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商务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6•【字号】甘政办发[2012]76号•【施行日期】2012.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7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建立甘肃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组成人员召集人:刘永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成员:陆代森省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马成洋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泉清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旭东省科技厅副厅长李平省工信委主任姚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张云生省监察厅副厅长李秀娟省财政厅副厅长、纪检组长陈牧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武德凯省环保厅副厅长武文斌省农牧厅厅长赵建林省林业厅副厅长王代喜省商务厅副厅长王文全省文化厅副厅长刘立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郭承录省工商局局长孙伟省广电局局长曾施霖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朱晓力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刘兴魁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清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瑞甘肃保监局局长李文瑞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刘爱平甘肃银监局副局长管兴业甘肃证监局副局长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部门参加。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审核后按程序报备。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政府金融办,承担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
联席会议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方针和政策。
(二)研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提供政策解释,组织起草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发展改革(物价)系统涉及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发展改革(物价)系统涉及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
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6.20
•【字号】甘发改法规〔2018〕458号
•【施行日期】2018.06.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省发展改革(物价)系统涉及群众和企业到政
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甘发改法规〔2018〕458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兰州新区经发局:
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甘机编办发电〔2018〕7号)要求,我委依据《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7〕12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梳理编制了《全省发展改革(物价)系统涉及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现予印发。
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遵照《目录》执行,并督促指导本地区县(区、市)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贯彻落实,做到甘肃政务服务网上本部门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名称与《目录》保持一致,确保全省发展(物价)系统涉及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名称规范统一,为下一步做好“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梳理奠定基础。
联系人:张鹏飞联系电话:************
附件:全省发展改革(物价)系统涉及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4.02.12•【字号】甘商务秩序发[2014]66号•【施行日期】2014.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甘商务秩序发〔2014〕66号)各市州商务局:根据商务部开展商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和2014年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推进我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省商务厅决定开展2014年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从2014年3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在督查的同时,3月份集中对2013年确定的甘南州和皋兰县等28个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督查。
具体到各市州、县督查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一)各市州、县整合拓展商务行政执法领域、商业预付卡、零供关系、药品流通、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药店销售、打击侵权假冒等工作情况;(二)各市州、县商务执法机构、人员、办公场所、执法装备、工作制度等方面落实情况,已建的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联系点)运行情况;(三)按照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3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甘商务秩序发〔2013〕568号)要求,会同省财政厅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督导。
三、督查要求开展对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督查,是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举措,各市州商务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把这次督查作为提升本地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契机,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提出努力方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甘肃省商务厅2014年2月12日。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厅“两轻一免”处罚清单的通知-甘商务秩序发〔2020〕323号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厅“两轻一免”处罚清单的通知
正文:
---------------------------------------------------------------------------------------------------------------------------------------------------- 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厅“两轻一免”处罚清单的通知
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为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和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甘法办发〔2020〕16号)精神,以及制定公布“两轻一免”清单要求,省商务厅根据《拍卖管理办法》《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形成了省商务厅“两轻一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即“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和“不予处罚清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相关处室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厅市场秩序处反馈。
附件:甘肃省商务厅“两轻一免”清单.
甘肃省商务厅
2020年12月9日
——结束——。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13•【字号】甘政办发〔2020〕109号•【施行日期】2020.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1月13日甘肃省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更大力度推进“不来即享”,有效解决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来回跑”等堵点难点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2020年底前,完成40%的清单内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详见附件1)“省内通办”、国家发布的第一批事项(详见附件2)“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动态调整更新机制,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更好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二)具体目标。
1.大力推动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理。
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及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便利群众异地办事,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厅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厅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0.04.10•【字号】•【施行日期】2020.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厅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机关相关处室(单位),省贸促会、省经合局:为进一步做好我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现将《甘肃省商务厅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商务厅2020年4月10日甘肃省商务厅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甘肃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进一步做好我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一)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水平。
