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采工程标准

瓦斯抽采工程标准
瓦斯抽采工程标准

第一部分

晋城煤业集团矿井瓦斯抽采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瓦斯抽采管理,推进瓦斯抽采钻孔封孔、联孔标准化工作的精细化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1.矿井瓦斯抽采系统

1.1根据瓦斯涌出预测情况,对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进行委托设计,并上报审批。

1.2矿井抽采系统原则建立地面固定式抽采泵系统,系统具有本煤层预抽和采空区抽采功能,且能管路系统能通过阀门调节互通。

1.3瓦斯抽采系统中运行抽采泵能力与备用泵的单台能力一致。单一预抽系统或采空区抽采系统,备用泵台数不得少于1台,具有本煤层预抽和采空区抽采互通功能的抽采系统,备用泵台数不得少于运行泵台数的60%。

1.4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抽采参数监测系统,主要监测数据接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5瓦斯抽采泵站进气管路必须同时安装人工和自动检测流量、压力、浓度、温度的装置。自燃煤层采空区抽采管路入口10-15m 范围内安装CO传感器。

1.5.1每1h对自动检测数据进行一次检测和记录,每7d人工检测一次,对自动检测数据进行校正。

1.5.2矿井抽采量报表以泵站人工检测数据校准值为准。

1.6井下瓦斯抽采主要大巷主管、盘区干管、顺槽支(分)管及专用抽采巷道必须按标准要求安装流量、浓度、压力、温度自动检测计量或人工检测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安装在巷道口50m范围以内。

1.7每个瓦斯抽采钻场和抽采评价单元及汇流管必须装设流量、浓度、压力人工检测计量装置。

1.8瓦斯抽采钻孔应装设浓度、压力人工检测装置。

1.9安设检测、计量装置的地点应设置观测、管理牌板。

1.10井下瓦斯抽采管路检测计量装置要求计量可靠,检测及时。

1.11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抽采钻孔参数每7d至少检测一次,检测结果记入现场管理牌板,并汇总汇报。

1.12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瓦斯抽采钻孔应安排人员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放水、除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3应根据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抽采钻孔参数检测分析结果,及时对瓦斯抽采系统和抽采钻孔进行调整或调节,保证高效抽采。预抽管路系统中瓦斯浓度低于35%时,必须向集团公司说明原因。

2.矿井瓦斯抽采管路

2.1敷设瓦斯抽采管路应根据井下巷道的布置、抽采地点的分布、矿井的发展规划以及瓦斯利用的要求等因素统筹确定,避免或

减少主干管路的频繁变动,确保管道运输、安装和维护方便。瓦斯抽采管路一般应设在回风井(巷)内。

2.2瓦斯抽采管路的材质必须符合煤矿使用要求,严禁使用玻璃钢管路。安装使用5年以上的抽采管路复用至其它地点时,必须重新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3瓦斯抽采管路要保持通用性,变径连接时要设过渡节。

2.4敷设在运输巷道内的瓦斯抽采管路,其高度满足通车需要。

2.5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必须吊挂或垫高,每根吊挂(支撑)不少于2处,沿巷道底板支撑敷设时,支撑高度不得小于300mm,吊挂(支撑)材料强度不得小于管路重量的5倍。金属管路使用导电材质吊挂(支撑)时,导电材质与管路接触处应垫非导电材料。

2.6瓦斯抽采管路通过通风设施时,必须设置防止压挤管路的装置,设施两端封堵严密不漏风。

2.7在有瓦斯抽采管路的巷道内,风、水等管路和缆线必须避开抽采钻孔开孔位置。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抽采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并不得与瓦斯抽采管路及连接附属装置接触。

2.7.1瓦斯抽采管路与风、水等管路布设在巷道同一侧时,瓦斯抽采管路与风、水等管路的法线间距不得小于300mm;若在相同高度水平敷设时,水平间距不得小于300mm。

2.7.2瓦斯抽采管路与电缆线、其他管路交叉通过时,其间距不小于300mm,或垫非导电材料隔开。

2.8瓦斯抽采管路应设置明显的具有反光性能警示标志,采用不同颜色箭头标明进、出气流方向。

2.8.1矿井抽采主管路、盘区管路、采掘工作面(抽采区域)抽采管路(封连孔管路除外)上,应每隔200m至少设置一处明显的警示标志,不足200m时,至少设置2处。巷道拐弯处及管路分叉处应设置警示标志。

2.8.2警示统一使用长箭头标志,箭尾部分明显标识“瓦斯抽采管路严禁碰撞”字样,整个标志采用红底白字,标志高度不小于10cm。

2.9瓦斯抽采管路上的控制阀门必须编号管理,阀门开启角度、方向标识清楚。主要阀门角度调节实行挂牌管理,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调整。

2.10瓦斯抽采管路连接必须可靠严密,直径φ400mm及以下的抽采管路或抽采时间不超过半年,方可采用快速接头连接。

2.11瓦斯抽采管路附属装置设置

2.11.1瓦斯抽采主、干、支管路每200m~500m设置一处放水器,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应设置放水器。

2.11.2钻孔可单个设置放水器,也可根据钻孔涌水情况分组设置放水器。

2.11.3优选功能完善可靠的自动式放水器,放水器容量根据水量大小和放水间隔设定。

2.11.4瓦斯抽采钻孔和抽采管路应设置除煤粉(渣)装置,定期进行除排渣,防止钻孔或管路堵塞。

2.11.5瓦斯抽采管路必须采取防冻、防撞、防静电等措施。在温差变化较大的地点,应设置防止抽采管路热胀冷缩的伸缩装置。

2.12金属瓦斯抽采管路不得作为采空区及封闭区得埋、插管抽采管路使用。

3.瓦斯抽采钻孔工程

3.1矿井、区域、采掘工作面等抽采地点的瓦斯抽采钻孔或专用瓦斯抽采巷道工程必须根据煤层原始含量、可抽采时间、抽采系统能力、衰减系数、煤层透气性、抽采半径、地质等参数情况,进行专门抽采设计,瓦斯抽采设计经矿有关部门审查,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3.2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图应悬挂在施工现场。

3.3采煤工作面布置顺层钻孔时,终孔到对面巷道的垂距不大于20m,否则,应从对面巷道采取打钻孔措施。

3.4巷帮、联络巷及掘进工作面正前顺煤层密集瓦斯抽采钻孔应分层布置,覆盖全断面。

3.5区域瓦斯抽采钻孔施工推广采用定向钻机,补充钻孔可采用普通钻机。

3.6所有瓦斯抽采工程都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瓦斯抽采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钻孔情况。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补充措施。

3.7瓦斯抽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出现异常情况(如喷孔、卡钻、掉钻杆等)等时,应及时汇报,并在现场标明。

3.8瓦斯抽采钻孔完工后,可在孔口或钻场分别或集中悬挂管理牌板,填绘钻孔竣工参数等情况。

3.9矿井建立抽采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由专门部门对抽采工程进行验收并绘制抽采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应有相关责任人签字。

3.10瓦斯抽采钻孔全部施工结束后,编制瓦斯抽采钻孔工程竣工报告,报送相关部门。

4.瓦斯抽采钻孔封孔

4.1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封孔抽采,并在钻孔管理牌内准确记录开始抽采时间。

4.2瓦斯抽采钻孔封孔必须封堵严密,一般采取充填式封孔。定向长钻孔应采用水泥砂浆封孔,普通钻孔可采用聚胺脂或其它工艺封孔。

4.3瓦斯抽采钻孔封孔管及内置筛孔管一般不得采用金属材质,并具有一定抗压强度。不影响采掘作业的顶板岩石抽采钻孔封孔时,孔口段可采用金属管路。

4.4瓦斯抽采钻孔的封孔深度和封孔段长度应根据煤岩强度、卸压带宽度、裂隙发育程度、负压等确定。各矿应根据自身条件,按《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标准制定本单位封孔标准。定向钻机长钻孔的封孔长度为5m~25 m。

