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东商贸城保安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商业区保安规章制度

商业区保安规章制度

商业区保安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区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商业区内的秩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服从管理,维护商业区内的秩序和安全。

第三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依法行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保安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维护商业区内的设施和设备,保护商家和顾客的利益。

第六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服从管理,听从领导的指挥,不得违抗命令。

第七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保守商业区内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八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九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为商业区的安全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条商业区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遵守规章制度。

第二章保安人员的职责第十一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维护商业区的正常秩序,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第十二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加强对商业区内的人员和车辆的管控,确保商业区的安全。

第十三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商业区内的安全隐患,确保商业区的平安无事。

第十四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保护商家和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商业区的声誉。

第十五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商业区内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六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加强对商业区内的监控设备的巡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值班安排,确保商业区内的安全值守。

第十八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加强对商业区内的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商业区的消防安全。

第三章保安人员的行为规范第十九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辱骂和伤害商家和顾客。

第二十条商业区内的保安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私自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卖场保安的管理制度

卖场保安的管理制度

卖场保安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卖场的安全和秩序,提升服务质量,规范保安管理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卖场所有保安人员,包括全职保安和兼职保安。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保安的基本要求、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奖惩机制等方面。

第四条保安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素质和品德,服从管理,忠诚职守,维护卖场的安全和秩序。

第五条保安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保安人员主要职责包括:1.维护卖场的安全和秩序,保障顾客和员工的安全。

2.进行安全检查和巡逻,防范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

3.协助管理人员处理突发事件和纠纷,维护卖场形象。

4.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和处理犯罪行为。

5.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工作情况。

第七条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卖场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第八条保安人员必须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顾客和商家的个人信息或经营机密。

第九条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得因私利谋取私利,不得与犯罪分子勾结。

第十条保安人员应当与顾客和员工礼貌亲切,积极帮助解决问题,维护卖场良好氛围。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卖场保安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内部制度。

第十二条卖场保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保安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卖场保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定期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卖场保安部门应当制定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卖场保安部门应当建立保安巡逻制度,加强对危险区域的监控和防范。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十六条对于表现突出的保安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并公开表彰。

第十七条对于工作不力或违规行为的保安人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或犯罪行为的保安人员,应当立即停职并报警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因保安人员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保安部门应当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

商业保安管理制度范本

商业保安管理制度范本

商业保安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商业场所的安全秩序,保护员工、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业场所的保安服务工作,包括保安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值班、巡逻、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三条商业场所保安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商业场所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保安人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保安人员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用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

第五条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三)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五)具备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保安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不少于 30 小时的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保安业务知识、保安礼仪、应急处置等。

第三章保安人员管理第七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商业场所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第八条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着装整洁,佩戴保安标志,持证上岗。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当掌握商业场所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应急预案等基本信息,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条保安人员应当定期接受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四章保安值班与巡逻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应当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漏岗。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包括来访登记、物品出入登记、安全巡查记录等。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应当进行定时定点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保安人员应当在紧急情况下,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商业场所发生紧急情况时,保安人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六条保安人员应当在紧急情况下,保护人员安全,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商场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商场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安全管理,保障商场及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商场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商场所有保安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保安人员的行为,提高保安人员的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确保商场安全。

第二章保安人员职责第四条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忠于职守。

第五条保安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商场内外的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可疑行为;2. 维护商场内的秩序,保障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3. 监控商场内外的监控设备,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4. 对商场内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协助其他部门进行应急处置;5. 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6. 负责商场内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7. 完成商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 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体能;4. 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5.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保安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进行巡逻,确保商场安全。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熟练掌握商场内外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条保安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应认真执行门卫制度,对进出商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商场秩序。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三条保安人员应接受商场安全管理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将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的考核分为以下几项:1.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纪律、服务意识、责任心等方面;2. 工作能力:包括业务技能、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3. 工作成绩:包括巡逻次数、发现和处理问题数量等方面;4. 工作安全:包括事故发生率、消防安全等方面。

商业保安管理制度

商业保安管理制度

商业保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保安管理工作,提升商业保安服务质量,保障商业企业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场、超市、酒店、写字楼等商业场所的保安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业保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商业保安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商业保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商业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业保安管理规定,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定。

第五条商业保安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对保安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商业保安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诚信的原则,为商业场所提供安全稳定的保安服务。

第七条商业保安管理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维护商业场所的安全与秩序。

第二章保安管理第八条商业保安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安管理制度,明确保安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商业保安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安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确保保安员具备必要的业务素质和技能。

第十条商业保安管理部门应当对商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商业保安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商业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商业场所的安全。

