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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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3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尊敬的业主:
您好!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我单位将派遣专业人员对您的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监督。

现将下列事项告知您,请您予以了解和配合:
1.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规范及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建筑工程各工序必须按照监理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严禁使用未经授权的建筑材料和设备。

3.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网、安全带等。

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洁,不得乱堆乱放杂物。

4. 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反安全规范和操作程序。

5. 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保证用电安全。

6. 施工现场要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和粉尘污染,保护周边环境。

7. 在建筑工程中,如遇到危险、事故和紧急情况时,施工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保障工人和周边人员的安全。

8. 施工单位要主动与监理单位保持沟通,接受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监督和技术指导。

我们将会对您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我们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

希望您能够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营造安全、高质量的建筑工程。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随时与我们联系。

特此告知!
安全监督单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建设单位名称):你单位提供的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办理(工程名称)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为顺利开展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特告知以下事项:1、我单位将依照《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进行安全监督工作。

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我单位将组织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进行安全监督交底,提出安全监督要求。

2.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资料;要求责任主体回答有关安全生产问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求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向我单位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单位申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

4.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抽查时,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要求其出示有效执法证书。

如发现监督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及时向我机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盖章)年月日孝感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一、工程基本情况二、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内容1、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2、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4、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5、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6、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尊敬的施工人员:为了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管部门的要求,特向各位施工人员作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

请各位施工人员务必认真学习、遵守,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的发生。

一、施工安全监督的目的和原则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旨在预防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原则为“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监督”,即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监督,分包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要求。

二、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牌,确保施工安全区域清晰明确,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2.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整洁。

3.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设置灭火器等灭火设施,以应对突发火灾。

三、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并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3.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教育和培训,将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到最佳状态。

四、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1.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具备安全技术能力,并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方法。

3.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必要的检修和维护,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五、施工材料和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1.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施工材料的存放必须规范,防止堆放过高和过密引发的安全事故。

3.临时设施和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使用。

六、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防范措施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警示和提示标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通知单模板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通知单模板

【通知单编号】:_______【发布日期】: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施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一、背景说明为确保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现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交底。

请各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确保施工安全。

二、安全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安全有序。

- 施工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

-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2.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

- 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

- 操作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 机械设备停用时,应切断电源,并做好断电标识。

3. 临时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合格的电缆,不得使用破损电缆。

- 临时用电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确保用电安全。

- 施工现场应设置接地线,确保设备接地良好。

- 严禁在施工现场私拉乱接电线。

4. 高处作业安全:-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

- 高处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并系好安全绳。

- 高处作业平台应稳固可靠,不得超载使用。

- 高处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5. 交叉作业安全:- 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设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 交叉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 交叉作业时应加强沟通协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交底要求1. 施工单位应将本通知单发放至所有施工人员,并组织学习。

2. 施工人员应认真学习安全交底内容,确保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尊敬的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向贵单位发出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如下:
1. 施工单位应加强组织,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包括危险源辨识、防护措施、安全措施等,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

3. 施工单位需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作业符合规范要求,严禁违章施工、违规操作和违法违纪行为。

5.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6. 施工单位需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与监理单位和业主进行沟通配合,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7. 施工单位应与周边的其他单位和居民进行良好的沟通,确保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最小化。

8.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评审,主动接受安全监管。

如发现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任何安全隐患或问题,请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或施工现场的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感谢贵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希望贵单位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告知。

施工安全监督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书(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对施工单位交底)一、项目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和目标。

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项目监理规划确定二、项目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重要程序、使用表格和安全记录资料。

(一)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1、主要内容:①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界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②有施工分包和平行发包时,协助建设单位书面明确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及其安管责任。

③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施工现场移交手续。

2、安全记录资料:①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②施工场地移交签认表。

(二)核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此内容形成的安全记录资料是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主要内容: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包括项目专职安管人员和施工作业班组兼职安全巡视员配备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等。

②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施工企业对项目经理部、总包企业对分包企业、项目经理部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班组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安全事故报告、专职安管人员管理、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安技措施和施工方案管理、施工机械与安全设施租购、验收、检测、保养、报废,消防安全责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

④总包企业对分包单位安保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

2、使用表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参照《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设计,在工程开工前,由施工承包单位分单位工程填报,由总监组织进行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签认。