4.5煤层瓦斯抽采钻孔封孔管外露长度在100mm~300mm之间;岩石钻孔封孔管外露长度不得大于500mm。

4.6瓦斯抽采钻孔封孔封孔后外部不得留有空洞,否则应用水泥砂浆或黄泥等材料填实。

4.7普通瓦斯抽采钻孔封孔管直径不小于φ50 mm,定向长钻孔封孔管直径不小于φ108 mm。特殊钻孔封孔管直径由本单位自行制定标准。

5.瓦斯抽采钻孔联孔

5.1瓦斯抽采钻孔封联孔应采用符合煤矿使用的合格材料。

5.2瓦斯抽采钻孔应采用联孔装置进行联孔,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符合煤矿井下使用的其它管路进行联接。

5.3抽采钻孔可以单个或多个并入汇流管后接入主、干、分支管路,接入前必须向下通过放水器,再向上连入主、干管路或分支管路,连接处必须接阀门。

5.4抽采钻孔连接管应保持水平并略低于孔口位置至少100 mm,接入放水器及抽采系统管路的连接管保持竖直或水平,不得出现存水的弯曲段。

5.5主管路或分支管路连接抽采钻孔的三通应设置在管路的正下方或外侧,不得设置在管路中心线上方。

5.6采用多个钻孔并入汇流管联接方式时,应根据百米钻孔流量计算确定汇流管直径,但不得小于封孔管直径。

6.本标准规定内容检查代入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进行扣分。

7.其他未尽事宜执行《煤矿瓦斯抽放设计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等规定。

晋城煤业集团通风处

2011年3月9日

第二部分

寺河矿瓦斯抽采质量标准化标准

一、寺河矿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标准

职责分工:

⑴、400mm以上管径(不含Φ400)瓦斯管路由矿指定队伍安装,安装标准图见瓦斯管路吊挂标准图(三)——(十四);

⑵、掘进工作面DN100铠装管及160mm-400mm管径瓦斯管路由掘进队组安装,安装标准图见瓦斯管路吊挂标准图(一)、(二);

⑶、无掘进队组施工区域Φ400以下管路安装改造由钻探工区负责,安装标准图见瓦斯管路吊挂标准图(一)、(二);

⑷、运安工区负责管路运输工作;

⑸、井下各区域堆放的管路管件标准化原则按照生产技术室划分标准化责任区进行划分(Φ400以下直径管路)。

1.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标准:

1.1基本要求:

⑴、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应平直,转弯时角度不应大于50°;

⑵、瓦斯抽采管路的外缘距巷道壁不宜小于0.1米;

⑶、瓦斯抽采管路不得和动力电缆、照明电缆及通讯电缆敷设在同一巷帮内;

⑷、瓦斯抽采管路主管、分管、支管及其与钻场连接处应装设瓦斯计量装置;

⑸、瓦斯抽采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及沿管路适当距离(一般为200—300米,最大不超过500米)均应设置放水器;

⑹、处于工作面巷口的瓦斯抽采管路的应设置除渣装置和测压装置;

⑺、瓦斯抽采管路分岔处应设置控制阀门,阀门规格应与管径相匹配;

⑻、在急倾斜巷道中,瓦斯抽采管路应设防滑卡,其间距可根据巷道坡度确定;

⑼、PE瓦斯管路安装要求每100米安装一铁质管件并施工接地极,每300米安装一消防沙包。。

1.2寺河矿工作面预抽管路安装标准:

寺河矿工作面预抽管路有:Φ400、Φ280、Φ160

⑴、Φ400管路安装标准:

①管路应安装在巷道的帮角上,管路上缘距巷道顶板距离不大于300mm,管路距巷帮距离不小于100mm(以200mm为宜);

②管路采用专用起吊锚杆(若顶锚杆强度够,可以采用顶锚杆)进行吊挂,吊挂采用专用起吊环配合钢丝绳及胶管等材料,每2米一个起吊点,对于三通、阀门需增加一个起吊点;

③主管路每300米安装1个主控阀门,每100米安装1个Φ400/160三通及阀门(DN150),用于连接支管路;每50米安装1个Φ

400/110三通及阀门(DN100),用于超前钻孔及割断钻孔抽放(特殊地点瓦斯异常处需增加三通数量由通风科另行通知);如遇普通钻场则在钻场方向安装1个Φ400/110三通及阀门(DN100),如遇千米钻机钻场则在钻场方向安装1个Φ400/280三通及阀门(DN250);

④管路低洼处必须安装放水三通,无明显低洼处的巷道每300米安装一放水器三通;

⑤顺槽巷道口在管路平直段安装涡街流量计及人工参数测点。

⑵、Φ160管路安装标准:

①管路沿巷道采面侧进行安装(每100米为一组),要求距巷帮距离不大于100mm,瓦斯管路底缘距底板安装高度不超过0.6米,每根Φ160管配合安装一个Φ160/50三通,并必须配套使用新型封联装置调控阀。

②管路采用专用起吊锚杆(若顶锚杆强度够,可以采用顶锚杆)进行吊挂,吊挂采用专用起吊环配合钢丝绳及胶管等材料,每2米一个起吊点,对于阀门处需增加一个起吊点;

③管路低洼处必须安装放水器三通;管路必须安装平直过渡,不得出现波浪形状,避免管路积水无法放出。

④与主管连接处必须安装人工参数测点。

⑤Φ160管路延伸方向为采煤工作面切眼方向。

⑶、Φ280管路安装标准:

①管路沿巷帮进行安装(根据需要在横川内或不影响主管路敷设的巷帮),管路上缘距巷道顶板距离不大于300mm,管路距巷帮距离不小于100mm(以200mm为宜);

②管路采用专用起吊锚杆(若顶锚杆强度够,可以采用顶锚杆)进行吊挂,吊挂采用专用起吊环配合钢丝绳及胶管等材料,每2米一个起吊点,对于三通、阀门需增加一个起吊点;

③管路低洼处必须安装放水器三通,需要安装其它三通等管件时依照通风科设计执行;

④与主管连接处必须安装人工参数测点。

1.3工作面采空区管路安装标准:

寺河矿工作面采空区管路为Φ400管

⑴Φ400管路安装标准:

①管路应安装在巷道的帮角上,管路上缘距巷道顶板距离不大于300mm,管路距巷帮距离不小于100mm(以200mm为宜);

②管路采用专用起吊锚杆(若顶锚杆强度够,可以采用顶锚杆)进行吊挂,吊挂采用专用起吊环配合钢丝绳及胶管等材料,每2米一个起吊点,对于三通、阀门需增加一个起吊点;

③主管路每300米安装1个主控阀门,管路在每个横川口安装两个三通,一个400/250三通(加装DN250碟阀),用于将来工作面回采采空区闭墙抽放;一个400/110三通(加装DN100碟阀),如遇钻场则在钻场方向安装一个400/100三通(加装DN100碟阀),用于巷道掘进时超前钻孔抽放(特殊地点瓦斯异常处需增加三通数量由通风科另行通知);

④管路低洼处必须安装放水三通,无明显低洼处的巷道每300米安装一放水器三通;

⑤顺槽巷道口在管路平直段安装涡街流量计及人工参数测点,同时在巷道口要安装除渣装置。

2.瓦斯抽采管路拆除标准:

2.1对于紧邻综采工作面两侧巷道的管路,Φ400/280管路每次拆除100米,Φ160管路每次拆除20米,对于拆除的20米范围内的抽放钻孔要采用50铠装管进行联接抽放;如果工作面未安装Φ160管路,管路拆除距离为50-100米(至临时支护前)。(在需要煤体注浆的工作面,则管路拆除至距注浆地点15米位置);

