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费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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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计入固定资产的标准

装修计入固定资产的标准

装修计入固定资产的标准
在财务会计中,将装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通常需要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

以下是一般的处理标准:
1.资本化标准:通常情况下,只有满足资本化的标准才能够将装
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

资本化是指将支出转化为资产,以便在
未来的几个会计期间内逐步摊销。

2.资本支出:装修费用需要符合资本支出的定义,即这些费用是
用于获取、改进或扩大资产的。

例如,对于一个商业办公室的
装修,如果装修工程能够提高办公环境,增加办公效率,这些
费用可能被视为资本支出。

3.寿命长于一年:一般来说,只有那些寿命长于一年的装修项目
才能够被资本化。

如果装修是一些例行性维护和修复,且对于
资产寿命的延长没有显著影响,可能更适合被视为费用支出。

4.直接与资产相关:装修费用必须直接与相关资产相关,而不是
与经营费用相关。

例如,办公室的墙壁装修、地板更换等可能
被资本化,但一些与日常办公无直接关系的费用可能更适合被
视为经营费用。

5.合理的资本化成本:费用必须是合理的,不能将与一般日常维
护和修理相关的费用也纳入资本支出。

需要注意,具体的处理标准可能会受到国家、地区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内部会计政策的影响。

因此,在将装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之前,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遵循适用的会计准则。

装修是否并入固定资产价值 会计准则 会计解释

装修是否并入固定资产价值 会计准则 会计解释

装修是否并入固定资产价值会计准则会计解释【装修是否并入固定资产价值:会计准则和会计解释】1. 引言:装修是企业日常运营不可避免的费用支出,而如何正确地处理装修费用对于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中国会计准则中对于装修费用是否应该并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规定,并结合会计解释,提供个人观点和理解。

2. 装修费用定义及分类:装修费用是指企业为了改造、装饰或修缮其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设计费、施工费、材料费等。

根据会计准则,装修费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和明确与资产相关的费用,如购买新设备所需的装修费用;另一类是与多种资产共享或无法准确分配的费用,如公共区域的装修费用。

3. 装修费用的会计处理:中国会计准则中对于装修费用的处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装修费用与固定资产价值相并,即将其资本化,并以摊销的方式计入企业财务报表;另一种是将装修费用归类为当期费用,即直接在当期损益表中列示。

究竟采取哪种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会计解释进行判断。

4. 会计解释对装修费用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了对于装修费用的会计处理。

根据解释,如果装修费用符合满足多期受益和能够可靠计量的条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费用能够增加资产的使用寿命或提高经济效益,那么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以适当的摊销期限进行摊销。

5. 装修费用的资本化优劣分析:将装修费用资本化的主要优势是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提高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准确性,同时有助于改善企业的财务稳健性。

然而,资本化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增加了财务报表的复杂性,可能使资产价值被高估,同时需要监督与摊销相关的准则和过程。

6.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装修费用的并入固定资产价值,我认为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装修费用确实显著增加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经济效益,并且能满足多期受益和可靠计量的条件,那么将其资本化并摊销是合理的。

但也要注意,不应滥用资本化,避免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将不符合条件的费用资本化。

装修费用能否加计扣除需区别而论

装修费用能否加计扣除需区别而论

装修费用能否加计扣除需区别而论装修费用是指住宅或商业场所进行装修和装饰所产生的费用。

在我国,装修费用通常无法直接加计扣除,但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有不同的税收政策适用。

下面将从不同情况下的扣除政策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对于个人住宅的装修费用,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装修费用一般不能列为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

也就是说,个人住宅的装修费用无法获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返还。

这是因为个人住宅的装修费用被视为一种个人消费行为,与个人的收入无直接关联。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个人住宅的装修费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部分减免。

例如,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居民,在购房和装修过程中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的内容和金额请参考国家相关文件规定。

其次,对于商业用途的房产装修费用,可以将其列为企业所得税的可抵扣费用。

企业可以将装修费用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中进行抵扣。

具体抵扣金额和期限,需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细则来进行计算和操作。

此外,在某些地方政府的支持政策下,为了鼓励特定行业的发展,装修费用也可以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

这些具体的政策通常由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总而言之,装修费用能否加计扣除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论述。

对于个人住宅的装修费用,一般来说无法进行加计扣除,但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

对于商业房产的装修费用,则可以将其列为企业所得税的可抵扣费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折旧和计算。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在享受装修费用扣除的同时,纳税人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真实记录和报告装修费用,保留相关凭证等。

同时也应当留意国家相关政策的更新和调整,以确保自身的合规性和权益。

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

总结起来,装修费用的加计扣除需根据个人住宅和商业场所的不同情况来论述。

根据我国的税收政策,个人住宅的装修费用一般无法进行扣除,但可能会有一些特殊政策适用;而商业房产的装修费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可抵扣费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折旧和计算。

装修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装修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装修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在企业财务中,装修费用是一项比较常见的支出,因此,在记账时需要选择正确的科目进行计入。

具体来说,装修费用可以计入如下几个科目。

1. 固定资产科目
如果企业对自己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改造或者装修,那么相应的费用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明确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的规定,以便正确地计算出资产变动后的账面价值。

