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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公司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涉及所有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保存、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原始记录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反映公司业务活动,不得篡改、伪造。

(二)完整性:原始记录应完整记录业务活动全过程,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三)准确性:原始记录应准确无误,确保业务活动真实反映。

(四)保密性: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原始记录,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原始记录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各部门应按照业务流程,及时、准确收集原始记录。

第五条原始记录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业务合同、协议、单据等书面材料;(二)会议记录、报告、文件等电子文档;(三)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四)其他能够证明业务活动的相关材料。

第六条原始记录收集后,应及时整理,确保分类清晰、便于查阅。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保存与归档第七条原始记录的保存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纸质原始记录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防止霉变、虫蛀、火灾等意外损失;(二)电子原始记录应定期备份,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损坏。

第八条原始记录的归档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按照时间顺序、类别、项目等要求,将原始记录分类归档;(二)归档前,应检查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三)归档后的原始记录,应定期检查,确保保存完好。

第四章原始记录的销毁第九条原始记录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销毁前,应检查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二)销毁方式应确保原始记录无法恢复;(三)销毁过程应有人监督,确保销毁安全、环保。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原始记录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原始记录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对在原始记录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原始记录失实、遗失、损坏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原始记录的内容根据财务核算和管理的需要,原始记录主要有:1、固定资产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有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单、固定资产处理报告单、固定资产清查表、固定资产登记卡等。

2、支出的原始记录有:如差旅费报销单、借款凭证、工资单等。

3、收入方面的原始记录有:各种收费通知单、征(拨)费用结算单和各种台账记录。

二、原始记录填制的要求1、全面性。

原始记录应按原始记录格式的各项内容逐一如实填写,不能遗漏。

2、及时性。

原始记录人应对各项经济业务发生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工作。

3、真实性和准确性。

原始记录人所有的记录数据必须如实反映、计算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4、连续性。

原始记录要连续不断,以便于比较和汇总。

三、原始记录的填制、传递、汇集1、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单、固定资产处理报告单,应具有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金额、购置和使用部门、经办人、审批人签章和日期。

上述单子由财产管理人员填制,其中财务联用于账务处理。

2、固定资产清查表。

由财产清查人员填制,具有财产物资清查截止日。

财产账面实有数及账面金额、实存数、盘盈、盘亏、报损报废数量和金额和清查人员,审批人签章和日期。

财产清查表一份用于账务处理。

3、工资发放表。

填明工资所属月份、各项工资的发放金额、应发工资金额、工资扣款额、实发工资金额、制表人、审核人、财务处负责人签章和日期。

4、差旅费报销单。

由出差人填制、填明出差时间、出差事由、车船费、住宿费金额(住宿按财政规定标准预报、出差补贴标准及金额、所附单据张数、报销人、审批人签字和日期。

5、领款(兼报销)单。

由领款人或报销人填制,填明领款或报销事由、领款或报销金额、所附单据或发票张数、报销人或领款人和审批人签字和日期。

6、各种收费通知单和征(拨)费用结算单填制。

经办人按有关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金额等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审核后签名。

小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小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三、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是指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中,对各种事实、事件、数据、资料等进行记录、整理、归档的活动。

四、原始记录的种类1. 教学原始记录:包括课程表、教案、学生作业、考试试卷、教学进度计划、教学反思等。

2. 管理原始记录:包括学校会议记录、行政文件、教职工考勤、学生出勤、财务收支、设备维护等。

3. 学生成长记录:包括学生个人档案、成绩册、学生评优评先材料、学生活动记录等。

4. 家校联系记录:包括家校沟通记录、家长会记录、家访记录等。

五、原始记录的管理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原始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事实。

2. 规范统一原则: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要求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要求。

3. 安全保密原则:对涉及师生隐私、学校机密等敏感信息的原始记录,应加强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4. 效率优先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原始记录的管理效率。

六、原始记录的管理职责1. 教师职责:(1)认真填写教案、学生作业、考试试卷等教学原始记录,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按时完成教学进度计划,并对教学活动进行反思。

(3)妥善保管教学原始记录,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2. 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学校管理原始记录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2)对学校会议、行政文件等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

(3)对教职工考勤、学生出勤、财务收支、设备维护等进行管理。

3. 学生职责:(1)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填写成绩册。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做好记录。

(3)妥善保管个人档案,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4. 家长职责:(1)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与学校保持良好沟通。