2.2对于综采工作面其它巷道(采用正巷封闭)的管路,如在进风侧时,如工作面推进至N横川时,管路必须拆除至N-2横川;如在回风侧时,每次必须在密闭队施工框架前必须将巷道闭墙以里的管路全部回收(包括起吊环及吊挂材料)。

2.3管路拆除的三通、管件、阀门、接头、螺栓必须全部跟随管路进行回收、运输,严禁丢弃。

3.瓦斯抽采管路质量标准要求:

3.1吊挂锚杆在施工时要呈直线垂直底板,严禁出现吊点左右拉扯管路现象,保证管路吊点受力均匀。

3.2管路吊挂时,必须采用钢丝绳(8mm)和绳卡及软胶管吊挂(Φ15),吊挂间距2米,吊挂点必须起到牢固可靠,每个吊点要求使用双股钢丝绳、3个绳卡,不准出现虚挂点;在有三通、放水三通等特殊位置时应增加吊点数量,阀门要单独吊挂,保证管路吊挂安全,软胶管则必须包裹瓦斯管体,保证做到管路绝缘和防治钢丝绳伤害瓦斯管。

3.3续接管路距掘进巷道迎头不得大于20米,带负压管路距掘进巷道迎头距离不得大于50米。续接管路迎头必须使用堵板等材料进行封堵,以免煤粉等杂物进入管路内。

3.4抽放管路不准与电缆同帮吊挂。若不得不同帮吊挂或交叉时,必须使用绝缘皮带将抽放管路或电缆包住,抽放管路与电缆间距不小于300mm。抽采管路与风、水等管路布设在巷道同一侧时,抽采管路与风、水等管路的法线间距不得小于300mm;若在相同高度水平敷设时,水平间距不得小于300mm。

3.5抽采管路应设置明显的具有反光性能警示标志,标明气体流向。矿井抽采主管路、盘区管路、采掘工作面(抽采区域)抽采管路(封连孔管路除外)上,应每隔200m至少设置一处明显的警示标志,不足200m时,至少设置2处。巷道拐弯处及管路分叉处应设置警示标志。

3.6管路安装到位,进行打压试验,检验气密性。打压压力在0.15Mpa状态下保持24小时压力损失不超过5%方为合格。

4.瓦斯抽采管路作业注意事项:

4.1管路和管件在安装前,首先应去除管内杂物,用高压风(或高压水)对管道内灰尘,残渣进行吹洗处理。

4.2拆除管路法兰托外罩,观察法兰托是否平整有破口,有破口及不平整的,不允许安装。

4.3蝶阀在安装前,必须经人工试验是否能顺利开启或关闭。

4.4管路连接时,要检查橡胶密封圈(垫)是否完好无损,若有损坏及时更换,法兰盘、螺栓松紧度要适中,保证严密不漏气,且

不损坏密封圈(垫)。

5.掘进巷道临时抽放管路安装标准

5.1 DN100铠装管安装标准,安装标准图见抽采钻孔联接标准示意图(一)、(二)、(三)。

⑴、一趟4寸铠装管路安装长度不得超过100米。用于超前钻孔抽采的4寸管路必须分别安装,横川、迎头、钻场不得共用同一趟4寸管。

⑵、4寸铠装管路必须吊挂平直,管路吊挂高度不得小于1.8米,不得使用金属材料吊挂,如需用金属材料吊挂,必须使用胶管隔离。

⑶、在连接割断钻孔时,根据割断钻孔数量提前在4寸管路上预留4寸变2寸三通。

⑷、在连接含水钻孔时,4寸铠装管必须在低洼处加装放水器,保证钻孔接抽后管路无积水。

⑸、管路连接处必须用双股铁丝绞紧,不得出现漏气。

⑹、4寸管路管头必须使用4寸堵头封死,以避免其它封堵方式出现漏气现象。

5.2 2寸蛇形管安装标准,安装标准图见抽采钻孔联接标准示意图(一)、(二)。

⑴、2寸蛇形管路吊挂必须平直,不得拐死弯,原则上吊挂高度不小于1.8米(封联钻孔高度不做要求),连接钻孔时单根管路长度不得超过10米。

⑵、一趟2寸蛇形管可以连接钻孔数量(含割断钻孔):

1个150米(含150米)以上钻孔;或2个85米以上(含85米)150米以下钻孔;或3个85米以下钻孔。如钻孔瓦斯涌出量大时,必须用单独一趟2寸管或4寸管连接单个钻孔。

⑶、管路不得使用金属材料吊挂,如需用金属材料吊挂,必须使用胶管隔离。

⑷、管路连接处必须用双股铁丝绞紧,不得出现漏气。

⑸、割断钻孔封联用2寸管必须贴30*30mm反光纸与抽采施工钻孔封联用2寸管区分。

⑹、2寸管连接各种钻孔时,孔口必须加控制阀门,用于调节浓度。

(7)、钻孔孔口联接管路必须吊挂整齐,不得拐死弯。

二、新型封联孔及相关材料标准化

职责分工:

新型封联孔装置主要用于顺层钻孔和指定地点施工钻孔使用,安装标准图见抽采钻孔联接标准示意图(三)。

钻孔施工前,掘进队组负责Φ160管路、Φ160变Φ50三通、封孔装置调控阀(含调控阀)及以下部分的安装;

钻孔施工完毕后,钻探工区负责钻孔孔口封孔管至调控阀(不含调控阀)以上部分的安装,负责Φ160管路放水器的安装。

安装标准

基本要求:钻孔与管路连接必须设置调控阀,钻孔封联无漏气、煤泥堵塞现象,管路必须设置放水器。

1、Φ160管路及Φ160变Φ50三通必须呈一条直线,不得出现波浪形状,管路(三通)底缘距底板高度不得超过600mm,Φ50三通口必须垂直于底板,并和安装地点煤壁呈直线平行,不得倾斜;Φ160管路(三通)距煤帮不得大于200mm。

2、Φ160管路变Φ50三通安装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每组Φ160管不得超过100米。Φ160管路和Φ400管路连接时必须在立管段安装主控阀门。

4、每根Φ160管路(三通)连接时,必须安装皮垫,必须上全螺丝。

5、安装时不得使用损坏的、或有漏气的Φ160管路(三通、短管)。

6、Φ160变Φ50三通和Φ50短管、调控阀连接时,所有连接部位都必须使用密封圈,防止漏气。

7、钻孔封孔管与封联材料连接时,必须使用孔口四通,便于观测浓度和放水。

8、钻孔和Φ160变50三通口不是一条直线时必须用弯头、活接、短管连接钻孔,不得强拉硬拽,造成漏气。

9、Φ50封孔管外露长度不得超过100mm。

10、Φ160变50三通最多可连接三个钻孔(顺层钻孔不成孔补孔时用),不得超过三个。

11、每组Φ160管路至少安装一个管路放水器、并有警示标志。

12、未避免车辆撞坏,每个Φ160管路(三通、短管)接头法兰的最顶部螺丝处必须贴一块30mm*30mm的反光纸,反光纸必须呈一条直线。

13、每组Φ160管路必须安装测点,测点安装在Φ160立管段管路控制阀门以下。

14、每个钻孔必须安装独立的四通和调控阀,便于控制、观察浓度。

三、钻机钻具及现场作业标准化

钻机钻具标准化:

1、正在抽采作业的钻机标准:

⑴、钻机机组各设备部件整齐完备,台台完好,有完好牌板和责任牌,钻机不得有性能差,机械、电气有重大缺陷,解体钻机作业必须用立柱固定钻机,履带钻机在坡度大于3度的巷道作业必须用完好支撑腿或采用方木固定钻机。

