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介绍
营造法式介绍

3、柱的升起与侧脚
柱的升起与侧脚:随间数升起至角柱,若十三间殿堂,则角柱比 平柱升高一尺二寸;当心间的两柱不升,自次间平柱每间递升2 寸,累进向角渐次升起,令势缓和;如逐间大小不同,即随意 加减;他皆仿此。(十一间升高一尺,九间升高八寸,七间升高 六寸,五间升高四寸,三间升高二寸。)凡立柱并令柱首微收向 内,柱脚微出向外,谓之侧脚;每屋正面(东西向)随柱之长, 每一尺即侧脚一分(1%);若侧面(南北向)每长一尺即侧脚八厘 (8‰);至角柱,其柱首相向,各依本法。 朱儒柱(蜀柱),造蜀柱之制,于平梁上,长随举势高下;殿阁 径一材半;余屋量袱厚加减;两面各顺平袱,随举势斜安叉手。 造叉手之制,若殿阁广一材一契;余屋广随材或加二分至三分, 厚取广三分之一。
宋将作李诫进行总结 工作,于元符三年 (公元1100年)编 成,崇宁二年(公元 1103年)刊印,这 是919年石印版封面。
梁思成先生对营造法式的评价
二,具体细节介绍
《营造法式》中,按质量高低,对建筑等 级进行分类。这样有利于区别对待,控制工 料,节制开支,特别在建筑量较大的情况下, 更需要这种分类。《法式》中虽未明确列出 建筑分类,但从各卷所述内容可以看出实际 上官式建筑有三类,这三类房屋在用料大小、 构造仿上、建筑式样上都有差别。
斗栱介绍
斗栱
用于柱顶、额枋和屋檐或构架间,也称“斗拱”、 “枓”。 斗栱是中国传统木构架体系建筑中独有的构件, 宋《营造法式》中称作铺作
铺作层
1· 斗栱的主要类型 · 转角铺作(角 科) · 柱头铺作(柱头科) · 补间铺作(平身科) · 平座铺作
天花铺作
2·斗栱的构造 朵 —— 一组斗栱称作一朵 栌 斗—— 每朵下部托住整 组斗栱的大斗 昂 —— 斗栱中出跳的楔状构件 类型:批竹昂、琴面昂 昂很尊贵,较高等级的建筑才 华栱 —— 前后出跳的栱 能用昂。
《营造法式》与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

《营造法式》与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首先,就内容而言,《营造法式》主要介绍了中国古代建筑工程的施工法则、设计和测量方法。
全书分为两卷,分别是《筹划篇》和《施工篇》。
《筹划篇》主要涵盖了土木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的选址、规划、布局等方面,同时也介绍了建筑材料的选择和储备等;《施工篇》主要介绍了建筑施工的具体步骤和技术要点,如基础施工、梁柱搭建、砖木瓦工等方面的技巧。
通过《营造法式》的研读,可以了解到当时中国建筑工程的技术标准和流程。
而《工程做法则例》是清代(乾隆三十一年)编写的官方建筑工程法规和实例。
全书共有40卷,包含了各类建筑工程的具体做法、规范标准和案例分析。
内容涵盖了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和设备工程等综合性的内容。
该书系统地总结了当时中国建筑工程的最佳实践和经验,成为后来建筑工程做法的一部重要参考。
最后,就影响而言,《营造法式》和《工程做法则例》都对中国古代建筑工程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营造法式》的发表填补了中国古代建筑技术书籍的空白,为后来的建筑学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而《工程做法则例》则成为了清代建筑工程的权威性法规,将建筑工程的规范标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综上所述,尽管《营造法式》和《工程做法则例》在内容、特点和影响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异,但两者都是中国建筑工程古代技术书籍中的重要著作,为中国古代建筑工程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当时和今天都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实用性。
《营造法式》名词解释

《营造法式》名词解释
营造法式编于熙宁年间(1068-1077),成书于元符三年(1100),刊行于宋崇宁二年(1103年),是李诫在两浙工匠喻皓的《木经》的基础上编成的。
营造法式是北宋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这是我国古代最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标志着中国古代建筑已经发展到了较高阶段。
《营造法式》是宋将作监奉敕编修的。
北宋建国以后百余年间,大兴土木,宫殿、衙署、庙宇、园囿的建造此起彼伏,造型豪华精美铺张,负责工程的大小官吏贪污成风,致使国库无法应付浩大的开支。
因而,建筑的各种设计标准、规范和有关材料、施工定额、指标急待制定,以明确房屋建筑的等级制度、建筑的艺术形式及严格的料例功限以杜防贪污盗窃被提到议事日程。
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将作监第一次编成《营造法式》,由皇帝下诏颁行,此书史曰《元祐法式》。
因该书缺乏用材制度,工料太宽,不能防止工程中的各种弊端,所以北宋绍圣四年(1097年)又诏李诫重新编修。
李诫以他个人10余年来修建工程之丰富经验为基础,参阅大量文献和旧有的规章制度,收集工匠讲述的各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领及各种建筑物构件的形制、加工方法,终于编成流传至今的这本《营造法式》,于崇宁二年(1103年)刊行全国。
营造法式主要内容

