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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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试行)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试行)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试行)为了加强小型水库的防汛管理,规范防汛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

具体如下:一、防汛行政责任人履职标准: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防汛安全。

2.了解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3.了解水库的基本情况和安全运行状况。

4.督促指导“三个责任人”履行职责。

5.每年至少在汛前和汛中开展2次水库现场检查,并听取水库安全管理情况汇报。

6.协调解决水库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7.接到水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报告时,应立即前往现场指挥应急处置。

8.了解水库运行维护管理及除险加固等经费保障情况,并协调解决经费不足问题。

9.积极参加水库安全管理等知识培训。

10.督促建立“三个责任人”工作联系机制,掌握相关责任人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二、防汛技术责任人履职标准:1.熟悉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2.熟悉水库的基本情况和安全运行状况。

3.定期现场检查水库大坝及有关设施设备等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巡查责任人反映的问题。

4.组织水库水雨情预报方案、调度运用方案编制、修订,并抓好落实,指导应急预案演练。

5.组织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产权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6.大坝出现险情时,应及时提出抢险方案,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并向行政责任人报告。

7.组织编制水库维修养护年度计划,并报主管部门(产权人)。

8.组织研究做好水库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及存档。

9.参加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等知识培训。

10.掌握“三个责任人”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三、防汛巡查责任人履职标准:1.熟悉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2.熟悉水库的基本情况和安全运行状况。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相关知识点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相关知识点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相关知识点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是指水库管理单位、水库运维单位和水库管理责任人。

他们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在小型水库防汛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从他们的职责和任务、协同合作以及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水库管理单位是指水库所有权单位,负责水库的日常管理和运维工作。

他们的主要任务包括制定水库防汛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巡查和监测、维护和修缮水库等。

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水库的特点和位置,合理规划、布置并修缮水库堤防,保证其完好无损,以确保水库的正常运行和防洪功能。

此外,他们还要对水库水位进行监测,及时发布洪水预警,并组织疏导水库附近的排洪渠道,确保洪水能够顺利排出。

水库管理单位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研究和推进水库防汛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水库运维单位是指负责水库日常运行和维护的单位,如水利部门或水库代管单位。

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保障水库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水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水库运维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水库的大坝、闸门、泄洪设施等,确保其完好无损。

他们还要制定并执行水库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与水库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开展水库的防汛应急演练和救援工作。

水库管理责任人是指负责具体水库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中包括水库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水库运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水库管理责任人是水库防汛的直接责任人,他们承担着水库的安全和防汛工作的重要责任。

水库管理责任人应熟悉并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较高的防汛技术和管理水平。

他们应组织编制水库防汛预案,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在水库洪水期间,水库管理责任人应及时发布水情和洪情信息,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抢险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水库和周边地区的安全。

在小型水库防汛工作中,三个责任人需要密切合作,形成合力。

水库管理单位和水库运维单位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制定和实施水库防汛措施,确保水库的安全性。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0.04.15•【字号】黑水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工作的通知黑水发〔2020〕20号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为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改革发展总基调,切实加强小型水库防汛管理,确保小型水库度汛安全,现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办运管函〔2020〕20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工作。

一、深入领会“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精神要义。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是明确小型水库防汛责任、履职要求和抓好防汛关键环节的指导性文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小型水库主管部门、管理单位要深入学习《通知》内容,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三个责任人”,抓实“三个重点环节”。

水利部已明确,今年把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作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重要内容,加大暗访力度,对落实不善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省水利厅也将在开展的集中整治中强化整治,实施追责问责。

二、按时落实和公示“三个责任人”。

4月24日前,各市(地)水务局要将属地内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汇总后盖章及电子文档报送省水利厅。

4月30日前,各市(地)水务局要以正式文件形式发文明确“三个责任人”(水利部暗访检查内容),并通过政府或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告。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模板】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模板】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1总则1.1目的依据为加强小型水库防汛管理,规范防汛责任人履职行为,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小型水库实际,制定本手册。