⑵、钻机无漏油、漏水,钻机油位必须在油箱50%水平以上。钻机各部件润滑良好。系统畅通无堵塞,设备干净无油污。

⑶、钻机完好,各部位齐全,在检修期内对易磨损及应该润滑的部位进行加注润滑油,以保证钻机运行时无异常声音。

⑷、钻机泥浆泵运行正常,无异响。泥浆泵电机完好。

⑸、不同直径的钻杆必须分类码放,钻杆必须全部上架,并悬挂牌板注明钻杆数量。

⑹、钻杆使用前必须擦净,两端加润滑油,钻杆的弯曲度超过3mm,螺纹磨损超过1/3时,或其它严重缺陷不得使用,报废钻杆要有明显标志并及时上井。

⑺、钻机必须使用反光牌板注明钻机型号、编号。钻机编号方式如下:5-1-3。反光牌挂在钻机油箱上。(牌板规格)

⑻、钻机操作平台不得有浮煤和油污。钻机操作手把必须完好。

⑼、使用的钻机必须有完好牌板和责任牌。

⑽、钻机合理使用,性能良好,整机运行效率不低于90%,油温不超过70℃。

⑾、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标准要求,防爆率达100%。接地系统完善,(解体钻机),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⑿、钻机电缆应吊挂整齐,不得和瓦斯管路搭接。

⒀、钻杆完好率达95%以上,并码放整齐。

⒁、钻进时,泥浆泵吸水龙头不得直接放在淤泥内,必须在龙头放置处设置滤网过滤淤泥,机长每班负责检查龙头吸水是否正常。

2、无人作业钻机管理标准:

无人作业钻机必须使用反光牌板注明该钻机处于检修状态,长时间不使用钻机必须使用帆布或风筒布将钻机遮盖,保证钻机完好。钻机放置顶板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淤积、无瓦斯积聚、无浮煤地点。

3、现场作业环境标准:

⑴、钻机油脂存放地点要配齐消防器材,沙箱(0.2m3),铁锹、灭火器,且性能良好,距油脂存放地点不超过50米;临时作业地点钻机必须配备2台以上灭火器。消防用具应放置在钻机的上风侧。

⑵、正在施工顺层,钻场和横川钻孔的地点无积水、浮煤,使用水力钻孔施工地点施工单位必须根据现场情况拦坝三道,迎头施工钻孔可根据情况拦坝两道,每道间距不小于2米,拦坝高度不低于300mm,宽度不小于1米,保证水坝严密不漏水。

⑶、施工钻孔若使用循环水,对于矸孔,施工一个钻孔必须更换一次清水;对于煤孔施工,施工每300米钻孔必须更换一次清水;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清理水坝中的煤泥,水坝中煤泥严禁淤积(标准为淤积深度不大于100mm),钻孔施工结束之后,必须将积水

抽干。

⑷、适用螺旋钻杆施工钻孔,钻孔孔口必须使用喷雾等防尘装置,钻机下风侧50米必须吊挂防尘水幕,如50米之内有掘进队组设立的防尘水幕,则无需再加装,以保证巷道粉尘不超标。

⑸、施工地点煤泥必须靠帮(非钻孔施工侧)成型,堆煤高度不得超过2米,对煤宽度不得超过1.5米。

⑹、作业地点抽采相关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分类悬挂材料牌板。

⑺、钻机附近100米范围内有电话。

⑻、施工处顶板煤帮支护完好无隐患。

⑼、施工现场无杂物、垃圾。

⑽、每班交班前,必须将钻孔施工煤泥打捞,和循环水分离。

4、钻机打钻工施工钻孔标准:

⑴、钻机打钻工在施工钻孔之前,首先应对施工地点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包括顶板情况,钻机周围瓦斯浓度,钻机要配备灭火器,把排水设施与巷道主排水设施接好,要保证通风设施的完好。

⑵、施工钻孔之前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罗盘等仪器,调整钻孔方位角、倾角。开孔剪网范围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剪网范围以钻头为中心向外半径150mm),并加装气水分离器,气水分离器进入孔内长度不应小于气水分离器的3分之2,气水分离器与孔壁之间应用聚氨酯进行密封,气水分离器口加装皮垫,以保证钻杆进入气水分离器接口无漏水,无漏气。气水分离器上端接两趟抽放管路,管路必须平直,并保证管内不漏气,无积水。

⑶、开孔高度允许偏差±50MM;方位角允许偏差±2度倾角允许偏差±0.5度(根据现场情况如需要改变开孔倾角,则必须向钻探工区值班室和通风科值班室进行汇报,得到允许后方可操作)。

⑷、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执行通风科下发的瓦斯便携仪及一氧化碳便携仪的使用规范。

四、钻孔、钻场、参数测定标准化

1、钻孔管理标准:

(1)、新施工的迎头,横川,钻场钻孔(一个月内)孔口必须安装放水器,孔口放水器必须用钢丝绳吊挂,三个相邻的钻孔可共用一个放水器。放水器末端应加装球阀,并保证球阀完好,无损坏。

(2)、钻孔孔口必须同时吊挂钻孔管理牌板和钻孔浓度测定记录,牌板内容要填写完整、规范。数据清晰可见。

(3)、钻孔封孔最少保证8米、孔口端必须用水泥或者木塞封堵200mm,连接必须严密,不得漏气,在封孔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严禁违章作业,以防止在封孔过程中,封孔材料与操作人员接触,造成人身伤害。

(4)、连接钻孔管路吊挂要求平整,无明显高度差,无积水、无煤泥杂物堵塞。

(5)、管路连接平直在规定高度,打压试验合格,按规定安装阀门、放水器、瓦斯参数测量装置等设施。钻孔控制阀门要求完好,可正常开启或关闭。

(6)、2寸蛇形管用双股铁丝捆扎牢固且吊挂平直,不准打死结。

2、钻场管理标准:

(1)、钻场内钻孔施工完毕后,钻场内必须悬挂钻孔管理牌板,并对钻场内杂物进行清理,保证施工完毕钻场清洁。

(2)、钻场内测试钻孔所在区域和抽放系统主管、干管、支管及其钻场连接处安设计量装置的位置和安装孔板流量计的钻孔必须悬挂抽放参数测定牌板,标明测点编号、孔口负压、抽放混合量、瓦斯浓度、瓦斯纯量、测定时间和测定人姓名等内容。

3、参数测定标准:

(1)、顺层钻孔要求每100米安装一个孔板测量装置,每个钻场要求安装一个孔板测量装置,顺层钻孔如果为Φ160管连接,则每一组Φ160管为一测量单元可作为一处参数测量点(无需安装孔板),

(2)、钻孔单孔浓度每10天测定一次,掘进区域单个钻孔浓度每7天测定一次,钻孔浓度测定由抽采钻孔施工单位负责测定。

(3)、区域测点每7天测定一次,采空区闭墙每7天测定一次。

(4)、参数测定人员应按其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作业标准进行作业,认真做好参数测定记录,无弄虚作假现象。抽放参数上报各项内容与抽放参数测定记录及现场观测记录牌板必须一致,准确、真实。测量牌板填写必须符合要求,数据清晰、内容全面。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达标检查、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煤矿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防突区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6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300m,预抽时间不少于4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100m。 (二)钻孔施工

