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书》性别平等观念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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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有为《大同书》中的婚姻、家庭问题

论康有为《大同书》中的婚姻、家庭问题


毛泽东早年颇受康有为之影 响。1 9 1 7年 8月 2 3 日, 毛 泽 东 曾致 信 黎锦 熙 ,其 中有 云 : “ 孑 L 子 知 此 义 ,故 立 太 平 世 为
鹄 ,而不废据乱 、升平二世 。大同者 ,吾 人之鹄也 。 ”可见 ,毛泽东亦认识到大同与 《 公 羊》 三世说之关 系。 ② 对此 ,萧公权认为 ,南海之儒学历程分为三个 阶段 ,“ 第一 阶段 自 他幼年开始到大约光绪 九年当他从古 典转治汉学 止 ,
1 2 4
社会科学
2 0 1 5年第 6期

亦 :论 康有 为 《 大 同书》 中的婚姻 、家庭问题
说 道 :“ 辛 丑 、壬 寅 ( 1 9 0 1 -1 9 0 2 )避 地 印 度 ,乃 著 为成 书 。 ”此大概为 《 大 同书 》 之 最后 成 书
时间。 ①
然据 《 大 同书》 题 辞 、 《 大同书》 甲部 《 人世界 观众苦 ・ 绪 言》 ,南 海 皆 明 言 1 8 8 4年 撰
同之义” 。十一年 ,“ 手定大同之制 ,名 日 《 人类公理》 ” 。十二年 ,“ 作 《 公理书》 ,依几何为之 者” 。显 然 ,此处 提 到 的 《 人类公理》或 《 公 理 书 》,即 《 实 理公 法 全 书 》 ,不 仅 其形 式 来 自西 人之书,至其内容 ,亦不能不受西书之影响。关于 《 实理公法》 与 《 大 同书》 的关 系,萧公权
的 生命 力 。
关 键词 :康 有 为 ;大 同书 ;春 秋 ;公 羊 ;婚 姻 ;家庭 中图分 类号 :B 2 5 8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 0 2 5 7 — 5 8 3 3 ( 2 0 1 5 ) 0 6 - O 1 2 4 — 1 2 作 者简 介 :曾 亦 ,同济 大学哲 学 系教 授 ( 上海 2 0 0 0 9 2 )

论康有为《大同书》中的婚姻、家庭问题

论康有为《大同书》中的婚姻、家庭问题

论康有为《大同书》中的婚姻、家庭问题作者:曾亦来源:《社会科学》2015年第06期摘要:《大同书》是康有为后期最重要的著述之一,代表了康有为思想中最为激进的部分,尤其是其关于婚姻、家庭的论述,更是如此。

此部分思想渊源,或可追溯至《礼运》及公羊家的部分论述,又多少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

民国以来,中国现代思想愈趋激进,多少可导源于康有为关于大同理想的种种论述。

今日中国社会虽渐趋理性,然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观念,依然胶固于人心,可见《大同书》中那些最激进思想的生命力。

关键词:康有为;大同书;春秋;公羊;婚姻;家庭中图分类号:B2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5) 06-0124-12作者简介:曾亦,同济大学哲学系教授(上海200092)据康有为《自编年谱》,光绪六年(1880),南海时23岁,即已治公羊学,尝撰《何氏纠缪》。

十四年(1888),南海31岁,“发古文经之伪,明今学之正”,此后,南海逐渐开始其自述的“得《易》之阴阳之变,《春秋》三世之义”。

《春秋》三世说中之“太平世”,即相当于大同①,故就此而论,则南海之大同思想当始于光绪十四年,或许更早。

戊戌后,南海成《春秋笔削大义微言考》、《孟子微》诸书,始尊《礼运》,其后,《论语注》、《大学注》及《礼运注》更以《礼运》为旨归,盖以为能明大同理想故也。

②不过,南海之大同思想似别有渊源。

据其《自编年谱》,光绪十年(1884),南海始“演大同之义”。

十一年,“手定大同之制,名日《人类公理》”。

十二年,“作《公理书》,依几何为之者”。

显然,此处提到的《人类公理》或《公理书》,即《实理公法全书》,不仅其形式来自西人之书,至其内容,亦不能不受西书之影响。

关于《实理公法》与《大同书》的关系,萧公权认为,《实理公法》预告了《大同书》,只不过前者采取个人主义观点,即谴责一切违反个人欲望的制度,后者则可称为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思想。

