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细则

合集下载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讲座 司法局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讲座 司法局

三、关于农村消费、交通、医疗方面 的法律知识
消费方面
第一、购买农机发生质量怎么办? 第二、购买种子发生质量问题找谁? 第三、假化肥、假农药怎么防?
交通事故
第一、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 第二、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应该怎么算?
医疗事故
第一、什么是医疗事故? 第二、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应该如何保存 病历资料? 第三、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二、关于婚姻、继承方面的法律知识
第一、结婚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第二、离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第三、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共享有哪 些权利,承担什么义务? 第四、遭遇家庭虐待、遗弃或家庭暴力, 应怎么办? 第五、什么是遗产?哪些属于遗产,应按 照怎样的顺序继承遗产? 第六、在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加强农村法律知识学习宣传 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突破发展
主讲人:洛南县司法局副局长 梁君凌
一、关于农村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 知识
第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家有什么规定? 第二、能不能把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 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土地承包生效后,能不能随便变更或解除? 第四、《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保护妇女承包经营权有 哪些规定? 第五、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保护? 第六、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不可以随意自由转让? 第七、与邻居发生宅基纠纷怎么办? 第八、国家对征地拆迁补偿和拆迁安置有什么规定?
讲座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四、关于解决民间纠纷方面的法律知 识
第一、关于私下达成的和解协议有没有否相同的问题; 第三、 关于打官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问题; 第四、关于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问题。
五、关于进城务工方面的法律知识
第一、进城务工要准备五种证件; 第二、进城务工要注意五条事项; 第三、进城务工要学习《劳动合同法》 1. 要了解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应明确的内容; 2. 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具体规定; 3. 可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有哪些。

村宪法宣讲活动

村宪法宣讲活动

村宪法宣讲活动标题:村宪法宣讲活动策划方案一、活动背景:为了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特此举办本次“村宪法宣讲活动”。

通过此次活动,我们希望使广大村民更加深刻地理解和认识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活动目标:1. 提高村民对宪法的认知度。

2. 增强村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3. 促进乡村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活动内容:1. 宪法知识讲座:邀请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或学者,深入浅出地讲解宪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性。

2. 宪法知识问答: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激发村民学习宪法的兴趣和积极性。

3. 宪法宣传资料发放:制作并分发宪法宣传册、海报等,方便村民在日常生活中随时查阅。

四、活动流程:1. 开场白(介绍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2. 宪法知识讲座。

3. 宪法知识问答环节。

4. 宣传资料发放。

5. 活动总结。

五、活动准备:1. 确定讲座主题和主讲人。

2. 制作宪法宣传资料。

3. 准备问答环节的奖品。

4. 做好活动场地的布置和设备的调试。

六、活动时间与地点:活动时间:待定活动地点:村文化广场七、活动预算:活动经费主要用于讲座费用、宣传资料制作费用以及奖品购买费用,具体金额待进一步细化后确定。

八、活动后续:活动结束后,我们将进行反馈收集,了解村民对本次活动的评价和建议,以便我们在今后的活动中不断改进和提高。

九、结语:我们期待每一位村民都能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让我们共同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尊严,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我们的贡献。