此外,需要注意记录各个装修环节中的具体费用,并将其合理地分摊到企业的固定资产上。

2. 租赁和使用权科目
如果企业未拥有某个场所或者设备,但是需要对其进行装修,那么相应的费用可以计入租赁和使用权科目。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将装修费用与使用权的期限进行关联,以便计算出相应的摊销费用。

此外,要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和要求记录各个装修环节的具体费用。

3. 维护和修理科目
如果企业对固定资产或者设备进行了维护和修理,并且这些工作涉及到了一定的装修工作,那么相应的费用可以计入维护和修理科目。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将装修费用和维修和修理费用分开计算,并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折旧或者摊销,以便正确地反映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使用状态。

4. 其他营业成本科目
如果上述三个科目都无法精确地反映出装修费用的实际
情况,那么相应的费用可以计入其他营业成本科目。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将装修费用和其他营业成本费用区分开来,并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计算和核算,以便正确地反映出企业的盈利状况。

总之,装修费用的计入科目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需要注意明确各个装修环节的具体费用,并将其合理地分摊到相应的科目上。

同时,要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以便保证财务记录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租入固定资产和装修费用的处理

租入固定资产和装修费用的处理

租入固定资产和装修费用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明确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明确: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明确: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六)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中自建厂房装修费

企业会计准则中自建厂房装修费

企业会计准则中自建厂房装修费自建厂房装修费属于企业自建固定资产时发生的费用,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其会计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

以下是对自建厂房装修费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首先,自建厂房装修费属于资本性支出,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的原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本性支出是指为保持或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使用效益或产出能力而发生的费用。

自建厂房装修费用可以直接增加厂房的使用寿命、改善使用效益,因此应该作为资本性支出,并计入厂房的原值。

其次,自建厂房装修费可以分摊到使用寿命内。

自建厂房装修费的分摊是指根据企业的会计政策,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将其费用按一定规定的比例或方法分配到每个会计期间。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自建厂房装修费的分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通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摊的比例或者采用房屋赁期作为分摊依据。

再次,自建厂房装修费的摊销期限根据实际使用寿命确定。

自建厂房装修费的摊销期限应该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来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使用权益的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有用生命和残值。

因此,在摊销自建厂房装修费时,可以参考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值来决定。

最后,自建厂房装修费可以选择采用直线法或其他方法进行摊销。

在进行自建厂房装修费的摊销时,企业可以选择使用直线法或其他方法进行摊销。

直线法是最常用的摊销方法,它是以固定摊销比例的方式进行费用的摊销。

其他方法例如年数总和法、产量法等,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使用需求来选择。

综上所述,自建厂房装修费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应被计入固定资产的原值,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分摊的比例和摊销期限。

此外,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摊销方法进行费用的摊销。

准确的会计处理和计提自建厂房装修费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财务状况,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税务如何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税务如何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税务如何处理?前阵子小编看到一个案例,说的是一餐饮企业将购买的空调、厨房设备(合计160万余元)作为装修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三年摊销。

被税务局要求按固定资产5年期限进行折旧并补缴相关企业所得税。

不懂账务处理规范,这不,摊上事了吧?对此,小编对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税务处理总结如下。

1会计特征:长期资产、已经发生、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费用摊销年限:权责发生制,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例子: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2税务如果企业将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需根据项目内容分期摊销。

对于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按照不低于三年的摊销期限进行分摊。

读到这里,估计有读者想问了,如果摊销期限为1年的费用,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咋整?对于摊销期限在1年内的待摊费用,可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另外,也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增设“待摊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中反映即可。

当然,并不是会计上计入什么科目就可以了,还要遵循税法规定,规避税务风险。

如:✓如果满足固定资产条件,则需要按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最低年限进行折旧;✓如果装修自有房产支出延长房产使用年限,则应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如果计入其他长期待摊费用,需要按不低于3年进行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产生损失(如顶手费损失),需要进行专项申报;……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清楚了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至第七十条、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财税[2008]152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号——固定资产 装修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号——固定资产 装修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号——固定资产装修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号(以下简称“准则十三号”)是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一项会计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装修时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准则十三号,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装修时,应将装修费用分摊到使用期间,并以适当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费用。

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 装修费用的确定:装修费用包括直接发生的装修费用和与装修有关的间接费用。

直接发生的装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等。

间接费用包括设计费、监理费、工程管理费等。

企业应将这些费用合理分摊到使用期间。

2. 装修费用的资本化:准则十三号规定,装修费用应作为固定资产成本,进行资本化处理。

具体做法是将装修费用计入相应的固定资产账户,并在固定资产账户中计提折旧费用。

3. 折旧费用的计提:装修费用通过资本化后,应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费用。

折旧费用应在每个会计期间中平均分摊,并计入当期损益表中。

需要注意的是,准则十三号要求企业在资本化装修费用时,应符合以下条件:装修费用能够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能够提高固定资产的效益、能够增加固定资产的产出或降低相关费用。