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0.5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2m;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4.在瓦斯喷孔严重地段施工时,钻孔施工前段,必须扩孔不少于1m,孔径100mm,便于安装导流管。 5.抽采钻孔穿煤层前必须安装上导流管,接上瓦斯抽采管,用于钻孔施工过程中瓦斯喷出时抽采瓦斯。 6.钻孔施工期间,必须有验收员或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如实收集填报钻孔施工资料。 (三)钻孔验收 1.由各矿总工组织,瓦斯办、防突、通风、地质等部门参加,竣工资料参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2.每次钻孔验收不超过150个。 3.钻孔验收标准:钻孔方位角误差不超过±3°, 倾角误差不超过±2°,终孔层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终孔钻头不小于φ75mm 。 4.及时对穿层钻孔的竣工资料进行分析,凡是发现与设计要求不符,要分析是否有地质构造,及时修改钻孔设计参数弥补施工偏差。与分析资料不符的钻孔重点查,防止打假钻影响抽采效果。 5.钻孔施工完毕,形成钻孔竣工验收资料,报瓦斯办、信息中心、各矿总工

瓦斯抽放硐室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硐室管理制度 1、瓦斯抽放硐室由通风区机电队管理,成立专门的瓦斯抽放泵站管理操作队伍。 2、瓦斯抽放硐室内,必须由专职泵站司机进行操作,其它人员无权操作。 3、瓦斯抽放硐室工作人员严禁离开岗位必须填写各种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做相关处理。 4、抽放瓦斯硐室应作为禁区管理,除通风区,安监站、机电科、硐室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随意进入,如需进入征得硐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填写好来客登记。 5、瓦斯抽放泵运转期间工作人员尽量离开泵体转动部位,以免发生意外。 6、严禁带电检修瓦斯抽放泵,不准在泵运转期间进行检查和维修。 7、泵站内瓦斯检测断电传感器应定期校验,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 8、硐室内所有人员要爱护设备,不准破坏。 9、按要求定期对瓦斯抽放泵内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水垢清除工作并作好维修记录。 10、瓦斯抽放硐室储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和备品备件外,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11、保持瓦斯抽放硐室内卫生清洁,干净。 第一节二十五、同忻煤矿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管理水平,加强排水系统的维护,规范巷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排水系统管理范围:排水管路、各类水泵、水仓、排水

沟及其吊挂。 ] 2、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的排水系统由王秋元项目部负责日常维护;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的排水系统由华煤安装一队负责日常维护。 3、其他掘进工作面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4、机电科负责对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监督、考核。 5、地测部负责对管理维护单位提供各巷道涌水情况。 二、安装技术标准 1、通用技术标准 (1)每100米设置一组管路标志牌,要清楚地标明管路的名称、规格尺寸、来向、去向和用途,并对阀门实行编码管理。 (2)管路入井前要全部刷成黑色,代表污水管路。 : (3)在每个水仓口要设置三通并安装相应的逆止阀。 (4)必须有备用水泵和备用管路,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5)工作水泵能随时开启,备用水泵要预先连接好管路,并供好电源,确保备用水泵可随时开启。 (6)离心式水泵要在水仓上设专用支架放置水泵,并在吸水管口处包铁网;潜水泵要用倒链吊挂在水仓中,吸水口要没入水中,对于无法用倒链进行吊挂的,要做专用支架搭设在水仓内。 (7)水泵电缆要用电缆钩吊挂,保持平直、整洁,并执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8)控制水泵的开关要设专用架,吊挂在巷帮上,距地面米(具体规格见附图)。 (9)排水管与辅运大巷水沟之间利用胶管连接,胶管一头接排水管路,一头要放置在水沟内用盖板压紧。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1、瓦斯抽采奖惩制度 为加强我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提高职工和瓦斯抽采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奖励制度如下: 1、瓦斯抽采发生轻重伤事故,按照矿安监科考核办法执行。 23567 (((((500元。 (元。 (500元、跟班区长300元。 (8)不坚守岗位或不在现场交接班,不按要求监测、填报抽放参数,处罚责任人300元。 2、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通风区钻机队在钻孔施工结束准备起钻前,由钻孔验收小组成员同时向通风

区值班员汇报(电话:30209),汇报内容包括施工地区、钻孔编号、钻孔设计直径、钻孔设计倾角、钻孔设计方位、设计孔深、打钻孔深,班长、瓦斯员、安监员姓名,如有抽检人员也要同时汇报。 2、钻孔全部起出钻杆后,钻孔验收小组成员要同时向通风区值班员汇报,汇报包括钻孔编号、钻孔直径、钻孔倾角、钻孔方位、设计孔深、打钻孔深,班长、瓦斯员、安监员姓名,如有抽检人员也要同时汇报。 3、钻孔没有打够设计深度必须说明充分原因。 4 5 6 7 款50 8 9 采钻孔、构造钻孔、放水钻孔等由地测科负责组织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时应具备原始记录、钻孔验收单、打钻台账、钻孔竣工图等资料,现场钻孔挂牌管理,由通风区技术员负责,否则不予以验收。通风区、地测科技术员负责根据验收情况编写验收报告,与验收资料一同报部门领导审批。 10、奖罚规定:钻孔验收单填写不全、不按设计封孔、不悬挂孔口牌严禁收孔,否则罚安监员、瓦斯员各50元;开孔位置、距导线点距离填写不准确安监员负责对班长罚款50元;钻孔施工完毕后24小时没有接入抽放系统,由通风区负责对相关作

阳煤集团瓦斯抽放技术标准

《阳煤集团瓦斯抽放技术标准》 第十一章:附 录(规范性附录) 第一节: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算 一、 瓦斯压力的测定: 煤层瓦斯压力测定地点应选择在岩石坚硬致密、无断层、无裂隙的地点。钻孔测压时,打钻地点至煤层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5m 。测压孔的孔径以75 mm 为宜,钻孔要穿透煤层并打到顶板0.2~0.5m (厚煤层应钻入煤层3 m 以上),完钻后应及时封孔,封孔要严密,测压管接头不得漏气。根据阳泉矿区突出矿井3#煤层底板巷道具体情况,在采区大巷内沿倾斜方向,向3#煤层打钻测压。煤层瓦斯压力测定地点选择在采区大巷3#煤层底板岩巷内布置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钻孔自然瓦斯涌出量,同时钻孔取样测定煤层瓦斯含量、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 二、瓦斯含量测定与计算: 采用间接法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其计算方法如下: 根据现场实测得到的煤层瓦斯压力,采用郎阁缪方程计算煤层瓦斯含量: 式中 : W ——煤层瓦斯含量,m 3/t ; a ——吸附常数,试验温度下的极限吸附量,m 3/t ; b ——吸附常数,1-Mpa ; p ——煤层瓦斯压力,Mpa ; ad M ——煤的水分,%; ad A ——煤的灰分,%; s V ——煤的孔隙体积,m 3/m 3; K ——瓦斯压缩系数。 三、矿井瓦斯储量计算: 瓦斯储量系指煤田开发过程中,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瓦斯的煤层赋存的瓦斯总量。其计算公式为: 100 10031.0111ad ad s ad M A K p V M p b p b a W --???? ? ???+?+??+??=

W K = W1 + W2 + W3 式中: W K --- 矿井瓦斯储量,Mm3; W1 --- 可采煤层的瓦斯储量总和,Mm3; n W1 = ∑ A1i× X1i i=1 A1i --- 矿井每一个可采煤层的煤炭储量,Mt; n --- 矿井可采层数; X1i --- 每一个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m3/t; W2 --- 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的不可采邻近层的瓦斯储量 总和,Mm3; n W2 = ∑ A2i× X2i i=1 A2i --- 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每一个不可采煤层的煤炭储 量,Mt;采动影响范围:上邻近层取煤层厚度的15— —20倍,下邻近层取煤层厚度的5——10倍; X2i --- 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每一个不可采煤层的瓦斯含 量,m3/t; n --- 矿井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的不可采煤层数; W3 --- 围岩瓦斯储量,Mm3;当围岩瓦斯很小时,W3 = 0;若含 量瓦斯多时,可实测或按下式计算, W3 = K(W1 + W2) K --- 围岩瓦斯储量系数,一般取K = 0.05-0.20 。

