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河北盐业改革实施方案

河北盐业改革实施方案

河北盐业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盐业改革已成为当前盐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河北盐业作为我国盐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面临着改革的迫切需求。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河北盐业需要积极应对,提出相应的改革实施方案,以适应市场需求,提高盐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改革目标。

1. 适应市场需求,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盐业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需求。

2. 提高盐业效益,通过改革,提高盐业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盈利能力。

3. 加强盐业管理,建立健全的盐业管理体系,提高盐业的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三、改革措施。

1. 调整产品结构,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盐业产品结构,增加高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高盐业产品的附加值。

2. 提高生产效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3. 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盐业管理体系,加强对生产、销售、质量等环节的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4. 加强市场营销,加大对市场营销的投入,提升品牌知名度,拓展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

5. 加强技术创新,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盐业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竞争力。

四、改革效果。

经过以上改革措施的实施,河北盐业将实现以下效果:1. 盐业产品结构得到优化,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得到提升,满足市场需求。

2. 生产效率得到提高,生产成本得到降低,盈利能力得到增加。

3. 盐业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得到提升。

4. 品牌知名度得到提升,市场份额得到扩大,盐业市场地位得到巩固。

5. 技术创新能力得到提高,产品竞争力得到增强。

五、结语。

通过上述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河北盐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提高盐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盐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为河北盐业的改革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doc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doc

xx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x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xx盐业体制改革平稳有序,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符合xx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突出食盐安全。

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建设,健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

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统筹兼顾。

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三)主要目标通过改革,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专业化监管体制和食盐储备制度,保持合格碘盐覆盖率90%以上,供应价格基本稳定,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和食盐政府定价机制,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xx 前实现政企分离,xx前全面完成省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形成盐业市场监管到位、竞争有序、供应安全、储备充足、符合市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工作任务(一)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数量只减不增的要求,不再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xx盐业集团阳江有限公司是xx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市盐务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二)严格落实食盐批发专营制度落实xx规定的食盐批发专营制度,xx盐业集团阳江有限公司是xx现有食盐批发企业,不再新增食盐批发企业,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鼓励xx盐业集团阳江有限公司在保持国有控股的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全文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全文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全文盐业体制改革计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以下规划。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推进供应体制改革。

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盐储备,强化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规范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系。

(2)基本原则。

强调盐的安全性。

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条件标准化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

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化,通过并购不断做强做大,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整体规划。

确保用盐安全与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遵守盐法。

完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明确各方管理责任,创新管理方式,依法治理。

2 、加强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3)完善定点制盐体系。

不再批准增设定点制盐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会减少而不会增加。

鼓励盐业生产和批发企业产销结合。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盐业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合作。

(四)完善食盐批发连锁特许经营体系。

坚持批发特许经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地,不再批准增设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和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鼓励国有盐业批发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在保持国家控制的基础上,通过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进行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五)完善盐业专业监管体系。

第七套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第七套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第七套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引言盐是人类重要的食品调味品之一,对于维持人体健康起着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盐业一直实行国家垄断制度,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盐业体制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

为了进一步完善盐业体制,提高盐业的竞争力和效益,本文提出了第七套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背景我国目前的盐业体制存在一些问题:价格不透明、竞争不充分、管理不规范等。

盐业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改革,解决这些问题,推动盐业的健康发展。

目标1.建立公正透明、市场化的盐业价格形成机制。

2.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对盐业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3.提高盐业企业的竞争力,促进盐业的发展和创新。

4.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盐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改革方案方案一:盐业价格市场化改革1.建立盐业价格市场化的基本原则,包括供需平衡、市场调节、价格形成透明等。

2.逐步取消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机制,引导盐价形成过程中市场主体的合理预期。

3.完善盐的价格监管机制,加强对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测和处罚。

方案二:盐业企业改革和发展1.提高盐企业管理水平,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优化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流程。

2.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提高盐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

3.鼓励盐企业加大对高科技和绿色生产技术的引进和应用。

4.支持盐企业开展国内外市场拓展,提高盐业的国际竞争力。

方案三:盐业监管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的盐业监管体系,加强对盐业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2.设立专门的盐业监管机构,负责盐业政策制定、市场监管和执法等工作。

3.加大对违法违规盐企业的处罚力度,保障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方案四:消费者权益保护1.完善消费者投诉渠道和保护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和维权问题。

2.加强对盐品质量和安全的监测和检测,确保消费者安全使用。

三、实施措施与推进计划1.成立盐业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时间表。

2.加强各方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改革共识。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X〕25号)和《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X〕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以加快盐业体制机制创新为目标,坚持依法治盐,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健全食盐储备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建立竞争有序、监管到位的市场秩序,形成符合国家要求的盐业管理经营体制,保证盐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食盐安全原则。