1.2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的履职行为。

本手册所称防汛“三个责任人”指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和防汛巡查责任人。

1.3责任任务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防汛安全负总责。

水库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监督管理。

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负责水库调度运用、日常巡查、维修养护、险情处置及报告等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防汛安全实施监督指导。

1.4设置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小型水库防汛和管护主导责任,统筹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防汛“三个责任人”分别由地方人民政府、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相关负责人或具有相应履职能力的人员担任。

防汛“三个责任人”结合当地实际可单独设置,也可与大坝安全责任人等统筹设置,确保辖区内小型水库防汛与大坝安全责任全面覆盖、无缝衔接、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防汛技术责任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履职的水库数量不宜过多,确保其工作职责能够有效履行。

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应当为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1.5公示备案每年汛前水库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应当组织及时更新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在水库现场、地方报纸或网络等媒体上公示公告,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应当在水库大坝醒目位置设立标牌,公布防汛“三个责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众及时报告险情。

2防汛行政责任人履职要求2.1任职条件按照隶属关系,由有管辖权的水库所在地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相关知识点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相关知识点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相关知识点小型水库是乡村地区供给灌溉、养殖、供水等方面的重要设施,但是在汛期来临时,小型水库也存在着潜在的危险。

为避免由小型水库引发的水灾,需要加强管理、维修、巡视等工作。

在小型水库防汛工作中,有三个责任人需要负责。

一、设计制造单位责任人设计制造单位是小型水库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

其需要负责确定小型水库的建造要求和技术安全标准。

在小型水库建成后,制造单位需要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出现损坏情况,漏洞等亚危险情况,确保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

二、管理单位责任人管理单位是小型水库的运行保障单位。

其需要负责对小型水库的巡视、保养、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在汛期来临时,及早采取必要的措施。

在小型水库存在危险因素时,管理单位需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确保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居民群众责任人居民群众是小型水库防汛中最关键的一环。

他们需要根据防汛预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安排。

在汛期来临时,需要及时了解防汛信息,并配合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确保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小型水库防汛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各个责任人密切合作,共同承担责任,保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只有做好了工作,才能避免因小型水库引发的水灾。

随着气候变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小型水库出现水灾的概率也越来越高。

在这种情况下,切实加强小型水库防汛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防汛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小型水库防汛提供法律保障和经济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工作,提高防御水灾的能力和水平。

一、防汛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的建立在小型水库防汛工作中,防汛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建立是非常关键的。

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法规和政策,从而建立一套清晰、科学的防汛工作体系。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科学合理的建设标准。

制定科学、严格、负责任的小型水库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小型水库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性。

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

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

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摘要:一、前言二、三个责任人的定义和职责1.直接责任人2.主要责任人3.领导责任人三、履职手册的作用和意义四、履职手册的内容和要求1.明确职责范围2.详细记录工作过程3.定期汇报和总结五、履职手册的实施和监管1.培训和指导2.监督检查3.考核评价六、履职手册对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促进七、总结正文:一、前言在当今社会,责任制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对于每一个岗位,明确责任、履行职责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风险的基本保障。

本文将针对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大家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三个责任人的定义和职责1.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是指在具体工作中承担直接责任的个体。

他们对工作的完成情况、质量负责,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承担直接责任。

2.主要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是指在具体工作中承担主要责任的个体。

他们不仅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管理和指导,还要对整个项目的完成情况、质量负责。

3.领导责任人:领导责任人是指在组织架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个体。

他们对整个部门或项目的运行情况、质量负责,同时还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履职手册的作用和意义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是一种明确职责、规范行为的工具,对于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履职手册能够帮助责任人清晰地认识自己的职责范围,规范工作行为,降低工作风险。

四、履职手册的内容和要求1.明确职责范围:履职手册应详细列明三个责任人的职责范围,以便让每个人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