瓦斯抽采现场管理制度

威宁县发礼煤矿 瓦斯抽采现场管理制度 矿长: 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编制人: 编制时间: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瓦斯抽采现场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是瓦斯综合治理的关键环节,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瓦斯治理的效果。为了进一步规范瓦斯抽采管理,确保瓦斯抽采达标,根据公司矿井近期瓦斯抽采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钻孔施工单位打钻前,现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各类牌板齐全(包括钻孔设计参数板牌和钻孔施工记录), 吊挂整齐,内容全面清晰。 2、配齐与钻机配套的钻具,以及钢卷尺、坡度尺等量具。 3、配备防火器材。 4、特殊钻孔必须由相关单位业务人员在施工地点按设计图放 线,并用红漆圈定开孔位置,标明孔号。 二、钻孔施工要求: (一)钻孔施工期间钻孔机的安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钻孔必须使用压车柱,生根牢固,安全退路畅通。 2、每台钻机下队搭建平台,平台以下不影响通风、通车、行人等 宽度为准,厚度满足需要。 3、每台钻机必须配底座。 5、钻机开孔时必须轻压慢钻,确保钻孔成型完好。在钻进过程中, 若钻机有松动,必须重新稳站,且施工单位必须重新校核钻孔施工参数。 (二)施工队施工时,若无异常情况,钻孔深度必须施工到位。 (三)煤巷掘进工作面现场施工负责人可根据煤层变化情况,对队分钻孔参数进行调整(方位角严禁调整),但必须经现场验收人员确认,且调整后的钻孔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见止煤深度,并向调度室和通风队汇报,调度室和通风队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遇打钻过程中有喷孔,吸钻,顶钻等现象,孔内岩性变化

异常,见顶(底)板,见断层构造而与设计孔深误差较大等的情况,打钻人员及验收人员都必须及时向调度室、通风队汇报,由调度室通知相关领导。 (五)施工单位施工钻孔时,必须认真填写钻孔施工原始记录表。钻进过程中,每加一次钻杆,要记录一次孔内钻杆数,长度及孔内煤岩情况,遇到孔内煤、岩性有变化时须及时记录。 (六)钻孔施工原始记录表不得缺项及随意涂改,严禁钻孔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每月钻孔施工完毕,原始记录表由通风队送至技术室,未见钻孔原始记录表的,现场不予检验。 (八)钻孔施工期间必须符合以下质量标准化要求: 1、施工现场材料,工具堆放整齐材料。工具周围杂物要清理干净。 2、钻孔施工采用水排渣时,钻孔内流出的水,必须挖水沟引至挖好的水库排走,避免巷道漫水。 3、钻孔施工时,必须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打钻排出的钻屑及时用编织袋装净,码放整齐,再做相关处理。 三、钻孔封孔规定: 1、钻孔施工完毕,及时封孔,并挂上孔号牌,孔号牌注明钻孔类别,孔号、方位角、倾角、孔深等参数,以便现场查看钻孔抽采情况。 2、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封孔接抽,瓦斯抽采钻孔封孔要严密不漏气并准确记录钻孔接抽时间。应积极采取措施,保证钻孔封孔质量,提高瓦斯抽采浓度。穿层钻孔封孔长度应不小于5m,顺层钻孔封孔长度应不小于8m。采用聚氨酯等封孔时距孔口的封孔深度不得小于5m,封孔长度不得小于0.5m。

5、金钟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文件审签单

筠连县金钟煤业有限公司文件筠金煤通字[2018]005号签发人:戴长良 关于建立金钟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的 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矿的瓦斯抽采和瓦斯灾害的工作,进一步落实瓦斯抽采考核奖惩制度,激励和规范矿井瓦斯抽采工程有序开展。特制订金钟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望相关负责人和部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真抓实干地搞好我矿的瓦斯抽采工程管理和奖惩考核工作。 附:金钟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筠连县金钟煤矿 2018年4月21日主题词:建立·抽采·岗位·责任制 抄报: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 抄送:矿井各科室

金钟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一、总则 (一)、我矿主要领导及分管技术、生产、安全的领导必须按瓦斯治理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副总负责对矿井瓦斯抽采技术方案、措施编制,通风科负责按技术方案和措施要求进行落实,安监科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到位,确保瓦斯抽采方案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 (二)、钻孔施工 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预抽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0.5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2m;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 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施工,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工作面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岗位责任制、抽采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标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182、183、184 条要求。(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须有专人值班,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运行和备用 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换 1 次。瓦斯泵停止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报告。(七)抽采瓦斯系统因检修、管路维护和切换、闭锁实验等原因有计划停运时,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瓦斯抽采必须纳入生产接续计划,根据抽采接续计划制定生产接续计划。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不得组织采掘作业。 (九)抽采单位必须定期对抽采系统、钻场、钻孔进行检查,发现问

题,立即处理,并有检查记录。 (十)瓦斯抽采计量装置管理 1. 计量装置安装 (1)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下干管、抽采支管、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等,必须安设抽采计量装置。 地面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必须同时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其他地点可安装孔板流量计。 (2)所安装的抽采计量装置必须能测定抽放流量、浓度、负压、温度、压力等参数。(3)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全部连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4)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计量的,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换算成标准大气压下的流量(大气压为 101.325kPa, 温度为20℃)。 2. 计量装置管理 (1)煤矿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矿井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2)加强计量装置的现场管理。建立抽采计量装置日巡检制度,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井下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巡回检查不少于一次,自动计量装置积存污物必须及时拆卸清理;每个钻场、钻孔实行编号挂牌管理,牌板必须填写设备规格、流量参数、维护单位、维护人员和巡检时间等。 (3)煤矿按规定对自动计量仪器每 15 天调校一次,并建立调校台

2019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励制度

贵州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桐梓县仙岩煤矿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汇编 二〇一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节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3) 第二节瓦斯抽采管理奖惩制度 (20) 第三节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5)

⑴石门揭煤,钻孔控制范围内预抽的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 ⑵瓦斯预抽率不低于30%; ⑶利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 ⑷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以下,或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低于始突标高的煤层瓦斯含量时(没有检验值的可按小于8m3/t计算),方可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 5、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应达到6个月以上,因接替紧张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缩小钻孔间距、加大钻孔直径等有效措施,且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 6、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进行区域治理后,开采(掘)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矿各部门组织评审,报矿长审阅备案。 (二)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⑴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 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 ⑵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①大于或等于40 m3/min; ②年产量100~150万t的矿井,大于30 m3/min; ③年产量60~100万t的矿井,大于25 m3/min; ④年产量40~60万t的矿井,大于20 m3/min;

⑤年产量小于或等于40万t的矿井,大于15m3/min。 ⑶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2、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的矿井,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稳定在2 m3/min以上; ⑵瓦斯资源量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采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 ⑶需要高负压、高浓度抽采时。 3、建立井下抽采系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条件的; ⑵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涌出量大、采用回采工作面高位抽采、浅孔卸压抽采、采空区埋管抽采等,需要分源抽采的。 4、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需要。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瓦斯抽放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放泵相匹配。矿井必须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防止抽采系统停止运行造成瓦斯超限。抽采瓦斯泵应选择制造技术先进、高效率、低噪声、有煤安标志、各种保护齐全、防爆符合要求的水环式真空泵。 5、抽采系统中各种管路、连接装置尽可能选择重量轻、强度大、使用寿命长、耐腐蚀、抗静电、阻燃性能符合要求的管材。抽放孔封孔管及连接管必须采用钢管或双抗软管。 对各种抽放管路系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漏液、无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m。 6、瓦斯抽放系统的在线监测必须齐全有效定期鉴定校检有记录;人工计量装置必须完整正常使用,按每小时对各种参数进行计量。