③其后,梁启超在《大同书》题辞脚注中收稿日期:2015-04-09①毛泽东早年颇受康有为之影响。

《大同书》的研究现状

《大同书》的研究现状

《大同書》的研究現狀1. 劉海鷗《康有為《大同書》中的婚姻家庭倫理思想初探》,《船山學刊》2005年第1期2.詹志和《康有為《大同書》的“美學”伏流》,《求索》2005年第1期3. 王秀國《試析康有為《大同書》對《回顧》的吸納及改造》,《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5年第2期4. 王秀國《康有為《大同書》研究綜述》,《濱州學院學報》2005年第2期5. 張立功《近代教育的烏托邦——從《大同書》看康有為的大同教育思想》,《新疆教育學院學報》2005年第4期6. 湯志鈞《再論《大同書》的成書年代及其評價》,《廣東社會科學》2004年第4期7. 朱林《論康有為《大同書》中之男女平等觀》,《伊犁教育學院學報》2004年第3期8. 馬洪林《關於康有為著《大同書》“倒填年月”的商榷》,《韶關學院學報》2004年第10期9. 呂祖蔭《《大同書》、親民、廁所》,《前線》2003年第9期10. 王英《康有為的《大同書》及其“大同”思想》,《山東省農業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3年第4期11. 馮名臣《簡論康有為《大同書》中的公農制度》,《天中學刊》2003年第4期12. 竹內弘行《儒學與文明對話——淺談康有為《大同書》和現實性問題》,《紀念孔子誕生2555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卷三)》2004年13. 趙會可《康有為《大同書》中教育思想的階級屬性辨》,《江西社會科學》2002年第3期14. 杜恩龍《康有為《大同書》手稿發現及出版經過》,《文史精華》2002年第5期15. 鄧莉《康有為《大同書》思想實質論析》,《郴州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0年第5期16. 崔波,尚新麗《論康有為《大同書》的社會構想》,《南都學壇》2000年第1期17. 車冬梅《《大同書》成書時間考》,《江海學刊》1999年第5期18. 朱仲嶽《康有為《大同書》成書年代的新發現》,《文物》1999年第3期19. 閻丹紅《康有為《大同書》人文精神的內部結構》,《上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98年第2期20. 徐繼東《從康有為的《大同書》看其婚姻家庭觀》,《中華女子學院山東分院學報》1998年第2期21. 何金彝《傅立葉《新世界》與康有為《大同書》之比較》,《東方論壇》1997年第1期22. 盛一平《略論《大同書》的基本精神及其原則》,《江蘇廣播電視大學學報》1997年第2期23. 徐繼東《從康有為的《大同書》看他的婦女解放思想》,《中華女子學院山東分院學報》1997年第3期24. 胡綏蘇,姬可平《康有為《大同書》中有關胎教論述的探討》,《中國優生與遺傳雜誌》1997年第2期25. 廖慧貞《康有為《大同書》初探》,《上海海運學院學報》1996年第3期26. 柳蘊琪《略論康有為的《大同書》》,《戊戌維新運動與貴州——紀念戊戌維新運動100周年學術研討會文集》1999年27. 陳秀湄《康有為的國外遊歷與《大同書》》,《史學月刊》1996年第1期28. 何金彝《傅立葉《新世界》與康有為《大同書》之比較》,《上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96年第1期29. 房德鄰《《大同書》起稿時間考——兼論康有為早期大同思想》,《歷史研究》1995年第3期30. 王豔玲《從《大同書》看康有為的婦女解放思想》,《天中學刊》1995年第2期31. 鄭祖鋌《《大同書》──中國空想社會主義誕生的標誌》,《求索》1994年第5期32. 宋德華《犬養毅題記與《大同書》手稿寫作年代辨析》,《華南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2年第3期33. 房德鄰《儒家色彩的烏托邦和孔教的啟示錄——《大同書》新論》,《孔子研究》1992年第4期34. 柴田幹夫《康有為《大同書》研究述論》,《上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1年第1期35. 楊念群《佛教神秘主義:《大同書》的邏輯起點》,《廣東社會科學》1989年第3期36. 蔣瑋《試評康有為《大同書》中的婦女解放思想》,《東嶽論叢》1988年第2期37. 徐允明《《大同書》的深意》,《北京社會科學》1988年第4期38. 陳慧道《康有為《大同書》對歐美資本主義制度的批判》,《嶺南文史》1987年第1期39. 朱永新,袁振國《《大同書》的教育平等思想》,《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85年第3期40. 朱仲嶽《《大同書》手稿南北合璧及著書年代》,《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1985年第2期41. 陳正夫《評康有為《大同書》的人道主義思想》,《江西社會科學》1984年第1期42. 沈生杜,喻立森《淺談《大同書》中的教育思想》,《湖北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82年第2期43. 林克光《《大同書》的寫作過程初探——《<大同書>手稿及其成書年代》質疑》,《福建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1年第4期44. 何哲《《大同書》的成書年代及其思想實質》,《近代史研究》1980年第3期45. 張家驤《略論康有為《大同書》的經濟思想》,《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1980年第3期46. 李澤厚《論康有為的“大同書”》,《文史哲》1955年第2期47. 張豈之《“大同書”的思想實質——兼論中國近代思想史上的三種烏托邦社會主義思想》,《人文雜誌》1957年第2期48. 陳穀嘉《關於《大同書》的成書年代——兼與湯志多鈞同志商榷》,《江漢論壇》1963年第3期49. 方志欽《關於《大同書》的成書年代問題——與湯志鈞同志商榷》,《學術研究》1963年第6期50. 汪建華《《大同書》對儒家傳統文化的揚棄》,《船山學刊》2001年第2期51. 汪丹《從《大同書》看文化衝突與“士”的幽靈》,《南京師大學報》2001年第2期關於《大同書》的研究觀點摘錄一、有關《大同書》成書年代的討論康有為自稱《大同書》撰於1884 年, 是不可信的。