营造法式主要内容
营造法式是建筑设计中的一种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统一性:营造法式要求建筑的各个部分在形式、比例、色彩、材料等方面保持一致,形成整体性和统一性的效果。
2. 对称性:建筑物应在布局和立面设计中体现对称性,使整个建筑物看起来更加平衡和稳定。
3. 重复性:营造法式强调在建筑设计中应有一定的重复元素,如重复的窗户、柱子等,以增加建筑的视觉效果。
4. 比例感:建筑的比例应当合理,不能太大或太小,要保持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的感觉。
5. 空间层次感:营造法式要求建筑内部空间的分层、分区与空间流线的布置都应有一定的层次感,使人在建筑内部产生丰富的空间体验。
6. 色彩和材料:建筑的色彩和材料应当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同时也要注意选择质感和触感好的材料,以提高建筑的品质和寿命。
营造法式的运用不仅可以提高建筑的美感和艺术性,还能够提高建筑的实用性和舒适性,是建筑设计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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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式》:中国古代建筑的“语法”

《营造法式》:中国古代建筑的“语法”《营造法式》是北宋官修的有关建筑设计、施工的专书,性质类似于今日的设计手册加上建筑规范,由将作监(土建设计施工机构官员)李诫编修后,在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正式刊行。
它是中国古籍中最完善的一部建筑技术专书,是研究中国古建筑的必备参考书,在明清两代有许多抄本流传,被梁思成比喻为中国古代建筑的“语法”。
《营造法式》收录于《文澜阁四库全书》第686分册中。
▲《营造法式》内页出生于1901年的梁思成,将自己研究中国建筑的事业称为“逆时代的工作”:在西化、现代化的潮流和战争的摧毁下,研究和保护中国古代建筑。
1944年,他曾这样描述自己三十多年来所目睹的现象——原有的精美建筑物被拙劣的“西式楼房”取而代之;小县城为“整顿市容”将刻工精良的市屋门楼尽数拆除;城市街心充满艺术趣味的街市消失,纷纷树立起卑小简陋的洋灰造外国式喷水池;市民毫不觉得可惜,国民熟视无睹(《为什么研究中国建筑》)。
应该说,这些破坏行为并非简单的“西化”,而是19世纪末中国从天朝上国的美梦中彻底惊醒后,试图通过跟随西方的“现代性”来追求民族和国家自立、富强的一种表现。
对于那一代人来说,生在中国积贫积弱的时代,一连串的割地赔款、军阀混战、党派互斗、外敌入侵,使得有识之士心中积累起对民族命运的一种普遍焦虑,这种心情自然地催生出他们追求国家富强的理想。
投射到行动之中,一些人追随西方的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他们成为时代的潮流;还有一些人选择用西方先进的理念、制度和技术保护中国固有的文化,后者的行动看似是“逆时代”的,其实与前者出于同一种对民族命运的焦虑。
▲梁思成测绘山西大同善化寺普贤阁1933年中国营造学社影像资料中国营造学社纪念馆藏《营造法式》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被挖掘出来的。
它是北宋官修的有关建筑设计、施工的专书,性质类似于今日的设计手册加上建筑规范,是由将作监(土建设计施工机构官员)李诫编修后,在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正式刊行的。
营造法式 名词解释

营造法式名词解释
营造法式是指在建筑和室内设计领域中,以法国传统和风格为基础的设计理念和技术。
它源于法国的建筑和装饰艺术,强调对称、比例、精致和优雅的元素。
营造法式注重细节和质感,追求高雅、奢华和经典的效果。
在营造法式中常见的特点包括巴洛克和洛可可风格的装饰、繁复的木工雕刻、华丽的壁纸和织物、大理石地板和雕塑以及精美的家具和灯饰。
营造法式的设计风格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室内设计、家具和时尚领域,给人一种浪漫、复古和优雅的感觉。
明代建筑营造法式