完善食盐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规范食盐质量监测,建立健全食盐质量追溯诚信制度,加快食盐储备体系建设,提升工业盐管理水平,确保全市食盐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确保碘盐精准供应,维护全市人民食盐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创新发展原则。

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组建产销一体企业。

深入推进全市食盐流通企业整合重组,打造产销一体、股权多元的盐业企业。

实施“互联网+盐业”战略,积极参与面向全国、全省的盐业电子交易平台,促进行业发展。

3.坚持统筹兼顾原则。

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坚持食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放管并重,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改革稳妥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4.坚持依法治盐原则。

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明确划分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创新市场管理方式,履行依法治盐职能,确保食盐供应有序、价格稳定。

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三)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

以全市现有食盐批发企业数量为上限,不再核准新增或变相增加食盐批发企业,确保食盐批发企业只减不增。

充分发挥食盐批发企业主渠道作用,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业务。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销售领域要委托具有食盐批发资质的食盐批发企业进行销售,不得自行设置代转批环节。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盐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盐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盐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0•【字号】沧政办发〔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卖、专营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盐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沧政办发〔2017〕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单位:为合理开发利用我市盐类资源,加快培育壮大制盐及盐化工产业,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产业支撑,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集约利用为原则,以重大项目为突破,在稳步扩大现有制盐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循环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性能好、附加值高、市场需求大的深加工产品,将我市打造成为具有产业和经济优势、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的盐产业基地。

二、基本原则(一)规模发展,相互协作。

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制盐及盐化工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产业内适度集中、企业间相互扶持、上下游资源共享、大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多元发展,优化结构。

鼓励和支持引进先进工艺,研发各类生活用盐和调味用盐,丰富产品类别,并积极推动卤水化工、水产养殖、盐业特色旅游等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打造多元发展格局,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三)错位发展,适度超前。

充分分析我市及周边地区盐产业发展态势和市场环境,提前谋划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项目,与周边区域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循环发展,保护环境。

围绕构建循环经济,着力延伸产业链条,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各项绿色生产要求,努力实现行业清洁生产。

三、发展目标原盐:到2020年,长芦沧州盐业集团和中捷盐场两家骨干企业原盐生产能力合计达140万吨以上,全市原盐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10亿元。

盐业公司改革实施方案

盐业公司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盐业公司面临着严峻的市场竞争和管理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必须及时调整自身结构和管理模式,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

因此,制定并实施盐业公司改革方案势在必行。

二、改革目标。

1. 提升盐业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盐产品的品牌化和差异化经营。

2. 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3. 加强研发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

4. 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三、改革措施。

1. 建立市场导向的经营模式,加强对市场需求的调研和分析,制定灵活的市场营销策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 调整公司组织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加强内部协作和沟通,形成良好的企业内部环境。

3. 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推动产品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提高产品附加值。

4. 加强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公司整体发展。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改革方案的详细实施计划,包括时间表、责任人、实施步骤等。

2. 充分调动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建立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全员参与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3. 加强对改革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和改进方案。

4. 做好改革方案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员工和社会的认同感和信任度。

五、预期效果。

1. 提高盐业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实现盈利增长。

2. 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 增强公司内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4. 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六、总结。

盐业公司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公司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市场变化和需求的需要。

通过改革,公司将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改革方案的实施,实现公司发展的新突破。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X〕25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X〕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以加快盐业体制机制创新为目标,坚持依法治盐,健全食盐储备体系,严格市场监管,建立竞争有序、监管到位的市场秩序。

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做好盐业行政管理、市场执法监督和经营工作,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确保盐业改革稳步推进,加快形成符合国家要求,切合X实际的盐业管理经营体制,保证盐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食盐安全原则。

完善食盐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规范食盐质量监测,建立健全食盐质量追溯诚信制度,做好食盐储备和管理,改进工业盐管理和服务办法,确保全市食盐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确保碘盐精准供应,维护全市人民食盐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创新发展原则。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深入推进食盐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打造产销一体、股权多元的盐业企业。

实施互联网+盐业战略,打造面向行业内外的盐业电子商务平台,引领行业发展。

3.坚持统筹兼顾原则。

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放管并重,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保证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做到确保食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

4.坚持依法治盐原则。

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明确划分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创新市场管理方式,履行依法治盐职能,保障食盐市场安全、供应有序、价格稳定。

二、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一)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批发企业数量为上限,不再核准新增或变相增加食盐批发企业,确保食盐批发企业只减不增。

