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难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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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重点难点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重点难点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重点难点解析【摘要】鉴于企业所得税在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中涉及较多,是CPA 税法考试中的重点税种之一,每年平均分值为 16 分左右,客观题和主观题均可能出现,特别是作为综合题型,常与流转税、财产行为税和税收征管法相联系,跨章节出题,这就增加了出题的灵活性和难度。

因此,只有对本章知识熟练掌握,才能达到以不变应万变。

为便于学好本章内容,特阐述如下:一、关注今年新政策每年新增的内容均作为考试的重点内容,所以对新增内容一定要格外关注,本年新增内容主要有以下十二个知识点:(一)自 2006 年7 月 1 日起,计税工资标准提高至 1600 元;(二)教育经费计提比例提高至 2.5%;(三)公益、救济性捐赠计算限额的基数改为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16 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四)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取消10%增长的限制条件;(五)引入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以及附表,本年结合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出现综合题的可能性非常大;(六)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计利润率的规定;(七)修改并统一了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计算依据的限定;(八)调整了服装企业广告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九)增加了一般纳税人用于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信息的扫描器具和计算机,其采购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列支的规定;(十)增加了明确查补所得税不得弥补亏损的规定;(十一)修改境内投资收益的补税规定;(十二)增加了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特殊折旧的规定。

二、重点、难点讲解(一)收入确认1.对企业返还流转税的税务处理(1)企业减税或返还的流转税:一般情况下不论直接减免、即征即退还是先征后退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减免返还流转税,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出口退回流转税问题:出口退回的增值税额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一是因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与企业的会计利润没有关系;二是退回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账户贷方,不作收入处理。

企业所得税注意16难点

企业所得税注意16难点

(一)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费用要在税前进行扣除必须具备两大条件:第一,发生的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主要通过合同、协议和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来界定;第二,要有合法的凭证。

合法有效凭证分为四大类,一是税务发票;二是财政收据;三是境外收据;四是自制凭证。

各类凭证都有各自的使用范围,不可相互混用。

(二)税前扣除的成本发票应符合的条件1、资金流、物流和票流的三流统一:银行收付凭证、交易合同和发票上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和金额必须一致;2、必须有真实交易的行为;3、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三)费用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1、权责发生制原则;2、可以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五险一金;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2%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等。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工资薪金税前扣除范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国税函[2009]3号)税前扣除的五大条件: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企业所得税教案

企业所得税教案

企业所得税教案一、教案概述本教案旨在教授企业所得税相关的基本概念、计算方法和申报流程,帮助学生深入理解企业所得税的实质,并掌握相关的核算和申报技巧。

二、教学目标1. 了解企业所得税的定义和目的;2. 掌握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3. 理解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4. 熟悉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和申报流程;5. 能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案例。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重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核算流程;2. 难点: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

四、教学内容和方法1. 教学内容:1. 企业所得税的定义和目的;2.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的基本原理;3. 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4. 企业所得税核算和申报流程;5.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了解和应用。

2. 教学方法:1. 理论讲解:结合具体案例,讲解企业所得税的定义、计算方法和法律法规;2. 互动讨论:引导学生参与讨论、提问,激发学生的思考和兴趣;3. 实例演练:通过实际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提高实践能力;4. 小组活动:组织学生分成小组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培养合作和团队意识。

五、教学流程1. 引入:通过实际案例,引发学生对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思考。

2. 理论讲解:1. 企业所得税的定义和目的:介绍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和国家财政的重要性;2.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的基本原理:详细讲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和税务处理等核算要点;3. 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适用范围。

3. 实例演练:1. 案例一:某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2. 案例二:企业所得税税率及税务处理的实际应用;3. 案例三:不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下的计算。

4. 小组活动:1. 分组讨论某一特定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核算和申报流程;2. 小组展示并进行讨论,提出改进意见。

5. 总结与评价:1. 对本节课所学知识进行总结和回顾;2. 补充其他应注意的企业所得税实操技巧。

六、教学资源和评估方式1. 教学资源:1. 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相关文件;2. 企业所得税计算表格和申报表格。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难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难点

居民企业所得税重要配套文件第一部分:收入部分重要政策解读一、满足收入的条件(一)税法不考虑企业的经营风险,强制性。

思考:属于时间性差异还是永久性差异?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收入会计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超过50%)(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税法不考虑企业的经营风险,强制性。

比较会计与税法关于收入确认条件,会计确认收入时要考虑“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个条件,而在税法上无此条件。

所以企业发出库存商品后在会计上认为“经济利益不是很可能流入企业”时不确认收入,而按税法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所得税申报时对收入及成本作调整处理,以后会计上对该收入确认时再作相反调整处理。