(2)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了解孩子在校表现。

(3)协助学校做好家校联系工作。

七、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1. 教学原始记录管理流程:(1)教师根据课程安排,提前准备好教案。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目的:1.1 为了加强全公司的基础管理,保证统计资料依据的科学真实,克服原始记录方面表格不统一、记录不完整、不系统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 公司所属各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原始记录管理3、工作标准:3、1公司各单位根据生产需要所需印刷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应首先按公司的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设计好样式、数量报企管部审核批准、登记、编号,方可印刷。

3、2凡是公司各部门经企管部批准登记,编号后下发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单位应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不允许不填或漏填,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和部门都应建立原始记录,公司内部的各项核算统计考核,均应以原始记录为依据。

3、3对原始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企管部为综合管理部门。

各业务部门分管本业务范围的原始记录,生产工艺、机械设备方面的原始记录归口为生产部负责,各厂负责本厂的原始记录管理,应做到每个岗位有记录,每台生产设备有档案,各种维修、电、仪、钳等分别有记载。

3、4原始记录应从具体实际出发确定内容和形式;内容应满足技术管理、经济核算、统计工作的要求,要科学、简明扼要,便于填写,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不漏项目,并订真签署班次、记录者姓名。

3、5原始记录由直接参加生产活动的兼职记录员负责填写,记录者必须按规定的项目、函义,计算方法详细填写并对记录负责,各基层工段厂负责兼督、检查,做到版面清洁、完整。

填写不允许用铅笔,不允许乱画、乱写,不允许撕做他用。

3、6对有关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记录,应做到实事求是,不允许弄虚做假,各单位对各种原始记录,应做到每月检查,统一保管,并应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分类装订,成册入柜以备检查。

3、7各班组与单位必须分别按日、旬、月与原料部、经销部对账,做到日清月结,双方数字相符时,方可签字验收。

月末盘点,分厂统计员、材料员、成品保管要密切合作,逐次盘点清楚,不得遗漏。

3、8对各种交接班记录,应做到当班生产有小结,交班清楚有交待,并应当面交接。

试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范文

试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范文

试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试验原始记录的管理,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试验项目的原始记录管理,包括试验方案的制定、试验过程的记录、试验数据的处理、试验报告的编写等。

第三条试验原始记录是反映试验过程的重要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不得有任何涂改、伪造、篡改等行为。

第四条试验原始记录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规范性、保密性、可追溯性的原则。

第五条试验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由试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全体试验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试验方案的制定第六条试验方案应当由试验负责人根据试验目的、试验方法、试验条件等因素制定,并经相关领导审批。

第七条试验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试验项目名称;(二)试验目的和意义;(三)试验方法和技术路线;(四)试验条件和要求;(五)试验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六)试验进度安排;(七)试验数据处理和分析方法;(八)试验报告编写要求。

第三章试验过程的记录第八条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进行操作,并详细记录试验过程。

第九条试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试验日期和时间;(二)试验项目名称和编号;(三)试验方法和步骤;(四)试验设备和仪器;(五)试验原料和试剂;(六)试验条件和参数;(七)试验结果和数据;(八)试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九)试验人员签名。

第十条试验记录应当使用规定的表格或文档格式,字迹清晰、规范,不得涂改。

第十一条试验记录应当及时整理归档,由试验室资料员负责保管。

第四章试验数据的处理第十二条试验数据应当由试验人员及时进行整理和分析,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试验数据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二)数据处理应当符合试验方案的要求;(三)数据处理应当遵循统计学原则和方法;(四)数据处理结果应当客观、公正、透明。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引言原始记录是指对某项工作或活动进行记录的文件,它记录了实验、研究、生产、销售等过程中的数据和信息。

原始记录的管理对于保证工作的可追溯性、可靠性和连续性非常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详细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以确保原始记录的规范、安全和有效的管理。

2. 原始记录管理流程2.1 记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需要和特点,原始记录可以分为实验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

根据具体工作流程的不同,可以进一步细分记录的类型。

2.2 记录的创建在进行实验、生产、销售等活动之前,工作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创建原始记录。

记录的创建应包括以下内容:•记录的标题和日期•记录的目的和背景•记录者的姓名和职位•记录的内容和步骤•记录的结果和结论2.3 记录的查阅和保存创建完成的原始记录需要及时提交给相应的部门或负责人进行查阅和审核。

记录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编号进行保存,以便查询和追溯。

记录的保存要求如下:•记录要存放在封闭、防尘、防潮的环境下,以确保记录的安全。

•记录要按照一定的文件夹和命名规范进行存档,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记录的保存期限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一般不少于五年。