充分发挥食盐批发企业主渠道作用,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业务。

2023年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2023年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盐业市场的变化,现行的盐业监管体制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

为了加强盐业监管,改善盐品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动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3年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被提出。

该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系统完善、能够适应盐业发展的监管体制,提高盐产品质量,加强行业治理,提升公众对盐品牌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并促进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1. 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机构设置调整建立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的“国家盐业监管总局”,并将原盐政界面化解,盐政职能整合为监管职能。

国家盐业监管总局负责制定盐业监管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盐业监管工作,执法监管和执法主体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2. 盐业监管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现行《盐业管理条例》,提高对盐业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修订盐业监管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管要求,加强对盐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确保盐品质量安全。

3. 盐品质量监管强化加强对盐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完善盐品质量抽检标准和频率。

严格执行食盐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加强对盐业生产过程和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盐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

4. 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改革盐业市场准入制度,优化市场环境,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准入审核和监管。

鼓励和支持盐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盐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商品价格监管,防止不合理涨价和恶性竞争的发生。

5. 盐业企业管理和服务创新推动盐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盐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培育盐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强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

加强盐业企业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6. 盐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盐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盐业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x〕50号)精神,更好地推进全市盐业体制改革,保证食盐供应和质量安全,维护食盐市场经营秩序,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盐业管理体制,促进盐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贯彻落实《x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如下:一、积极探索食盐市场专业化管理机制(一)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继续保持现有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由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督。

市粮食局是市政府盐业主管机构,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盐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保证全市盐行业发展稳定。

县级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

盐业主管机构与工信、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药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保证辖区内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

加强食盐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原则,尽快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

加强食盐质量检验、监测能力建设,结合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推动食盐质量检验、监测职能整合,不断完善提升市、县两级食盐质量检验、监测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流通和食用、使用食盐环节的质量监督,加大对各种假冒伪劣食盐产品的打击力度,保证全市人民吃上合格放心的食盐。

(二)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

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会同市、县两级工商部门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要求,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产销一体、兼并重组,严格坚持并制止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擅自从事食盐批发业务。

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二、保障食盐供应安全体系建设(一)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沧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号)、河北省政府《河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冀政〔2016〕7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盐业体制改革,促进我市盐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突出食盐安全、放管并重、依法治盐为基本原则,准确把握确保用盐安全与激发市场活力的关系,以加强市场监管和食盐储备为保证,坚决守住食盐安全、食盐质量管理、食盐价格平稳的底线,多措并举,逐步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监管到位、竞争有序、良性发展的盐业管理经营体制。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要求,2017年1月1日,取消食盐指令性计划,放开食盐价格,改革产销区域限制,按照新的食盐专营体制运行; 2018年底前,建立起新的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盐业体制改革任务。

二、主要任务(一)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

1、完善食盐监管体制,保持现有食盐监管体制不变。

在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内,结合我市目前盐业产销分管的体制,为便于工作,市级仍保持我市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

市政府授权市供销社为全市流通领域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盐政管理、食盐专营和盐业执法任务,协助有关部门负责有关盐业政策规定的具体落实。

授权沧州盐务局为全市生产领域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盐业管理和盐业执法任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食盐价格的监测和管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盐加碘标准监督,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市财政局负责食盐政府储备资金管理;市食药监局负责依法对食盐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市工商局负责涉及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的登记管理;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涉盐违法犯罪。

各县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

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待条件成熟后,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移交食品药品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各级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食盐安全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强化食盐安全监管,打击假冒伪劣食盐进入市场行为,确保改革过渡期食盐监管不缺位、不失位。

要严格按照省盐业主管机构制定的零售网点监管办法,加强对我市食盐零售网点监管力度,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沧州盐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管理局、市财政局)2、完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制度,确保全市食盐生产企业只减不增。

全市以现有省盐务局核准备案的4个食盐生产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设立新的食盐生产企业,确保食盐生产企业实际数量只减不增。

(责任单位:沧州盐务局、市工商局)3、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确保全市食盐批发企业不再增加。

坚持食盐批发专营制度,以全市现有4个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现有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业务。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以进入我市流通领域,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设立新的食盐批发单位。

允许外省市有资质的食盐生产、批发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相关规定及《发改委工信部落实盐政跨区经营电视会议精神》的相关指导意见,进入我市食盐生产、流通领域。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工商局)4、完善食盐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盐质量安全。

食盐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食盐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检验和产品质量全过程控制,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食盐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盐安全工作负总责。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省外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和省内食盐批发企业在我市销售食盐,其产品须持产品检验合格证后方可进入我市。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沧州盐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二)推进盐业综合改革,释放盐业市场活力。