明代建筑营造法式明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的时代,不仅文化繁荣,科技发达,其建筑风格也独具特色,影响深远。
明代的建筑营造法式,既继承了前代的传统,又有所创新和发展,形成了独特的建筑体系。
本文将从明代建筑的特点、营造法式的内容、及其历史价值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明代建筑的特点明代的建筑风格以雄浑、庄重、精致为主要特点。
在宫殿、寺庙、园林等各类建筑中,都可以看到这种风格的体现。
明代建筑在布局上讲究中轴对称,主体建筑通常位于中轴线上,次要建筑则分布在两侧,形成层次分明的空间布局。
在建筑材料上,明代建筑大量使用木材和砖瓦,尤其是木材的运用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形成了独特的木构架体系。
在建筑装饰上,明代建筑注重细节处理,雕刻、彩绘等工艺精湛,富有艺术美感。
二、明代建筑营造法式的内容营造法式是指导建筑设计和施工的一套规范。
明代的营造法式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建筑技术的发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
这套体系包括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要求,涵盖了建筑的各个方面。
在建筑设计方面,明代营造法式规定了建筑的平面布局、立面造型、结构形式等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既体现了明代建筑的风格特点,也考虑了建筑的功能需求和结构安全。
例如,在平面布局上,要求主体建筑居中,次要建筑分列两侧;在立面造型上,要求层次分明,比例协调;在结构形式上,要求稳固耐用,传力明确。
在施工方面,明代营造法式对建筑材料的选择、加工、运输、安装等各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
这些规定确保了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例如,在材料选择上,要求选用质量上乘的木材、砖瓦等建筑材料;在加工上,要求精细准确,符合设计要求;在运输上,要求安全及时,保证施工进度;在安装上,要求严谨细致,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在验收方面,明代营造法式规定了严格的验收标准和程序。
这些标准和程序确保了建筑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
例如,在验收标准上,要求对建筑的各个部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在验收程序上,要求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营造法式主要内容

