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目次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2)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4)第一节专家库的组建 (4)第二节专家的资格管理 (5)第三节专家的使用管理 (6)第四节专家的考核 (7)第五节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9)第四章附则 (1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规范公司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科学、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类评标活动所需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包括专家库的组建、专家资格认定、入库、使用、考核、退出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电力系统及相关专业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以独立身份为公司现有业务和业务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的专业人员。
1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专家库是指公司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按照本管理办法组建的、由各类专家组成的人才数据库。
第五条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协调使用、资源共享、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在职员工具备专家资格条件的,均鼓励申请入选公司评标专家库。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公司物资部负责对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进行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办法;(二)负责组织制订评标专家准入标准;(三)接受评标专家入库申请,并组织专家资格评审;(四)负责储备专家资源;(五)负责组建并管理专家库和专家遴选系统;(六)负责评标专家的档案和聘书的管理;(七)负责总部各部门各类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使用管理;(八)负责评标专家的考核管理;(九)积极开展评标专家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专家的招投标业务和法律知识水平。
公司重大施工技术方案(专家)评审管理办法

公司重大施工技术方案(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公司重大施工技术方案(专家)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保证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具备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满足经济性、安全性及优质高效的要求,确保施工过程进度及成本可控。
根据公司自身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承担施工所有项目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公司成立“重大施工技术方案(专家)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组织机构如下:组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物资的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公司副总工程师成员:公司工程技术部、物资机械部、工程经济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项目总工及在相应专业有技术特长的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
第三章组织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部负责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上报及批复后组织实施工作,经营部负责投标项目重大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
第五条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重大技术方案的公司级评审,指导、协助项目部对技术含量高、危险性较大或业主指定要求的专项方案进行外部专家评审论证。
第六条公司物资机械部对涉及物资、设备的性能、供应等进行评审。
第七条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对施工安全风险、措施保障等内容进行评审。
第八条工程经济部根据工程技术方案及物资设备部、安质环保部及其他评审人员的意见进行经济性比较评审。
第九条评审成员受公司“评审小组”委派对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意见,并提供有关技术支持材料及完善方案。
第十条评审小组副组长或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公司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进行归纳审核,并形成评审报告反馈项目部进行修正。
第十一条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技术副总经理对重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核把关,批准授权范围内的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并提出指导改进意见,对需要报审给总经理的重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汇报。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是一个组织管理评审专家的规范文档,旨在确保评审专家的公正、客观、明确和高效。
下面是一份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总共约,以供参考。
一、总则为加强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提高评审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基本职责1. 确定评审专家的选聘范围和数量,制定评审专家名册。
2. 负责向评审专家传达有关资料和会议通知。
3. 组织专业技术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训练。
4. 对评审专家进行考核和评价。
5.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确定评审专家组成方案。
6. 制定评审专家的费用标准和报酬制度,支付费用。
三、评审专家的条件和选拔程序1. 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一定的学术、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2)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3)不获得评审项目中的直接经济利益;(4)不能参与有利益关系的评审工作。
2. 评审专家的选拔程序:(1)评审主体根据实际评审需要确定评审专家的职务、专业领域和数量;(2)评审主体开展评审专家的选拔工作;(3)评审主体公布评审专家名单,并告知评审专家评审任务和时间。
4. 评审专家员工有不当行为的,应有相应处理,如记录警告、取消资格等。
四、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训练为了提升评审专家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管理办法规定对评审专家进行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训练。
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训练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1. 知识考试:(1)考试范围包括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知识;(2)考试内容设置合理,难度适宜,考试时间不超过3小时;(3)考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4)不合格人员要限期再次参加考试。
2. 业务能力训练:(1)内容可以是专业知识讲座、论坛研讨、实地考察等;(2)训练周期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但必须有一定的规范性和连续性;(3)训练过程对评审工作有直接指导作用,训练成果要及时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训练结束后,评审主体对成果进行评定和宣布,优秀者予以表彰。
集团公司技术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技术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通过专家富有成效的工作,解决企业专业技术难题,引导前瞻性技术研究,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集团工程技术领域选拔具有较高造诣的专业人才,组建企业专家队伍。