1、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

允许我市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自主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从事食盐批发业务的,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

允许我市市、县食盐批发企业在省内开展食盐经营。

省外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含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我市食盐流通销售领域以及省内县以上食盐批发企业在我市开展跨区域经营的,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企业主要信息主动告知销售地省级盐业主管机构。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沧州盐务局、市工商局)2、改革食盐价格管理。

按照“先建立食盐储备体系和供应应急管理制度、后放开食盐价格”的原则,有序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沧州盐务局)3、改进工业盐运销管理。

全面取消对工业用盐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

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工业盐、高含盐制品(含化工企业产生的高含盐副产品)以及其他非食用盐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生产和销售记录进行检查和监控,防止工业盐等非食用盐冲击食盐市场。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沧州盐务局)(三)加强食盐管理制度建设,保障食盐供应安全。

1、严格规范食盐生产经营资质。

市盐业主管机构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在国家、省制定的新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资质规范条件出台后,我市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要报经省盐业主管机构重新审查核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资质,依法取得食盐生产或批发许可证。

通过执法监督手段,严禁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参与制贩假盐,严禁非法购进食盐,严禁连续3个月达不到国家限定的食盐最低库存量,严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食盐生产、批发许可证。

对有以上行为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在予以书面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建议省盐业主管机构吊销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批发许可证。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沧州盐务局)2、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全面加强对盐的生产、流通、使用的信用监督。

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食盐产、销、用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建立以信用记录、守法经营承诺、信用档案收集发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诚信体系。

对食盐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网点、食品加工和餐饮用盐企业、工业盐和高含盐制品以及其他非食用盐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依法公示。

对拟进入食盐生产、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要在准入前公示有关信息。

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依法严肃查处,实行“黑名单”管理并在“信用沧州”网站进行公示,依法对其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沧州中心支行、市工商局)3、加强缺碘地区碘盐和高水碘地区无碘盐供应工作。

依据省卫生计生部门划定的我市碘盐和无碘食盐供应区域以及边远贫困碘盐供应地区范围,由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实施动态监控;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掌握区域人群碘营养状况,为精准补碘提供技术支撑。

食盐生产、批发企业严格按照划定的供应区域供应碘盐和无碘食盐,确保缺碘地区合格碘盐和高水碘地区无碘食盐覆盖率在90%以上,同时满足缺碘地区特定人群无碘食盐消费需求。

边远贫困地区食盐供应由县(市、区)政府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灵活选择政府补贴运销费用或直接补贴贫困人口等方式,保证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

建立卫生计生、盐业主管机构等部门与媒体宣传联动机制,做好科学补碘宣传教育,提高孕妇、儿童和缺碘地区及高水碘地区群众科学补碘意识。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卫计委)4、完善食盐储备体系,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沧州盐务局要牵头制定我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尽快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的安全供应和社会稳定。

按照委托承储、动态承储、统一调度的原则,落实市级食盐储备制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对政府储备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建立健全食盐企业储备制度,食盐生产、批发企业最低库存要保证不低于一个月正常销售量。

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加强对食盐储备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储备到位。

加大对食盐储备补贴资金的审计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高度关注盐业市场动态,会同发展改革、价格管理等部门做好市场监测工作,研究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向同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紧急突发情况下,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采取投放政府储备、调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出台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确保食盐市场稳定。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沧州盐务局)5、完善食盐监管机构和队伍。

按照政企分开、综合监管的方向逐步推进食盐监管体制改革。

市、县供销社要进一步改革内部管理职能,合理设置管理机构。

对现有在岗盐业管理人员和盐政执法人员要根据需要进行整合,原企业身份管理人员、执法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身份转换或妥善安置。

沧州盐务局根据改革需要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变动,依据其管理渠道报省主管部门。

各级政府根据人员编制与食盐监管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在现有编制限额内科学核定食盐监管机构编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市、县两级盐业管理机构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在本实施方案施行之日起至新的监管体制建立前,由各级政府履行的盐业管理和执法所需必要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统筹安排。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沧州盐务局)6、推动盐业企业改革。

各级政府要抓好本级盐业专营企业的改革,对盐业企业在食盐仓储设施建设改造、食盐销售渠道拓展以及解决职工安置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

鼓励盐业企业创新思路,大胆尝试,通过兼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等方式培育和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企业。

各级盐业企业要抓住盐业体制改革契机,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实现生产资源与市场销售资源强强联合,向产销一体化转变。

鼓励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开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

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区域联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