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局工务系统安全红线
铁路工务红线条款

红线条目安全管理部分1、管理人员对上级布置的重要安全工作或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敷衍了事。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或整改到位2、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徇私舞弊,发现职工两违未及时纠正及制止3、管理人员检查发现不了辖区内存在的严重安全管理漏洞、行车设备严重质量隐患。
4、管理人员安全管理量化标准或本职安全管理岗位标准,连续两个月或年内三个月未完成。
设备质量部分1、道岔心轨凸缘螺栓缺少或脱落,长心轨与短心轨联接螺栓缺少或脱落2、客车径路、正线超垫、接头螺栓松动、缺失3、线上存在超限严重轨距4、正线线路钢轨接头顶面或内侧错压超过4mm5、轨底出现光板3块及以上超过一个检查周期人生安全1、在道心上行走、钻车底、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2、本线来车下道不及时3、班前饮酒或当班睡觉、班中打牌、赌博、擅自脱岗4、违规使用手机违反天窗修制度部分1、申请天窗,但不作业2、恶劣天气违反规定上道作业3、天窗点内项目点外干、无计划、超范围作业施工、作业安全部分1、有害作业造成司机报晃车2、客车径路钢轨、道岔尖轨、基本轨、翼轨、辙叉达到更换标准未及时进行处置3、施工作业结束后路料、机具未清理并按规定堆码;存放即开通线路4、不按规定盲目分组作业5、高温季节无缝线路违规动道6、正线下道避车时,未将作业工具移出砟肩以外或两线间防护体系1、未按规定设置防护2、联络中断后,现场作业人员、机工具未及时下道3、上道前及作业过程中未执行同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的联控要求4、防护员作业不标准兼做其他工作防洪安全1、防洪检查发现危树、水沟淤积等隐患,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到位2、防洪看守点未按规定进行巡查3、防洪巡查人员不按巡回图巡查时间超过半小时以上道口安全1、道口看守员接司机呼叫后,未立即出场清理道口内机动车辆及行人、关闭道口栏木,未确认道口安全即主动呼叫或应答列车司机道口正常2、道口看守人员未及时上报道口安防设备设施故障3、道口工离岗或打开栏木睡觉;道口发生故障或险情时,道口工未按先防护后处理原则的进行处理4、道口铺面松动超限严重、轮缘槽卡异物等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未发现自轮运转设备安全1、不按规定对停留机车、车辆采取防溜措施,危及客车安全2、漏发,错发、漏传、错传限速揭示调度命令或临时限速调度命令教育培训1、末尾淘汰人员或岗位技能考试不达标人员参加强化培训不合格人员。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是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人员和设备,安全问题是施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为了保障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该办法的内容。
一、施工单位责任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安全计划,并在施工前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有效的使用和维护,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4.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法行为。
5.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机制,在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调查,总结教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二、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指示施工作业区域和危险区域,保障人员的安全。
2.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3.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危险源的标识和分类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安全巡查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5.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三、人员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职业培训,确保他们身体健康,并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
2.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教育体系,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3.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他们对安全红线的理解和遵守。
4.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人员考核评价机制,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纠正不合格人员。
四、设备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2.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他们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违者重罚!铁路局干部红线新标准出来了!

违者重罚!铁路局干部红线新标准出来了!管理人员履职安全“红线”规定来啦:管理人员因履职不到位,触碰履职安全“红线”,一经检查发现,必须由单位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不能胜任或不落实整改的应予以调离管理岗位、免职或撤职,性质严重并对造成严重后果负有责任的,应按责任进行追究。
1、管理人员安排无证人员从事需要持证操作的设备设施,或安排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行车等安全关键岗位。
2、施工负责人无计划安排施工作业。
3、施工负责人在无防护情况下安排施工作业。
4、施工、维修作业负责人违章指挥利用列车间隔施工、维修作业。
5、作业负责人未办理规定手续指挥作业人员进入封闭区域。
6、施工负责人无施工方案或不按施工方案违章安排施工作业。
7、施工管理人员未组织交底组织施工,造成施工延误。
8、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施工点前准备过头。
9、施工管理人员对局外单位施工未按规定安排施工监管人员。
10、施工负责人在未落实“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情况下,安排大型机械临近既有线施工。
11、安全把关人员对非正常行车、故障应急处置、集控站转非常站控等需要现场把关的作业,无故不到现场把关或报告。
12、线路施工、维修或故障处置后,现场负责人在没有确认线路满足列车运行条件下盲目放行列车。
13、设备单位管理负责人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擅自缩小铁路建筑限界、线间距。
14、现场作业指挥人员、负责人在生产组织指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指挥。
15、现场作业指挥人员、负责人在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强制命令作业人员进行生产作业。
16、管理人员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立即采取措施或报告。
17、管理人员对正线、到发线以及衔接正线、到发线且无隔开设备线路上停留的机车车辆不按规定检查防溜。
18、管理人员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事故和相关安全信息。
19、管理人员擅自制定违反规章管理规定的办法,造成不良后果的。
20、作业负责人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天窗点外上道作业。
21、作业负责人变更作业计划未经批准,盲目指挥上道作业。
某铁路总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某铁路总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保障铁路运营安全和乘客出行安全,我公司特别制定了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现
将规定内容通知如下:
一、对于一切可能导致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的行为,均属于安全红线范畴,严禁触碰和违反。
二、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车辆或设备的工作状态、参数、设置等,严禁未经许可擅自清
除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三、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在车辆、设备或设施上进行焊接、切割、修理等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严禁擅自调整、操作设备或设施。
五、严禁违反列车安全运营规程和操作规程,擅自改变列车运行的速度、线路、信号等。
六、严禁违反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七、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和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应的法
律责任。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严守安全红线,共同保障铁路运营安全和乘客
出行安全。
特此通知。
某铁路总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抱歉,我无法满足你的要求。
2023年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2023年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红线是指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违反红线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区域或条件。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安全红线图,并向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交备案。
第五条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安全红线图进行审核,并及时提出意见或修改建议。
第六条施工安全红线图应明确标注以下内容:1. 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如高空作业、爆破、挖掘等;2. 施工过程中需要特殊注意的环境因素,如电气设备、火源等;3. 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4. 施工时间的限制,如夜间施工、节假日施工等。