同时,装
修费用应能够可靠地估计,并且能够与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相对应。

准则十三号的出台,为企业在固定资产装修时提供了明确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助于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同时,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装修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遵循准则十三号的规定,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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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费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我公司于2005年对办公楼进行装修,所发生装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并单独核算,房产税仍按房屋原值缴纳。

地税机关在对我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要求我公司将装修费计入房屋原值一并缴纳房产税,请问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正确,我公司应如何缴纳房产税?回复:对于房屋装修费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应根据装修涉及的工程而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的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如果你公司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更换了上述文件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则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都要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如果房屋装修过程中不涉及上述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更换,仅是装饰性的普通装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中“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的规定,这些费用是否计入房产价值应根据会计相关规定来判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装修修理等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除此之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企业在核算时,应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否资本化,从而确定装修费用是否应纳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房屋装修费是否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缴纳房产税?近日,某企业财务人员来电咨询,所在公司对新建办公楼进行装修,所发生装修费用会计上计入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并单独核算,咨询对发生的装修费是否应计入房屋原值一并缴纳房产税?税务机关解答:对于房屋装修费是否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应根据装修涉及的工程而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有明确规定:1、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因此,如果你公司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更换了上述文件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则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都要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如果房屋装修过程中不涉及上述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更换,仅是装饰性的普通装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以及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必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税务机关建议,今后企业遇到类似问题核算时,应依据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否资本化,从而确定装修费用是否应纳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王力生)纳税人发生的装修费支出是否要作为房产税的计税基础?咨询内容:最近,我公司对职工卫生间进行了重新装修,更换了所有的坐便器、洗手盆等卫生洁具以及瓷砖。

对于装修发生的十多万元支出,我公司记入了长期待摊费用。

税务机关在检查时,提出我公司应将此项支出并入固定资产原值,作为缴纳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我们认为此项装修费未记入固定资产原值,不应缴纳房产税。

对此双方意见不一。

请问,装修费是否应作为房产税的计税基础?专家回复内容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因此,判断装修费是否作为房产税的计税基础,要首先确定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装修费是否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2000〕第02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例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其第四条的确认条件是:“(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另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解释为“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装修卫生间,全部更换了卫生洁具且支出额较大,应属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中的更新改造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虽然贵公司此项支出没有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而是计入了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但是按照财税〔2008〕152号文的规定,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的装修费是否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我企业新购置一栋房产,进行房屋装修发生的装修费如何处理,是否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答:对新建房屋进行初次装修,凡属于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高档灯具、墙饰、地砖、门窗等投资,不论其帐务如何处理,一律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对旧房重新装饰、装修的投资额,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凡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增加房产原值的,征收房产税,不增加房产原值的,不征收房产税。

我公司最新租了2层写字楼,发生装修费300万元,不用缴纳房产税吧?【解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依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其中,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度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纳税人未按国度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对于租入新房屋的装修支出,根据公司会计准则和公司所得税法有关精神,如由承租人承担有关装修费用,作为承租公司的“长等待摊费用”,未计入出租方的房屋原值,所发生的装修支出不缴纳房产税。

综上:1、房屋改建、扩建支出应该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2、新建房屋初次装修费用应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3、租入房屋由承租人承担的装修费用,所发生的装修支出不缴纳房产税。

4、旧房重新装修,涉及国税发[2005]173号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更换,则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都要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如果房屋装修过程中不涉及上述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更换,仅是装饰性的普通装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以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看是否应该资本化,资本化的并入房产原值征税,不资本化的不征税。

问题:对于旧房重新装修的装修费是否征收房产税,说起来似乎很清楚了,主要看是否应该资本化,资本化的并入房产原值征税,不资本化的不征税。

那么,装修费倒底是否应该资本化呢?答案仍然很模糊,各家的解答也不一致。

对纳税人最有利的是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答复:如果房屋装修过程中不涉及上述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更换,仅是装饰性的普通装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以及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必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对纳税人最不利的答复:贵公司装修卫生间,全部更换了卫生洁具且支出额较大,应属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中的更新改造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按丹阳市的解答,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都应该资本化。

所以,房屋的装修费用无论会计上是否计入房产原值,都应该征收房产税。

比较适中的答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装修修理等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除此之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网校对装修费用是否资本化作了一个相对明确的界定: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估计。

但是,有两个问题:1、怎么算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估计?答复中列举了两种情形: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

一般性的房屋装修是不是具备前面两种情形呢?装修费需不需要资本化呢?比如,酒店、歌舞厅等场所装修应该是使服务质量有实质性提高,会带来生易的红火。

对酒店、歌舞厅等装修费用是不是就应该征收房产税呢?其他企业房屋装修效果虽不如酒店、歌舞厅明显,但对改善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品位无疑也是大有好处,这算不算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估计呢?2、按照国税发[2005]173号文,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比照这个规定,对于房屋装修,将新装修费并入房产原值征税的时候是否也可以扣除原装修费用呢?我个人认为,房产税应该立足于对财产征税,装饰、装修只起一种短期性的、美观的作用,对房产价值不可能有实质性的增加,所以,我倾向于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观点:仅是装饰性的普通装修,不必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自然也不征收房产税。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地址:/thread-3803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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