1.持续加强权责清单建设。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变化情况,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及时调整完善我厅权责清单内容,确保企业和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不断推进我厅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
(牵头处室:法规处;责任处室:秩序处、建设处、服贸处、运行处、流通处、外贸处、机电处、外资处、外经处、电商处,省贸促会)2.推行不见面审批。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查询、咨询、申报,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受理、办理、结果寄达等“非接触式”服务方式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尽量减少办事群众到实体大厅办事,防止传染风险,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安全、更便捷、更高效。
(责任处室:办公室、秩序处、建设处、服贸处、流通处、外贸处、机电处、外资处、外经处、电商处)3.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进一步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8.06.11•【字号】甘商务秩序发〔2018〕282号•【施行日期】2018.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厅机关各相关处室: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33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16〕744号)和《甘肃省商务厅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商务领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结合我省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了甘肃省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甘肃省商务厅2018年6月11日甘肃省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33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16〕744号)和《甘肃省商务厅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商务行政执法行为,现结合我厅职能,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与任务“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依法实施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执法检查制度。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将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除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对被检对象实施的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随机抽查。
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工作的方案

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工作的方案各街道办事处、xx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xxx软件园、高新区xx园: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x政办〔2017〕44号)与《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工作的通知》(x政办〔2017〕166号)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区“放管服”改革,以群众和企业办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为目标,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现就我区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趟不用跑”事项是指可以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事项,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办结全部实现网上通办。
“最多跑一趟”事项是指最多需要一次到窗口申请、提交材料或取件的事项,包括:即办事项,通过网上预审或受理、窗口领取证照或批文时一并核验材料的事项,以及其他可以通过简化优化流程实现“最多跑一趟”办理的事项。
各有关部门、各街镇要按照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为目标,全面梳理公布本单位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以及相关便民服务事项,对符合“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要求的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对暂时达不到要求的事项,应研究提出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的具体措施。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马上就办”。
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要求,大力践行“马上就办”精神,建立健全“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
(二)坚持公开透明。
规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的办事指南,做到标准明确、条件清楚,让群众和企业明白办事、放心办事。
(三)坚持协同配合。
重点围绕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关键领域和突出环节,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对涉及跨层级、跨部门事项,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协同配合,避免让群众和企业来回跑、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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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商务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商务厅
•【公布日期】2018.05.23
•【字号】甘商务电〔2018〕18号
•【施行日期】2018.05.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商务系统“最多跑一次”
事项梳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旅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单位):
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解决各地商务部门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名称不规范、口径不一致、范围不准确、上下不统一、数量相差悬殊等问题,加快“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现就全省商务系统进一步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梳理规范的标准
(一)主项名称统一。
商务系统省、市、县部门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名称,要与甘肃政务服务网上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保持一
致,并做到规范统一。
对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目录之外的事项,如确需保留,要依法依规对事项目录进行调整。
(二)子项名称统一。
相同事项的子项拆分要统一,梳理要求同上。
(三)适用依据统一。
商务系统省、市、县部门同一个办事事项的办理依据要统一。
(四)申请材料统一。
商务系统省、市、县部门同一个办事事项的办事申请材料要统一。
每个申请材料都要有明确法律依据,做到名称规范,形式(原件、复印件)和数量明确,杜绝模糊性表述和兜底条款(如:其他材料)。
同时,要明确每个事项材料的数据来源(即数据共享需求)。
(五)办事流程统一。
办事流程主要用于向办事群众和企业公示事项办理的程序,要采用Visio软件绘制标准化流程图。
如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的办事流程不一致,流程图需分别绘制。
(六)业务经办流程统一。
业务经办流程主要用于说明内部工作人员的经办环节。
业务经办流程要与信息系统内的办理流程一致。
(七)办理时限统一。
办理时限指商务系统省、市、县部门同一个办事事项自受理申请之日到办结的时限。
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各市州、县区可以在省商务厅规定的标准基础上再缩短办理时限。
(八)表单内容统一。
商务系统省、市、县部门同一个办事事项涉及的申请表单格式要统一,涉及的办事结果材料格式要统一。
以子项为单位,按照“一事一表单一结果”的要求梳理。
同时,要明确申请表单中每个项的数据来源(即数据共享需求)。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
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规范工作是推行“四办”改革、实现“一网通办”的基础。
各市州商务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单
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上下联动。
各市州商务部门要统筹做好市州、县区商务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规范工作,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持续做好事项梳理公布。
各市州商务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要明确事项梳理范围口径、“一件事情”的界定标准和时间要求,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公布工作,并持续提高“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比例。
各市州商务部门5月底前组织对本系统市县已公布的事项进行“回头看”,及时调整规范和跟踪落实。
(三)抓紧开展比对规范。
在市州、县区商务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梳理规范的基础上,我厅拟于5月底前在兰州举办为期一周的全省商务系统“最多跑一次”工作会,组织开展比对规范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接此通知后,请各市州商务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尽快安排熟悉业务的参会人员提前准备好已在政务服务网的公布的依申请类行政权力清单及“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等资料。
请各市州商务部门于5月28日前分别梳理完成所在市州、县区两级《全省商务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指导目录》(附件1)、《全省商务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规范表》(附件2)及逐项绘制办事流程图,于参会报到时一并提交。
请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按上述要求将附件1、2及流程图于5月28日前报法规及公平贸易处。
甘肃省商务厅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