QJM J1.0082-2014瓦斯抽放管路敷设技术标准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JM J 1.0082—2013瓦斯抽采管路敷设技术标准 2013-11-22发布2014-01-01试行晋煤集团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

Q/JM J 1.0082—2013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抽采管路敷设 (1) 4其他要求 (2) I

Q/JM J 1.0082—2013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编写。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通风处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晋煤集团通风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立州、李宏、韩德虎。

Q/JM J 1.0082—2013 瓦斯抽采管路敷设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管路敷设的敷设技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1027-2006 煤矿瓦斯抽采规范 GB 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3 抽采管路敷设 3.1 安装位置 瓦斯抽采管路应根据井下巷道的布置、抽采地点的分布、矿井的发展规划以及瓦斯利用的要求等因素统筹确定,避免或减少主干管路的频繁变动,确保管道运输、安装和维护方便,并符合下列要求: a)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宜沿回风巷道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布置;若设于主要运输巷内,在人行 道侧其架设高度不应小于1.8m,与矿车最外缘的间隙应大于0.7m,并固定在巷道壁上,满足行人、行车、运料的要求;若安装有皮带输送机的巷道中,瓦斯抽采管路的吊挂还应满足输送机的运行、检修和维护所需的空间要求。 b)瓦斯抽采管路与风、水等管路和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分别吊挂巷道两侧;挂在同一侧 时,瓦斯抽采管路与风、水等管路和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的法线间距不得小于300mm; 若在相同高度水平敷设时,水平间距不得小于300mm。 c)瓦斯抽采管路与其他管路交叉通过时,其间距应不小于300mm,如特殊情况管路间距小于 300mm时应垫非导电材料隔开。 d)瓦斯抽采管路沿底板敷设时,距底板高度不小于300mm。管路沿顶吊挂时,严格按照设计施 工,确保管路上沿与顶板之间保留不小于300mm的距离。 e)瓦斯抽采管路及管件外缘距巷道壁不小于100mm。 3.2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技术要求 3.2.1 瓦斯抽采管路在安装前应检查管路完好情况并清理管路内杂物。 3.2.2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必须吊挂或垫高,每根吊挂(支撑)不少于2处,长度少于2m的抽采管路至少吊挂(支撑)1处,吊挂(支撑)点应均匀布置。沿巷道底板支撑敷设时,支撑高度不得小于300mm。吊挂(支撑)材料强度不得小于瓦斯抽采管路重量的5倍,且吊挂(支撑)材料和抽采管路上不得增加其它载荷。吊挂(支撑)材料与管壁接触处应加衬垫,防止管路受损。 1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 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 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 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 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 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 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设计不准施工, 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 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

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8、干线管每500—1000米、支线管分歧处均应设一组测定装置,每个抽放地点必须设一组测定装置,能测负压、浓度、流量,测定员每天测一次。每旬要对全井抽放情况分地点填旬报报矿。 9、瓦斯泵司机每小时要对瓦斯泵的负压、瓦斯浓度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抽放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机械设备

标准42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以及设计、安装、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和使用管理。 并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MT/T1126-2011 煤矿瓦斯抽采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AQ1076-2009 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 AQ1027-200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煤矿瓦斯抽采系统管路中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压力、流量、温度、抽采泵状态、阀门状态等,并实现参数异常声光报警、瓦斯抽采泵和阀门控制等功能的系统。同时也对抽采泵站内环境甲烷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预警。 3.2 传感器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执行器 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3.4 声光报警器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3.5 断电控制器 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等的装置。 3.6 分站 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3.7 主机

标准52采空区瓦斯抽采计术标准

采空区瓦斯抽采计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采空区瓦斯抽采方法、技术标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 1027-200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GB 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MT 1035-2007 采空区瓦斯抽放监控技术规范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2000版)3 术语及定义 采空区 指矿井回采工作面回采后冒落或封闭的区域。正在回采工作面的冒落区域称半封闭式采空区或现采空区,已经封闭的回采工作面的区域称老采空区。 4 采空区抽采瓦斯方法 4.1 埋管法 沿回采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敷设抽采管路由上偶角进入采空区进行瓦斯抽采的一种工艺方法,见图一。具体可参照一下要求实施: A 抽采管路上每间隔20m-50m设置一个立管; B 立管高度根据采高和冒落情况确定,立管上方设置顶端封闭、四周钻孔的筛孔管,筛孔个数根据抽采瓦斯情况确定,同时需对立管采取保护措施; C 在立管进入采空区20m-30m后打开,接替上一立管依次投入抽采。 4.2 插管法 利用抽采管路系统,对回采的采煤工作面封闭采空区部分和已采的采煤工作面全封闭采空区进行抽采的一种工艺方法。抽采管路可沿回风巷、专用排瓦斯巷敷设,见图2、图3.全封闭采空区闭墙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闭墙要严密不漏风; B 插管开孔高度应在闭墙高度的三分之二以上; C 插管应穿透闭墙超过0.5-1m; D 插管管材应采用阻燃、抗静电、不导电材质; E 墙外的管路应加观测孔、阀门。 4.3 顶板走向(倾向)钻孔法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标准

寺河矿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标准 职责分工: 1、掘进工作面DN100铠装管及160mm-426mm管径瓦斯管路由掘进队组安装; 2、无掘进队组施工区域PE400以下管路安装改造由抽放科指定抽采作业单位负责; 3、运安工区负责管路运输工作; 4、井下各区域堆放的管路管件标准化原则按照生产技术室划分标准化责任区进行划分(PE400以下直径管路)。 1. 瓦斯抽采管路安装标准: 1.1基本要求: ⑴、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应平直,转弯时角度不应大于50°; ⑵、瓦斯抽采管路的外缘距巷道壁不宜小于0.1米; ⑶、瓦斯抽采管路不得和动力电缆、照明电缆及通讯电缆敷设在同一巷帮内; ⑷、瓦斯抽采管路主管、分管、支管及其与钻场连接处应装设瓦斯计量装置; ⑸、瓦斯抽采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及沿管路适当距离(一般为200—300米,最大不超过500米)均应设置放水器; ⑹、处于工作面巷口的瓦斯抽采管路的应设置除渣装置和测压装置; ⑺、瓦斯抽采管路分岔处应设置控制阀门,阀门规格应与管径相匹配;

⑻、在急倾斜巷道中,瓦斯抽采管路应设防滑卡,其间距可根据巷道坡度确定; ⑼、瓦斯抽采管路应有良好的气密性及采取防腐蚀、防砸坏、防静电等措施。 1.2寺河矿工作面预抽管路安装标准: 寺河矿工作面预抽管路有:PE400、PE280、PE160、Φ426铁管 ⑴、PE400、Φ426铁管管路安装标准: ①管路应安装在巷道的帮角上,管路上缘距巷道顶板距离不大于300mm,管路距巷帮距离不小于100mm(以200mm为宜); ②管路采用专用起吊锚杆进行吊挂,吊挂采用专用起吊环配合钢丝绳及胶管等材料,每2米一个起吊点,对于三通、阀门需增加一个起吊点; ③主管路每300米安装1个主控阀门,每个横川安装4个400/160(110)三通及阀门(DN150),用于连接支管路和预留放水三通,放水三通垂直向下;如遇千米钻机钻场则在钻场方向增设1个400/280三通及阀门(DN250); ④管路低洼处必须安装放水三通,无明显低洼处的巷道每300米安装一放水器三通; ⑤顺槽巷道口在管路平直段安装涡街流量计及人工参数测点。 ⑵、PE160管路安装标准: ①管路沿巷道采面侧进行安装(每100米为一组),要求距巷帮距离不大于100mm,瓦斯管路底缘距底板安装高度不超过0.6米,每根PE160管配合安装一个PE160/50三通,并必须配套使用新型封联装置调控阀。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煤矿(以下简称“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落实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定,依据上级相关标准,结合XX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煤矿。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XX煤矿通防科作为专门的瓦斯抽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工作及抽采达标监督工作。XX 煤矿其它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负责。 第四条根据矿井实际,制定相应管理标准体系。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健全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矿井必须设立瓦斯抽采管理机构、配备瓦斯抽采管理、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项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

