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的44个常见问题解答(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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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多久?_石家庄指南

石家庄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多久?_石家庄指南

石家庄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多久?_石家
庄指南
〖摘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需要多长时间?多久能到账?求职生活栏目为您带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限,希望能对你能有所帮助!
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石家庄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间长短如下:
一、单位提取业务:
单位提交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材料齐全、符合提取条件、一次提取金额50万元以下的,提取业务当日即可办理完毕;
单位提交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材料齐全、符合提取条件、一次提取金额50万元以上的,提取业务在五个工作日内可办理完毕;
提取业务办结之后,提取资金可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单位账户,职工向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并领取公积
金。

二、个人集中封存户提取业务:
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清户提取的,材料齐全、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业务当日即可办理完毕;
提取业务办结之后,提取资金可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职工个人账户。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使用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现就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二、设区城市(含地、州、盟,下同)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程序,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采取提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发放职工住房补贴的,应当在个人账户中予以注明。

未按照规定程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予以纠正。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

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四、各地要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批制度,明确具体条件、需要提供的文件和办理程序。

未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不得同意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五、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科论坛
I ■
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王 器 玉
( 石家 庄住 房公 积金 管理 中心 )
喃 要】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推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 提高城镇居民住房水平、改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方面发 挥了重要作用 ,而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管理,也显得更加重要。本文分析了公积金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 ,以确保住房公 积金的资产安全 ,提高使用效率。 【 关键词1 住房公积金 内 部控制

查、 稽核与监测发现的问题,确定内控相对薄弱的重要部门、岗位 、 业务环 节, 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 确保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在实际工作 中发 挥 监督 和管理 的作 用 。
3 、 丰富风 险 防范方法 ,建 立预 警机 制
将风 险评 估方 法引 入 内部 控 制 , 基于 知识 和模 型 的分析方 法 , 将 定性 分 析 和定量 分析 相结 合 ,了解 “ 中心 ”的运行 环境 和运作 过程 , 从而 识别 风险 , 对 所有 风险 源可 能发 生的损 害程 面提供 正确 的决 策依据 。 对不 同环 节 的风险 点进 行梳 理 , 风 险点从类型上可分为政策风险、 道德风险、 市场风险、 业务风险、 财务风险、
4 、信 息系统 可控 范 围不 足,维 护存 在漏洞 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管理离不开信息系统的支持,目前大部分 “ 中心” 的信息系统建设水平不高, 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 一是在实际操作 中对各个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控制的风险点未能很好地进行 “ 机控”, 从而导 致由人工操作引起的业务差错防不胜防。 二是对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不 够 重视 , 信息 系统检 查 和维修 人员 对系统 的 检查未 能形 成检 查 日志 , 忽视 对 员 工权 限 的限制 以及 密码安 全性 的检查 ,对 业务 的安 全性 造成极 大 的风险 。 5 、信息 沟通 途径不 畅 ,传 递 速度・ 睫 如果 “ 中心”信息沟通不流畅,便难以有针对性地了解到不同部门以及 不同业务环节之间存在的具体风险, 使得内部控制的实际作用大打折扣, 降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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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3 年 03 月 23 日成功交易 1 笔 新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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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具用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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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最常见的200个五险一金难题(附解析和法律条文)

HR最常见的200个五险一金难题(附解析和法律条文)
问题 5:
坐标长沙,公司注册在益阳,员工上班在长沙,请问最低工资标准是以长沙为准是益阳?社 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是以长沙为准还是益阳?谢谢
解析: 1、最低工资标准是以工作地点所在城市长沙确定的; 2、社保要看公司为员工在长沙社保局,还是在益阳社保参保? 3、不论在长沙还是益阳参保,长沙工作的员工的参保基数肯定不能低于长沙的最低工资标 准的。
月起就应当知道公司未为其办理之前的社会保险,而程某于 2015 年 11 月申请仲裁,表面上 看来显然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不应支持。
但是,《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 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 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做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 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 发生的纠纷。
3、如果员工去申请二次工伤,公司是否继续支付治疗期全额工资?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目前也不会协商一致处理,员工工作才 4 个月就工伤了, 而且四十多岁,现在是一次工伤 阶段已经完毕了,但是在治疗期,她还会申请二次工伤的,公司是否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也是私人小企业,此人人工成本负担重。
解析: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工伤保险条例》给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为: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 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待遇。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2004—12—1 0:0发文单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石政办发[2004]115号发布日期:2004—12-1执行日期:2005—1—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四章贷款程序第五章贷款使用及偿还第六章贷款担保及抵押房产保险第七章贷款监督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者购买自住住房,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应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运用住房公积金向购买自住住房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