第十二条商业保安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安巡逻、岗位守护制度,保证商业场所的安全。

第三十三条商业保安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安值班制度,保障商业场所的24小时安全。

第十四条商业保安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及时应对和处理。

第十五条商业保安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安巡逻、岗位守护制度,确保商业场所的安全。

第十六条商业保安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安培训制度,定期对保安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七条商业保安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安考核激励机制,激励保安员发挥个人职业优势,为商业场所提供更好的保安服务。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商业保安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商业保安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商业保安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商业场所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商场保安工作的管理制度

商场保安工作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商场安全管理,保障商场经营秩序,确保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保安部负责商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商场内部及外部环境进行监控,确保商场安全有序。

2. 保安员负责执行商场安全管理规定,维护商场秩序,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保安部经理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岗位设置1. 保安部经理:负责保安部全面工作,对商场安全管理负总责。

2. 保安队长:负责保安队日常工作,协助保安部经理进行管理。

3. 保安员:负责商场的安全巡逻、监控、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工作制度1. 保安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场规章制度。

2. 保安员应熟悉商场布局,了解商场各部门及设施的位置和功能。

3. 保安员应按规定进行巡逻,发现可疑人员或物品,立即报告上级。

4. 保安员应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对进入商场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 保安员应协助商场各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商场正常运营。

6. 保安员应负责商场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7. 保安员应负责商场内部车辆的管理,维护停车场秩序。

8. 保安员应负责商场内部治安管理,制止违法行为。

9. 保安员应负责商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商场整洁。

10. 保安员应参加保安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素质。

五、应急处置1. 发现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上级。

2. 保安员应协助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3. 保安员应协助商场各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和财产保护工作。

4. 保安员应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商场秩序稳定。

六、考核与奖惩1. 保安部每月对保安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服务质量等。

2. 对表现优秀的保安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保安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4. 保安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商场规章制度的;(2)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3)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商场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商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服务质量,确保商场内人员、财产和公共安全,维护商场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安服务职责1. 保安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商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商场内人员、财产和公共安全。

2. 保安人员应负责商场内的巡逻、监控、出入口管理、消防安全、秩序维护等工作。

3. 保安人员应积极配合商场各部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4. 保安人员应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及时报告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行为。

5. 保安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文明服务,尊重顾客,维护商场形象。

三、保安人员选拔与培训1. 保安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纪律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4)无犯罪记录。

2. 保安人员选拔程序:(1)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2)通过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等环节,择优录取。

3. 保安人员培训:(1)新入职保安人员需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应急处置等;(2)保安人员每年需参加至少一次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四、保安服务管理1. 保安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工作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2. 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商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 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巡逻职责,对商场内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巡逻,确保商场安全。

4. 保安人员应做好出入口管理,对进出商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检查,防止可疑人员和物品进入商场。

5. 保安人员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6. 保安人员应做好秩序维护工作,制止商场内的各类违规行为,维护商场正常经营秩序。

7. 保安人员应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对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商贸城保安工作制度

商贸城保安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二、工作内容1.日常巡逻:保安人员要按照商贸城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逻,特别注意商贸城主要设施和重要区域的安全。

2.财产保护:保安人员要确保商贸城内商户和客户的财产安全,维护商贸城的环境卫生。

3.安全检查:保安人员要对商贸城的出入口、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4.突发事件处理:保安人员要及时处理商贸城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抢劫等,做好应急处理和疏导工作。

5.矛盾调解:保安人员要处理商贸城内的各类纠纷和矛盾,积极化解矛盾,确保商贸城的稳定和谐。

6.信息报告:保安人员要及时向商贸城管理人员报告工作情况,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要求1.保安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严守商贸城内部信息和客户信息的保密。

2.保安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形象。

3.保安人员要严防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不得索贿、受贿,不得违法乱纪。

4.保安人员要熟悉使用各类保安器械和设备,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5.保安人员要及时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积极配合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工作。

6.保安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素质。

四、工作保障1.保安人员有权依法执勤,执行商贸城管理人员的合法指令。

2.保安人员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商贸城的秩序。

3.商贸城管理人员和公安机关应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4.商贸城应为保安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其工作安全。

五、工作检查与评估1.检查保安人员工作日志和巡逻路线记录,核实其工作情况。

2.监控保安人员的工作行为,评估其服务态度和工作能力。

3.听取商贸城商户和客户的意见和建议,评估保安人员的服务质量。

4.随机抽查保安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知识掌握程度。

六、违纪处分对于违反工作制度和职业道德的保安人员,商贸城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1.批评教育: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可以进行口头批评教育。