农村法律知识讲座讲稿农村法律知识宣讲范文

农村法律知识讲座讲稿农村法律知识宣讲范文

农村法律知识讲座讲稿农村法律知识宣讲范文农村法律知识讲座讲稿一一、农村土地法律制度(一)农村土地承包法1、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方式的规定是:“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2、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至70年.3、土地承包的原则:一是按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是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是承包方案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是承包程序合法.4、农村土地承包的合法程序是:(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的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方案.5、下面结合相关事例谈谈土地承包合同问题.(1)例: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农村户口家属可以继承他的承包权吗?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吗?答案:承包人过世的,应判断他所在的承包合同内其他人员是否在世,如果都不在世了,属于全户消亡,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地.如果承包合同内还有其他成员,那么这份合同依然有效,发包方不能收回承包地.(如果该家属和土地承包人是同一户口的,则不发生继承,可以继续承包;如果不是同一户口,则不能继承承包地,只能继承承包收益,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2)例:女儿出嫁后,在婆家村没有分到地,她原来的地村委会有权收回吗?答案:妇女出嫁,在新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土地时,原有承包地不得抽回.(3)例:大学毕业后,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农村老家的土地承包权该不该保留?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只有全家都迁移到了设区的城市,纳入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村集体才有权收回你们家(家庭承包而不是个人承包)的承包地,村集体在承包期内也无权调整你们家(家庭承包而不是个人承包)的承包地.(4) 例:承包了几百亩土地,打算种粮食,可是付了承包款后却没有了启动资金,那么土地承包合同可以在银行贷款吗?(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否能贷款?)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都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根本障碍在于法律的禁止规定.但由于农民因缺乏可抵押的财产,融资渠道很窄,扩大生产规模存在很大障碍,而现阶段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在农民的财产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允许农民以家庭承包耕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还是有很大的市场需求,因此目前很多地方纷纷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推进产业集中发展:支持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和重大产业化经营项目,加大对乳品、酿酒、肉类等农产品精加工产业集群的扶持力度;二是推进农民向集中居住区集中: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解决农民进城购房资金需求;三是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支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促进集中成片流转土地,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四是支持农田水利、农村能源、环境整治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以,你可根据以上情况,选择适合的条款,写份贷款申请,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咨询并申请贷款.(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问题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就是农民可以将自己承包的村集体土地部分或全部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转移给第三方经营, 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通俗点讲,就是承包农户承包土地后,如果自己不愿意种土地,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将所承包的土地再次转交其他人耕种,自己可以从中收取一定的利益.当然,被流转出去的土地一般不能改变其农业用途.1、如何办理农村土地流转?(1)“提出申请a.土地流出方向村民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四至、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镇土地流转服务管理部门报送.b.土地流入方向镇土地流转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镇土地流转服务管理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备案.(2)审核、登记a.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b.镇土地流转服务管理部门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镇土地流转服务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4)信息发布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5)自愿协商县、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镇、市归档备案.2、转让与转包、出租的区别主要有哪些?(1)转让时承包户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而转包和出租没有此限制;(2)转让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而转包和出租只须到发包方备案;(3)转让后新的承包方应当与发包方建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终止,而转包和出租继续保持原承包关系.3、对未进行家庭承包的集体土地、水面等应如何流转?对未进行家庭承包的集体土地、水面、“四荒”地、林地以及整治开发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等,经村、组会议讨论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协商等方式进行发包,承包方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后,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规范流转.4、土地流转纠纷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1)协商:是由发生争议的土地承包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解决承包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解决承包纠纷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法.(2)调解:是指土地承包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后,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讲理劝说,分清是非,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这也是解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重要方式.(3)仲裁:是指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的事项交给仲裁机构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后,按照一定的程序作出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裁决,从而解决双方的争议.(4)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通过协商、调解方式不能解决纠纷,也不愿进行仲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土地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街道)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镇(街道)或者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关于农村土地征用的相关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的土地也在被不断的征用,为此,我们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1、什么叫土地征用?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主要是:行政征收取得的是财产所有权,而行政征用取得的是财产使用权.2、土地征用有哪些特征?土地征用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在法律关系上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2)征用土地具有强制性;(3)征用土地具有补偿性;(4)征用土地将发生土地所有权转移.3、国家集体土地征用应遵循的原则包括?(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4、我国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范围和标准包括:(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偿费(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我国土地的所有形式包括两种,一是土地的国家所有制,二是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我国农村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与农村集体之间所有权的转移,它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给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相应的补偿后,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关于土地征用问题,农民朋友关注的主要是赔偿问题,而补偿各地又不尽相同,那么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呢?(1)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订.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可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2)统一年产值倍数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3)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4)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二、农业技术推广法律制度科学技术是促进农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农业技术推广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现代生产力的主导力量.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农业的紧密结合,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扶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1、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有利于农业的发展;(2)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3)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4)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5)实行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推广机构与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6)讲求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2、农业技术的应用农业技术应用是指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推广的农业技术的应用.为确保农业技术的应用效果,支持和保护农业技术应用主体参与应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1)无偿服务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形式(2)农业劳动者享有对推广技术的选择权(3)农业劳动者享有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权利3、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1)资金保障为了保障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投入,《农业技术推广法》作了具体规定.a.国家投入资金;b. 社会各界筹集资金;1)集体资金;2)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单位通过自身经营服务创收筹集的资金;3)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企业事业单位等投入的资金;4)国内外有关组织与个人提供的贷款和捐赠资金.(2)人员保障为稳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推广队伍,调动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农业技术推广法》对有关保障措施作了具体的规定.a.稳定农技推广队伍b.提高从业人员素质(3)物资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必须依托一定的物资条件,如必要的试验仪器、测试设备、生产资料、试验基地等.《农业技术推广法》明确的规定这些要受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转租和拍卖.三、农村婚姻法当前农村离婚问题呈现离婚率居高不下、当事人年龄小且结婚时间比较短、外出务工人员多、女性提出离婚的多、涉及违法行为的多、当事人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短期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多等特点.其主要原因是打工外遏、婚外生情、草率处理婚姻问题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农村离婚案件过程中也遇到了当事人举证困难、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的案件比例高、过错赔偿制度运用较少、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离婚后难以实现等问题.为维护农村的安定团结和健康发展,必须重视加强法律宣传工作和婚姻管理工作,尤其司法机关要正视问题,创造性地执行法律,充分行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通过正确贯彻实施婚姻法,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念,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农村法律知识讲座讲稿二同志们:大家好,首先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真诚的感谢。