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办理市区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负责办理市公积金中心授权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贷款手续委托规定的商业银行办理。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石家庄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本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四)购买合法的自住住房;(五)已付购房款符合规定比例;(六)能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借款人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应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九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退休年龄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抵押房产状况及借款人还贷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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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sjzgjj/(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室职能一、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中心党组、主任办公会议的记录及有关决议、决定的督办和落实;2、负责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催办督办各项工作;3、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行政印章管理及保密工作,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工作;4、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5、负责起草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6、负责宣传报道及中心大事记、工作动态的编写与呈报;7、负责办公规范化管理,组织制定中心内部管理制度;8、负责会议组织、公务接待工作;9、负责办公楼办公设施的维护和管理;10、负责机关保卫、卫生、值班安排等工作;11、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及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等工作以及车辆的调度、使用、维修工作。

二、监察室工作职责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和行政监察等相关制度的执行;2、监督检查党员遵纪守法和工作人员执行政策、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3、负责中心行风效能建设的相关工作;4、协助中心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5、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6、负责中心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7、负责组织定期向服务对象进行调查。

三、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计划管理;2、负责考核、奖惩、考察、任免及职工录用、调配等工作;3、负责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各类职工考试工作;4、负责各科室、管理部年度工作指标和业务指标的考核;5、负责工资、福利工作;6、负责职工调动手续、退休手续的办理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7、负责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8、负责中心计划生育工作;9、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工作。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家庄住房公积⾦贷款额度的计算⽅法是什么
⽯家庄住房公积⾦贷款额度按照所购房产价值、借款⼈及其配偶公积⾦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借款⼈还款能⼒⼏种⽅式综合测算,不⾼于以下任何⼀种⽅式计算的贷款额度,且最⾼额度不超过60万元。

1、按所购房产价值计算
购买家庭⾸套⾃住房的,贷款⽐例不⾼于所购房屋总价的80%(⾸付⽐例不低于房屋总结的20%);
购买家庭第⼆套住房的,贷款⽐例不⾼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付⽐例不低于房屋总结的30%);
购买房屋为⼆⼿住房的,贷款⽐例不⾼于所购房屋总价的60%(⾸付⽐例不低于房屋总结的40%)。

2、按借款⼈还贷能⼒计算
贷款额度=(⽉还贷能⼒÷申请贷款年限对应的每万元贷款等额本息⽉还款额)×10000元;(每万元贷款等额本息⽉还款额见下表)
⽉还款能⼒=(借款⼈公积⾦⽉缴存基数-⽉⽣活费660元)+(借款⼈配偶公积⾦⽉缴存基数-⽉⽣活费660元)。

3、按个⼈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公积⾦账户余额+配偶公积⾦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借款⼈及其配偶账户余额之和不⾜⼀万元的,按⼀万元计算)。

缴存时间(⽉)与缴存时间系数对照如下:
6个⽉<缴存时间≤24个⽉缴存时间系数为1;
24个⽉<缴存时间≤36个⽉缴存时间系数为1.2;
36个⽉<缴存时间≤48个⽉缴存时间系数为1.5;
48个⽉<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2。

具体贷款额度还需以⽯家庄住房公积⾦管理中⼼信贷部门根据借款⼈实际情况的审批额度为准,申请⼈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到我中⼼业务⼤厅信贷窗⼝准确计算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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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的44个常见问题解答(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因为公积金贷款相对于商业贷款利率更低,所以有很多购房人会首选公积金贷款。

但是对于公积金的使用很多网友都有着各种疑问,以下是对于公积金常见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网友:你好,想咨询公积金怎么提取,需要什么手续公积金中心: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住住房(含本市公共保障房)用于自住; (四)离休、退休的; (五)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及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十二)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十三)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四)职工家庭因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五)支付物业费的。

2、网友:婚前配偶全款买一套房,婚后购房公积金贷款算首套房吗,利率如何?公积金中心:您好!借款人向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后,我中心通过与房屋产权产籍登记部门联网及个人征信报告核实借款人家庭拥有房屋登记情况,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子女)名下在石家庄市内五区已登记拥有住房或个人征信报告中有尚未还清的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将执行二套房贷政策,贷款利率上浮10%。

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在市内五区没有登记住房且个人征信报告中没有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将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3、网友:你好,我在2013年全款购买的房屋,未贷款,2014年装修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请问还能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公积金中心:您好!2014年10月8日以后,职工以自有资金全款购买90平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多次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您的情况不符合再次提取条件。

4、网友: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夫妻双方再买第二套房,可以全额支取公积金吗?公积金中心:您好!职工购买本市行政辖区内自住住房的,在签定正式备案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后,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以前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整取到百元,但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

职工以购房的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销售不动产发票或收据;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5、网友:您好!本人在石家庄市内之前通过商业贷款购买了首套房,但现在还没有还清贷款。

现在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了第二套房,公积金账户也已经连续缴纳了几年,请问是否必须还清首套房的商贷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若可以使用,额度是否受影响?公积金中心:您好!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买首套及第二套住房需求。