通过技术专家人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积极性,打造专业化技术团队,全面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条专家评聘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突出技术成果与实践经验相结合原则;坚持动态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坚持长期培养,全面建设,能进能出原则。
第二章专家分级分类与展业设置第四条专家分级。
集团公司设置资深首席专家、首席专家、一级专家、二级专家、三级专家、四级专家六个层级。
其中,资深、首席、一级、二级专家由集团公司评审与管理;三级及以下专家由集团所属单位评审管理。
资深首席专家为在本系统内有较高声誉,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
首席专家为在集团公司内有较高声誉,系统内有一定知名度,是集团公司专业领域专家队伍的带头人。
一级专家为专业技术领域业绩突出、科技成果丰富、行业认可度高、综合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级专家为在某一专业领域理论扎实、科研能力强、现场经验丰富、解决现场问题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级专家为在集团所属单位有较高声誉,是本公司专业队伍的带头人。
四级专家为在集团所属单位公司本专业有一定声誉和知名度,在本企业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五条技术专家分类与专业设置第三章组织及管理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专家评选委员会,负责专家队伍建设与评选领导工作。
专家评选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技术、经济、财务、设备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技术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设备物资部及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集团所属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专家评选与管理工作。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B版)

附件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B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提高评标专家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保证评标工作的规范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专家库由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招标)公司)在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评标专家系统中建立,动态调整、资源共享。
第三条集团公司系统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专家和评标专家,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或自主招标的招标人(以下简称自主招标人)从评标专家系统中抽取。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的国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所需评审专家可从评标专家系统中产生。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职责(一)工程技术与物资管理部负责监督和检查评标专家的使用情况;组织评标专家的评审、年度考核等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系统内单位评标专家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将评标专家的培训纳入集团培训计划;参与评标专家的评审等工作。
(三)各产业部负责按照部门职能划分制定相关评标专家评审的专业条件;负责本产业评标专家入库审核;参与评标专家的评审、培训、考核等工作。
(四)各职能部门负责按照部门职能划分参与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第七条物资(招标)公司的主要职责:(一)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建立评标专家抽取和确定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
(二)受集团公司委托,统一负责评标专家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评标专家的信息入库、数据更新、信息档案等;管理评标专家档案。
(三)负责评标专家的评审、培训、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定期统计专家使用情况。
(四)对于受委托招标的项目,负责在评标专家库中进行专家抽取。
(五)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二级单位主要职责:(一)配合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各项工作。
(二)负责向评标专家库推荐专家。
(三)参与评标专家的评审、考核等工作。
XXXXX公司专家管理办法

金宏威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促进公司发展,提高研发项目技术管理水平,推动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有专长人员的管理,为其提供成长的快速通道,广泛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公司决定成立金宏威技术评审专家委员会。
技术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公司技术人员中的优秀人才进行选拔与培养,是公司的非专职常设机构。
技术评审专家选拔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提出申请,在公司所属各部门直接从事专业技术的人员中进行。
专家选拔、聘任及管理过程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标准和条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审查、推荐和管理。
第二章专家分类根据公司产品发展方向,技术评审专家选拔的专业分三类:电力、电子电源、综合(综合类指所有与工程技术相关的专业,如通信、PCB、结构等)。
申报专家的人员,每次只能申报一类。
第五章专家级别及聘任年限公司专家选拔分三个级别:一级专家、二级专家、三级专家。
专家聘期均为两年。
第六章专家的数量专家每两年选拔一届,每届选拔专家名额为工程技术一级专家,二级专家,三级专家(分别约占技术人员的2%、3%、5%)。
因申报人资格不够,未通过评审,允许空额。
已取得XXXX公司各级专家荣誉称号而直接认定为公司一级专家的人员不占此名额。
第七章专家的选聘程序专家选拔由“专家评委会”操作具体工作,行使评审职责,审议讨论申报人材料并投票表决,详细流程见下图:第八章申报条件一、申报一级专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正高级,如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中级可参2考:大专/16年、本科/12年、硕士/9年、博士/4年;2、有3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曾担任过项目总工或同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或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3、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聘任使用。
二、申报二级专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副高级,如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中级可参考:大专/13年、本科/9年、硕士/6年、博士/2年;2、有3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公司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公司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评审专家的管理,健全评审专家库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和使用评审专家资源,保证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审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相关规定,结合XX 公司(以下简称“xx”)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矿评审专家的资格认定、取消和评审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矿评审专家及评审专家库的归口管理部门是经营管理部。