新农村法律常识讲座

新农村法律常识讲座
第三,公民必须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公民有劳动,受 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 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等。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 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义务。”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中,不存在只享有权利而 不履行义务的公民,也不存在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的公民,只有把认真行使公民权利和自学履行公民义务 结合起来,才是正确的态度。另外,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义务是不可以放弃的。只要父母履行了对子女的抚养义 务,子女就应该担负赡养父母的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
像以上纠纷,都属于民法调 整的范围。可见民法与人们的关 系最密切,最直接。
二、民法的含义
2010年初,仙山市工商局在春节前夕 开展了涉及行业安全的大检查活动。1月 20日来到了本市从事办公家具生产的龙头 企业“万家用”家具厂,对该企业安全生 产方面存在的两个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并罚款1万元,企业不服起诉到法院。 2010年3月20日,仙山市工商局由于 新的办公大楼落成,需要购进一批新的办公 家具,于是,派人到“万家用”家具厂并购 买价值20万元的办公家具,在讨价过程中, 副局长李某与工作人员小王发生争执,并出 手打了小王,致其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 3000元,出院后小王向李某索赔遭拒,于 是向法院起诉。
宪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 五分一以上的全国人大 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 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 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普通 由全国人大或 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 法律 其常委会制定 的过半数通过
三、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上海一女大学生到某大型超 市购物,保安怀疑她偷盗,就将 她带到地下室以及其下流的手段 强行搜身,并侮辱其人格。她为 此起诉到法院。 请问

农村法律知识讲课稿

农村法律知识讲课稿

农村法律知识讲课稿同志们:大家好,首先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真诚的感谢。

今天,我们来这里给大家上堂法律课,希望大家学完后,都能当一次义务法制宣传员,把它讲给身边的人,为我们和谐乡镇的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如果我们以及我们身边的人都知法、守法了,那么家庭就和睦了,村里和谐了,乡镇和谐了,自然我们的社会也就和谐了。

今天,我想用二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和大家探讨有关我们农村地区最常见、最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