2.4 记录的修改和更新在实验、工作或活动的过程中,如果原始记录发生错误或需要修改,应按照一定的流程和审批程序进行修改和更新。

修改和更新的要求如下:•记录的修改应注明修改的日期和原因,并由相应的负责人进行审核和批准。

•修改后的记录应保留修改前的内容,以便对比和追溯。

3. 原始记录的要求3.1 记录的规范为了保证原始记录的可读性和准确性,记录应符合以下规范要求:•记录应使用规定的纸张和笔迹,不得使用擦改液、贴纸等方式进行修改。

•记录要书写清晰、工整,避免涂改和遗漏。

•记录要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不得进行捏造或删除。

3.2 记录的安全为了保护原始记录的安全和机密性,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原始记录要保存在封闭、安全的环境中,不得随意带出工作场所。

建筑工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原始记录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各类原始记录的准确、完整的记录与保存,做到及时、方便的查找、查询和利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项目经理部、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原始记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报批文件、质量检验记录、档案资料、报告材料、现场监理记录等。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合理整理和保存。

第四条原始记录管理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存档和保管等工作,做到准确、全面、及时。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原始记录收集第六条各部门应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所有原始记录进行及时、准确的收集。

收集对象应该包括所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收到新的原始记录文件时,应当及时进行归档,确保原始记录文件放置位置正确、整齐。

如遇有遗漏或遗失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

第八条对于原始记录文件的收集应当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收据。

登记应当包括文件名称、日期、文件编号等信息。

第三章原始记录整理第九条对于收集到的原始记录文件,应当进行整理分类。

根据不同的文件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保证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对于原始记录文件的整理应当按照文件的重要程度和使用频率进行安排进行。

对于重要的文件,应当放置在易于查找的地方。

第十一条原始记录文件整理完成后,应当进行盖章备存。

盖章应当包括文件编号、日期、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第四章原始记录保管第十二条对于整理后的原始记录文件,应当进行安全保管。

保管位置应当保持干燥、通风。

第十三条对于设计文件等纸质文件,应当进行柜子保管,确保不受潮、变形等损坏。

第十四条对于电子文件,应当存放在网络服务器或云端,同时进行定期的备份。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原始记录是企业内部各项活动的重要证明资料,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运营情况和决策过程。

因此,建立和完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

二、制度内容1.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是指直接记录企业日常活动、交易和决策过程的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和数据。

包括各个部门的报告、会议纪要、合同、凭证、账簿等。

2.原始记录的生成:各部门要及时、准确地生成原始记录,记录必须真实、完整、规范,确保随时能够核实和查证。

3.原始记录的保存:原始记录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整理、归档和存储。

纸质原始记录应采用防火、防潮、防尘的措施进行保存,电子原始记录则需要进行数据备份和存储。

4.原始记录的使用:原始记录的使用必须符合企业的业务需要,需要提供原始记录的部门或个人应及时提供,并遵守机密保密的要求。

5.原始记录的销毁:按照规定的销毁期限和方法进行原始记录的销毁。

销毁必须经过授权,并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确保销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制度执行1.原始记录管理责任:明确各级部门和岗位对原始记录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流程。

2.原始记录管理流程:规定原始记录的生成、保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的具体流程,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流程文件。

3.原始记录管理评估:定期对原始记录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抽查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4.原始记录管理培训:对涉及到原始记录管理的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对制度的认识和遵守。

四、制度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等,严重者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制度宣导通过内部消息、培训、会议等方式宣传和普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原始记录管理意识。

六、制度监督设立相关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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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总则
原始记录是企业开展经济核算主要依据,是按照规定格式用数字和文字对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具体事实所进行的最初记载,为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原始记录的正确与否都直接影响企业管理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为了使全厂压力容器制造过程原始记录做到完整、统一、准确、及时,特制订本制度。

2.记录的分类
a:产品数量、品种、质量等方面的记录;
b:劳动力和工时利用方面的记录;
c:原材料和节约利用等方面的记录;
d:设备运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
e: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的记录。

3.业务分工
原始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厂由技术部资料室负责生产管理方面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负责审核各归口业务拟定补充修改的原始记录,统一编号,建立原始记录目录,并负责对原始记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业务指导,保证原始记录的正确使用。

