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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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手术患者识别标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定本制度。

请相关科室与人员依照执行。

1、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识。

术前由手术医师用甲紫(龙胆紫)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2、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3、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的患者,则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4、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5、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病人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识别标识。

6、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

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

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一、目的为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避免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手术部位的识别和标识工作,确保手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手术患者,涉及双侧、多重结构(如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如脊柱)的手术均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和标识。

三、制度内容1.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1)手术前,由手术医师根据手术通知单、病历资料和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手术部位。

(2)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手术部位的标识。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识。

(3)手术部位标识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医师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4)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识,进行核对。

2.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1)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2)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等信息。

(3)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4)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四、管理与监督1.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识别制度由手术室、病房、麻醉科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手术部位识别和标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需作标识者: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识。

二、不需标识者:左右对称的单器官的手术(如心脏)、不能预先确定手术切口的手术、腔内手术、已有明显伤口的手术、早产儿(易造成发育不全皮肤的永久性着色)或有皮肤疾病不能做标识的手术等。

三、标识要求:1.手术患者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手术医师(主术或一助)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蓝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2.手术部位标识应标在手术部位体表皮肤,以使用常规消毒后仍能辨识为原则。

四、患者手术部位标识方法: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腹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三个“×”;双侧、多手指(足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椎)手术时,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并在直线旁写2位数字,标识如下:2〃1,2〃2;3〃1,3〃2,3〃3;4〃1,4〃2依此类推,前一个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数量,后一位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顺序,如“2〃1”是指本次手术有二个手术切口,此处为第一个手术切口;又如“3〃2”是指本次手术有三个手术切口,此处为第二个手术切口。

五、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的患者,则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六、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若无标识,禁止将患者接进手术室(急诊除外)。

七、手术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步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导以麻醉医师提问、手术医师回答、巡回护士核对的方式进行),经核对无误,三方签字,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手术患者识别标识轨制之杨若古兰创作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平安,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特拟定本轨制.请相干科室与人员按照履行.
1、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识.术前由手术医师用甲紫(龙胆紫)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自动约请患者及家属介入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2、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识表记标帜.
3、对于方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的患者,则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4、临床大夫在医疗活动中要严酷履行《术前讨论轨制》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5、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病人时根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识别标识.
6、手术大夫、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酷按照手术平安核查轨制进行三方核对,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符合.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流程

××市第一人民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为加强我院对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保证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并确保病人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二、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

术前由手术医师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提倡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三、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手术侧及部位均应做标记。

四、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1)体表有皮肤切口的——在相应手术切口部位用记号笔画一直线。

(2)腹腔镜手术——在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3)眼科——在患侧眼部覆盖纱布。

(4)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用“↓”标示。

(5)骨科——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6)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患者,术前由手术医生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作为标志,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五、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六、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表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八、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示。

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乳房手术6.左右上肢手术7.左右下肢手术8.左右侧肾脏手术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0.脊柱手术11.周围血管手术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实施,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手术部位标记图姓名:性别:男、女科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拟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医院手术标识制度(2023)

医院手术标识制度(2023)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2023)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根据《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患者安全目标》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1、所有手术均须在术前对手术部位或手术侧做相关标记,特别是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

2、主管医师在术前要明确手术方式及手术切口位置。

3、在手术前一天或备皮时,主管医师应在患者手术切□位置或手术侧规定位置用黑色记号笔(mark笔)标注,并与患者和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同时责任护士负责进行手术部位标识的审核。

4、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须查看有无手术标识,若无标识,拒绝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5、麻醉医师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查看患者手术标识,并查对术前切□标识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认真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若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师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

6、因手术部位标识不清引起的延误手术等后果,由患者所在科室承担。

附件一:手术部位标识方法1、一般手术在相应体表的手术切口部位画线。

2、腹腔镜手术:在切口位置画“X”。

3、烧伤、开放性骨折等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4、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且不涉及双侧结构时(如经阴道手术),不做标识。

5、脊柱手术:先在手术大体位置标识,后在手术室C型臂下定位。

6、眼、耳、鼻、口腔部位手术:均在患侧耳屏前方画“0”。

附件二: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确定手术部位术者做标识手术医师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离开病区前 -------------------------- >手术室护士护士拒收核查切口标识正确无标识---------- 医护麻三方医师手术«—实施麻醉≤-------- 患者入手术室‹标识明确检查标识。

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为加强我院对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保证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并确保病人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手术部位标识制度.1、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过程管理规范.2、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术前由手术医师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3、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及部位均应做“+”号标记.4、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1体表有皮肤切口的——在相应手术切口部位用记号笔画一直线.2腹腔镜手术——在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3眼科——在患侧眼部覆盖纱布.4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用“↓”标示.5骨科——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6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患者,术前由手术医生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作为标志,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手术名称和住院号.5、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6、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表标识和住院号,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7、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示.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若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由手术医生、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共同确认清楚后方可进行麻醉.8、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图医务部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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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
1.左右脑手术
2.左右耳手术
3.左右眼手术
4.左右侧颈部手术
5.左右侧乳房手术
6.左右上肢手术
7.左右下肢手术
8.左右侧肾脏手术
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
10.脊柱手术
11.周围血管手术
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
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
(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实施,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
手术部位标记图
姓名:性别:男、女科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拟手术名称:
手术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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