一、我们讲讲村民自治。

1、什么是村民自治?从自治的内涵和自治的形式来讲,村民自治的构成主要包括两个条件:一是农村社区;二是自治的主体。

农村社区指自然村落,自治的主体指村民群众。

因此,村民自治是:一个或几个自然村的村民,自己组织起来,在基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即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

实施村民自治的机构是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

2、为什么要建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是农村群众在村民自治活动中的一个创造。

我国现有村民委员会是在原来生产大队的基础上设立的,规模大,人口较多,一般在1000人到3000人,多的达到8000人以上;在一些山区村,村民委员会由几个自然村组成,村民居住分散,再加上土地分散经营后,很多村民农忙时下田干活,农闲时外出打工,有的长年在外地经商办企业。

这样就给经常性地召开村民会议带来了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广大村民当家作主,及时决策村中大事,人们在实践中创造了村民代表会议这种形式。

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给予了肯定,并用法律条文固定下来。

3、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

它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村民代表会议会议闭会期间,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之前,村民委员会应将所讨论的事项在村内公告。

村民代表要在所代表的村民当中,广泛征求意见。

基层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内容完整课件

基层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内容完整课件
春天的美不仅体现在景色,还体现在 人的心 灵。这 几天一 直是春暴天风的雨美天不气仅,体所现以在路景国色,有还许体多现积在水人,的人心们灵开。汽这车几时天若一要直经是过暴积风水雨,天车气速,开所得以很路快国的有话许,多路积边水的,行人人们就开要汽遭车殃时了若,要因经为过溅积起水的,那车些速脏开水得会很弄快得的他话们,满路身边都的是行。人 就要遭 殃了, 因为溅 起的那 些脏水 会弄得 他们满 身都是 。 春天的美不仅体现在景色,还体现在 人的心 灵。这 几天一 直是暴 风雨天 气,所 以路国 有许多 积水, 人们开 汽车时 若要经 过积水 ,车速 开得很 快的话 ,路边 的行人 就要遭 殃了, 因为溅 起的那 些脏水 会弄得 他们满 身都是 。
春天的美不仅体现在景色,还体现在 人的心 灵。这 几天一 直是暴 风雨天 气,所 以路国 有许多 积水, 人们开 汽车时 若要经 过积水 ,车速 开得很 快的话 ,路边 的行人 就要遭 殃了, 因为溅 起的那 些脏水 会弄得 他们满 身都是 。 春天的美不仅体现在景色,还体现在 人的心 灵。这 几天一 直是暴 风雨天 气,所 以路国 有许多 积水, 人们开 汽车时 若要经 过积水 ,车速 开得很 快的话 ,路边 的行人 就要遭 殃了, 因为溅 起的那 些脏水 会弄得 他们满 身都是 。
农村常用法律法 日
目 录
壹:农村土地法律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法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问题 春天的美不仅体现在景色,还体现在人的心灵。这几天一直是暴风雨天气,所以路国有许多积水,人们开汽车时若要经过积水,车速开得很快的话,路边的行人就要遭殃了,因为溅起的那些脏水会弄得他们满身都是。
春天的美不仅体现在景色,还体现在 人的心 灵。这 几天一 直是暴 风雨天 气,所 以路国 有许多 积水, 人们开 汽车时 若要经 过积水 ,车速 开得很 快的话春,天路的边美的不行仅人体就现要在遭景殃色了,,还因体为现溅在起人的的那心些灵脏。水这会几弄天得一他直们是满暴身风都雨是天。气,所 以路国 有许多 积水, 人们开 汽车时 若要经 过积水 ,车速 开得很 快的话 ,路边 的行人 就要遭 殃了, 因为溅 起的那 些脏水 会弄得 他们满 身都是 。 春天的美不仅体现在景色,还体现在 人的心 灵。这 几天一 直是春暴天风的雨美天不气仅,体所现以在路景国色,有还许体多现积在水人,的人心们灵开。汽这车几时天若一要直经是过暴积风水雨,天车气速,开所得以很路快国的有话许,多路积边水的,行人人们就开要汽遭车殃时了若,要因经为过溅积起水的,那车些速脏开水得会很弄快得的他话们,满路身边都的是行。人 就要遭 殃了, 因为溅 起的那 些脏水 会弄得 他们满 身都是 。 春天的美不仅体现在景色,还体现在 人的心 灵。这 几天一 直是暴 风雨天 气,所 以路国 有许多 积水, 人们开 汽车时 若要经 过积水 ,车速 开得很 快的话 ,路边 的行人 就要遭 殃了, 因为溅 起的那 些脏水 会弄得 他们满 身都是 。 春天的美不仅体现在景色,还体现在 人的心 灵。这 几天一 直是暴 风雨天 气,所 以路国 有许多 积水, 人们开 汽车时 若要经 过积水 ,车速 开得很 快的话 ,路边 的行人 就要遭 殃了, 因为溅 起的那 些脏水 会弄得 他们满 身都是 。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村干部培训)专题培训课件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村干部培训)专题培训课件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村干部培 训)
一、农村土地法律制度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
1、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 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 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 包。”
2、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 至70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
转包 出租 互换 转让 入股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和出租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 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和发包 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转包与出租的区别
转包: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 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
例:大学毕业后,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农村老家 的土地承包权该不该保留?
