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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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二级

售后服务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二级

(售后服务)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二级)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备注: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的,若建筑面积小于2万㎡,综合管理服务费增加5%。

2、每壹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且包含低壹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壹级除外)。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备注:1、有无电梯、消防栓不作为保洁费用增减条件。

2、公共部位无窗户玻璃的物业小区,若选择壹级或二级保洁服务的,于最高收费标准基础上减0.01元,选择三级(含三级)之上的,应减0.03元。

3、因弃用垃圾井而改作按层每天俩次收集垃圾的,收费标准可上浮0.02元。

4、无水景的物业小区,若选择四级或五级保洁服务,应于最高收费标准基础上减0.02元。

5、外墙清洗的频次、标准自行约定,费用另行结算分摊。

6、每壹级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且包含低壹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壹级除外)。

三、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备注:1、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的收费标准,按小区俩处出入口(壹级有壹个是次出入口)配置岗位的标准进行测算。

如小区出入口多于或少于二个的,或需增配岗位的,须经业主大会同意后,按实际配置增减费用。

2、小区建筑面积小于1.5万㎡的,费用增加10%;小区建筑面积于1.5万至3万㎡(包括3万㎡)之间的,费用增加5%;小区建筑面积于9万至15万㎡(包括15万㎡)之间的,费用减少5%;小区建筑面积大于15万㎡的,费用减少10%。

3、本价格不包括车辆管理人员和各类收费停车(场)库(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所发生的各类费用。

4、每壹级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且包含低壹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壹级除外)。

四、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续上页备注:1、本标准中所指绿地等级收费标准是按年、按绿地面积设置。

绿化养护费用分摊公式为:每月每㎡建筑面积绿化养护费用=该级绿地收费标准×绿地面积÷可分摊建筑面积÷122、绿地以种植面积计算:地下车库顶上绿地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棚架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行道、散植树按树冠垂直投影面积的1/5折算;嵌草停车地坪按地坪面积的1/10折算;墙面垂直绿化按实际覆盖面积的1/10折算;未定事项可按商定计算。

上海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

上海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
顶面、地面
4
管道、排水沟、
发现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堵塞,及时疏通;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5
屋顶
6
道路、场地等
发现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基本平整,侧石基本完好。
7
安全标志等
对安全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小时受理24周一至周日8小时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业主或使用人报修。
4
日常管理与服务
(1)服务规范应符合《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要求。
)小区管理处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收(2费标准。
)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预天内修复2小时内到现场,一般修理项目34()急修项目约项目除外);电梯关人故障半小时到场。
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
)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6小时内报告业委24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在会和有关部门。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账7(务管理,账目清晰,运作规范,每半年公布一次。
8)小区公共收益按季结算,账目清晰,每半年公布一次。(
2
门岗
小时值班看守,241)主出入口单岗(门卫有交接班记录。次出入口按约定开放,无人值守。
)对外来人员或送货人员进行询问,2(劝阻无关人员不要进小区。
3
巡视
)楼外公共区域日间不定时巡视,1(并有巡视记录。
)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2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4

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标准文件

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标准文件

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标准文件摘要:1.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标准文件的概述2.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3.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的缴纳方式4.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的注意事项正文:【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标准文件的概述】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标准文件是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一份关于公房物业费收取标准的指导性文件。

该文件旨在规范上海市售后公房物业费的收取和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分为两部分:基本费用和附加费用。

基本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费、清洁卫生费、绿化养护费等。

这些费用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收取,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公房有所不同。

附加费用包括:公共水电费、电梯维护费、保安费等。

这些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取,具体标准也因地区和公房类型而异。

【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的缴纳方式】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的缴纳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现金缴纳:业主可以直接到物业管理处以现金形式缴纳物业费。

2.银行转账:业主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物业费划转至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定账户。

3.网上支付:部分物业管理公司支持网上支付,业主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缴费。

4.代扣代缴:业主可以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每月由银行自动从业主的账户中扣除物业费。

【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的注意事项】在缴纳上海售后公房物业费时,业主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按时缴纳:业主应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及时缴纳物业费,避免逾期产生滞纳金。

2.保留缴费凭证:业主在缴纳物业费后,应保留缴费凭证以备日后查询。

3.核实费用:业主在缴纳物业费前,应核实费用明细,确保费用合理。

4.维权途径:如业主对物业费的收取有异议,可以向所在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1. 引言随着上海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发展,住宅小区的数量不断增加。

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品质和社区环境的良好秩序,上海市对住宅物业服务进行了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本文将介绍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2. 背景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相关规定制定的。

该标准旨在为不同等级的住宅小区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以维护物业公司的经营利益和居民的利益。

3. 收费项目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向居民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基础服务费基础服务费是物业公司向居民收取的基本服务费用,包括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维护、环境卫生清洁等方面的费用。

该费用按照小区的类型和规模进行区分,按每平方米的面积进行计费。

3.2. 公共设施维护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用是指物业公司向居民收取的用于维护公共设施设备以及进行相应维修保养的费用。