各主要业务归口部门的分工如下:
a、生产部负责:厂内计划及各种综合统计报表等方面的记录;产品
质量,半成品,在制品,铸锻件,外协件等有关数量和质量,伤亡事故、劳动保护及安全教育方面的记录。

b、经营部负责:产品供货合同及成品、备件入库,保管、发货等方面的记录。

c、技术部负责:产品试验以及产品设计等方面的记录;产品工艺管理及材料定额等方面的记录。

d、质检部负责:产品质量检查方面的记录;计量和金相试验及仪器计量工具修理等方面的记录。

用户服务方面的记录。

e、公司办公室负责:劳动力数量,工时利用、出勤、加班加点以及人员变动;工时定额和工票等方面的记录;职工教育方面的记录。

f、设备处负责:设备的数量,使用,变动,事故以及电、气消耗等方面的记录;能源耗用,节约等方面的记录。

g、物资供应部负责:物资的收发、领退、消耗、结存、节约等方面的记录。

4记录要求
4.1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有关人员要明确责任严格按规定的路线传递,正确完整填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任意涂改撕毁。

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及领导分别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4.2各业务归口单位如需新增或变更原始凭证时,必须提出式样填制说明
和传递路线,技术部审核,统一编号后方可印刷,未经批准编号的原始凭证,办分室不予批准印刷,所填报单位有权拒填。

5记录的填写
5.1记录应用计算机输入或用钢笔、水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5.2记录填写时书写应工整清晰,不得使用修正液修改或不符合规定的涂改
5.3记录填写发生错误时,应用双划线将错误的内容划去后,在其上、下、左、右位置便于填写处写上正确的内容,修改次数不得超过每页3处
5.4原始记录必须在检验现场填写,并且内容齐全真实、标识清楚尽可能地可复原检验时的情况,不得提前记录或事后补记,更不能伪造。

5.5记录上的相关人员签署处不得空白并应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5.6记录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因客观情况空缺的项目,应将该项目用单划线划去5.7记录用词应规范;优先使用规范标准所采用的术语,除行业内约定俗成的简称外应用全称。

5.8记录上所有印章应是红色的
5.9检验工作相关记录的填写见相应的作业指导书。

5.10记录归档后任何人不得修改。

6 原始记录的保管
各业务归口单位的原始记录,应按月(年)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一般为五年。

属于全厂综合性的统计资料交厂文书档案室存档,财务会计方面的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根据上级规定执行。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4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
原始记录是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的实录,是出具检定和校准证书的客观依据,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

为加强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定站检定、校准和检测原始记录的管理。

3.职责
3。

1检验室负责人负责原始记录格式的设计,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

3.2检定、校准和检测人应认真填写原始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准确、清晰和规范。

3.3质量监督员认真核验原始记录,对记录的完整性负责。

3.4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原始记录的监督与抽查。

4.工作程序
4.1原始记录的内容与格式:
4.1.1检定、校准和检测记录可以依据项目的要求由检验室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批。

4.12内容包括:标题、仪器(样品)名称、型号、编号、生产厂家、样品
规格、送检单位、检定、饺准和检测时间和地点、环境条件、抽样规则、检定、校准和检测项目、方法依据、操作条件、标准物质、计算公式、检定、校准和检测人员、复核人员等。

原始记录的内容应根据标准要求尽可能详尽,保证有足够的信息能再现和追溯检定、校准和检测原过程,未尽内容可在“备注”中说明。

4.2原始记录填写要求:
4.2.1原始记录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正确使用计量单位和符号,字迹清楚、书写工整,保持整洁。

数据不得涂改,确因失误需要更改时,应对整组数据“双杠”改,并在该组数据的右上方重新书写,同时签字。

4.2.2原始记录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填写,不留空白处,有效数字应与仪器设备的技术条件和检定、校准和检测项目的不确定度要求相适应,符合GB8170—87“数字修约规定”的要求。

4.2.3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中,如出现仪器设备故障或电源、水源等环境突发事故,应记载在原始记录中,并说明处理过程。

4.3原始记录的复核与签字: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束后,检定、校准和检测人员对原始记录进行自查签字,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质量监督员核验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的正确性及与方法的吻合性,不得更改原数据,如确实有误,由检定、校准和检测测人员负责更改,核验后签字。

4.4原始记录的保管:
4.4.1原始记录反映了样品的质量状况,涉及客户的利益,具有保密性。

应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检定、校准和检测人员应妥善保管原始记录及报告正副本,待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束后,一并交办公室保管,定期归档。

除检定箍负责人、质量监督员和档案管理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未经检定站负
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转抄和复制。

执行《保密及保护所有权程序》。

4.4.2原始记录应有唯一编号,并与报告的编号一致。

4.4.3原始记录由档案管理负责人进行管理,按年度整理归档,保存五年。

查阅存档原始记录,需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超过五年期的原始记录及报告应由档案管理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经副站长批准后做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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