“大同世界"中的性别关系探略

“大同世界"中的性别关系探略

能, 讲信修 睦 , 故人不独 亲其亲 , 不独子其子 ; 使 老 有所 终 , 壮 有所 用 , 幼有所长 , 矜寡 、 孤独 、 废 疾 者 皆
有所 养 ; 男有分 , 女 有归 。货恶 其 弃 于地 也 , 不 必 藏 于己; 力 恶其 不 出于 身也 , 不必 为 己。是 故谋 闭 而不 兴, 盗 窃乱贼 而不作 。 故外 户而不 闭 , 是 为大 同。 ” _ l l 2
会现实而提出的治理国家的政治纲领。《 尚同》 的上
-—-— —
时代 、 青铜时代 、 英雄时代与黑铁时代。赫西奥德认
9 4・ - - — —
为黄金时代是最美好 的时代 , 在此时代过后是一代 不如一代。赫西奥德也没有谈到黄金时代的男女性 别关系是怎样 的, 不过 , 他 却认为正是人类 “ 性欲”
中华 女 子 学 院 学 报
J o u r na l o f Chi na Wo me n’ S Un i v e r s i t y
Ap r . 2 01 4
NO . 2

第 2期
“ 大 同世 界" 中的性 别关系探 略
贺 璋 珞
摘 要 : 对 东西方哲 人 “ 大 同世 界 ” 中的 男女 社会 性 别 关 系进行 探 讨 , 不难 发 现 , 虽然他 们提 出 了富有 创 见 的设 想 , 且 不乏 合理 的成 分 , 但许 多设 想在 可预 见的将 来却 很 难操作 也很 难 实现 。而 巴哈 伊 信仰 对 于 男女 之 间性 别平 等 的 坚定倡 导 , 对在 教 育上 女 童教 育优 先 的反 复 强调 . 对女 性 价值 的充 分肯 定 . 对 家庭 和婚 姻 价值 的 坚决维 护 , 给世人 展 示 了一 个 具有 可操 作性 且行 之 有 效 的“ 大 同世 界 ” 性 别关 系