这些设施包括停车场、电梯、消防设备、绿化带、健身房等。

该费用按照小区的设施配置和规模进行计费。

3.3. 特殊服务费特殊服务费是指物业公司提供的特殊服务,例如小区的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垃圾清运等。

该费用按照实际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进行计费。

3.4. 其他费用除了上述的基础服务费、公共设施维护费和特殊服务费之外,物业公司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居民收取其他费用,例如水电费代缴、维修基金等。

4. 收费标准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等级的住宅小区进行划分,并给出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4.1. 高档住宅小区高档住宅小区是指户型设计合理、装修豪华、小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区。

该类型的小区收费标准相对较高,基础服务费一般在每平方米5-8元之间,公共设施维护费在每平方米1-3元之间,特殊服务费按实际情况进行收费。

4.2. 中档住宅小区中档住宅小区是指户型设计一般、装修中档、小区环境较好、设施齐全的小区。

关于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和房屋修缮人工费等收取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和房屋修缮人工费等收取标准的通知

1996年上海公房管理费和房屋修缮人工费等收费标准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管理费和房屋修缮人工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房(1996)第219号各区、县物价局(委),各区、县房管局:为了加强公有住宅售后管理,经研究,适当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管理费和房屋修缮人工费等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收费标准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一、居住用房的管理费:多层住宅每户每月4.5―7.5元;高层住宅每户每月5―10元。

以上费用均由房屋业主支付。

具体收费档次划分,在此幅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同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商定。

二、同屋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5元.其中由房屋业主直接支付0.15元,从住宅修缮基金中列支0.40元。

三、居住用户的保洁、保安服务费:收费标准仍按沪房地物(1995)522号文规定执行。

四、非居住用房的管理费和保洁、保安服务费:非居住用房系指在售后公有住宅区域内县执行全市统一的非居住用房标准的营业、办公用房。

管理费按租金的25%计算,由房屋产权单位支付给物业管理单位,非居住用户的租金则由房屋产权单位收取。

非居住用房的保洁、保安服务费收费标准仍按沪房房地物(1995)522号文规定执行。

五、修缮人工费:从每小时5元调整为5.75元。

具体项目工时按《房屋修理工作预算定额》规定,定额工时在1小时以内的,按1小时计收,超过1小时的,按实计收,收费金额尾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元。

常见零星修理项目人工费价目表见附表。

六、调整后的各项收费标准自1996年9月1日起执行附表:零星修理项目人工费价目表项目单位工时金额(元) 备注换、装龙头只0.15 5.00 包括换橡皮等换浴缸落水只 1.45 10.00 普通式换面盘落水只0.40 5.00换三角凡尔只0.30 5.00换水盆落水只0.50 5.00换地板落水只 1.30 10.00 规格不分修理瓷马桶只 3.00 15.00 拆装、疏通等以桶换圈、盘、铰连付0.40 5.00换水箱铜器付 1.45 10.00 拆装等修理水箱零件等套0.30 5.00 内部零件等换插座只0.2 5.00 指各种规格换灯头只0.15 5.00换钢门零件等只0.24 5.00 部分小零件等换钢窗零件只0.24 5.00 部分小零件等钢门锁修理付 2.00 5.00 拆旧装配校正修理球门衣付 2.00 10.00换水盘只0.30 10.00内墙修理粉刷平方0.45 5.00修补瓷砖平方 6.00 10.00 1平方米以下修补地砖平方 6.00 60.00修门锁把 1.00 5.00 指弹子锁、执手锁修理木地板平方 2.00 10.00木门整理扇 1.15 10.00木窗整理扇0.50 5.00配钢门窗玻璃块 2.50 15.00 0.2平方米以下配木门窗玻璃块 1.50 10.00 0.2平方米以下疏通水斗或浴缸只 2.50 15.00 包括开洞、修补疏通污水总管处 3.50 20.00 不包括脚手费疏通地下水道处 1.50 10.00低水箱加固只0.40 5.00调换坐式磁马桶只 2.00 10.00调换、拆装驮或年角变付 1.70 10.00调换低水箱套 1.75 10.00调换、拆装1/2’阀门只 1.75 10.00疏通落水管处 1.50 10.00 不包括脚手费。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住宅物业项目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计费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住宅物业项目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计费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住宅物业项目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计费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沪房规范〔2021〕15号•【施行日期】202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物业管理正文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住宅物业项目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计费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和业主大会: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以下简称“酬金制计费方式”)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二、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实行酬金制计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收费标准、交费时间、酬金以及物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结余或者不足的处理方式、物业费的税费等具体内容。

三、关于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实行酬金制计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物业费即为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酬金,其中物业服务支出属交纳的业主所有,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一)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公积金、福利费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费用;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与该项目物业服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物业服务资金审计费用;10、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上海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完整版

上海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为促进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提高市民居住质量,根据国务院第379号令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物业收费及监督管理。

容积率高于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内容及其要求、服务收费及其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容积率等于或低于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或纯别墅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内容及其要求、服务收费及其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原则协商确定。

二、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制定分等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宅物业不同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制定和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分等收费标准包括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市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区(县)的最高收费标准。