我中心对商业贷款没有要求限制。

在您有尚未还清的购房贷款的情况下会影响您的贷款额度。

6、网友:我媳妇婚前贷款购买首套二手,她没有公积金,已经有房产证,没有购房合同。

我已经连续缴纳公积金4年多,我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哪些要原件哪些要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几份。

公积金中心:您好!职工婚前单独购房,且办有住房按揭贷款的,婚后配偶参与共同还款时,其配偶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因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需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共同还贷证明、夫妻关系证明。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因偿还银行商业贷款提取时,需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共同还贷证明、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以上材料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7、网友:你好,我现在在湛江上班,公积金缴纳的是湛江市公积金,但是对象在石家庄上班,她每月都在缴纳石家庄的公积金,我户口在辛集市,听说辛集市不归石家庄地区了,但是我想在石家庄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能不能办理,如果不行,怎么才能办理?公积金中心:您好!我中心对借款人户口所在地没有限制。

在我市以外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住房时,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在就业地(外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明细,可作为主贷人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8、网友:您好!我的问题是我的房子一直没有房本,我有购房合同和发票,也有公积金,请问我能把建行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吗?公积金中心:您好!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在商业贷款购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之后,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主贷人不可以变更;且转贷时房屋所有权证必需具备,您的情况目前不能办理转贷。

否则无法办理房屋他项权*押手续。

9、网友:我的住房公积金在前单位交至2016年2月份,7月份转入现在工作单位,单位没有给交住房公积金,我现在能把公积金里面的钱取出来吗?公积金中心:您好!1、职工户口是石家庄市辖区以外的,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将身份证、户口本、离职证明交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清户提取手续。

2、职工户口是石家庄市辖区以内的,在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或辞职、被单位辞退等原因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应由原单位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市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暂存管理。

职工待有新单位接收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将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单位。

职工账户在集中封存户封存满两年仍无单位接收并继续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集中封存通知单到我中心办理清户提取手续。

3、如职工公积金账户未转入集中封存户,在原单位封存满两年仍无单位接收并继续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交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办理清户提取手续。

10、网友:您好!看新闻说,石家庄市支持提取公积金交付租房租金。

请问哪里可以查到具体的规则?如需租房合同,那对合同是否有制式要求?公积金中心:您好!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还贷提取记录的,租住商品房时,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职工因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工单身的提供单身声明);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每间隔三个月以上提取一次,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500元。

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11、网友:我儿子买房,取我的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公积金中心:您好!2015年4月17日以后,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在本市或子女工作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其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供资料如下: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子女单身声明;房管部门出具购房子女住房套数证明;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提取时间及金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购房合同签订日或房屋所有权证出证日前账户余额,家庭提取金额不超过已付购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

12、网友:本人2012年从原单位离职后,公积金一直处于封存状态,现在新单位要为我们缴公积金了,我该走什么流程,怎么办理!公积金中心:您好!如您的公积金账户在原单位封存,请将新单位的单位公积金帐号提供给原工作单位,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为您办理公积金账户的转移业务。

如您的公积金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封存,请持身份证、集中封存通知单就近到我中心各辖区管理部办理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合户业务,将您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单位开设的账户中。

13、网友:公积金封存再次缴纳后多久能查到状态公积金中心:您好!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办理了缴费业务后,可以通过个人身份证号码,使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以及我中心网站查询系统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初始查询密码为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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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网友:我的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连续缴纳三年后,因换工作封存了两年多,现在单位开始缴纳,是不是从现在开始必须连续缴纳六个月才能贷款,补交的算是在六个月的范围内吗?求解公积金中心:您好!如您在工作变动期间未出现断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您可以在新旧两个单位累计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您在工作变动期间出现断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需在新单位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应从开设公积金账户后的正常缴存年月算起。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日期之前的补缴年月不计入缴存年限。

15、网友:我买的房子最近刚签的合同,销售员跟我说楼盘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楼盘是五证齐全的,那为什么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还有如果能用公积金的话,房子是我和我老公两个人的名字,他没有公积金,只有我自己有,可以用公积金贷吗公积金中心:您好!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在购买与我中心签署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楼盘商品房时,可作为主贷人向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与我中心签署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楼盘一般均手续齐全,开发商具备提供阶段性担保条件。

2、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须为实际购房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其配偶作为参贷人。

房屋所有权共有的情况,共有人必须为夫妻关系(父子、母子等其他形式共有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房屋所有权人中,主贷人姓名需排在首位。

16、网友:您好!我们是公积金贷款,正在还款中,如果换工作后,夫妻一方单位不再缴纳公积金,那之前的公积金贷款是否会转商业贷款?谢谢!公积金中心:您好!您的公积金贷款暂时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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