探析近代以来中国妇女思想观念的变迁

探析近代以来中国妇女思想观念的变迁

探析近代以来中国妇女思想观念的变迁作者:杨峻岭来源:《学理论·中》2014年第11期摘要:近代以来,由于封建社会内部先进思想的萌动和西方资本主义冲击的双重作用,封建制度及其存在的基础开始分崩离析,妇女开始觉醒,开始为挣脱传统束缚、获得自由不断思考、选择,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的转变。

关键词:近代中国;妇女;思想观念;变迁中图分类号:C913.68 ; 文献标志码:A ;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2-0134-02封建宗法制度下,由于妇女几乎不占有生产资料,使得妇女必须依附于男性,男尊女卑的现象始终存在。

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封建社会内部先进思想的萌动和西方资本主义冲击的双重作用,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及其存在的基础开始分崩离析,妇女开始觉醒,开始为了挣脱传统的束缚,获取自由和解放而不断努力,其思想观念也发生了一系列的转变。

一、从“三从四德”到男女平等观念的变迁“三从”之说最早见于《仪礼·丧服·子夏传》,原文是:“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

”而“四德”最早见于《周礼》,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要求女性做到“言慎、行敬、工端、容整”。

由此“三从四德”是一个女性是否成为贤妻良母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东汉时期,班昭认为在“三从”之道中,“从夫”是最重要的,她提出“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1]。

所以,既嫁夫,就要从夫,要以丈夫为榜样,以丈夫的要求为准则,这就是“夫为妻纲”的要求。

在这种观念下,女性无独立自由可言,始终处于受丈夫支配的地位。

19世纪70年代,由于民族危机加重,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学习西方并要求改革现状。

他们抨击封建专制和封建礼教,在他们看来受封建礼教毒害最深的当属妇女,所以妇女问题就成了他们关注的一个重点。

其中以著名的维新思想家康有为为代表。

康有为针对妇女“不得仕宦、不得科举、不得预公事、不得为学者”,“不得自立、自由”等情况[2],以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作为理论武器,他列举了妇女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所做的贡献:“一切事为器用皆出于女子,凡吾人类所享受以为安乐利赖,而大别于禽兽及野蛮者,非火化、熟食、调味、和齐之食乎……非织麻、蚕丝、文章、五彩之服夫……凡皆世化至要之需,人道至文之具,而其创始者皆自女子为之,此则女子之功德孰有量哉,岂有涯哉!”[2]明确说女子是最有功于人世的,应当享有和男子同等的权力。

康有为大同书心得体会

康有为大同书心得体会

康有为大同书心得体会在近代中国思想史中,康有为的影响力不可忽视。

其著作涉及政治、文化、哲学等各个领域,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当属《大同书》。

下面,笔者将分享自己的康有为《大同书》心得体会。

康有为的《大同书》主张建立一个完全平等、自由、美好的社会。

但这并非空洞的理论,而是他对中国现实的深刻反思。

从科举制度、封建家庭、农村土地私有制等方面,他指出了中国社会存在的弊端。

特别是封建的家庭制度,让中国的个人自由和人格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为此,他提出要摆脱封建家庭、重塑人的自由和尊严。

在《大同书》中,康有为还提出了“无私”、“勤勉”、“向上”等概念。

他认为,这些品质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在他看来,人应该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更多的人,通过自我提升去贡献社会。

这种个人奋斗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的理念,在当今社会依然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同时,康有为还强调了思辨的重要性。

他认为,只有通过思考,人才能够把握真理。

这种思考不仅是个人的思考,还要参与集体的思考。

只有通力合作,才能够达成一个完美的社会。

这种思想方法不仅可以帮助每一个人更好地理解自己,还能指引我们走向更为美好的未来。

然而,即使如此博大精深的思想,康有为仍不是倘佯于理论的天马行空。

他在接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后,提出了新文化运动,大力倡导知识分子在社会中的作用。