2.详细记录工作过程:履职手册应详细记录三个责任人的工作过程,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3.定期汇报和总结:履职手册要求三个责任人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并对工作进行总结,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履职手册的实施和监管1.培训和指导: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应进行履职手册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熟悉履职手册的内容和要求。

2.监督检查:上级领导应对三个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履职手册的执行。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履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履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试行)为加强小型水库防汛管理,规范防汛责任人履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如下:一、防汛行政责任人履职标准1.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防汛安全负总责。

2.了解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3.了解水库基本情况及安全运行状况。

4.督促指导“三个责任人”的落实并履行职责。

5.每年至少汛前、汛中开展2次水库现场检查,听取水库安全管理情况汇报。

6.协调解决水库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7.接到水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报告时,应立即奔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

8.了解水库运行维护管理及除险加固等经费保障情况,协调解决经费不足问题。

9.积极参加水库安全管理等知识培训。

10.督促建立“三个责任人”工作联系机制,掌握相关责任人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二、防汛技术责任人履职标准1.熟悉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2.熟悉水库基本情况及安全运行状况。

3.定期现场检查水库大坝及有关设施设备等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巡查责任人反映的问题。

4.组织水库水雨情预报方案、调度运用方案编制、修订,并抓好落实,指导应急预案演练。

5.组织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产权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6.大坝出现险情时,应及时提出抢险方案,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并向行政责任人报告。

7.组织编制水库维修养护年度计划,并报主管部门(产权人)。

8.组织研究做好水库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及存档。

9.参加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等知识培训。

10.掌握“三个责任人”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三、防汛巡查责任人履职标准1.熟悉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2.熟悉水库基本情况及安全运行状况。

3.熟悉水库死水位、正常蓄水位、汛限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等特征水位,并了解水库水雨情监测预报、调度运用方案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制度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制度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制度一、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为确保小型水库在洪水来临时能够采取快速有效的防汛措施,必须建立完善的防汛责任制度。

小型水库防汛的“三个责任人”包括:1. 水库管理员:水库管理员是小型水库防汛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水库日常管理和防汛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必须掌握水库的水情、降雨情况、水位涨落情况等信息,及时预警,制定防汛措施并落实。

2. 水库所在地政府:水库所在地政府是小型水库防汛的第二责任人,负责水库防汛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政府应定期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3. 相应责任的机关和人员:防汛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及水利工程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人员是小型水库防汛的第三责任人,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防汛工作。

必须全面掌握小型水库的情况,及时向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把技术力量提供给水库管理员。

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在建立防汛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必须把握三个重点环节,建立健全防汛工作的制度。

1. 防汛预案制定:水库必须编制完善的防汛预案,明确各级防汛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制定适合水库的防汛措施和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机制。

2. 防汛监测和预警:加强小型水库防汛监测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必须建立防汛观测系统,加强对水库附近气象、水文等信息的持续监测,确保能够及时预警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防汛演练和应急处置:定期组织防汛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必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防汛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通过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度和小型水库防汛的“三个重点环节”,能够在洪水来临时快速有效地采取防汛措施,有效地减轻水库防汛风险。

4. 防汛措施的落实和实施小型水库在防汛的过程中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控制水库水位的过高。

例如,增加泄洪流量、下降蓄水位等,同时需要考虑水库周边的地形和补泻水量,与此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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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1总则1.1目的依据为加强小型水库防汛管理,规范防汛责任人履职行为,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小型水库实际,制定本手册。

1.2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的履职行为。

本手册所称防汛“三个责任人”指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和防汛巡查责任人。

1.3责任任务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防汛安全负总责。

水库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监督管理。

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负责水库调度运用、日常巡查、维修养护、险情处置及报告等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防汛安全实施监督指导。

1.4设置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小型水库防汛和管护主导责任,统筹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防汛“三个责任人”分别由地方人民政府、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相关负责人或具有相应履职能力的人员担任。