商场保安日常管理制度

商场保安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商场保安日常管理,维护商场秩序,保障商场工作人员和顾客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保安队伍的构成1.商场保安队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保安人员组成,必须持有《保安员从业资格证书》。

2.保安队伍必须服从商场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听从商场领导的指挥。

3.加强保安队伍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保安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保安日常管理1.巡逻检查:保安人员按照商场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时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人员管理:保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作证和制服,不得私自脱岗或离开工作岗位。

3.安全检查:保安人员定期对商场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并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

4.应急处置: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商场的应急预案,能够迅速处理突发事件,保障顾客的安全。

5.消防安全:保安人员要定期检查商场的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确保消防设备齐全并保持畅通。

6.保密工作:保安人员必须严守商场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商场的内部信息给外部人员。

四、工作纪律1.保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睡觉、看手机、聊天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2.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保安队伍的正常工作,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惩戒。

3.保安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一丝不苟,全力维护商场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五、奖惩制度1.对于表现优秀的保安人员,商场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造成工作失误的保安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相应处理。

3.对于严重违纪、影响商场形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保安人员,商场将予以停职、辞退等处理。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商场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以上是商场保安日常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各位保安人员认真学习并执行,共同维护商场的安全和秩序。

商城保安规章制度范本

商城保安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商城的安全秩序,保障商城的正常经营和顾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商城的保安人员。

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商城的管理规定,服从领导,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商城的安全秩序。

第三条商城保安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全面覆盖、重点防范、动态管理的方法,确保商城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保安人员职责第四条保安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商城的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二)负责商城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三)负责商城的安全检查,确保商城的安全设施设备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四)负责商城的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停放秩序井然;(五)负责商城门口的秩序维护,确保顾客进出有序;(六)协助商城管理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商城的安全秩序;(七)完成商城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权对商城内的可疑人员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保安人员行为规范第七条保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不徇私情;(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勇于担当,积极进取;(三)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应变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四)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员工相互支持、共同进步。

第八条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应做到:(一)着装整齐,佩戴标志,遵守工作纪律;(二)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尊重顾客;(三)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四)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商城的安全信息;(五)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商城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豫东商贸城保安管理制度
为规范豫东商贸城保安工作,更好的为业主服务,特制定保安管理制度。

1、保安管理实现班长负责制,在班长的统一管理下,各岗位保安人员应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整个小区的治保安卫工作。

2、保安员值班实行24小时三班轮值制,做好门前和小区内保卫纠察工作,保安员在执行小区内巡逻期间,应负责检查小区的各项安全设施(水、电、照明、路面、绿化等等)。

3、维护小区内的正常生活秩序,禁止赌博、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事件在小区内发生;
4、发现可疑情形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5、当值保安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规范填写相关登记资料,做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报告本班次的工作情况;
6、保安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以及管理处领导的指示,非特殊情况需临时调动的,不得擅离职守。

保安人员纪律
1、必须一切行动听从指挥,不当面顶撞,不背后议论。

2、上岗执勤时,必须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

3、保安员在上岗执勤或班后备勤时不允许酗酒,保持好良好的精神面貌,以备随时调用。

4、对待顾客及业主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做到以理服人。

5、保安队员不准组织、伙同他人进行其它破坏和干一些有损保安行业声誉的事情。

6、保安队员禁止穿拖鞋或光背在公共场所行走或进行其它活动。

交接班制度和夜间巡逻
1.每班接班前十五分钟整理好自己的服装和各项配备物品由带队人员带队由大门出发,绕豫东商贸城主街一个来回。

然后回到大门岗进行交接。

2.由带队人员带队按规定顺序进行交接班,要求队伍动作整齐一致,岗位交接时实行双向敬礼形式;
3.交班人员必须等接班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岗,交接班中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
4.巡逻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及事物的检查,如发现有疑问,及时向上一班核实,规定时间后发现的事情由当班人员自己负责(规定时间在半小时内);
考勤制度
1. 每位保安每天按时打卡,一天打四次卡。

2.每班保证4个人,如果请假请找人换班。

每月每人换班不得超过2次。

奖罚及辞退制度
1. 小区内如果有业主物品被盗,丢失物品价值超过300元的,扣罚班长当月工资300元,同时扣罚当班保安200元,如同月内同一人值班期间被盗物品超过2次或者连续两月被盗两次及以上,将保安劝退处理。

2.连续违反保安纪律超过3次者,将该保安劝退处理
3.在上班期间,各位保安须加强健康安全意识,每人对自己的健康、安全及个人私有财产自行负责。

本制度严格执行,每位保安自愿同意该管理制度并签字后方可上岗。

本保安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杞县豫东商贸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豫东商贸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