康有为认为,将科学精神带入社会中可以推动社会进步。

因此,建立现代教育系统,提高全民素质也成了康有为所倡导的。

总之,康有为的《大同书》是中国思想史中的一部重要著作。

其中所蕴含的思想,不仅对于我们寻找正确人生方向、推动社会进步有着深远启示,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知识。

是我们每一个人不断学习、思考和实践的源泉。

《大同书》的教育平等思想

《大同书》的教育平等思想

作者: 朱永新;袁振国
出版物刊名: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 125-127页
主题词: 教育思想;不平等现象;教育平等;社会教育;教育乌托邦;政治思想;女子教育;万花筒;
教育制度;康有为
摘要: <正> 康有为的《大同书》是一部重要的哲学思想著作,同样也是一部重要的教育思想著作。

在这部著作中,康有为全面系统地发挥了资产阶级的教育思想,展示了一幅美妙动人的乌托邦蓝图。

这个教育乌托邦和它所处的时代一样,是一个迅速旋转的万花筒,五光十色,奇异非常。

但略加剖析,我们也不难发现,它的构造主干、它的旋转中心,就是教育平等思想。

一、对教育不平等现象的抨击强调历史进化,要求改革封建专制政体,是康有为戊戌变法的重要纲领之一。

他明确地否定了封建统治阶级“天不变,道亦不变”的观点,并依据“公羊三世”说,把社会分为据乱、升平、太平三世,宣布整个封建统治秩序只是人类历史的一个阶段,它将必然被资产阶级民主制所代替,这是过去从未有过的。

他的这一哲学政治思想推广到教育思想上,就是对“据乱世”教育不平等现象的深深慨叹和愤愤不平:。

大同书中的平等观

大同书中的平等观

康有为认为人性是“去苦求乐”的,“去苦求乐”就是追求幸福。

在这个理论基础下,他深刻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出而偶有见焉,父子而不相养也,兄弟而不相恤也,穷民终岁勤动而无以为夜食也。

僻乡之中,老翁无衣,孺子无裳,牛宫马磨,蓬首垢而,服勤至死,而曾不饱糠核也。

被岂非与我与天生之人哉?而观其生,曾牛马之不若,予哀其同为人而至斯极也”。

在康有为描写灾难的同时机,他提出“去苦求乐”是人类的追求,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幸福。

要想达到幸福,就必须实现“人人平等”。

他把人类有史以来的社会不平等现象在《大同书》中详细说明,宣布现实社会是充满各种痛苦的社会:“人生之苦”、“天灾之苦”、“人道之苦”、“人治之苦”等种种苦难。

其中,以大量文字对中国封建社会的不平等现象作了揭露。

人类真实痛苦在他的笔下得到真实的反映:“投胎之苦”中,他对广大人民一生下来就受奴役的命运发出深深的叹息,提出“同是天子,实为为同胞”,为什么人生下来就有贵贱差别。

在“水旱虫之苦”中,他描写农民遭受压迫剥削的惨况,“农民穷苦,胼胝手足以经营之,而终岁之勤,一粒无获”,“贫农仰天,呼泣呕血”。

在“劳动之苦”中,他诉说矿工的痛苦,“深入洞穴,潦水露肤,燃火以作”而煤矿工人更苦,“炭气重灼,身手漆黑,触鼻作恶。

常人难以忍受,矿夫终身而力作,洞穴或裂,压死不觉”。

在“压制之苦”、“阶级之苦”中,建统治者对人民的压榨,“君之专制其国,鱼肉其臣民,是若虫沙,恣其残暴”,“政权不许参预,赋税日以繁苛,摧抑民主,凌锄士气”。

现实社会其实是一个人吃人的悲惨社会。

他宣布一切现有的国家制度、传统观念都是肮脏的、非正义的。

平等才是神圣的,只有打破现存的国家制度,消除旧的观念,理性的王国就会降临,特权和压迫就会让位于永恒的真理、永恒的正义。

就是康有为一直向往的资本主义社会,也是不尽人意的。

当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这个所谓的理性王国,并不是原来人们所追求的理想乐园。

资本主义宪法大书是保护的私有财产的,资本家正是凭借这一点,疯狂的掠夺财富,榨干劳动人民的每一根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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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书》性别平等观念综述
作者:李普
来源:《卷宗》2018年第19期
摘要:康有为在《大同书》中阐述女性遭受的八种苦难后提出“去形界保独立”的观点。

