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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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退休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企业员工退休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企业员工退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退休事务管理,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退休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退休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退休政策和管理事务。

第二章退休条件第五条正式员工退休条件:1. 年满法定退休年龄;2. 已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3. 身体健康,无工作能力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第六条临时员工退休条件:1. 年满法定退休年龄;2. 已在公司连续工作满20年。

第七条凡符合退休条件的员工,申请退休经公司同意后正式退休。

第三章退休福利第八条凡正式员工退休的,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退休金标准支付退休金。

第九条凡临时员工退休的,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退休金标准支付退休金。

第十条公司应为退休员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保障退休员工的生活需求。

第十一条公司应为退休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包括退休医疗保险和定期健康体检。

第四章退休流程第十二条员工申请退休应提前至少30天向公司提交申请,提交退休申请书和必要的退休材料。

第十三条公司应在接到员工退休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并处理退休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应在员工退休生效后及时办理退休金发放手续。

第五章退休权益保护第十五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员工享受合法的退休权益,不得强迫员工提前退休。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退休员工的管理和关怀,定期组织退休员工活动,为退休员工提供精神慰藉和帮助。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员工投诉机制,及时处理退休员工的投诉和纠纷。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公司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员工的损失。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应依法进行处理,包括暂停或终止退休权益。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有关员工退休管理规定。

国企员工退休(职)管理办法

国企员工退休(职)管理办法

XX投资有限公司退休(职)管理方法为切实维护宽敞职工基本权益,切实做好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依据国家关于职工退休的关于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本方法适用于城投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下级各级全资、控股公司以及分公司(以下简称各下级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公司班子成员退休(职)依照上级组织部门关于规定执行。

第一条退休(职)条件(一)干部身份职工退休条件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养老保险累计支付费用年限满15年的。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累计支付费用年限满15年,且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因工伤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人身份职工退休条件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养老保险累计支付费用年限满15年的;特殊工种退休依照国家关于规定执行。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职工退职条件职工(包括干部和工人身份)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养老保险支付费用年限累计满15年,且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因病提前退职。

第二条退休(职)管理责任(一)管理主体1.公司综合事务部是职工退休(职)的管理部室,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职工退休(职)管理制度、流程及规范。

(2)负责办理公司职工退休(职)等相关手续。

(3)负责公司退休(职)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退休(职)职工所有福利管理、关爱慰问等工作。

2.各下级公司具有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部室(以下简称人事部室)的主要职责:(1)负责办理本公司职工退休(职)等相关手续。

(2)负责本公司退休(职〉职工工作交接等工作。

(3)负责本公司退休(职)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提供资金或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各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管理是事业单位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的关键措施。

一、退休人员的确定1. 退休人员的确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年龄、工龄、工作业绩等是确定退休人员的主要标准。

2. 退休人员的资格应由事业单位内部专门机构审核确定,确保退休人员的身份真实可靠。

3. 退休人员一经确定,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二、退休待遇的发放1. 退休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福利待遇等。

2. 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退休人员管理部门负责退休待遇的核算和发放工作,确保退休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3. 退休人员的待遇标准应该与工作时期的贡献成正比,不得削减或擅自变更。

三、退休人员的服务保障1. 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退休人员服务制度,为退休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2. 退休人员享有参加事业单位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健康讲座等权益,丰富退休生活。

3. 事业单位应建立定期与退休人员沟通的机制,了解退休人员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四、退休人员的管理监督1. 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退休人员管理档案,记录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相关待遇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 事业单位应建立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或者机构,对退休人员的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3. 监督部门应对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退休人员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保障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退休管理办法暂行

退休管理办法暂行

退休管理办法暂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退休管理成为了企业和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为了规范退休管理工作,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退休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退休的条件(一)正常退休1、男性年满 60 周岁,女性年满 55 周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

2、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 15 年。

(二)提前退休1、从事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的职工,男性年满 55 周岁,女性年满 45周岁,累计工作年限满规定年限,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 15 年。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年满 50 周岁,女性年满 45 周岁,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 15 年。