三、物业服务项目和等级的划分本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五项,等级从低到高,最高为五级。

(详见附表《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四、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选择并组合确定。

上海市物价局、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物价局、房地局:现将《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区(县)价格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全市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并发布本区(县)的最高收费标准,并共同负责本地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为确保《办法》顺利实施,各区(县)价格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咨询解答等工作,并抓紧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

三、在实施过程中,各区(县)价格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做好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衔接工作,有步骤地平稳推进,积极妥善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加强监督检查。

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市物价局、市房地资源局报告。

四、在2005年9月1日以前,各区(县)价格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须就本区(县)执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联合发文,并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二00五年六月十三日附件: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为促进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提高市民居住质量,根据国务院第379号令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级别序号内容服务要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元)1管理处设置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管理人员要求(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岗。

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1)服务规范应符合《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

急修二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三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七天内答复处理。

(4)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一级0.09(5)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费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4日常管理与服务(7)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8)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30%。

(9)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0)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1)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1级别序号内容服务要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元)1管理处设置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置简单办公设备,配有电话。

2管理人员要求(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周六、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1)服务规范应符合《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

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二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五天内答复处理。

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

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公有住宅出售后使用、维修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关用语的含义)下列用语在本办法中的含义:(一)业主是指住宅区域内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的所有人。

(二)自用部位是指单元房屋业主自用的客厅、房间、厨房、卫生间、阳台、天井和庭园(含围墙)以及室内墙粉饰等部位。

(三)自用设备是指单元房屋内业主自用的门窗、浴缸、抽水马桶、各类表具等设备。

(四)共同部位是指整幢房屋业主共同使用的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门厅、传达室、内天井以及房屋承重结构、外墙、外墙面、走廊墙和墙面粉饰等部位。

(五)共用设备是指整幢房屋业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灯具、垃圾通道、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避雷装置和消防器具等设备。

(六)公共设施是指住宅区域内住户共同使用的道路、上下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废弃物储存设施、照明路灯、绿化地等设施。

(七)房屋承重结构是指房屋的楼盖、屋顶、梁、柱、承重墙体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按《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向个人出售的公有住宅。

第四条(主管部门)上海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是本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县房产管理局和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部门)是本辖区公有住宅售后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房管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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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沪房管规范物[2012]29号
各区、县物价局,各区、县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大会: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加强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用三年时间,通过逐年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逐步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实际运营成本接轨,并解决“同一小区、不同收费”的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现将《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和调整后的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印发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公有住宅售后小区是指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执行售后房物业服务标准,并按公有住宅售后收取物业服务费的住宅小区。

1、公有住宅售后房屋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2012年度)
多层住宅管理费每户每月5-9元,高层住宅管理费每户每月6-12元。

保洁费每户每月6元。

保安费每户每月9元。

配备电梯的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5元。

其中,房屋业主直接支付0.15元,从公有住宅售后维修资金中列支0.40元。

绿化养护和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除配备电梯住宅的电梯和水泵外)日常运行、保养、维修等物业服务费用均在公有住宅售后维修资金中列支。

公有住宅承租人应当按照本小区公有住宅售后保洁费和保安费收费标准,交纳保洁费和保安费。

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的管理、保洁和保安等物业服务标准超出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的,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实际物业服务标准予以相应提高。

2、公有住宅售后小区非居住用房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公有住宅售后小区非居住用房指在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建的执行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的非居住用房。

管理费按租金的25%计算,由房屋业主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非居住用房的租金则由房屋业主收取。

保洁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0.5元/月计算,由房屋使用人支付。

保安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0.5元/月计算,由房屋使用人支付。

二、混合小区中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混合小区是指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同一物业服务标准,但商品住宅和公有住宅售后房屋执行不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住宅小区。

混合小区中的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2012、2013和2014年度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分别按照本小区商品住宅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和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收费标准的60%、80%和100%收取。

调整后的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收费标准不得低于该房屋原收费标准。

配备电梯的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5元。

其中,房屋业主直接支付0.15元,从公有住宅售后维修资金中列支0.40元。

绿化养护和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除配备电梯住宅电梯和水泵外)日常运行、保养、维修等物业服务费用均在公有住宅售后维修资金中列支。

2015年9月1日起,混合小区内的公有住宅售后房屋按照本小区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公有住宅售后维修资金不再列支物业服务费相关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有住宅售后小区已组建业主大会的,业主委员会应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本通知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协商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在小区内予以公告。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超过本通知有关规定的,应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后施行。

公有住宅售后小区未组建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确定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报物业所在地房管办事处,并在小区内公示七日。

公示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说明。

物业服务企业解释说明后,业主仍有异议的,物业所在地房管办事处应会同居民委员会做好协调解释工作。

公示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公示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后施行。

调整后的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和房屋修缮人工费等收取标准的通知》(沪房地物[1995]522号)和《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管理费和房屋修缮人工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房[1996]第21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
一、管理服务标准
二、保洁服务标准
三、保安服务标准
四、绿化养护标准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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