第四条矿采购工作领导组负责审批评审专家的资格认定、取消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评审专家资格认定、取消和考核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经营管理部在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库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制定、修订本办法;(二)负责矿评审专家库的组建、管理和调整;(三)负责矿评审专家的聘任、使用、管理、考核;(四)协助监督部门对评审专家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专家库由矿内专业人员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评审专家;(二)有满足评审需要的专业分类,专业分类;(三)能够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活动。
第八条评审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采购、应答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或经济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评审工作并具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业务水平;(三)从事采矿行业的专业技术工作、技术经济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者,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从事煤炭行业的专业技术工作、技术经济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五年以上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经部门及矿领导推荐者。
(四)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状况或发展动向。
第三章评选流程及日常管理第九条入选评审专家库的程序(一)专家库组建时由矿各部门推荐评审专家人选,经营管理部对推荐专家进行登记汇总、组织评审并报矿采购工作领导组批准后组成企业评审专家库。
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一)技术专家会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研发项目深入研究、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研发理论、专业技术和产品质量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隶属关系技术专家会是公司下设的团体组织,由公司领导、工程师及各部门领导、专家、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三、职责及义务1.了解、掌握和研究公司业务及相关技术,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2.参与研究和指导公司及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论证及研发指导工作;3.参与公司及部门研发项目的评审工作,为项目研发提供技术研究参考建议,为项目提供建设性参考意见。
四、成员组成及会应具备的条件4.1成员组成专家会一般由10名左右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副主任为技术中心及事业一部、事业二部、事业三部、事业四部各一人)。
专家会由公司领导、工程师、部门领导、部门专家、项目负责人、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4.2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主任和副主任为从事或曾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深工程师、领域专家担任。
应具备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与研究水平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域的分析与判定能力;熟悉公司或部门的主要业务内容,以及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认真严谨的学风和献身科学与环境公益事业的精神,秉公办事,并勇于承担相关的责任。
五、责任、权利与义务5.1 责任1. 积极参与并指导同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业务相关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为公司及部门项目提供专业性建议;2. 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学术性、研究性等相关活动、会议;3. 认真完成公司交班的各项工作;4. 及时提供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研究新成果、新技术、新动态,以及行业专业内各种国内外信息与动态资料。
5.2 权利与义务1. 专家会成员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由专家会主任及副主任共同评估确定;2. 专家会的领导成员由公司提名,并征求其他成员意见后产生,任期期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民主讨论,予以解聘并推荐其他人担任;3. 专家会成员对专家会的各项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辞聘权;4. 专家会成员可获得专业会印发提供的各类内部与外部的业务信息、动态与资料,以及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5. 专家会成员有义务积极响应并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相关学术、探讨、研究等活动,并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6. 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中,专家会成员应遵纪守法,遵守专家会管理办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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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专业工作组工作管理 (2)
第三章技术专家管理 (3)
第四章附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司技术评审专家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技术选择和发展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专业工作组,是指公司技术评审专家库下设的各专业工作组。
本管理办法所称技术专家,是指公司技术评审专家库里的内、外部专家人才。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各专业工作组以及技术专家的职责及管理。
第二章专业工作组工作管理
第四条专业工作组具体负责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研究、发展规划、方案评审和创新实践等工作的开展,每个专业工作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开展各个专业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专业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参与相关专业的网络发展规划评审,参与重大、重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论证和方案评审、技术选型工作;
(二)承担技术专题项目的研究论证工作,参与公司研发计划的制定以及重大、重点研发项目的攻关;
(三)参与相关专业研发创新成果、新技术试验成果的论证、评估和应用推广工作;
(四)负责研究提出优化建网模式、提高网络质量、提升网络效益、实现降本增效等方面的策略方法、制度流程、技术措施和系统应用等
技术建议;
(五)组织开展专题技术讲座和培训;
(六)完成技术评审专家库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各专业工作组由组长负责主持开展,含召集专业评审会、开展相关研究课题、组织科技创新成果的价值评估及推广应用工作等。
对于重大的项目评审、方案论证工作原则上必须由组长亲自主持进行。
第七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不定期对各专业工作组设置进行必要的调整(包括增设、撤消或改组等)。
第三章技术评审专家管理
第八条各专业技术评审专家由省公司专业部门、各分公司内部推荐,并邀请公司长期合作的部分设计支撑单位选送外部专家共同组成。
第九条技术评审专家入选专业工作组,主要采取单位推荐审批的方式,由省公司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专家的资格情况进行审查后,选入各专业工作组。
第十条各单位专业组成员需保证按要求按时开展相关工作,其出勤情况及专业表现将纳入该单位年度考核及评估(外部专家纳入参建单位年度考评)。
第十一条专业工作组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抽调各专业组专家参加相关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专家所在单位必须保证其能按时参加。
当相关单位同一专业的专家有2名以上时,应至少保证其中1名参加。
第十二条专业工作组原则上每年度对各专家成员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各专业组专家成员进行调整(包括增补或替换等),具体考核表格参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对专业表现突出、对公司科学技术工作贡献显著的专家,每年将授予“优秀技术评审专家”荣誉称号。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一专家工作情况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