二、退休手续办理(一)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通知本人,并准备相关退休材料。

(二)退休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个人档案、近期免冠照片等。

(三)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退休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填写《退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为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核定养老金待遇,并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三、养老金的计算与发放(一)养老金的计算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等部分。

(二)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的银行账户。

(三)退休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未认证或认证不通过的,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认证通过后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

四、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一)单位应建立退休人员管理档案,记录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等。

(二)定期组织退休人员活动,如座谈会、文体活动等,关心退休人员的生活和健康。

(三)为退休人员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和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退休及返聘管理办法三篇

退休及返聘管理办法三篇

退休及返聘管理办法三篇篇一:退休及返聘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使退休人员能够发挥余热、安享晚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退休条件凡年龄(即: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达到相关规定的职工即可到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二、退休人员的离职手续1.职工退休时,公司出具单位应提供的相关退休审批材料。

2.退休职工离职时,应按公司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三、退休人员待遇上半年办理退休的人员享受一半慰问金,下半年办理退休的人员享受全额慰问金,次年起不再享受。

四、退休人员的责任及义务1.关心公司建设和发展,维护单位的安定团结。

2.积极为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为单位的建设、管理出力。

3.退休人员如未履行上述责任及义务,公司将视情况取消对退休人员的第三条待遇。

五、退休人员返聘为加强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返聘原则(1)本人自愿、双向选择。

(2)因工作需要,在紧缺、特殊岗位(持证上岗)返聘。

(3)管理岗位原则上不再返聘。

2.返聘条件:(1)身体建康,年龄男62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2)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3.返聘程序:(1)相关单位负责人填写《退休返聘人员考评审核审批表》并签署同意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办公室。

(2)办公室将符合退休返聘条件人员的《退休返聘人员考评审核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

(3)受聘人与公司签订《退休返聘协议》。

4.返聘工资及待遇:(1)计件返聘人员工资=固定工资(参照同工在岗人员系数工资)+考核工资+加班工资。

(2)非计件返聘人员工资=固定工资(参照同工在岗人员系数工资)+加班工资。

(3)返聘人员在协议期内享受在岗员工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公积金除外)。

(4)返聘人员在协议期内享受公司为其缴纳的商业保险待遇。

(5)返聘人员每年享受1次健康体检。

退休职工管理办法

退休职工管理办法

XX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管理办法为全面贯彻中组部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一XX单位(以下简称XX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使XX单位退休职工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程序、有效,充分保证XX单位离退休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科研生产任务的顺利进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XX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请XX单位下属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退休职工为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应继续受到全院同志的关心、尊敬.关心照顾好退休职工,是实现安定团结、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环,也是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要从全院上下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要切实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好退休职工,使他们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

健康长寿,安度晚年.第二条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工作的要求,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发挥退休人员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在XX单位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开创离退休工作的新局面.第三条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离退休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退休人员的生活;要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退休人员在航天事业发展和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坚持以让党放心、广大退休职工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要坚持在XX 单位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合力。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领导组织工作第四条XX单位党委会负责全院退休职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员工退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员工退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三、退休条件(一)正常退休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年满 60 周岁,女性干部年满 55 周岁,女性工人年满 50 周岁,且连续工龄满 10 年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

(二)提前退休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满 10 年的。

2、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满 10 年的。

四、退休手续办理(一)员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人力资源部门应向员工所在部门发出《退休通知》,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安排工作交接事宜。

(二)员工应在退休前填写《退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

(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员工的退休申请及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四)退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社保停缴、退休金申领、住房公积金提取等。

五、退休金计算与发放(一)退休金的计算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等。

(二)退休金由社保部门按月发放至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公司应协助员工办理退休金申领手续,并及时告知员工退休金发放的相关信息。

六、退休福利(一)公司为退休员工举办欢送会,以表达对员工多年来为公司付出的感谢。

(二)退休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节日福利和慰问。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退休员工提供一定的健康体检服务。

七、退休返聘(一)因工作需要,公司可以对退休员工进行返聘。

(二)返聘应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并签订返聘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事项。

(三)返聘员工的管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八、附则(一)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人员退休管理办法