现场案例:收入的检查重点是发出商品A企业于2008年12月10日向某公司发出商品一批,已向某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商品成本80万元。

并于12月12日办妥托收手续。

12月31日得知某公司由于法律诉讼问题,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企业无法收到该项货款。

(1)2008年企业因无法收到货款,不确认收入。

借:发出商品 800 000贷:库存商品 800 000借:应收账款——应收增值税 17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2)2008年所得税处理会计上未确认收入,但按税法规定应确认收入100万元,同时应确认成本80万元,故应调增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填表方法: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三第19行“其他(收入类)”调增收入额100万元,在第40行“其他(扣除类)”调减成本80万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难点解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难点解析

二、收入项目的主要调整
• 收入时间和金额的确认 • (一)主要政策规定 •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是广义的概念,不以会计核算 和是否缴纳增值 税为限 • 1.收入实现的时间 • 大多收入采取权责发生制,仅少量采取其他规则确认(主要有股 息和租金、利息等表105020所列) • 2.收入确认的金额 • 所取得的所有收入额,其中折扣、折让不全与增值税相同; 会员 费、买一赠一、视同销售等特殊
• 研发费
• 政策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 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 • 政策要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 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 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收入项目的主要调整
• 买一赠一 •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 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 销售收入
案例分析 • 某服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买一赠一的方 式销售本企业商品,规定以每套1500元(不含增值 税价,下同)购买A西服的客户可获赠一条B领带, A西服正常出厂价格1500元,B领带正常出厂价格 200元,该服装厂西服单位成本800元/件,领带单位 成本100元/件。当期该服装企业销售组合西服领带 100套,收入150000元。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新旧报表区别)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第14号》进行分类) 旧表 新表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摘要】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的成本之一,而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也面临着一系列常见问题。

税负过重是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一个常见问题,需要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来降低税负。

税务风险高也是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难点,需要企业建立健全的税务合规制度来降低风险。

法规变化频繁、跨境税务筹划困难以及资金优化难度大也是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常见问题。

企业要想成功进行税务筹划,关键在于规避风险、降低税负、合规运营,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最大化。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常见问题、对策、税负、税务风险、法规变化、跨境税务、资金优化、规避风险、降低税负、合规运营、关键成功因素。

1. 引言1.1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需要针对性的对策。

本文将就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常见问题之一是税负过重。

随着税法的不断变化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复杂化,企业往往会面临税负较高的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规划企业结构、优化资金运作等方式来降低税负。

税务风险高也是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常见问题之一。

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规,避免触犯税法,规避税务风险。

可以借助税务专业机构提供的服务,确保税务筹划合规性。

法规变化频繁也是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难点之一。

企业需要及时跟进税法变化,及时调整税务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跨境税务筹划困难和资金优化难度大也是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的常见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企业可以寻求专业的税务顾问支持,制定有效的跨境税务筹划方案,优化资金运作,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成功关键在于规避风险、降低税负、合规运营。

企业需要不断学习、跟进税法变化,积极优化税务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税务筹划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企业所得税难点

企业所得税难点

企业所得税难点1、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税率为20%. 现在减按10%的税率征收。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准予扣除项目呢?(1)利息支出的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

(3)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4%、2%、2.5%)(4)捐赠的扣除。

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5)业务招待费的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6)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

(7)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

(8)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

(9)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

经营租赁方式,可扣除;(10)经核定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

(11)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

清理费用(12)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

(13)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

(14)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

(15)其他收入的扣除。

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16)亏损弥补的扣除。

(17)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8)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4、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几个难点问题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几个难点问题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几个难点问题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根据其盈利额支付给国家的一种税项,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减去一些合法支出和成本。

税前扣除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然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存在一些难点问题,下面将就几个比较常见的问题进行详细解析。

1. 投资性房地产的扣除问题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以投资收益为目的,购买或建造的用于出租或增值出售的房地产。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折旧和摊销,这些折旧和摊销费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一部分。

然而,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在扣除折旧和摊销费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计算,并符合税法的规定。

此外,企业还需要注意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方法选择和税前扣除的时机,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2. 预计负债的扣除问题预计负债是指企业因特定事件或交易而产生的、在一定期限内需要支付的应计期货负债。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预计负债作为税前扣除的一部分。

然而,在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时,企业需要仔细核实和计算,并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

此外,企业还需要注意预计负债的支付时限和扣除的时机,以避免因未按时支付而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

3. 资产损失的扣除问题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而导致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财产的价值损失。

企业可以根据税法的规定,将这些资产损失作为税前扣除的一部分。

但是,企业在扣除资产损失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应该对资产损失进行准确的计算和评估,确保其真实性和合理性;其次,企业需要及时报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手续;最后,企业需要遵守税法的规定,确保资产损失的扣除无误。