他承认女性对于社会进步的意义,提出女性苦难源于千百年来男权社会的宗法制。

为了改变男女不平等,康有为提出要赋予女性与男性同等的公民权;使女性在经济上独立于男性;主张婚姻自由。

康有为的性别平等观念比较激进,但是不可否认他在男女平等观念上对国人的思想启蒙。

关键词:相对自由;性别平等;男女平权
1 性别不平等的表现
《大同书·去形界保独立》通篇论述了当时的男女不平等。

康有为认为“男女皆为人类,同属天生,而压制女子,使不得仕宦,不得科举,不得为议员,不得为公民,不得为学者,乃至不得自立,不得自由,甚至不得出入、交接、宴会、游观。

又甚至为囚,为刑,为奴、为私、为玩,不平至此,耗矣哀哉!损人权,轻天民,悖公理,失公益,于义不顺,于事不宜。

”他认为女性虽然处于弱势地位,长期被男性凌弱,但从人类文明演进的历程来看,“一切事为器用皆出于女子”即使只有男性被记入史册,也不可否认女性在人类社会种族繁衍和推动文明演进中的作用。

康有为还特别强调性别不平等在婚姻中的表现。

传统封建社会强调男女有别,婚前婚后对于两性交往都有严格的禁律。

但是男女大防最初只是通过限制女性与男性的交往,禁止出现淫乱等越轨行为。

直到程朱理学出现“存天理,灭人欲”的极端禁欲主义。

禁欲主义表面追求清心寡欲实质尽是虚伪道德,通过违背人性来达到所谓的禁欲是对人性的戕害和扭曲。

在两性交往中一味强调男女有别从而限制男女交往违背自然规律,越是禁止越是会出现逆反行为。

而抑制男女交往根本上是为了维护男性的统治地位,男性对女性的统治体现为对支配权、所有权。

康有为认为女性被抑制囚禁太久会出现:“不能广学识,不能阔心胸,不能健身体,不能资世用”的问题,可见男女不平等对女性独立人格与独立意识的危害。

2 性别不平等原因
康有为认为,男女不平等的根源在于封建社会宗法制中对“家”“家族”的重视。

在传统的伦理体系中,女性受到三从四德的约束,出嫁前后可以说是对女性所有权、支配权的交接与转移。

女性终其一生都要依附于男性生存,能否生育男孩甚至可以决定女性的命运,而一旦形成依附关系就要受到男性的约束。

为维护男性的尊严和权利,男权社会对于女性提出各种约束,包括行为禁令和思想禁锢。

通过缠足、禁止出游、禁止社交等行为限制女性与外界的交往,进而从源头上限制女性与男性的交往。

社交行为受限使被束缚于深闺中的女性,既不能了解社会状况,也不能通过教育接受先进思想,导致女性观念难以变化,因此才会在社会巨变的时候仍然成为封建道德的卫士。

数千年“女子无才便是德”“烈女不事二夫”“饿死是小,失节是大”的“贞”“德”教育,看似是对女性歌颂褒扬,女性为了得到社会认可而压抑自己的天性,并且逐渐将社会要求内化为自身的要求。

在传统伦理道德与男权统治的共谋下,女性逐渐失去独立意识和反抗精神,继而失去了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3 性别平等的表现
康有为提出他关于男女平等的核心观点——通过恢复女性的经济独立使女性在人格和精神上得到独立。

男女平等的基础在于使女性获得和男性同等的公民权,其次才有可能获得同等的独立和自由。

3.1 平等的公民权
康有为的平等自由观念受到西方“天赋人权”思想的影响,他支持人人生而平等,所以女性拥有和男性一样作为人的权利,包括公民权、平等权、自由权,不能因为男女外形的差异就被差别对待。

