结算期分项价格指数I m(详见附表五:分项价格指数调整表)。

B、山西省统计年鉴未提供的人工、砂子、碎石、块石等因素对价格

调整影响较大的年度结算指数确定,以工程师和业主已确认的实际材料价格做为结算期价格(即:人工18.22元/工日,砂子107元/m3,碎石54元/m3,块石34.36元/m3)计算结算期价格指数I m:

结算期分项价格指数I m=(结算期价格-基期价格)/基期价格×100+100

年度结算期分项价格指数I m(详见附表六:人工地材年度分项价格指数计算表)。

三、价差调整系数计算

根据合同文件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47规定,不可调价部分A=0.15,可调价部分B=0.85,将附表三(综合权重计算表)表中的综合权重系数调整为合同规定的可调价部分的85%,价差调整系数采用公式:

P=A+B×I m/I o(详见附表七:价差调整系数计算表)。

四、参于价格调整的应付款额计算

1、根据中期计量支付证书统计各年度应付款总金额、变更和费用批复文件核减不参与调价部分的金额,得到年度应参与价格调整的付款金额(详见附表九:年度参与调价的工程款支付金额统计表,不包括仅参与人工价格调整部分)。

2、根据晋引平字[2002]14号文件的批复,泵送砼已将材料价格按现行市场价进行了调整,压力洞砼也按批复文件的调价原则进行了调整,本次仅对上述两部分的人工费进行调整(详见附表八:调人工费的工程款支付金额统计表)。

五、价格调整计算

根据表八和表九结果计算价格调整(详见表十:南二泵站土建合同价格调整计算表,表十一:人工价格调整计算表)。

六、价格调整额利息计算

价格调整额利息计算(详见附表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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