4. 科研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科研开发是指企业为了创新和提高技术水平而进行的一系列研究和实验活动,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将科研开发费用作为税前扣除的一部分。

但是,企业在扣除科研开发费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企业需要将科研开发费用的发生与实际研究开发活动进行充分的关联;其次,企业需要妥善保存相关的支出凭证和材料,确保扣除的合法性和可信度;最后,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申报和报备手续,以确保科研开发费用的扣除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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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辅导 :企业所得税(重点难点)一、本章重点、难点(一)企业所得税1.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法人所得税制。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注意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登记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其一在中国。

2.熟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原则3.熟悉税率4.掌握应纳税所得额(1)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2)亏损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5 年。

5.熟悉清算所得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 -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6.熟悉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7.掌握收入确认(1)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2)企业一般收入项目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3)熟悉特殊收入项目的确认8.掌握税前扣除(1)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不征税收入形成支出不得扣除原则;不得重复扣除原则。

(2)掌握税前扣除的主要项目工资、薪金;补充保险;利息;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境内机构、场所分摊境外总机构费用;公益性捐赠支出。

注意: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属于会计与税法的时间性差异。

(3)掌握禁止税前扣除的项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标的捐赠支出以及非公益性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商业保险费;企业依法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持有的投资资产成本;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违反税法规定自行分摊的成本;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9.熟悉资产的税务处理(1)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2)了解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熟悉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熟悉最短折旧年限。

(3)了解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熟悉其最短折旧年限。

(4)了解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不得计算摊销扣除的无形资产。

(5)熟悉长期待摊费用的范围及其最短摊销年限。

(6)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7)存货的计价方法:无后进先出法。

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10.熟悉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1)企业重组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2)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3)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条件及其税务处理的规定。

(1)股权支付部分: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2)非股权支付部分: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相关推荐:11.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减免税额-抵免税额12.掌握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1)直接抵免+间接抵免(2)我国实行限额抵免,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境外所得税税款抵免限额=抵免限额实际上是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3)境外所得纳税时:遵循“多不退,少要补”的原则13.掌握税收优惠14.熟悉源泉扣缴的规定,注意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 7 日内缴入国库。

15.掌握特别纳税调整(1)转让定价调整(2)成本分摊协议(3)预约定价安排(4)提供相关资料(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6)受控外国企业规则(7)防范资本弱化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以下规定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金融企业, 5: 1; (2) 其他企业, 2: 1.(8)一般反避税规则(9)加收利息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 5 个百分点计算。

企业依法提供有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前述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10)追溯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10 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16.熟悉纳税地点、纳税方式、纳税年度、预缴申报、汇算清缴、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第六章所得税制度第一节企业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了解)企业所得税:国家对我国境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于 2007 年 3 月 16 日通过, 2008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掌握)1. 基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1)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 (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单一具备原则。

(2)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了解机构、场所的范围。

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三、征税对象企业的各项所得。

企业居民企业:全面纳税义务非居民企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业:有限纳场所的税义务(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3.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原则(熟悉)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所得类型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 转让财产 所得不动产 动产权益性投资 所得来源的确定 按照 交易活动发生地 确定按照 劳务发生地 确定 按照 不动产所在地 确定按照 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确定按照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确定 资产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按照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确定利息、 租金、 特许权使用费所 按照 负担、支付所得 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个人的得其他所得住所地确定由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四、税率五、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掌握)(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掌握)1. 权责发生制2. 税法优先原则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数-纳税调整减少数种 税 适用范围 类 率法 (1)居民企业 定税率 25%(2)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 场所且所得与机构、 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注意教材中说法不确切。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 业:(1)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2)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80 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l5%了解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2009 年教材新增内容。

预提所得税税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惠税率 20%10%优(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掌握)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注意减除的顺序)(三)亏损弥补(掌握)亏损:按税法计算的亏损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5 年。

5 年内无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

(四)清算所得(熟悉)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 -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六、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掌握)(一)收入总额(熟悉)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二)不征税收入(一定要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1. 财政拨款;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4.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三)免税收入1. 国债利息收入;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条件: (1)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2)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收入的确认(熟悉)企业一般收入项目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但下列收入项目的确认除外:七、企业所得税的扣除(掌握)(一)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熟悉)1. 相关性原则2. 合理性原则3. 真实性原则4. 合法性原则5. 配比原则6. 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7. 不征税收入形成支出不得扣除原则8. 不得重复扣除原则(二)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熟悉)1. 成本2. 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收入类型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 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 超过 12 个月的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收入的确认除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 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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