防汛“三个责任人”结合当地实际可单独设置,也可与大坝安全责任人等统筹设置,确保辖区内小型水库防汛与大坝安全责任全面覆盖、无缝衔接、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防汛技术责任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履职的水库数量不宜过多,确保其工作职责能够有效履行。

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应当为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1.5公示备案每年汛前水库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应当组织及时更新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在水库现场、地方报纸或网络等媒体上公示公告,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应当在水库大坝醒目位置设立标牌,公布防汛“三个责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众及时报告险情。

2防汛行政责任人履职要求2.1任职条件按照隶属关系,由有管辖权的水库所在地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

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小(1)型由县级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小(2)型由乡镇以上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

2.2主要职责(1)负责水库防汛安全组织领导;(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3)落实巡查管护、防汛管理经费保障;(4)组织开展防汛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5)组织水库防汛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6)定期组织开展和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2.3履职要点(1)掌握了解水库基本情况掌握水库名称、位置、功能、库容、坝型、坝高等基本情况,了解安全鉴定情况;掌握水库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有关负责人及防汛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了解其联系方式;了解水库下游集镇、村庄、人口、厂矿和重要基础设施情况,以及应急处置方案和人员避险转移路线。

(2)协调落实防汛安全保障措施督促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制定和落实水库防汛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水雨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等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和水毁工程修复;督促水库防汛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履职尽责;协调落实工程巡查管护和防汛管理经费,落实防汛物资储备,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

(3)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组织开展汛前、汛中至少2次防汛检查,遇暴雨、洪水、地震及发生工程异常等,及时组织或督促防汛技术责任人组织检查。

重点检查:防汛“三个重点环节”是否落实;大坝安全状况,溢洪道是否畅通,闸门及启闭机运行是否可靠,安全隐患治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是否完成;汛限水位控制是否严格;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落实、交通通信保障等情况。

(4)组织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水库发生重大汛情、险情、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根据应急响应情况,及时做好人员转移避险。

(5)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相关部门和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开展应急演练。

演练可设定紧急集合、险情抢护、应急调度、人员转移等科目,可采用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等方式。

(6)组织参加防汛安全培训任职期间应做到培训上岗,新任职的应及时接受防汛安全培训,连续任职的至少每3年集中培训一次;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视频培训或现场培训等方式。

督促防汛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参加水库大坝安全与防汛技术培训。

3防汛技术责任人履职要求3.1任职条件按照隶属关系,由有管辖权的水库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技术负责人担任。

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小(1)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小(2)型由乡镇水利站、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技术负责人或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可由承接主体技术负责人担任。

3.2主要职责(1)为水库防汛管理提供技术指导;(2)指导水库防汛巡查和日常管护;(3)组织或参与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4)掌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结论;(5)指导或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治理;(6)指导水库调度运用和水雨情测报;(7)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协助并参与应急演练;(8)指导或协助开展水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9)参加水库大坝安全与防汛技术培训。

3.3履职要点(1)掌握了解水库基本情况掌握水库工程状况、管理情况和下游影响,包括挡水、泄水、放水建筑物,以及库容、坝型、坝高和正常蓄水位、汛限水位,了解下游影响范围内集镇、村庄、人口、厂矿、基础设施等;掌握水库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有关负责人及防汛行政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了解其联系方式;了解应急处置方案和人员避险转移路线;了解水库管理法规制度相关要求和有关专业知识。

(2)掌握了解水库安全状况通过现场检查、防汛检查、日常巡查、安全鉴定等途径,掌握大坝安全状况和主要病险隐患;掌握大坝安全鉴定结论,了解安全鉴定意见及大坝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及治理情况,以及隐患消除前的控制运用措施;及时向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大坝安全状况和防汛安全重大问题。

(3)组织或参与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协助防汛行政责任人开展汛前、汛中防汛检查,组织开展汛后检查,遇暴雨、洪水、地震及发生工程异常等参与或及时组织开展检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针对大坝安全、防汛安全和巡查责任人报告的工程异常进行检查,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特别检查,协助开展隐患治理。