第二章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第七条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规范要求。
第八条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施工所处的地理环境,如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等;2. 施工技术要求,如土方开挖、桥梁施工等;3. 施工设备的特点,如起重设备、钢筋加工设备等;4. 施工人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第九条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依据风险等级划定红线的严重程度。
第十条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避免对周边居民和交通的影响。
第三章施工安全红线的责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红线的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红线规定,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红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的实际需求和红线图进行设计,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红线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铁路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运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铁路安全红线,是指铁路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安全底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触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铁路施工单位、铁路设备制造企业等相关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二章安全红线内容第四条铁路安全红线包括以下内容:(一)严禁超速行驶、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
(二)严禁在铁路线路、桥梁、隧道、涵洞等设施上行走、停留、放置障碍物。
(三)严禁在铁路线路两侧100米范围内进行挖掘、施工、种植等活动。
(四)严禁在铁路电气化线路两侧5米范围内设置高杆、广告牌等设施。
(五)严禁在铁路道口、桥梁、隧道等关键部位擅自施工、作业。
(六)严禁擅自移动、拆除、损坏铁路信号设备、防护设施。
(七)严禁在铁路线路、桥梁、隧道等设施上堆放、悬挂、涂抹、张贴物品。
(八)严禁在铁路线路两侧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
第三章安全红线管理职责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红线管理职责。
第六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红线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当亲自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安全红线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八条各级领导和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红线管理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红线规定,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第四章安全红线管理措施第九条铁路运输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安全红线管理:(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完善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四)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五)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违反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的处理第十条违反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个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是指用于规范和指导铁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套制度和方法。
该管理办法旨在确保铁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施工安全红线是指施工现场中必须严禁越界的危险区域或禁止操作的区域。
施工管理办法规定了施工现场中的红线划定、标识、管控和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严禁在高风险区域施工:高风险区域包括地下工程、高空作业、电气设备附近等危险区域。
在这些区域内,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相关防护设备,并严禁私自越界。
2. 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和人员通行区域:施工现场应划定安全通道和人员通行区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通行。
3. 确定机械设备的作业范围和安全警戒距离:根据机械设备的尺寸和作业特点,确定其作业范围和安全警戒距离,并在这些区域内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4. 对危险物品和危险区域进行特别管理:如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周边的高压电线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区域,应明确划定禁止操作和越界的红线。
施工安全红线的管理和监控应通过现场巡视、监控设备、警示标识等手段进行,同时施工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此外,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还应结合具体的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建设工程的特点进行制定,不断完善和优化,以确保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aI时'间H 卜/ / 1 / 8第1 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对建设管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目标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2 条根据我建设工程实际,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作为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制定红线范围,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3 条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4 条各工程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红线管理措施,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施工安全隐患。
第5 条对违反红线范围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
对违反建设管理红线的,由路局建设处根据本办法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予以责任追究;对违反施工管理红线的,由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予以责任追究。
二、红线范围第6 条本办法所列安全红线是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应立即予以整改或要求停止施工的条款。
对施工管理红线,分A类红线和B类红线,A类红线指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B类红线指一般安全隐患。
第7 条建设管理红线未按照相关要求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未审监理单位的安全投入和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满足投标承诺和有施工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到现场把关。
大型机械邻近既有线施工未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未提前停止作业。
6)自轮运转设备上道未做到“三项设备”性能良好。
7)靠近既有线的材料、机具未按规定堆放造成侵限。
8)达不到开通条件,冒险放行列车。
1. 查施工、 关规定。
2. 未制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安全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 未组织施工图审查、技术交底和审批开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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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局工务系统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一、劳动安全“红线”
1. 安排未经段或段以上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作业人员(含劳务工)上道作业。
2.无现场专职防护,作业人员上道作业。
3.劳务工无路工带领上道作业。
4.在线路上使用手机。
5.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在停留车下坐卧休息。
二、施工安全“红线”
1.未经审批或擅自改变施工作业计划上道作业。
2.天窗点外进行天窗点内的作业项目。
3.达不到放行列车条件盲目放行列车。
4.施工负责人、相应施工作业等级包保卡控人员不到位。
5.无缝线路地段超温进行破坏道床稳定的施工作业。
6.自轮设备运行中关闭“三项设备”;连挂作业,在接近被连挂车辆时,不执行“一度停车”直接挂车。
三、线路设备质量安全“红线”
1.线路、道岔轨距值(含横移量)达1456 mm及以上。
2.设备假检查、假处理。
四、作业安全“红线”
1.当班期间打牌、饮酒、赌博、擅自脱岗。
2.未按规定放下道口栏木。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干部一律撤职,职工一律下岗1至3个月,劳务工一律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