人员退休管理办法

人员退休管理办法1. 背景介绍人员退休是组织管理中一项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

为了规范和优化人员退休管理,制定本人员退休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退休事宜,维护组织与人员的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组织下属所有单位和部门的正式职工及其雇佣关系的管理,包括工人、职员和管理人员。

3. 退休条件3.1 年龄退休条件: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男性达到60周岁,女性达到55周岁,具备退休条件。

3.2 工龄退休条件:工龄满30年的职工,即使未达到年龄条件,也可以提出退休申请。

3.3 特殊情况: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从事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可以提出退休申请,并由医疗部门进行鉴定。

4. 退休申请和审批4.1 退休申请: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可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退休申请,申请中需注明退休日期、原因及身份证明。

4.2 审批程序:人力资源部收到退休申请后,将会组织相关部门对职工的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审批意见。

4.3 审批结果:上级主管部门收到审批意见后,将会对申请进行最终的审核,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职工申请结果。

5. 退休福利待遇5.1 退休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计算方法,根据职工的实际工龄、工资和个人缴费情况计算退休金。

5.2 社会保险:退休职工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等。

5.3 住房安排:单位将根据房源情况,优先提供退休职工住房安排。

6. 退休管理6.1 退休准备:人力资源部将会组织相关培训,帮助即将退休的职工顺利过渡到退休生活,并解答职工的退休相关问题。

6.2 退休档案:人力资源部将会妥善保管与退休职工有关的档案资料,包括个人信息、退休申请等。

6.3 退休关怀:组织将在退休职工退休后,继续关心和照顾他们的生活,包括举办庆祝活动、定期探望等。

7. 退休返聘7.1 返聘条件:退休职工如有意愿返聘,需与组织重新签订雇佣合同,并满足组织返聘的条件。

7.2 返聘安排:返聘工作以合同形式进行,职工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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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管理办法XX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管理办法为全面贯彻中组部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一XX单位(以下简称XX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使XX单位退休职工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程序、有效,充分保证XX单位离退休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科研生产任务的顺利进行。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XX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请XX单位下属各单位遵照执行。

总则退休职工为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应继续受到全院同志的关心、尊敬。

关心照顾好退休职工,是实现安定团结、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环,也是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要从全院上下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要切实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好退休职工,使他们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

健康长寿,安度晚年。

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工作的要求,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发挥退休人员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在XX单位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开创离退休工作的新局面。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离退休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退休人员的生活;要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退休人员在航天事业发展和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坚持以让党放心、广大退休职工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要坚持在XX单位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合力。

管理机构和领导组织工作XX单位党委会负责全院退休职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XX单位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XX单位退休职工指导、协调、督促以及领导小组会议的召开。

工作职责如下:(一)在XX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

统一指导、协调全院的退休工作,保证上级和我院关于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政策、待遇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指导、督促XX单位下属各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退休工作,提高退休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退休工作和老同志反映的重要问题,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的退休工作。

定期召开退休老同志全体或代表的座谈会,传达党和政府关于退休职工的政策和规定,通报学校情况,征求老同志对XX单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XX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研究、部署、协调、检查全院退休职工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XX单位下属各单位人事部门在XX单位人力资源部的组织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工作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XX单位有关退休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单位1实际情况,制定退休职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研究解决退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重要问题,协调单位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退休职工工作。

(二)建立建全本单位退休人员信息库。

对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住宿、联系电话等信息统一录入计算机管理。

(三)组织退休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座谈会、报告会、情况通报会、阅读文件等各项政治活动;引导退休职工在创建和谐社会的各项活动中发挥作用。

(四)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以及集团公司、XX单位的相关规定,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的落实,确保各类费用按时足额发放。

负责各类补贴、纪念品的领取、购买和发放。

(五)组织退休职工开展各种适合退休职工特点的、有益于健康和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

(六)组织探望、走访等慰问活动,关心退休职工生活,对生活困难的退休职工向有关部门协调,申请办理困难补助等有关事项。

(七)完成体检、医疗报销等相关工作。

(八)协助退休职工家庭做好退休职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涉及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XX单位下属各单位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一)在改革过程中出台的改革办法,凡与退休职工有关的,应事先听取和征求退休职工的意见,出台后应及时想退休职工做好解释工作。

