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中含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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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造价指标分析

上海造价指标分析

上海造价指标分析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经济发展速度快,建筑行业也相应迅速发展。

造价指标是评估建筑工程的投资风险和效益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文将对上海的造价指标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上海的土地成本是影响建筑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土地出让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土地成本也随之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上海的土地出让金在近年来逐年增加,2024年上半年土地出让金总额已突破了1500亿元人民币,平均溢价率也接近100%。

土地成本的增加直接推高了建筑工程的造价。

其次,上海的人工成本也是造价指标中的重要因素之一、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吸引了大量的人才涌入,人口稠密。

加之上海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工成本相对较高。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的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上海的人工工资水平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5%。

高额的人工成本对于建筑工程的投资需增加,导致工程造价的上升。

另外,材料价格也是影响上海建筑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的价格水平直接影响了建筑工程的成本。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上海市的建材价格也相应上涨。

根据市场调研数据显示,上海市场普通水泥、钢材、木材等建筑材料的价格分别上涨了15%、10%和8%,这些材料价格的上涨也间接推高了建筑工程的造价。

另外,上海地区的市场供求关系也是造价指标的重要因素。

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直接影响了建筑工程的价格。

由于上海拥有庞大的经济规模和市场需求,吸引了许多建筑企业涌入,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供应过剩的局面,导致工程的投资价值相对下降,从而推动了建筑工程的造价下降。

最后,政府的政策也对建筑工程的造价产生一定的影响。

近年来,上海市政府为了控制房地产市场过热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包括调控土地供应、限制人口流入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直接推高了建筑工程的投资风险和项目成本,加剧了建筑工程的造价压力。

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中含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试行)资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中含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试行)资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中含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试行)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的通知》沪建标定[2016]257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2号等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和测算,编制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中含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试行),供各有关单位参考。

一、编制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各类增值税率汇总表,即:《2015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二、编制方法
1、一般纳税人,按“二票”制进行测算,即:货物除税价=货物含税价/(1+增值税率17%或13%)+运输含税价/(1+增值税率11%),增值税率折算率=(货物含税价/货物除税价)-1。

2、简易征收按“一票”制考虑,即:简易征收按国税局公布的征收率。

3、小规模纳税人暂时不予以考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苗木按自产自销免增值税考虑,苗木贸易商如果作为一般纳
税人,按农产品13%增值税率。

三、除税价计算方法
1、折算率是材料、施工机具含税价换算除税价的参考依据。

2、一般纳税人按“二票”制计税,除税价=含税价/(1+增值税率折算率)。

3、一般纳税人按“一票”制计税,除税价=含税价/(1+增值税率)。

4、实行简易征收计税,除税价=含税价/(1+征收率)
四、增值税率折算率。

工程施工_增值税率(3篇)

工程施工_增值税率(3篇)

第1篇一、增值税率概述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或服务增值额征税的流转税,具有中性、公平、稳定等特点。

在我国,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个档次:6%、9%、13%,以及3%。

工程施工增值税率属于13%的范畴。

二、工程施工增值税率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工程结算款计算增值税,税率为11%。

此外,还需缴纳城建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三、工程施工增值税率的影响1. 成本增加:较高的增值税率会导致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增加,从而降低企业的利润空间。

2. 竞争压力:高税率使得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上升,导致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 投资减少:高税率会抑制企业的投资意愿,从而影响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应对措施1. 合理避税: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优化供应链、加强成本控制等方式,降低税负。

2. 拓展业务:通过拓展业务领域,如向其他行业提供施工服务,降低对建筑行业的依赖。

3. 政策支持:关注国家政策,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负。

4. 优化财务结构:通过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总之,工程施工增值税率对建筑施工企业具有重要影响。

企业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税负,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也应关注建筑行业的税负问题,适时调整税收政策,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2篇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增值税)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增值税)

附件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增值税)一、直接费(一)调整直接费定义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的耗费,构成工程实体和部分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直接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二)调整人工费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调整机械使用费机械使用费更改为施工机具使用费。

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或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取消。

(四)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的规定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各项费用内容的组成,应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内容组成相统一。

二、综合费用综合费用更名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施工管理费更名为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内容组成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内容组成相统一。

企业管理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管理费中已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应在合同中约定。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经测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仍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执行。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基数,以直接费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四、施工措施费施工措施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规费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费。