3、安全记录资料: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记录。

②项目专职安管人员和施工作业班组兼职安巡员配备表及其资料证件。

③项目安管小组名单。

④重要安管制度等。

(四)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雇用具备安全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通知格式模板

安全技术交底通知格式模板

尊敬的各位同事:为确保我单位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现将本项目安全技术交底事项通知如下:一、通知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结合我单位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概况(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施工现场危险源及预防措施(1)高处作业:施工现场存在高处作业区域,如脚手架、模板等。

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要求所有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电气作业:施工现场存在电气线路,如电线、电缆等。

为预防电气事故,要求所有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电气作业操作规程。

(3)机械作业:施工现场存在各种机械设备,如塔吊、挖掘机等。

为预防机械伤害事故,要求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1)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如焊接、切割等作业应在指定区域进行,并配备灭火器材。

(3)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车辆和人员能够迅速到达火灾现场。

4. 施工现场环保措施(1)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垃圾堆放点,并定期清理。

(2)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减少扬尘、噪音等污染,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3)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施工用水、用电,减少资源浪费。

三、交底要求1. 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应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本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确保每位员工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及预防措施。

2.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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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项目编号:黔()建安[ ]第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章)施工单位(章)监督单位(章)惠水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贵州省建设厅监制安全监督交底告知说明:1、建设单位领取《告知书》后,应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认真仔细阅读。

2、各方责任主体按照告知书所述内容认真准备好相关资料备审。

3、各方责任主体如有好的建设性意见,亦可提供备用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致:(工程名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本工程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日起由我站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给予支持、配合。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申报程序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由建设单位向所属建设安全监督机构领取《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及《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提交下列资料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监:(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一)《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一式五份;以及表中所列安全责任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附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印件)1.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原证(工程完工后退还);4.专职安全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原证(工程完工后退还);5.总监理工程师上岗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安全培训教育证书;6.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培训教育证书;7.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二)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印件)(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印件)(四)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印件)(五)建设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付款凭证及计划;(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七)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八)《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已签字盖章(九)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十)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十一)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十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十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

(附建筑施工图:一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剖面图、正立面图审查完后退回)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结构图,安全生产责任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3)施工进度计划(4)安全技术措施;(5)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6)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置)计划;(8)拟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型号、数量;(9)预防多发性事故措施:(预防高处坠落措施、预防中毒措施、、预防机械伤害措施、防火措施、预防其他事故措施);(10)文明施工措施;(11)冬雨季施工措施。

(12)预防因本工程施工引起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的措施。

(十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七项分部分项工程,须单独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大型构件,大型设备或设施。

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大江与大河的导流和截流施工、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盖章,并经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签字。

下列专项工程应由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专家(不少于5名)组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 (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7)其他复杂工程。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程序在本工程处于以下进度时,先由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自检,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告知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督查。

三、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J375-2004)等标准、规范。

贵州省现行有关地方标准规范,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行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

四、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内容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执行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安全有关文件和资料、工程实体安全防护进行监督抽查。

1、预防高处坠落的临边、洞口防护,安全用品配置、使用等防护2、预防坍塌的支护、支撑方案编制、审批、实施、验收等防护3、预防物体打击的安全帽配置、使用,防护棚搭设等防护4、预防触电的外电防护,现场内用电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用电档案等5、预防机械伤害的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等防护6、预防机具伤害的平刨、圆盘电锯、手动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打桩机械等防护7、预防其他事故的防护五、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要求(一)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二)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三)建设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应当告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等;(四)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的整改问题,参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整改结果应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回复安全监督机构;(五)工程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须立即报告安全监督机构。

(六)工程参建单位对呈报给安全监督机构的各种文件的真实性负责1.施工单位。

(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台账,(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6)办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进行使用管理;(7)按规定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8)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开展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

2.监理单位。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提出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的要求;(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操作资格证书;(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J375-2004)等标准要求;(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9)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或暂时停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复查整改结果,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行为,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3.建设单位。

(1)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筑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按规定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生产费用;(3)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4)履行合同约定工期;(5)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行为。

4.勘察单位。

(1)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2)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3)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5.设计单位。

(1)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2)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提出指导意见;(3)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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