营造法式主要内容
营造法式是一种通过装修和摆放物品来营造出法式风格的室内装
饰方法。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色彩搭配:法式装饰风格的色彩以浅色调为主,如米黄、淡蓝、淡绿等,搭配一些雅致的花朵图案,使室内感觉温馨浪漫。
2.家具摆放:法式风格追求优雅、精致的家具,摆放时要尽量让
空间显得通透、宽敞,并考虑到整个空间的和谐协调。
3.细节装饰:法式装饰风格注重细节,可以在沙发上放上一些漂
亮的垫子、靠垫,或者悬挂一些精美的窗帘和挂饰,营造出一个精致
而有品位的空间。
4.照明设备:法式风格也需要合适的照明设备,室内可以使用一
些枝形吊灯、水晶吊灯等,以突出整个空间的浪漫氛围。
总之,营造法式风格要注重细节、讲究品位,通过符合法式风格
的色彩、家具、细节装饰和照明设备等来展现整个空间的优雅与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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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式》内容是李诫收集汴京当时实际工程中 相传沿用有效的做法,和工匠们详细研究之后编成 的,加之李诫有较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为编写此 书创造了良好的主观条件。此书和六百余年后清雍 正年间所编的《工程做法则例》相比,无论从设计、 估算工料、图样表现等各方面来衡量,《法式》都 比《则例》高明,不仅体例较好,便于灵活应用, 而且内容也较丰富,阐述精确,堪称中国古代最优 秀的建筑著作,是了解宋代建筑的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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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木构架的构造区别
殿堂木构架的进深一般由七檩至达十一檩,开
间由五间多达十一间。用材等级为一、二、三、四等
材。最早所建殿堂的内外柱在一个层高范围内,如五
台山佛光寺大殿。
厅堂木构架的进深一般为五檩至七檩,最多达九檩, 多设有前轩后廊。用材等级为三、四、五、六等材。 内外柱列不等高,内柱是直接上升到上层梁底,形成 没有天花的高矮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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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梁、斗拱等构件,在规定它们在结构上 所需要的大小和构造方法的同时,也规定了 它们的艺术加工方法。这种加工往往采用准 确的几何方法而取得。例如梁、柱、斗拱、 椽头等构件的轮廓和曲线,就是用"卷杀"的 方法进行制作的。充分利用结构构件,加以 适当的艺术加工,从而发挥其装饰效果。装 饰与建筑的有机结合是宋代建筑装饰的一大 特点,也是中国古代木构架建筑的特征之一, 它在《营造法式》中充分地反映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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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式》全书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名例”, 规范和解释建筑术语。二是“制度”,指出泥作、 瓦作、木作、雕作等13个工种的任务和技术标准。 三是“工限料例”,制定施工人数和材料的定额。 四是“图样”,绘出建筑样式和各种构件的详细图 纸。这是我国古代的一部具有法典性质的建筑手册。 书中对石作、砖作、大、小木作、雕木作和彩画作 等都有详细的条文和图样,可明显地看到宋朝建筑 在艺术形象和雕刻装饰加工等方面比唐朝建筑更加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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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造上,殿阁的木架做法和厅堂不同, 殿内常用平棋和藻井把房屋的结构和内部空 间分为上下两部分:平棋以下要求宏丽壮观, 柱列整齐,柱高一律,内柱及内额上置内槽 斗拱以乘天花,殿内专修华美;平棋以上因 被遮蔽,无需讲究美观,但求坚牢即可,所 以采用“草架”做法,抟、袱不必细致加工, 枋木矮柱可以随意支撑,以求梁架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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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头绞项
把头绞项造是一种特殊的柱梁结合方式(也 可以认为是一种特殊的斗栱),具体做法是 将内部伸出的梁栿端部砍成挑尖梁头或着耍 头、昂的形式,与泥道栱直接相交于柱顶的 栌斗上。泥道栱上再置两只散斗和一只齐心 斗(类似于一斗三升),然后直接承接撩檐 枋、檐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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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式大式建筑与小式建筑的区别 大式建筑的木构架尺寸采用不同材等的斗口制,
而小式建筑没有这种要求。
1.房屋等级规模的区别 大式建筑可用于庑殿、歇山、硬山与悬山、攒尖
顶等各种形式的房屋,多带斗栱,可做成单檐和 重檐,体量较大,三至九间,带前(后)廊或围廊;
小式建筑只适用于硬、悬山和攒尖顶,不带斗栱, 只能做单檐,体量较小,三至五间,可带前(后) 廊,但不带围廊。
营造法式
北宋后期,由于政治腐败,宫廷生活日趋 奢靡,统治阶级建造了很多豪华经丽的宫殿、 园囿和府第、官署、寺观等,使国库无法应 付庞大的开支。公元11世纪70年代,王安 石执政时期,为挽救统治阶级的危机,由将 作监编修了《营造法式》第一版,于元佑六 年成书。但因次书缺乏用材制度,以致工料 太宽,不能防止各种弊端,故绍圣四年由李 诫重修,崇宁二年正式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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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料方面,殿阁最大,厅堂次之,余屋最小。 《法式》规定房屋尺度以“材”为标准, “材”有八等,根据房屋大小、等级而采用 适当的“材”,其中殿阁类由一等至八等, 均可选用,厅堂类就不能用一、二等材,余 屋虽未规定,无疑级别更低。对于同一构件, 三类房屋的材用料也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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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宋式殿堂、厅堂和余屋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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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将作李诫进行总结 工作,于元符三年 (公元1100年)编 成,崇宁二年(公元 1103年)刊印,这 是919年石印版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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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成先生对营造法式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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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细节介绍
《营造法式》中,按质量高低,对建筑等 级进行分类。这样有利于区别对待,控制工 料,节制开支,特别在建筑量较大的情况下, 更需要这种分类。《法式》中虽未明确列出 建筑分类,但从各卷所述内容可以看出实际 上官式建筑有三类,这三类房屋在用料大小、 构造仿上、建筑式样上都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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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袱,两椽袱。梁首放在铺作上,梁尾一端插入内柱柱身,但也有两
头都放在铺作上的。
至若厅堂,一般不用平棋藻井,内柱皆随屋顶举势 升高,主外侧短梁(乳袱、三椽袱等)插入内柱柱 身,使木架的整体性得到加强,斗拱较简单,通常 只用斗口跳、四铺作,但也用至五铺作、六铺作者。 为了美化室内露明梁架,梁、柱、枋等交接处用拱、 斗、驼峰等作装饰。余屋,书中并无专论,仅从零 星叙述中推测有两种情况:殿阁的廊屋,为了配合 主殿,规格较高,可置鸱尾,用斗拱;一般余屋如 官府廊屋,常行散屋、仓库营房等,则用柱梁作、 单斗只替和把头绞项作等做法。
殿堂用材较厅堂大,余屋用材最小。而殿堂与
厅堂的区分原则如下:
1.形制规模的大小区别
殿堂一般是指气氛庄严、权威性高、观赏性强的 建筑,一般为歇山和庑殿屋顶,外观有单檐和重檐形 式,室内多装有天花或藻井。
厅堂是指权威性较次、结构形式较活泼、除人字 屋顶外可做成歇山屋顶,大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单檐建筑,很少有重 檐形式,室内一般不装天花,但“雕梁画栋”的装饰 程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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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类 :殿阁
包括殿宇、楼阁、殿阁挟屋、殿门、城门楼 台、亭榭等。这类建筑是宫廷、官府、庙宇 中最隆重的房屋,要求气魄宏伟,富丽堂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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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厅堂
包括堂、厅、门楼等,等级低于殿阁,但 仍是重要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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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即上述二类之外的次要房屋,包括殿阁和 官府的廊屋、常行散屋、营房等。其中廊屋 为与主屋相配,质量标准随主屋而可有高低。 其余几种,规格较低,做法相应从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