例:全家迁到了别的城镇并转为非农户,原来所在 村的土地承包还能不能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 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 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入股的基本特征: 1、入股的主体只限于农户,是农户之间的自愿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 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进行互换。
注意: 1、互换必须坚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集体经
济组织可以建议或协调但不能强迫。 2、互换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即双
方当事人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3、承包经营权互换后,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村干部培训)PPT培训课件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村干部培训)PPT培训课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Leabharlann 换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 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进行互换。
注意: 1、互换必须坚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集体经
济组织可以建议或协调但不能强迫。 2、互换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即双
方当事人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3、承包经营权互换后,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
3、土地承包的原则:
一是按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 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是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是承包方案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
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是承包程序合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入股的基本特征: 1、入股的主体只限于农户,是农户之间的自愿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村 干部培训)
一、农村土地法律制度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
1、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 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 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 包。”
2、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 至70年。
转让与转包、出租的区别:
(1)转让时承包户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来源,而转包和出租没有此限制;
(2)转让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而转包 和出租只须到发包方备案;
(3)转让后新的承包方应当与发包方建立新的承包关 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终止,而转包和出 租继续保持原承包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细则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细则
以下内容由职场收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第一章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简介
一、农村土地法律制度
(一)农村土地承包
1、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方式的规定
2、农村土地承包期限
3、土地承包的原则
4、农村土地承包的合法程序
5、结合相关案例谈谈土地承包合同问题
(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问题
1、如何办理农村土地流转
2、转让与转包、出租的区别
3、对未进行家庭承包的集体土地、水面等应如何流转
4、土地流转纠纷解决
(三)关于农村土地征用的相关问题
1、什么叫土地征用
2、土地征用特征
3、国家集体土地征用应遵循的原则包括
4、我国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范围和标准
二、农村婚姻法律制度
1、《婚姻法》规定应当禁止的行为
2、结婚的法定条件
3、婚姻法的“四个禁止”
4、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5、在哪种情况下婚姻是无效的
6、《婚姻法》对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的受害人的救助
7、农村妇女离婚或丧偶后留在男方村中居住是否享有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
8、结合事例谈谈农村彩礼的问题
三、人民调解法律制度
1、人民调解的性质
2、对人民调解员的选任
3、如何健全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增强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4、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和司法确认制度
5、如何强化指导保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健康发展
四、贵州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1、新农保的基本原则
2、目前新农保每年缴费
3、政府对新农保的补贴
4、个人账户
5、养老金待遇
第二章贯彻执行农村法律法规树立依法治村的理念
一、依法治村的重要性
二、依法治村的含义和内容
三、依法治村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四、依法治村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