(二)各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应对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对退休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及时解决退休职工管理工作上的困难。

(三)各单位退休职工反映和要求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业务归口有关部门处理,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反馈。

(四)遇重大节日,协助人事部门开展对本单位退休职工的慰问工作。

建立和实行退休职工工作领导责任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

党政领导亲自抓,要把离退休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要听取两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确定离退休工作的重要事项;分管领导具体抓。

党组织、人事、后勤等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分清责任,共同做好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各级领导要关心和支持退休职工工作。

要认真贯彻、及时传达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属地和我院的有关规定,保障退休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的落实。

XX单位下属各单位每年召开一至二次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主要领导要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本单位的情况,沟通思想,密切感情,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XX单位下属各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出台的改革办法和意见,凡与离退休干部有关的事项,应由领导事先征求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出台后要向老同志做好解释工作。

XX单位下属各单位每年要对退休职工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分管领导要亲自参加,逐项检查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简称“两项待遇”)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检查结果要向院人力资源部汇报。

各级领导对退休职工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关心支持,工作中的困难要及时解决。

有关部门对退休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退休年龄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级干部职工,都可办理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对任司局一级及以上职务的女干部,可延长至六十周岁退休。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类工人,都可办理退休:2(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在满足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离退休年龄的各类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本人又愿意继续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报上一级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批准,可将退休年龄适当延长,延长的退休年龄应不超过相关规定中的上限年龄。

凡符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中相关条件的职工应在达到退休年龄的次月月底之前办完退休手续。

上述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中,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的,在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一般应当免去其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

凡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确因工作需要返聘者,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应先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然后由人事部门与被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退休返聘人员再返聘期间不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不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退休返聘人员在享受退休待遇的同时,可按照协议规定领取返聘酬金。

政治待遇定期组织退休职工阅读文件,参加有关学习、会议和重大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本单位有关文件精神,使退休职工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单位的主要情况,对涉密文件应按照保密管理规定管理。

使退休职工充分感受改革开放的成果,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每年最少召开一次退休职工干部座谈会,向退休职工通报本单位的情况,沟通思想,密切感情,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对涉及制订离退休职工切身利益的规定、制度和重大事项,要及时提交离退休干部讨论。

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与同级在职干部相同。

落实政治待遇的具体工作,由本单位党务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承办。

坚持理论学习制度、传达文件通报情况制度、参加重要会议制度、参观学习制度,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制度和在职干部联系制度。

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XX单位下属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离退休支部统筹管理,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根据退休人员党员人数多少及分布情况设置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应由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党性观念强、群众威信高、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热心党支部工作的党员担任。

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应从离退休人员党员的实际情况出发,健全和遵守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党员外出管理制度等。

党支部要认真安排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不流于形式,要加强指导,保证质量。

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必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保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建设,让老同志珍惜光荣历史,保持晚节。

遇有重大情况时,党支部要及时向党员通报。

退休党员较多的单位,可设立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委员会。

总支委员会书记一般由负责离退休工作的在职领导担任,总支委会委员可由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书记和离退休工作部门在职人员担任。

总支委员会在本单位党委领导下,负责离退休人员党支部的学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管理。

对行动不便的老同志,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原则下,可由专人把重要文件、报告录音等送到3家中以便阅读、收听。

对行动不便的党员同志,可通过定期家访,电话联系等形式,保持与组织的联系,及时接受党的教育。

长期在外的党员,按流动党员的办法管理。

退休党员应按规定自觉缴纳党费。

上级党组织可将党支部收缴的党费按50%的比例提留,用于开展党支部活动、购买党员学习材料和党支部组织的其他活动。

提留经费要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离退休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协助人事部门处理。

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

生活待遇离退休职工在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后,均可在北京市社会保险机构领取退休养老金。

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可在经济承受力允许的情况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给予退休职工一定的退休补助,补助金额根据本单位薪酬情况制定。

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按照企业年金管理办法施行补充养老。

对于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职工退休后,原是工会会员的,应按工会章程的规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免交会费,享受会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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