平等体现在女性身上表现为有自由出行、自由交友、参政议政、自由婚配、追求上进、做学问的权利,也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公民有和男性同等自由权利的权利。

3.2 平等的交好自由权
谈到两性相处中的平等,康有为首先主张在两性关系中,男女都有本人自由选择的权利,为了区别传统意义上的婚姻,他提出将所立合约称为交好之约。

交好之约与婚姻的区别在于对合约时间以及合约期间双方责任的限制,合约双方不应像传统婚姻一样是依附关系,而应该像交朋友一样双方平等,没有尊卑贵贱。

交好之约在时间上以感情存废作为契约留存的标准,区别于传统靠生育维持的婚姻。

因为“见异思迁,爱美之心”属于人之常情,而传统婚姻则一直试图掩饰这一弱点,不惜为了表面上的婚姻长久而牺牲婚姻质量。

如果婚姻已经破碎,为了一纸婚约直到死亡才能解脱是对人性的桎梏和压抑。

而以感情作为合约凭据基于双方许可及自愿的,本着合则留不合则散的原则时间长短可变,不会出现一方勉强另一方的情况出现。

这是对女性的极大“松绑”,即女性的命运不必有丈夫决定,女性的人生存在变化的可能。

3.3 社会评价两性关系有统一标准
使交好合约合法化会使全社会对两性关系会有重新的认知,异性间相处都是自由平等的,社会不会有所谓的“弃妇”“寡妇”的称呼,因此不会有“守贞”等舆论监督或约束,女性在结束一段关系后面临的社会环境会更宽松平和,两性间的平等直接投射在社会中,由社会对女性做出“松绑”。

两性中的不平等与传统中传宗接代的要求有关,重男强女思想严重,不生儿子的女性
也会面临更多委屈,婚姻制度使女性的生育苦难合法化。

男权社会对于男女的双重标准对女性而言也是潜在的不公平,即使男女双方门当户对,女性的弱势仍不可免。

如传统婚姻中男性可以纳妾嫖娼,但却要求女性必须从一而终,生儿育女稍有不慎都有可能为此丧命。

尤其是对寡妇守贞的要求,无视丧夫女性面临的生存压力,为了维护男性的面子和地位而违背人性。

因此,交好之约使“法律所许道德无讥,人人不用委屈隐忍,也不用离异告绝,各得所求”。

4 婚姻自由的“相对性”
康有为主张婚配自由,但是他提倡的自由仍然是相对的。

首先,在婚姻或家庭中,只有女性拥有独立的能力,能够不因生存能力而被男性束缚于婚姻中,才能真正促进两性间的平等。

如果女性没有上过学或者学问未成需要仰仗丈夫生活,就不能有婚姻自由的权利。

通过将女性婚姻自由门槛提高,进而限制女性对自由权利的滥用。

康有为并没有对男子有同等要求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是因为男性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具备了应对生存考验和经济独立的能力。

女性作为和男性同等的公民,必须做到精神和经济上的独立,才有机会和可能实现真正的自由。

这既是对女性自由权利的保护,也是对自由的保护。

在权利和义务中保持着一种平衡,不能让女性因为不切实际的盲目追求而使自由被滥用,失去本来的意义。

5 结语
康有为的性别平等充满了人文主义色彩,他从人权和人性角度出发追求男女平权,称得上是中国历史上较早具有女性主义色彩的思想家,但是由于当时社会动荡,旧传统与新文明之间激荡未平,社会还没有形成全新的新伦理道德和价值观。

而且他立足于未来社会空谈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对于封闭的中国社会而言太过激进。

虽然大同世界的男女平等并未实现,但当今中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男女平等,康有为在男女平等上对国人的思想启蒙不可忽视。

参考文献
[1]康有为.大同书[M],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10.
[2]姜昱子.康有为平等思想分析[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3,(4)
[3]何金彝.康有为的妇女观与卢梭的平等说[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1,(9)
作者简介
李普(1995-),女,汉族,陕西咸阳人,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级社会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发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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