调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建筑行业各项材料进项税率明细表

建筑行业各项材料进项税率明细表

建筑行业各项材料进项税率明细表材料类别是否可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税率17%3%2、油品、火工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3、桥梁、支座、锚杆、锚具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17%3%6、方木、木板、竹胶板、木胶板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原木和原竹(包括农业生产者自产、供应商外购)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13%7、压浆剂、灌浆料、粉煤灰、减水剂、速凝剂、石粉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8、机制砖、井盖、污水管、螺旋管、铸铁管、彩砖、栏杆、洞渣、路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9、伸缩缝、钢板、钢绞线、波纹管、钢纤维、挤压套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10、电气开关、电线电缆、照明、设备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 11、空调、电梯、电气设备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12、管材、塑料管材、塑料板材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建筑行业各项材料进项税率明细表1、钢材、水泥、混凝土是增值税专用发票4、地材(沙、土、石料等〕是增值税专用发票5、小型机具、电料、五金材料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13、铸铁管道、钢管、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门材料类别是否可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税率14、木门、防盗门、防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门、防盗网、塑钢窗等16、瓷砖、大理石、火烧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石、水泥预制件17、玻璃幕墙、铝塑板、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外墙装饰材料18、给排水设备、消防设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施19、材料运费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1%20、材料加工费是增值税专用发票17%明细表备注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适用增值税简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购买价×13%备注。

材料折算率

材料折算率

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中含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试行)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的通知》沪建标定[2016]257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2号等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和测算,编制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中含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试行),供各有关单位参考。

一、编制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各类增值税率汇总表,即:《2015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二、编制方法
1、一般纳税人,按“二票”制进行测算,即:货物除税价=货物含税价/(1+增值税率17%或13%)+运输含税价/(1+增值税率11%),增值税率折算率=(货物含税价/货物除税价)-1。

2、简易征收按“一票”制考虑,即:简易征收按国税局公布的征收率。

3、小规模纳税人暂时不予以考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苗木按自产自销免增值税考虑,苗木贸易商如果作为一般纳
税人,按农产品13%增值税率。

三、除税价计算方法
1、折算率是材料、施工机具含税价换算除税价的参考依据。

2、一般纳税人按“二票”制计税,除税价=含税价/(1+增值税率折算率)。

3、一般纳税人按“一票”制计税,除税价=含税价/(1+增值税率)。

4、实行简易征收计税,除税价=含税价/(1+征收率)
四、增值税率折算率。

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沪建市管

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沪建市管(2018)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以及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做好增值税税率调整后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的通知》(沪建标定(2018)2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5月1日起,本市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二、已完工程量价款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税金计算不予调整:
1.2018年5月1日前,已开具相应工程价款增值税发票的;
2.2018年5月1日前,已收讫相应工程价款的;
3.合同确定的相应工程价款付款日期在2018年5月1日前的(从工程价款中扣留的质量保证金除外)。

三、工程预付款在2018年5月1日前已开具税率11%增值税发票的,扣回预付款时的对应工程价款税金计算不予调整。

四、2018年5月1日前未完工程量价款以及不符合第二条的已完工程量价款,其计算公式由“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调整为“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0%)”。

五、正在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已发出招标文件未开标的,可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以补充招标文件方式修改投标报价税金计算;未发补充招标文件修改的,在项目实施时应按规定做好价格调整工作。

六、本通知所称自某日起,包含某日;所称某日前,不包含某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18年4月24日。

兴安得力云计价(营改增版本)使用技巧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255 号 电话:021-65378800 传真:021-65359001 邮编:200082
2、 兴安得力云计价(营改增版本)如何安装?
2.1 双击运行“兴安得力云计价平台”安装包。根据安装程序提示,“下一步”直至完成即可。过程中,安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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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载已有 13 清单软件、广小二→安装云计价→安装数据库→安装广材助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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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老计价规则对比
1、新老计价规则对比(最高限价)
营业税-125 号文
增值税-42 号文
人工费
无变化
无变化
材料费 机械费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安全文明施工费
含进项税
不含进项税
件中的税率)的。 2)、如果是营业税转增值税的项目,本身是因为营业税的项目不含折算率(税率),所以软件中不会显示折算
率(税率),需要重新载入 2016 年 4 月及以上月份的信息价,才能显示折算率(税率)。如果没有载到信息价,则 需要自行输入含税信息价和折算率(税率)。
5、为什么我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文件,设置费率应用后没有任何效果呢? 答:解决方法参见一/3/3.4 注。 6、招标文件是用营业税的,怎么改增值税? 答:解决方法参见一/3
2016 年 4 月份后增值税信息价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255 号 电话:021-65378800 传真:021-65359001 邮编:200082
3.4 调整增值税模式下的费率
在“取费设置”页签,重设“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完善报价。
注:若在取费设置里重设了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发现应用无效,需要在分部分项(措施项目)界面,右键选择 “页面显示列设置”,勾选“取费专业”, 在[取费专业]列里切换一下专业(比如:如果原先取费专业是安装,就 先选择非安装专业的其他专业,再切换回安装),即可设置成功