岗。 第四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矿井必须坚持“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原则综合抽采瓦斯。 第八条矿井确定开拓和开采布局时,应当充分考虑瓦斯抽采达标需要的工程和时间,确保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 第九条提前3-5年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同时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瓦斯抽采工作面的正常衔接,实现矿井“抽掘采”平衡。 第五章瓦斯抽采技术工艺 第十条矿井应当按照上级瓦斯治理要求,根据井上(下)条件、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拓开采部署、瓦斯来源和涌出特点等情况具体制定地面预抽采、采空区抽采等抽采达标工艺方案。 预抽煤层瓦斯的工艺方案应当在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抽采半径等参数的基础上进行,应当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GB50471-2018)规定。进行采空区瓦斯抽采时,应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 10 27-2006)规定。 第十一条在矿井开拓布局和煤层开采程序方面,应坚持瓦斯抽采工程优先的设计原则。 第十二条抽采工艺方案的选择应按下述条件进行:

淮南矿业集团瓦斯抽采管理规范

淮南矿业集团瓦斯抽采管理规范

淮南矿业集团瓦斯抽采管理规范 总则 第一条所有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系统,并形成以地面永久抽采系统为主、井下移动抽采系统为补充的格局。 第二条优化抽采设计,强化抽采管理,做到抽采规范化、精细化、最大化,实现高、低浓瓦斯分开抽采。 抽采泵站 第三条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抽采泵必须具有不小于系统需要抽采最大流量2倍的能力。抽采泵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瓦斯抽采泵。 第四条抽采泵站必须有直通矿调度所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温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必须实现自动计量并上传至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断水保护装置、瓦斯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抽采泵出气侧及瓦斯气罐和利用装置进气侧,必须安设有防爆、防回火和防回气等安全装置。 第五条抽采泵站必须有专人值班,当抽采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调度所报告并启动备用泵。如果利用瓦斯,在抽采泵停止运转后,必须通知利用瓦斯的单位。恢复供气前必须取得利用单位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 第六条抽采泵站计划停泵、倒换泵,以及抽采系统调整,必须提前编制措施,提出申请,由矿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抽采管路 第七条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采泵相匹配。抽采干管设计要有系统需要抽采最大流量的1.5~2.0倍能力,采掘工作面支管设计要有需要抽采最大流量的1.3~1.5倍的能力。上隅角埋管合计抽采能力应不小于设计抽采能力。 第八条抽采管路管径按下式计算(选用管径时,要按相应富余系数扩大管径或增加管路): D=0.1457√Q/V Q----管路设计服务流量,m3/min; D---- 管径,m; V----管道内气体设计流速,其中,抽采干管V≤15m/s,支管V≤12m/s。 第九条抽采管路要敷设平直,分岔处设置控制阀门,放水器安设处抽采管距巷道底板高度应不小于500mm。抽采管路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打压、试

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XX 煤矿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公司、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能投集团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防突区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公司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6 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300m预抽时间不少于4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100m。 (二)钻孔施工 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0.5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 2m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煤矿瓦斯抽采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工的基本条件、安全技术培训(以下简称培训)大纲和安全技术考核(以下简称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瓦斯抽采工的培训和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煤矿瓦斯抽采工 methane drainage miner of coal mine 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 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4基本条件 4.1年满 18 周岁。 4.2身体健康,无妨碍履行本工种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4.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培训大纲 5.1培训要求 5.1.1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煤矿瓦斯抽采工进行培训和复审培训。复审培训周期为两年。 5.1.2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应注意对煤矿瓦斯抽采工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5.1.3通过培训,煤矿瓦斯抽采工应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包括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2培训内容 5.2.1安全基本知识 5.2.1.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煤矿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b)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c)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d)劳动保护制度和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等。 5.2.1.2煤矿生产技术与主要灾害事故防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煤矿生产技术知识; b)矿井通风基础知识,包括矿井及采区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设施等; c)煤矿主要灾害事故的防治知识,包括水害、火灾、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顶板事故、冲击地压事故、机电运输事故、爆破事故、火工品燃烧与爆炸事故、矿井热害等; d)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识别。 5.2.1.3煤矿瓦斯抽采工的职业特殊性及重要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煤矿作业特点,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b)煤矿瓦斯抽采工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 c)煤矿瓦斯抽采工的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要求。 5.2.1.4职业病防治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及其防范措施,职业禁忌症; b)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瓦斯抽采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

阜康市金塔实业有限公司大黄山煤矿瓦斯抽采各工种操作规程 企业名称:新疆阜康市金塔实业有限公司 矿井名称:新疆阜康市金塔实业有限公司大黄山煤矿 编制单位:新疆阜康市金塔实业有限公司大黄山煤矿 安通科 编制时间:一〇三年十月

目录 瓦斯抽采各工种操作规程......................................................- 1 - 瓦斯抽采泵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3 - 抽放瓦斯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 0- 7 - 管路工安全操作规程 ........................................................... - 10 - 放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 (14) 瓦斯泵站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0) 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25) 瓦斯抽采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9) 瓦斯抽采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32) 瓦斯抽采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34)

瓦斯抽采泵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危险源及有害因素辨识 1、不按规定操作,易造成人员伤害和瓦斯抽放泵损坏。 2、开停瓦斯泵时无人现场监护,有可能发生操作失误损坏瓦斯抽放泵。 3、操作电器设备时,不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易造成操作人员触电。 4、瓦斯泵房内瓦斯浓度超限,可能发生瓦斯燃烧或爆炸。 二、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抽放瓦斯泵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掌握瓦斯泵的结构、性能,会进行一般的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应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抽放瓦斯泵司机负责泵的停、开和日常维护管理及运行参数的调整、记录工作,并定时向值班室汇报。 3、检查泵站吸气闸阀、排气闸阀、循环闸阀和放空闸阀以及供排水闸阀,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检查抽放泵地脚螺丝,各部联接螺丝以及防护罩,要求不得松动。 5、检查并保持油路、水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各部位温度计应齐全。 7、泵房中的测压、测瓦斯浓度、流量、温度装置及电流、电压、功率表均应正常工作。

XXXX年瓦斯抽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0 - 第二章城郊煤矿瓦斯抽采工作岗位职责............................................ - 0 - 第三章瓦斯抽采一般规定 .................................................................... - 3 - 第四章抽采设计 .................................................................................... - 3 - 第五章瓦斯抽采系统及装备................................................................ - 4 - 第六章抽采泵站管理 ............................................................................ - 5 - 第七章抽采管路及附属装置................................................................ - 9 - 第八章打钻、验孔、封孔与连抽...................................................... - 13 - 第一节一般规定........................................................................... - 13 - 第二节抽采钻场质量标准化 ...................................................... - 13 - 第三节打钻..................................................................................... - 15 - 第四节钻孔进尺验收考核 ............................................................ - 21 - 第五节封孔..................................................................................... - 25 - 第六节连孔..................................................................................... - 26 - 第九章其他 ...................................................................................... - 29 - 第一节抽采泵站、抽采管路和设施验收交接流程 .................... - 29 - 第二节瓦斯抽采计量管理 ............................................................ - 30 - 第三节抽采负压管理 .................................................................... - 32 - 第四节防爆箱、除渣器、参数测量装置管理 ............................ - 32 - 第五节瓦斯抽采材料管理 .......................................................... - 33 - 第十章附则 ......................................................................................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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