(4)指导防汛巡查和安全管理指导防汛巡查责任人,按照巡查部位、内容、路线、频次和记录要求做好巡查工作,开展水雨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落实水库调度要求,保持溢洪道畅通,控制汛限水位;做好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等建筑物以及闸门、启闭机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护,做好工程档案管理。

指导、组织或参与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协助防汛行政责任人组织应急演练。

(5)协助做好应急处置了解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以及防汛物资、抢险队伍情况;水库大坝出现汛情、险情、事故等突发事件时,立即向防汛行政责任人报告;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助做好应急调度、工程抢险、人员转移和险情跟踪等。

(6)参加防汛安全培训上岗前及任期内应当接受培训,连续任职的至少每3年参加一次大坝安全与防汛技术培训,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培训、视频培训或现场培训等方式。

4防汛巡查责任人履职要求4.1任职条件对于有管理单位的,防汛巡查责任人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担任;对于无管理单位的,由水库主管部门或负责落实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或督促产权所有者落实。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可由承接主体聘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

4.2主要职责(1)负责大坝巡视检查;(2)做好大坝日常管护;(3)记录并报送观测信息;(4)坚持防汛值班值守;(5)及时报告工程险情;(6)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4.3履职要点(1)掌握了解水库基本情况掌握水库库容、坝型、坝高情况;掌握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了解其联系方式;掌握大坝薄弱部位和检查重点,了解大坝日常管理维护的重点和要求;掌握放水设施、闸门启闭设施的操作要求,以及预警设施、设备使用方法;了解应急处置方案和人员避险转移路线以及下游保护集镇、村庄、人口、重要设施情况。

(2)开展巡查并及时报告掌握巡视检查路线、方法、工具、内容、频次,按照要求开展巡视检查,做好巡查记录;汛期每日应不少于1次巡查,出现大坝异常或险情、设施设备故障、库水位快速上涨等情况应加密巡查,并及时报告防汛技术责任人或防汛行政责任人;发现可能引发水库溃坝或漫坝风险、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在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下游地区发出警报信息。

(3)做好大坝日常管理维护了解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做好日常调度运用操作,严格按照调度指令操作放水设施、闸门及启闭设备,做好设备运行和放水、泄水记录;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及时清理溢洪道阻水障碍物;发现不能排除的故障和问题,及时向防汛技术责任人报告。

(4)坚持防汛值班值守认真执行水库管理制度,做好防汛值班值守;按照要求做好水雨情观测,按时报送水雨情信息;发现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限制运用水位或溢洪道过水时,及时报告防汛技术责任人;遭遇洪水、地震及发现工程出现异常等情况及时报告,紧急情况下按照规定发出警报。

(5)接受岗位技术培训防汛巡查责任人应当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接受防汛技术责任人的岗位业务指导;连续任职的至少每2年参加一次水库防汛安全集中培训、视频培训或现场培训。

5附则5.1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手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5.2小型水库巡视检查工作指南作为本手册的附录1,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5.3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相关知识点作为本手册的附录2,供使用者参阅。

附录1小型水库巡视检查工作指南1总则1.1为指导小型水库开展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编写本指南。

1.2巡视检查包括日常巡查、防汛检查、特别检查。

1.3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应当制定制度,明确人员、方式、部位、频次、记录要求。

2巡视检查2.1检查方式(1)日常巡查日常巡查是由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巡查管护人员或巡查责任人开展的大坝日常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工程和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挡水、泄水、放水建筑物和近坝库岸、管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检查部位、内容、频次等应根据运行条件和工程情况及时调整,做好检查记录和重要情况报告。

检查内容。

检查挡水、泄水、输水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态,金属结构与电气设备可靠性,管理设施是否满足管理需求,近坝库岸安全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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