上海-造价文件汇编

造价文件汇编(上海)目录关于补充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率的折算率的通知(试行) (1)关于调整《上海市水利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 (5)沪建标定[2017]202号 (11)沪建标定〔2016〕1162号 (13)沪建标定〔2017〕1112号 (15)沪建管(2015)321号 (16)沪建建管〔2017〕899号 (28)沪建建管〔2017〕982号 (30)沪建市管(2016)15号 (32)沪建市管[2015]54号 (35)沪建市管[2017]105号 (38)沪建市管[2016]43号 (42)沪建市管〔2016〕42号 (45)沪建招(2017)4号 (85)沪水务定额[2016]3号 (86)沪水务定额〔2016〕2号 (88)关于补充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率的折算率的通知(试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7月1日起,将增值税率四挡调整为三挡,即:17%、11%、6%,取消13%一档税率,结合本市建设工程市场变化与实际情况,对原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中含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试行)》作适当补充与调整,现通知如下:1、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补充了0125冷弯型钢、0603半钢化玻璃、0643特种玻璃、0613热弯玻璃、0623玻璃功能膜、0813微晶石、0910涂装板、1113钢塑共挤门窗、1317腻子、干粉等材料增值税率的折算率。

2、自产苗木属农产品实行免税,苗木价按11%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3、水、煤增值税率原13%,现调整为:水销售增值税实行简易征收,征收率3%,煤11%。

4、现拌砂浆原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折算率16.6%,调整按砂浆级配表分解到各类基本原材料,增值税率执行相应增值税折算率。

附件补充与调整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表类别编码类别名称补充、调整前折算率补充、调整后折算率125冷弯型钢—16.93%209塑料薄膜/布16.32%16.91%521柜体—16.92%603半钢化玻璃—16.86%607均质钢化玻璃—16.86%613热弯玻璃—16.86%623玻璃功能膜—16.91% 643特种玻璃—16.86% 806砂岩—16.94% 813微晶石—16.87% 910涂装板—16.77% 937隔栅、网架—16.82% 1005成品木龙骨—16.81% 1113钢塑共挤门窗—16.90% 1115一体化遮阳窗—16.90% 1215纤维水泥装饰线条—16.76% 1306防水涂料、防水毯—16.87% 1317腻子、干粉—16.90% 1804钢制棱圈—16.85% 1810接头、透气帽、雨漏—16.94% 2127烘手器、浴霸—16.92% 2205铝制散热器—16.69% 2207复合散热器—16.69% 2209散热器—16.69% 2225除污器—16.87% 2229水锤消除器—16.87% 2261其他通风空调材料—16.94%2301灭火器—16.98% 2327分集水器16.85% 2345电源—16.97% 2405热量表—16.82% 2406能耗数据采集器—16.82% 2419像质计—16.75% 2513几何形状组合艺术灯具—16.90% 2922电缆线架—16.85% 3015网络、通信器材—16.98% 3113正吻—16.30% 3201乔木免税11% 3203灌木免税11% 3205藤本植物免税11% 3207地被植物免税11% 3209棕榈科植物免税11% 3211观赏竹类免税11% 3309压力管件—16.84% 3331木质加工件—16.81%水:13%3% 3411水电、煤炭、木柴煤:12.84%11% 3506非开挖定向钻—16.87%3511泵管—16.87% 3513千斤顶及配件—16.92% 3533实验室用工器具—16.96% 3611防撞装置—16.88% 3622交通龙门架、灯杆—16.80% 3633滤帽、滤头套箍—16.90% 8001水泥砂浆16.60%—8003石灰砂浆16.60%—8005混合砂浆16.60%—8006预拌砂浆—16.60% 8011灰浆、水泥浆16.90%—8013石子浆16.21%—关于调整《上海市水利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等3个文件的通知》(沪水务[2009]968号)和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沪建市管[2010]2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和测算,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水利)部分内容及标准作如下调整:一、人工费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增值税)一、直接费(一)调整直接费定义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的耗费,构成工程实体和部分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直接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二)调整人工费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调整机械使用费机械使用费更改为施工机具使用费。

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或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取消。

(四)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的规定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各项费用内容的组成,应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内容组成相统一。

二、综合费用综合费用更名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施工管理费更名为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内容组成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内容组成相统一。

企业管理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管理费中已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应在合同中约定。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经测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仍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号)相关规定执行。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基数,以直接费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四、施工措施费施工措施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规费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费。

调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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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中含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试行)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的通知》沪建标定[2016]257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2号等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和测算,编制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中含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试行),供各有关单位参考。

一、编制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各类增值税率汇总表,即:《2015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二、编制方法
1、一般纳税人,按“二票”制进行测算,即:货物除税价=货物含税价/(1+增值税率17%或13%)+运输含税价/(1+增值税率11%),增值税率折算率=(货物含税价/货物除税价)-1。

2、简易征收按“一票”制考虑,即:简易征收按国税局公布的征收率。

3、小规模纳税人暂时不予以考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苗木按自产自销免增值税考虑,苗木贸易商如果作为一般纳
税人,按农产品13%增值税率。

三、除税价计算方法
1、折算率是材料、施工机具含税价换算除税价的参考依据。

2、一般纳税人按“二票”制计税,除税价=含税价/(1+增值税率折算率)。

3、一般纳税人按“一票”制计税,除税价=含税价/(1+增值税率)。

4、实行简易征收计税,除税价=含税价/(1+征收率)
四、增值税率折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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